53.
有钱真好。
54.
金钱治愈了我初到异国他乡的迷茫与无助。我回到房间,幸福地躺在床上,安详地闭上双眼。
老婆,从今天起,我就是一个有钱养你的人了!
首富老爹万岁!
55.
躺到一半,我突然睁开眼睛,想起来自己的论文还没写完。
于是我又从三米大床上爬起来,表情严肃地在书桌前摊开笔记本电脑。
《论单手剑与双手剑剑招差异:避青入红,蹈实击虚》。
妈的,你让一个剑修怎么用文字论述她到底是如何耍剑的,峰主我亲自上山给你舞一套行不行啊?
56.
我真的是想方设法地在抠字眼,一个字一个字地编论文字数。如果不是害怕查重,我能把我背下来的所有剑诀扔进去凑字数。
所以为什么修仙界也要搞论文查重这一套啊?
如果不是因为修士保密守则,X天临每晚都会有不重样的论文查重率过高修士带他上天御剑飞行极限过弯。
修士们会为了争夺带他上天的名额打起来的。
真的。
57.
在此我要为我们修士界正一下名,不是所有剑修都要搞这种花里胡哨的论文的。
相比于正常修士,实际上符修、医修和器修才是少数,更稀少的流派还有驱兽师、妖修、体修等等。
剑修分两类,一类是除少数流派修士以外的统称,因为大多数正常修士的武器都是剑,即使是少数流派的修士也是人手一张飞剑驾驶证。
剑是修真界一代又一代御剑飞行的前辈们总结下来最好用的交通工具,毕竟耍枪耍匕首的修士想飞实在是没地方踩。
其实这类剑修虽然官方说法是剑修,但我们一般管他们叫杂修,啊,不是金闪闪的那个杂修。
因为里有不少修士主打武器是其他兵器,比方说美美,这位比我矮了一个脑袋的软妹,身高155,抡得最顺手的是一柄大锤,舞得那叫一个虎虎生风。
这类剑修是不需要写习剑论文的,当然,他们的峰主万一查得严,会不会有习锤论文这也说不定。
第二类是正儿八经的剑修,比方我。我们这类剑修的主兵器就是剑,明明是当代修仙大学生,活得却和体校学生差不多,不仅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还要抓耳挠腮编剑诀来应付文书作业。
我们与第一类剑修最大的区别是我们要天雷淬体开剑骨。一般来说各学校内部戏称的老年太极剑代表团就是我们,穷逼也是我们,修士避雷针也是我们,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还是我们。
隔壁走淬体流的体修好歹还有钱呢,我们连钱都没有,好惨。
58.
我强撑了一千字,灯枯油尽,一滴都不剩了。
现在是凌晨三点,华夏与美利坚有将近半天的时差。我倒在床上闭不上眼。
美利坚盛产超级英雄,这里的城市要是没有一个自己的招牌英雄,说出去都丢人。
华夏其实不太看待超英们,比起个人主义,我们更相信群众的力量。自强部和中国正义联盟都相互扯不清楚,修士们更是干脆利落地躲上山,不想淌这趟混水。
实话实说,中国的正义联盟确实没有牌面,虽然中国超英的能力都很强,但大家的代号都是比着美利坚的正义联盟叫。我们的中国蝙蝠侠甚至还有机器罗宾。
修仙界公认的中国正联牌面是中国神奇女侠彭黛兰,她就是白蛇传里的青蛇这事儿基本上就是修仙界公开的秘密。作为超级英雄中少有的妖仙,她的身上比中国超人寄托了更多华夏的道学文化。
我对中国正义联盟没什么看法,愿意出面保护他人的人值得敬佩。而且彭黛兰那么好看,做我第25个精神老婆不过分吧?
对于美利坚的正义联盟,我也持同样态度。
除了蝙蝠侠,他居然敢说我们中国的蝙蝠侠胖?
虽然那是真话,但是不能忍。
胖就胖了,我们的蝙蝠侠可爱,你能有这么可爱吗?啊?!
59.
我迷迷瞪瞪地眯了几小时,到了时间,那万恶的生物钟就提醒我起来运功打坐。
实际上现世灵气渐消,无论是修士还是妖鬼,修道一途都要比以前困难得多。小青彭黛兰这种妖仙都算得上当世大妖了。
有些老派的修士在教导学生的时候还会遵从以前的法子,辟谷修身,寡欲修心。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现在社会,是一个拥有手机电脑PSP奶茶蛋糕火锅披萨剧本杀KTV的社会。
我和美美阿强偷偷溜下山吃火锅的时候,我们隔壁那桌坐着掌门和各峰峰主。两拨人面面相觑,无语凝噎。最后大家背过身,当作没看到的样子,安静如鸡地吃完了这一餐。
修炼一途,难呦。
60.
我离开卧室的时间比我醒来的时间还要晚好几个小时。
我以为我下楼的时间就已经够晚了,没想到家里除了我和阿尔弗雷德,他们所有人都还没有起床。
包括我爸和昨晚说要带我去银行认证的提摩西。
啊,不对,我还漏掉了一个人。
我站在窗口,看着我的亲弟弟达米安拿了一把看着不像模型的刀,在花园里砍那些被精心修剪过的可怜灌木。
他出刀凌厉,收刀迅捷,起起落落间身手矫健。
我的手指落在窗沿上,轻轻一敲。
61.
这是在给阿尔弗雷德帮忙修建灌木?
62.
那他的审美可真够糟糕的。
63.
啊,他刚才那一脚怎么就没有踩岔掉下去呢?
真可惜。
64.
提摩西下楼的时候我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丧尸片场。
脸色惨白的男孩摇摇晃晃地歪下楼,他的眼睛真的有睁开吗?
我敬畏地看着提摩西一路闭着眼睛,不知用什么器官引领自己走到厨房。
他在闭眼酣睡的情况下完成了使用咖啡机的整套流程。
少年英才捧着咖啡杯低啜,眼睛还是没有睁开。
我依稀听见他在对手中的咖啡倾诉爱语。
虽然,虽然啊。提摩西已经不在我的老婆名单里。
但是亲眼看见自己的前老婆对着一杯咖啡甜蜜地叫“宝贝”,这个塌房方式,委实让人心如刀绞。
65.
你就是对着理查德叫“宝贝”也好啊。
人不能,至少不应该……
至少“宝贝”得是人型生物吧?
66.
一杯咖啡下肚,提摩西恢复了神智。
他又变回那个衣冠楚楚的小总裁,就好像咖啡是某种buff,给他叠加上,你就能得到一个闪闪发亮的提摩西。
“时间不早了,我现在开车带你去银行,我们回来的时候还能赶得上阿福做的午饭。”他温和地道,“相信我,阿福的饭菜你不会想要错过的。”
我对阿尔弗雷德的饭菜没感到很好奇。
我好奇的是,如果早上把提摩西的咖啡换成牛奶会怎么样?
他会自动调整不同的模式吗?
那换成可乐呢?
67.
我们走的时候,我爸还在楼上睡觉。
我搞明白了,他昨天睡到那个时间点真的不是因为尴尬想要故意避开我。
他是真的就睡到那个时间。
哇,我妈当初和他恋爱是因为他是一只可爱帅气美丽的小懒猪吗?
68.
我坐着提摩西的车,一路到了哥谭市区。
看到截然不同的建筑风格,我又一次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正身处异国。
提摩西带我进到银行,马上就有服务人员上前,专程为我们服务。没有任何琐碎的步骤,我们连队都不用排,就直接跳进了签字录入指纹的环节。
我深呼吸一口气,凝重地掏出卫生纸,把我的右手每一根手指都擦干净。
提摩西哑然失笑,“不需要这么细致,这个机器录入的准确性很高。”
“不,”我严肃地说,“不够干净的手配不上五百万。”
苍蝇搓手.jpg
69.
提摩西:“……”
70.
韦恩家族不愧是富到华夏这边都有些闻名的家族。
看似繁琐的手续,我们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办完了。
全程我只是坐在会客室,捧着茶杯看提摩西和银行副行长谈笑而已,会有工作人员自觉拿着平板电脑过来,指导我办理手续。
再次感叹,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吗?
嘶——
这份愉快持续到手续办完,提摩西和副行长握手告别。我的鞋跟刚落在银行大厅的地上。
论坛老话,民风淳朴哥谭市。
我们所在的银行遭遇了抢劫,而劫匪挥舞着枪支冲进来时,正好与我和提摩西面对面。
71.
提摩西:“……”
72.
我:“……”
73.
劫匪让银行的所有人靠墙抱头蹲下,我和提摩西蹲在墙边。
我虽然不是能一剑劈开山海的剑修大能,但是打打银行劫匪还是没有问题的。
要是我连这群普通人都搞不定,那真是白瞎了我这么多年在门派联合大比上被前辈们吊打成狗。
现在的问题是,我得想办法把提摩西支开。
74.
劫匪头子很好心,他来给我送机会了。
他在场内转了几圈,眼睛瞥到提摩西,他慢慢踱过来,对提摩西道,“你,把脸抬起来!”
虽然不合时宜,但我还是很想吐槽。
大哥,这句话真的很像霸道王爷看上某个叛逆的俏侍女,让侍女抬头看他时才会说的早古男主宣言。
完蛋,这么一想,我顿时觉得空气中都充满了莫名其妙的粉色泡泡。
我是不是有病?
75.
正当我在想要不要冒领提摩西的女主戏份,让劫匪头子把我当作人质,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再给他一闷棍。
啪啦一声。
银行的玻璃天顶破了,数颗小黑球甩进来,烟雾四起。
层层灰雾中,我凭借我考过三次飞剑驾驶证的良好视力,看见一个红枣成精的男人从天顶的破洞里跳下来。
他踩着劫匪头子当肉垫,一膝盖撞在另一个劫匪的腰上。
哇,好胸!
不对,好凶!
第4章
76.
胸大腰细腿长的红枣精三下五除二把劫匪们收拾了一通。
他的战术靴踩在劫匪头子胸口时,我内心嗷嗷直叫。
别问我为什么嗷嗷,你不在现场感受不到那种快乐。
提摩西蹲在我旁边,淡定地偏过头,躲开被砸到他旁边的劫匪。
不愧是哥谭人,他还有心情和我唠嗑,“今天刚好有机会,我们的另一个兄弟也回了哥谭,我们可以顺路把他也带回去吃饭。”
此时的我还不知道“带回去吃饭”意味着什么,傻白甜似地点头,“好。”
提摩西摸出手机,不需要看屏幕就可以盲打消息,“正好,我给迪克发消息。”
他脑袋又是一偏,避开红枣精踢飞到这边的手枪。
我不得不佩服。
这大概就是哥谭人吧,枪林弹雨在前而面不改色。
真是修仙的好苗子,有空不如去我们学校坐坐。
77.
红枣精,不,礼貌一点,红头罩,哥谭道上的大反派。
具体情况我不清楚,反正消息飘洋过海传到我耳朵里,这位红头罩和哥谭反派黑面具的爱恨情仇已然可以出三本书,论坛上还有连载同人文。
当然,他和其他男男女女超英反英的CP也是有的,毕竟当代网民的一大爱好就是在制服紧身衣里面乱组CP写泥塑同人。红头罩近期和黑面具的CP比较火,因为他前不久才坑了那位一把,以卧底的身份。
直白点说,他是我到哥谭后第一个我能光明正大欣赏其美色的人。
啊,这胸!
啊,这腰!
啊,这腿!
嘻嘻。
78.
可能是我注视他的目光太明显,头罩老哥临走前望了我一眼。
隔着那个红彤彤的红枣头,我都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之复杂。
他随手将劫匪们捆成一堆,在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扔给哭闹中的小孩,在警察抵达前离开了。
我目送他远去,唏嘘不已。
提摩西:“你对他有印象?”
“之前没有,现在有了。”我沉稳地道,“真大啊……”
提摩西看我的眼神好似在看一个变态。
79.
鉴于我抵达哥谭后,提摩西是与我相处最久的人。
我好心安慰他,“没关系,虽然藏在衬衣里看不太出来,不过你的尺寸也不小。”
80.
提摩西:“……”
这次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下一秒就要给哥谭警察局打电话。
或者是迪克,我名义上的养兄会亲自送我去警察局。
81.
啊,天是不是又被我聊死了?
我以为分享XP这种东西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