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夫人娇养手册——桔
  发于:2020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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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魏澜对魏明珠的宠爱,那位生母在魏澜心里的分量肯定更重。
  可惜魏澜只肯告诉他魏明珠的生母已经死了,其他的再不肯多说一字。
  惠文帝虽为帝王,却不能强迫臣子兼好友倾吐私密。
  “准备何时成亲?”
  “八月二十一。”
  惠文帝扬眉:“这么快?”只剩三个多月了。
  魏澜笑:“臣年纪不小,该有个嫡子了。”
  ——
  阿秀的嫁妆早在她及笄后就开始准备了,备齐了七七八八,现在要嫁给魏澜,刘家也拿不出更贵重的嫁妆足以匹配魏家。刘孝山并不想打肿脸充胖子,继续按照原来的嫁妆单子准备,大大小小的物件加在一起,统共凑了三十二抬。
  对于小门小户的人家来说,三十二抬嫁妆已经很体面了。
  这三个月,阿秀只做了一件事,绣嫁衣。
  从九岁到十六岁,阿秀一直养在深闺,跟着女先生学读书写字,学礼节女红,学京城官话,学算账管家,甚至还学了两年音律,可惜她没有器乐上的天分,各种乐器换着尝试,竟无一样可学,最后女先生就放弃了。
  去年阿秀及笄后女先生才离开刘家,临走之前,女先生温柔地鼓励阿秀,说她现在的才学,当个寻常的官夫人绰绰有余,只要阿秀有勇气,便能够游刃有余地接人待物。
  阿秀分不清女先生的认可是真是假,得知她不用嫁魏沉的时候,阿秀很是松了口气,因为她不想去过那种每日将规矩记在心上的生活。哪想到短短四个月,阿秀要嫁的男人身份更高了,这是不是意味着,未来她要学的规矩更多?
  脑袋里各种事情,唯有绣嫁衣的时候,阿秀才能静下心来。
  嫁衣繁琐,绣好了,大婚之期也到了。
  魏家送了聘礼来,一百多抬的聘礼,将刘家小院摆的满满当当。
  怕晚上来贼偷聘礼,刘孝山让两个儿子轮流守夜。
  阿秀透过闺房的窗户往外看,只觉得那满院子聘礼像是压在了她心上。
  丫鬟杜鹃可高兴了,羡慕地对阿秀道:“小姐命真好,瞧世子爷准备的聘礼,他肯定是见您貌美,喜欢上您了。”
  阿秀苦笑。
  杜鹃是她九岁那年爹爹给她买的小丫鬟,穷苦人家出身,比阿秀见过的世面还少。阿秀长得确实不错,小家碧玉的美,放在乡下或许还能当一句方圆十里内的第一美人,但放在京城这贵女、美人、才女扎堆的地方,阿秀的姿色便没那么出挑了。

  她想,魏沉都看不上她,魏澜又怎会喜欢她?
  魏澜愿意娶她,是因为他是个好哥哥,不忍断送亲弟弟与宋姑娘的好姻缘。
  好哥哥?
  阿秀情不自禁看向院子里替她看守聘礼的大哥刘福、弟弟刘贵。
  哥哥弟弟待她也很好,看重亲情的魏澜,除了风流,其他品行或许也不会太坏?
  又过了几日,魏家来催妆,刘家将阿秀的嫁妆包括魏家的聘礼送去了魏家,阿秀的丫鬟杜鹃也先一步过去替她铺床了。
  催妆过后便是大喜的日子。
  这日傍晚,刘孝山、李氏夫妻俩一起来了女儿的闺房。
  阿秀站在二老面前,忍着眼泪不往下掉。
  刘孝山取出一支匣子,打开,里面摆着一根银簪,看着平平无奇,簪尾却暗藏机关,里面藏了二百两银票。
  “阿秀收着,这是爹娘给你的私房钱,国公府那地方,丫鬟也贪财,你不出点银子人家都不给你办事。这些你先用着,将来缺钱了再回家跟爹要。”刘孝山将匣子塞到女儿手里,豪爽道:“阿秀别跟爹客气,咱们家在京城的家业都是靠你得来的,只要爹手里有钱,你要多少爹给你多少。”
  他的手心全是茧子,阿秀就想起了小时候站在灶膛前看爹爹给她做面的情形。
  她泪如泉涌,跪到爹爹面前哭了起来。
  刘孝山眼睛也红了,但西北的糙男人会做不会说,他拍拍女儿肩膀,起身走了,旁的事情,媳妇会教女儿。
  李氏要教女儿的,是如何伺候丈夫。
  她拿出一本小册子,要女儿看。
  阿秀只看一眼就羞红了一张玉兰花似的脸,扭着头说什么都不愿再瞧。
  李氏无奈,转念一想,世子爷私生子都有了,能不会办事?
  洞房什么的,其实新郎新娘有一个懂,事情就好办了。
  “行,你不看就不看吧,明晚世子爷说什么你听什么好了。”抱住即将出嫁的女儿,李氏无限不舍。
  阿秀偷瞄床头的小册子,想的却是,明晚魏澜就要那样对她了吗?
  好像有点怕。
 
 
第4章 
  这夜阿秀心慌的很,朝左侧躺睡不着,朝右侧躺耳朵好像不舒服了,还是睡不着。
  黑暗之中,阿秀偷偷将手伸到枕头底下,碰到了压在那里的小册子。
  其实娘亲让她看时,阿秀根本没有看清楚图上的男女在做什么,认出那是两个人,而且是两个衣衫不整的人后阿秀就羞得扔了册子,说什么都不要再看了。
  可是明晚她就要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做夫妻了。
  阿秀怕,还紧张,还羞得慌。
  心里像跳进来一把火,烧得她浑身都在发烫。
  要不,就看一眼?
  好歹知道夫妻圆房是怎么回事,到时候可能会少怕一点?
  阿秀目光闪烁,一点一点地将小册子往外掏。
  全部掏出来了,阿秀又闭着眼睛犹豫了好久,才翻个身,低头看向册子。
  帐子里黑漆漆的,阿秀什么也看不清。
  点上一支蜡烛?
  爹娘都睡得熟,她躲在帐里看,外面应该发现不了吧?
  反正也睡不着觉,阿秀决定大胆一回。
  她偷偷挑开帐子,一抬头,惊觉窗前的地面上洒了一地月光。
  老人常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今晚都二十了,月亮虽然不圆,却还是挺亮。
  阿秀拿着小册子走到窗前,打开一页,再低头,发现月光果然照亮了页面,虽然模糊,但也能看清画里的人在干什么。穿繁琐长裙、红缎绣鞋的女子画的并不是很清楚,男主衣下倒是……
  阿秀别开眼,嫌弃地皱眉。
  怎么那么丑?
  黑漆漆短头烧火棍似的。
  勉强压下心头的不适,阿秀又翻了一页,见这页的男人模样变了,但依然是烧火棍,阿秀忽然有点恶心,对这本册子的好奇心彻底消失了。
  回到床上,再次将小册子塞到枕头底下,阿秀捏捏被子,思绪又飘到了魏家。嫁过去了,魏澜到底会怎么对她?曾经的未婚夫魏沉会把她当嫂子看,还是继续不将她放在眼里?还有魏澜那个有小野狼之名的私生子,好像叫魏明珠?
  明珠明珠,连私生子都稀罕地跟明珠一样,她这个西北乡下来的土妞,魏澜肯定会特别嫌弃吧?
  阿秀忽然想起来了。
  魏澜娶她,只是因为她是魏沉的包袱,而魏澜是个好哥哥。
  那她紧张什么呢,其实嫁魏沉嫁魏澜都一样,他们都不会把她当回事的。
  反正都是不当回事,阿秀嫁过去老老实实地守魏家的规矩就是了,努力不得罪人,努力当个摆设,混日子吧。
  知道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了,困意渐渐涌了上来,阿秀抱住被子,微拧着细细的眉毛入睡。
  新娘子反而是今晚刘家第一个睡着的人。
  主屋里头,李氏一直在絮絮叨叨的,也分不清是在跟丈夫聊,还是在安慰自己。
  “咱们秀长得好看,腰细屁股大,都说这样的姑娘好生养,赶明年秀给魏家生个儿子,魏家就会真心接纳她了,女人啊,有儿子就有底气,秀头胎千万是儿子啊。”
  刘孝山听得心烦,想抽烟。
  他更担心女儿的小命,魏澜身边听说有好几个貌美狐媚的丫鬟,大宅里争宠的手段多了去,他家秀老实巴交的,不怀孩子在魏家站不住脚跟,怀了会不会被心术不正的丫鬟们陷害,万一一尸两命……
  刘孝山眼睛一瞪,后悔了!
  “要不,这亲事不结了?”刘孝山坐起来,十分严肃地跟妻子商量。
  “你说啥瞎话!”李氏比丈夫要休她还要激动,差点就要骂起来:“花婶子那边都定好了,明早登门,十几张桌的客人也都定好了,这时候咱们悔婚,你是想逼秀死还是想逼我死!”
  李氏说着说着,竟然哭了起来。
  刘孝山的一时冲动就被媳妇的眼泪给哭灭了。
  “睡吧睡吧,哭肿眼睛明天怎么见客。”
  背着媳妇躺下,刘孝山彻夜未眠。
  西厢房,阿秀的哥哥刘福、弟弟刘贵都未成亲,兄弟俩睡在一张大炕上。
  刘福心事重重:“世子爷身边好几个骚狐狸,阿秀会不会受欺负。”
  刘贵很困了,打着哈欠道:“再骚也没有我姐……哥你放心吧,这几条街我都没见过比我姐更美更白的。”他仔细比较过,自家姐姐的腰是最细的,胸啊屁股也是最大的。
  十三岁的刘贵对姐姐是一派单纯的姐弟情,但他从小到大一直听人嘲笑姐姐配不上魏家二爷,刘贵不服气,就暗暗地将其他女子与姐姐作比较,比较了这么多年,刘贵对姐姐有盲目的信任。
  刘福却打定主意要多帮妹妹想一些与那些丫鬟们斗法争宠的手段。
  一家人各怀心事,东边的天空悄悄地变成灰白,渐渐亮了起来。
  花婶子是刘家能请到的最好的梳妆婆子了,据说再丑的新娘子在她手下也能变出几分姿色。
  刘家给了大赏钱,花婶子非常敬业,刘孝山夫妻俩才起来,没洗脸呢,花婶子就在外面敲门了。
  李氏迎菩萨似的将花婶子迎了进来。
  花婶子手里提着一个蒙着红布的小篮筐,听李氏说新娘子住在西厢房,花婶子就直奔西厢去了。
  阿秀还在被窝里睡得香甜,突然被一阵砰砰砰的敲门声惊醒。
  杜鹃不在身边,阿秀一边喊着来了来了,一边匆匆披上外衣来开门。
  天蒙蒙亮,花婶子眯眼打量门里的新娘子,但见大姑娘十六七岁的样子,乌压压好一把浓密的长发,白白的脸蛋被衬成了最嫩的豆腐,一对儿黑珍珠似的桃花眸子睡眼惺忪,透着一股慵懒又单纯的味道。
  傻姑娘,都要嫁人了还能睡这么香。
  脸蛋可以光明正大地打量,身段嘛,花婶子飞快瞧了眼,凭借她阅人无数的眼力,花婶子便知道,刘家这姑娘嫁到国公府,就凭这男人最爱的身段,至少能得宠好几年。几年的功夫,只要能生出一个儿子,刘家的富贵就不可限量。
  如此,就算不为刘家现在给的赏钱,花婶子也决定拿出看家本事替阿秀上妆。
  ——
  秋阳明朗而不烈,踩着吉时,魏澜来刘家迎亲了。
  刘家住在百顺胡同。
  当年刘家五口子进京,老国公爷不能亏待了救命恩人的子嗣啊,特意让人选了一处好宅子。百顺胡同是因为胡同口第一家宅子的门前栽了两棵柏树而得名,多少岁月过去了,宅子的主人换了一次又一次,但那两株柏树一直留了下来,如同这胡同名字。
  百顺胡同里住的多是京城富贵商贩,治安不比官员们聚集的街巷差,老国公爷给刘家挑的四合小院就坐落在胡同中央。
  今日刘家姑娘出嫁,皇帝跟前的大红人魏世子来迎亲,百顺胡同挤满了来看热闹的百姓,摩肩擦踵的。
  魏澜骑马转进巷子,迎面便是黑压压一片人头。
  他皱了下眉。
  百姓们瞧得却热闹,大姑娘小媳妇们恨不得将眼珠子扔到俊美的新郎官头上,各种议论也传进了魏澜的耳朵。
  “世子爷长得可真俊啊!”
  “那是,长得丑的,皇上留在身边不就倒胃口了!”
  “世子爷练过武吧,瞧这块头,比胡屠子还壮实!”
  “刘掌柜为了让自家闺女配得上魏家,这几年都把闺女关在屋里头,不让风吹不让日晒的,听说那闺女捂得可白了,脸蛋手心比豆腐还嫩,瞧世子爷这身板,今晚小闺女受得了吗!”
  “哈哈哈哈!”
  迎亲队伍所过之处,议论新郎官的,议论新娘子的,声声入耳。
  魏澜终于想起了今日他要娶的新娘。
  那日阿秀随刘孝山去国公府,魏澜根本没细打量阿秀的容貌,印象中只有一张白生生挂着泪的侧脸,一对儿随着她匆匆的步伐跳得欢快的兔儿,以及从后面看见的细腰连着肥臀,站着不动或许不明显,走起路来便惹人注目了。
  当时,魏澜还想,刘家是不是把女儿当猪养。
  现在看来,那刘孝山是故意将女儿养成这副身段的?以为勋贵子弟都喜欢这种女人?
  百姓太多,迎亲队伍如一道红流,艰难地在人群中冲开了一条路。
  路的尽头是刘家。
  新郎官迎亲,总要受些刁难,不然人家养了十几年的如花闺女,哪能随随便便叫人娶走?
  怎样才能刁难魏世子呢?
  比文,刘福兄弟只读了几年书,会看账本而已,比武,听说魏世子十六七岁就上过战场,刘福兄弟杀头猪还得折腾俩时辰才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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