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者的爱情》作者:孟中得意
文案:
在费霓看来,房子要比爱情可靠得多。
要不是结婚才能分房,费霓决不会跟方穆扬结婚。
旁人不明就里,以为费霓选择方穆扬,是图他长得好看,毕竟他除了脸外一无所有。
后来方穆扬因画画暴得大名,他的父母也恢复待遇,人人皆夸费霓慧眼识珠,一早就看中了方穆扬的才华。
故事从七十年代开始。
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与现实对号入座。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业界精英
搜索关键字:主角:费霓;方穆扬
一句话简介:睡上下铺的小夫妻
立意:忆苦思甜
作品简评
费霓一直认为房子比爱情可靠。为了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在制帽厂分房前,她选择和没有住房没有工作没有积蓄的落魄子弟方穆扬假结婚,以获取分房资格。两个出身经历性格都很迥异的人乍然结合在一起,小矛盾不断,但因底色相同却越靠越近。二人在清苦的生活中互相温暖彼此扶持,最终假戏真做,过上了理想生活……本文构思跳出常规模式,设定新颖有趣,基调乐观向上,语言朴实细腻,人物性格立体鲜活,极具世俗生活气息。男女主实用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碰撞火花四溅,烟火气中处处弥漫着甜蜜。
第1章
但凡提前一年恢复高考,费霓有别的机会改变命运,她就不会跟方穆扬结婚。
费霓是家里第三个孩子,她打小身体不好,大哥二姐都惯着她,三个人分一个苹果,她一个人就要吃一半。
哥哥高中毕业后响应号召插队去了内蒙,本来他可以顶替父母进厂的,但他舍不得两个妹妹吃苦,家里最多两个进厂名额,他得留给妹妹。费霓的二姐顶替爸爸进了纺织二厂,过了两年,费霓顶替妈妈进了制帽厂做帽子。
费霓工作后,每月的工资粮票除了给家里交伙食费,剩下的都攒起来。遇上认识的内蒙知青回乡探亲,她就把之前攒的钱和粮票拿出来,去商店买普通饼干,论斤买,分开装,一斤一个铁罐,罐子用做好的新衣服包着。剩下的地方粮票也换成全国粮票,请人随饼干衣服一起给大哥捎过去,她还贴心地给大哥捎了新毛巾和香皂,让他洗脸用。大哥每次来信,都说他能吃饱,不要再带饼干给他了,周围一堆饿死鬼,还不够分的;粮票也不要给他,他自己有饭辙;衣服更别寄了,一年也洗不了几回澡,好衣服纯属浪费。
大哥当知青的第六年,费霓的二姐结婚了,和纺织二厂的一个同事。爸妈都没意见,只有费霓不同意,怕二姐嫁过去吃苦,姐夫是家中独子,父亲早年就没了,和一个瘫痪老娘住在筒子楼的一间小房。
二姐说有感情比什么都重要,费霓说感情是精神层面的事,她不和他结婚也可以一直想着他,但她的身体不能和瘫痪的老太太常年住在一间房。费霓这套精神物质分离理论并没打动感情至上的二姐。二姐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了小妹隐藏在清纯面孔下的势利。
二姐还是和会计结了婚,费霓用她攒下的布票买了一块布料,那料子她一直想买又舍不得,如今她一狠心买了,和之前收藏的扣子做成了一件连衣裙和一件衬衫,作为二姐的新婚礼物。
原先一家五口挤在十几平米的筒子楼,一间房被隔成两间,费霓上了初中,家里就开始按性别分房间,她、二姐、妈妈住在里屋,爸爸和大哥住外屋。大哥插队二姐结婚后,家里终于不那么拥挤。父母心疼小女儿,把里间让给了她单独住,老两口住在外面。
厨房和厕所公用,去水房洗个衣服周围也是一堆人,在人群中沉默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费霓被动学会了和人寒暄。
她最受不了的是菜籽油和猪油混合的味道,每次晚饭时间,这股味道都要从过道飘进来,钻进她的鼻子。
只有书能给她一些安慰。书店卖的书也就那几种,她从收废品的老爷子那里淘来了大学课本,翻烂了以后就开始背词典。英文词典和俄文词典,她甚至能从例句中找到趣味。有一次,她竟从一堆废品里发现了莎士比亚。看书是她唯一的乐趣,书里并没黄金屋,即使她从小到大从没考过第二名,但推荐工农兵上大学,就是没她的份。天一亮,她还得在制帽厂日复一日地做同一个样式的帽子。有时她想,还不如插队下乡,至少乡下很大,不会这么挤。
宣传里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听说乡亲们并不欢迎知青们去乡下和他们抢粮食吃。她的大哥在乡下连温饱都是个问题。大哥已经插队七年了,回城没有任何指望。她给大哥写信,让他好好努力,争取拿到工农兵推荐入学的名额。
不上班的时候,费霓除了看书,都在踩缝纫机帮人做衣服。用挣来的钱和换来的布票,给母亲二姐做了一件的确良衬衫,帮父亲买了两双尼龙袜子,还给大哥做了一条布拉吉,让他带走送给村支书的女儿,以加大获得推荐入学的几率。她把洗发水雪花膏香皂都留着让大哥送礼,自己用肥皂洗头。
厂里领导跟她谈话,说她有机会调到厂办。后来就没信了,是有人调到厂办,财务科科长的女儿——一个把“澄澈”念成“登辙”的人。再过了些日子,科长女儿被推荐去上大学。费霓继续在制帽厂做帽子。
自从取消高考后,大学里多了许多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半文盲,费霓忿忿地想。但如果让她和这些半文盲去当大学同学,她乐意之至。
并没人给她这个机会。
尽管她会英俄两门外语,会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还自学了微积分,也没人推荐她去上大学。而如果别人知道她在看莎士比亚,反而会将她作为落后分子的典型。
她在报纸上看到有一个女孩子,两年里一直坚持在工作之余护理同厂意外致残的青工,女孩子在厂里评了先进,获得了推荐上大学的资格。
费霓并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但如果能去上大学,她也愿意尽心尽力自费去照顾陌生人。
她厌倦了每天都做帽子,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费霓想起方穆扬,也评上了先进,她决定去医院看看她的同学。
在和方穆扬做同学的时间里,费霓并不喜欢这个人。那帮子弟里,他其实是最有平等意识的。别的子弟嘲笑工人家庭的孩子没见识,让方穆扬别跟他们一块混,他能直接把话顶过去,说我太姥爷当初也是个捡破烂的,最纯正的无产阶级,你跟这儿看不起谁呢。他整天以捡破烂的重孙自居,让人忽略了他父母的职业,他的姥爷曾是大资本家,他爷爷是大儒,往上翻五辈,都是有名有姓能上教科书的。
他认为大家都是一样的,但其实并不一样。虽然方穆扬的衣服时常有窟窿,远没费霓的衣服干净整洁,甚至他爸妈为了让他体验生活,连派发的零花钱都比不上费霓,但他可以跟这个国家最好的画家之一学画,教他拉琴的是乐团的首席,他能看到特供的内部电影、内部杂志以及各种外面的禁书,去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友谊商店买东西。
这种特殊化只持续到方穆扬小学毕业,他的父母被划了右派,他也成了右派子女,并没人因为他太姥爷曾经从事拾荒行业就把他划归无产阶级。
方穆扬不再强调他来自普通家庭,普通家庭成了他高不可攀的对象。
方穆扬和费霓一样也有一哥一姐,兄姐都比他幸运,没怎么被波及,哥哥在核研所工作,属于紧缺人才,姐姐废除高考前已经在读大学。而他成分不好,不能上大学,不能当兵,不能进厂,初中没毕业就下了乡。
转机出在半年前,方穆扬休探亲假,因为无亲可让他探,暂住在别的知青家,正赶上特大暴雨,倒了许多小平房,他在大雨里救了好几个人,自己却被砸伤。
他因为救人成了先进,还上了报纸。
费霓和以前的同学去看他一次,看他的人太多了,隔着好几层人,她连他的脸都没看清。
这次费霓去医院,买了桃酥当礼物,她本来想剪几朵花带过去,又怕人说她搞资产阶级情调。
病房比她想得要冷清得多。
这个城市每时每刻都在产生英雄,不可能每个人都记着他。他原先在的医院病房太紧俏,上个月转到了这家小医院,自己住一间。
病房里只有他们两个,他的女朋友不在。费霓得已近距离看清方穆扬的脸。她本来想把桃酥送给他女朋友吃,但她来了半小时,也没发现他的女友。她听人说,方穆扬的女友是工农兵大学生,这个推荐入学的名额是方穆扬让出来的。
费霓并不信这种说法,她不信方穆扬这种出身在救人前会有人推荐他上大学。
费霓问护士这段时间有人常来看方穆扬吗。
护士说没有。
她又问方穆扬的女朋友呢,护士说没听过他有女朋友。
费霓猜,应该是掰了,要是有感情,就算工作日忙,周末也该来看看。
很明显,最近这段日子,护士也对他疏于照顾。他的头发和指甲太长了,胡子也该刮了。
她想起那个评先进上大学的女孩子。
第二天,费霓再来看方穆扬,带了两把剪子,一大一小,给他剪头发和指甲,用她爸的刮胡刀给他刮胡子。她还带了海鸥牌洗发膏,用医院的脸盆帮他洗头发。水不小心溅到他的眼睛,她发现他的睫毛很长。做完这一切,她又用香皂水浸了毛巾,帮他擦脸。他又变得好看了,虽然这个年代,一个男人长得好看,没有任何用处。她告诉护士,她之所以来这里,是被方穆扬的英雄事迹所鼓舞,她愿意尽一切努力帮他醒过来。
从此以后,费霓每天下班就去医院里做好人好事,周末也去。她实在太想进步,太想当先进,太想上大学了。
为了看上去进步,和小布尔乔亚彻底划清界限,这几年她没给自己做过一条裙子,连头发都剪短了。
没人比她更希望方穆扬醒过来。
听说植物人也需要交流,费霓每次去都给他读书。都是一些很进步的书。她把自己栽种的花移植到小花盆里,再用自行车运过来。病房窗台上都是她种的花,各种颜色的长寿花。
渐渐医院里的护士都知道了她。知青办派人来看方穆扬,费霓正在给方穆扬读书,医院领导向知青办的人介绍了费霓的感人事迹,大家都很感动。但她的照顾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还是没有评先进的资格。
来看方穆扬的人不多,有两个漂亮女人令她印象深刻。
一个是他的姐姐,临走前拿出两百块钱给她。费霓说她不要,能够照顾方穆扬这种英雄就是她最大的幸福。她说得很真切,对方信了,好久才对费霓说:“他能有你,真幸运。”
费霓觉得现在躺着的方穆扬一点儿都不幸运。
另一个是他的女朋友,说前女友可能并不确切,没准方穆扬醒来,他们就又可以和好如初。她被忧伤笼罩着,站在窗前,很像费霓看过的一张法国不知名画家画的人物画。费霓问这位前女友,方穆扬以前都喜欢什么书和音乐。她读的书都没有成效,她应该读点儿他爱听的。没有得到任何回答,这时她才知道自己问错了,他喜欢的应该都是毒草,说了等于交代罪行。
送走女朋友,费霓开始给方穆扬剪指甲,两天不剪,又长出来了。他的手又瘦又长,大概是经常在乡下干农活,糙了许多。她边给他剪指甲边跟他说,这个冬天实在太冷了,门口结的冰很厚,她今天来看他前还滑倒了,磕掉了好大一层皮,可这样她还是要来看他。她实在太想进步了。她马上就要二十二了,如果不被推荐上大学,五十二她还要在制帽厂做帽子。
做帽子也很光荣,但她一点儿都不适合做帽子。她想去上学。
说着,她的一滴泪落到了方穆扬的眼睛里,费霓拿手指去擦,触到他的长睫毛。她对他说:快点醒吧,要不你女朋友就跑了。
第2章
费霓再去看方穆扬,一进病房就锁好门,给他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怕别人听见,她低头将嘴附在他的耳边,一句句顺着他的耳朵传到他的脑子里。
她背完一首就马上去把门打开,继续给他念很进步的书,给他读报纸,一版版念过去,领会最新精神。
费霓有两把指甲剪,一把给方穆扬剪脚趾甲,另一把给他剪手指甲,每周给方穆扬理一次头发,总是保持一个长度,头发太长很费洗发水。她自己用肥皂洗头,却给他用洗发膏,海鸥牌的。她低头给他念诗的时候,会闻到他的洗发水味。他一直躺着,完全不需要袜子,但她还是给他买了一双新袜子,修完脚趾甲就给他穿上。
费霓看方穆扬的时候,有一种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情。她把所有对未来的希冀都寄托在眼前这个男人身上。
他醒了,她就能上报纸评先进上大学了。
费霓废寝忘食地跑医院做好事引起了家中二老的好奇,知女莫若父母,她们的小女儿虽然从没给人使过绊子,也从没占过别人便宜,但也从没这么好心。费霓对家人的说辞也是,她是出于对方穆扬的敬佩才去帮助他的。
她的父母根本不懂她在制帽厂做帽子有多苦闷,也不知道她多想上大学,她从没说过。这个机会是她哥哥下乡换来的,她哪里有资格嫌弃。家里三个孩子,她是最小的,要是大哥顶替了父母任何一人,下乡的就是她。大哥主动下乡,说是为了两个妹妹,其实是为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