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认识钟掌案?”内侍一愣,旋即低下头,“钟掌案年纪大了, 今年天冷, 冬天没熬过去……就年前走的。”
李齐慎微微一怔,一时居然不知道能接什么。
他和钟庆满其实没什么感情,硬扯起来也就是当年机缘巧合一面之缘, 说了几句话, 以钟庆满的年纪,他都不能确定这位垂垂老矣的掌案还记不记得他。但李齐慎听见消息的瞬间,蓦地涌起一点微妙的心绪,像是忧伤又像是遗憾。
有些人似乎就是如此, 没什么缘分, 偶然见过而已, 等再听见对方的消息,却已经隔了生死。
李齐慎沉默片刻:“下去吧。”
“是。”除了灵位和供奉的长明灯,玄元殿里什么也没有,李齐慎显然不是偷灯油的老鼠托生,内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应声退下。
李齐慎径直往殿里走,在灵位前坐下来。当年他是端端正正地跪坐,如今随意得多,双腿舒展,不像是跪拜先祖,倒像是在自己寝殿里闲坐。
对着一排不会说话的灵位,他彻底放松下来,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曾经深埋于心的怨恨:“听见消息时,其实我很开心。弃我于长安城,又命人杀我,终归活下来的是我。”
“我从没想过要从他们手里抢夺什么,也从没想过爬到那个位置去。皇帝只是机械而已,塞在那个壳子里的,又有几个有好下场呢?”李齐慎微微抬头,视线一个个扫过灵位,上面用金粉书写的名号在史书上能拉出一长串,史官洋洋洒洒地赞美,民间则怀着既崇敬又好奇的心思,揣测他们隐秘的旧事,最好能找出些和女人纠缠不清的蛛丝马迹。
但没有一个有好下场。说是寿终正寝,再不济也是因病而亡,不至于夜半被人砍杀,但等到晚年,又有谁是舒服的呢?在太极宫和大明宫之间辗转,大明宫的地势那么高,都不能缓解风湿和头风,少时再是潇洒恣肆,死前终究是困在一方小小的天地,放眼望去只有朱红的宫墙。
李齐慎知道自己也逃不开,他做了这个决定,注定也是这样的结局,“我曾想过离开这里,哪怕去吐谷浑放马,也比在这里舒服。可惜他们不让,总觉得我和他们想的一样,不扒在皇座周围就浑身不舒服。”
“有人总喜欢打压我,生怕我知道些他不知道的事;有人暗地里给我使绊子,生怕我能走远……说起来都是恨我。可我又做错什么了?”他又想起慕容飞雀,那场滂沱的大雨再度在耳畔响起,风里带着濡湿的血腥气。李齐慎的声音还是压得低低的,除了自己以外没人听得见,语气却忽然强烈起来,凶猛仿佛质问,“错在我生来流着一半鲜卑人的血,还是错在我生在陇西李氏?!”
他紧紧盯着灵位,深吸一口气,把涌起来的怨恨吞回去,眉眼一松,刹那间又是风轻云淡,神色平和,像是尊冷丽的玉雕。李齐慎轻声开口,像是在说和自己不相干的事,“既然如此,那也怨不得我。我总归还是想活着的。”
他最后看了灵位一眼,轻松地笑笑,起身往外走。
负责打扫玄元殿的内侍退出去后就一直候在外边,看见李齐慎走出来,还愣了一下:“……郡王?”
“无事,该回去了。”
内侍莫名其妙,完全不知道李齐慎来这儿一趟是干什么,但他也没那么不会看眼色,不至于追问,只低头行礼:“恭送郡王。”
李齐慎应声,从内侍身边走过,往长生殿的方向走。
等到他走远,内侍回想起刚才偷偷瞥到的那两眼,总觉得有哪儿不对。
李齐慎来时神色肃穆,眉头微微蹙着,眼神遥遥地落在玄元殿里,像是有万千忧思说不出口,但他走时一脸轻松,好像终于想通了什么,又好像彻底不在乎。同样一张脸,些微的神色变化,仿佛彻头彻尾换了个人。
内侍想到些没头没脑的异闻,打了个寒碜,抹抹脸,进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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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殿。
毕竟是天子寝殿,先前乱军压城时进出是一回事,现下局势平复,再进殿就是另一回事。崔适以为李齐慎会移回清思殿或者干脆回郡王府,没想到他依旧在长生殿住着,还有点想不通,在他对面坐下时没忍住:“你怎么还在这儿住着?先前不是还和我抱怨不愿睡你阿耶的榻,嫌恶心,只能在桌后边打地铺,硌得你浑身不舒服吗?”
“会写诏书吗?”李齐慎没理这茬,抛了个问题回去。
“诏书?”崔适莫名其妙,以为自己是听错了,“中书省起草的那个?”
“对。”李齐慎瞥了他一眼,“中书省会写,你会不会写?”
“……当然会啊!”崔适一口气差点上不来。他不会武,也不爱这个,能在长安城里安身立命,靠的就是一支笔,诗词大赋,没有哪个是他不会的。
现下李齐慎这么一句,还把中书省拉出来,崔适觉得李齐慎有点看不起他的意思,难免有点恼,“说是要过门下省和中书省,也只是该走的程序而已。若是只说上边写的东西,无非是四六骈体,有什么不会的?别说我,你也会啊。”
“我懒得写。”李齐慎确实会,但他不爱写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在军中写檄文都写的是极尽简略的散体。他把桌上的纸笔推过去,“来,写。”
“写什么?”
“写个诏书,能让我把我阿耶榻上的被褥换成我自己的。”
崔适大惊,猛地抬头去看李齐慎:“你……”
“纸笔都有,先在纸上拟个草稿?”李齐慎很平静,语气清清淡淡,顺手把桌上卷好的帛也放到崔适面前,“或者崔郎君妙笔生花,直接在帛上写?”
“……不是,郡王,你真……真打算要这样?”话说到这份上,崔适再听不懂就是傻,他浑身僵硬,舌头都动不利索,磕磕巴巴地说,“陛下还在成都,你……若是他闹起来,场面就……你想好该怎么办了吗?”
“这卷诏书下不下,他都会闹起来,与其等他回来,还不如抢占个先机。”这么多年下来,李齐慎大概琢磨透了李承儆的心思。
如今叛军犹在,只不过是暂且退却,本该对内休养生息,对外继续追击平叛。但以李承儆的狭隘心思,一旦回长安城,最先下的令恐怕是杀了李齐慎和守城时支持过他的节度使。等到了那一步,叛军大可卷土重来,李齐慎没那么大的心,说不出自己是为了天下万民,但至少他不愿让在城外怀着必死之心一往无前的将士白白丧命。
“现在太子已死,直系只剩下我一个,你说我是自己来,还是去宗室里找个好控制的幼童?”李齐慎问了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没等崔适回答,“写吧。”
“诏书得落印,现下玉玺不在,丹华大长公主印又太小了,落在上边不像话。”崔适有点犹豫,“这又该怎么办?”
“落不落印的,还有什么要紧?我不是要让他们看上边的玉玺,我是要让他们知道。”李齐慎懒得管落什么印,“反正都是谋权篡位,你还真想得这么正经?”
崔适一愣,悟了。李齐慎压根不是正儿八经继位的,管他程序如何呢,先爬上去再说。
他想了想,看看桌上的纸笔,再看看李齐慎,又有点犹豫。
李齐慎没懂崔适在犹豫什么,懵了片刻,忽然想通了。虽说他能保证大致不会出什么差错,但万一有了什么变数,他当然是一死,写这诏书的崔适也得跟着人头落地。
他叫崔适入宫来写这卷诏书,纯粹是少时一同读书的习惯,他不爱写繁复铺陈的骈体,一贯丢给崔适。崔适一向仿得惟妙惟肖,有几回还让许胥光夸奖过。
但如今不是当年,李齐慎知道这一支笔有多重,沉默片刻:“不想写就回去吧,放心,我绝不会为难你。我自己写。”
眼看他要去拿笔,崔适赶紧一把夺过笔,他刚才连腹稿都打了一半了,哪儿能不写。他清清嗓子,看了李齐慎一眼,再看看还空着的砚台,充满暗示:“郡王,您看……”
李齐慎懂了,但事到临头,只能让崔适占这个便宜,他提起砚台边上的小壶,往里边倒了点水,拿起墨锭:“行,我研墨。”
第109章 商议
崔适笔上的本事是真的信得过, 本该是极尽铺陈的四六骈体,他一卷诏书写得留白处正好,字迹清晰风骨天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练字的习作。字写得好,内容也好,硬生生用这么几行字写出高屋建瓴跌宕起伏的意思, 写得李齐慎属实万不得已乃受天命,仿佛有异议的都会被一个天雷劈死。
这事儿说起来也不新鲜, 历朝历代干这个的不少,长安城里的世家权贵倒是不怕天雷,但他们怕的是李齐慎握在手里的军权。能调动至少五镇的节度使,他又和前面几任皇帝的性子截然不同,言谈举止确实是皇家出身的优雅, 却不见慈柔多情, 反倒凶猛暴烈,像是只饥肠辘辘时逡巡的猛兽。
李齐慎没行登基大典,只一杯薄酒算是祭天祭祖, 为了节省, 连天子礼服都没做,第二日上朝时也穿的是常服,穿得端正,从布料的颜色却看得出有些旧了, 至少是去年年初做的衣裳。底下有人暗自笑话他寒酸, 但他落座, 俯瞰他们的瞬间威仪具足,别说这身端庄的常服,就是披块破布,他也是盘踞在帝国最顶端的君王。
左仆射上前,奏的是已被平息的江南叛军的事。江南一场大旱,叛军多半是实在无路可走的饥民,长安城发来赈灾的粮食遭层层盘剥,不反就是死路一条。领头的倒和他们截然不同,纯粹是吃饱了赈灾的钱粮,想趁着叛乱再捞一杯羹。
“诸士卒降者皆不杀不罪,原样放还归乡。”李齐慎倒是难得展露出点柔情,没为难那些不得已的饥民,“东西两道免赋税两年,休养生息即可。”
左仆射没想到李齐慎会这么说,愣了一下,刚想意思意思说一句“陛下圣明”,李齐慎却又开口,声音清朗,还是那个清清淡淡的语气,却说得他毛骨悚然。
“至于先前贪墨钱粮的州城长官,埋进土里便是。”李齐慎想起叶简当时提到的人,微微一笑,“既然因一时贪欲致使生灵涂炭,那就让来年的粮食长在他血肉上,算是归还万民。”
左仆射浑身一凛,想劝,憋了半天,又不知道该从何劝起,只能应声退后。之后又陆续有奏,李齐慎一件不落地回应,依旧是那个凶残的说法,仔细一琢磨又觉得处理得不错,或许真是最优的解决方法。
由此,朝上诸臣无异议,就当这是李齐慎改不过来的路数,除了头两天总出一身冷汗,后边倒渐渐习惯了,横竖铡刀没落自己头上。新任的皇帝则把敕令发往四面八方,调动兵马一点点编织罗网,要把叛军扼死在网中。
说来容易,做起来难,李齐慎让人撤了长生殿里多余的装饰,天子寝殿朴素得像是军帐,他在殿里处理政务,一盏油灯点到半夜,看着都让人心疼。
谢忘之不通政务,帮不上什么忙,好在长安城里的粮食肉菜渐渐能送上来,食材一多,变着花样能做的夜宵也多一些。今晚她用晚膳剩下的面粉做了份细面,以滤过两遍的鸡汤做底,以往十来碟的配菜是弄不出来了,只能压了几筷子清水烫熟的绿叶菜,配了一只溏心的荷包蛋。
李齐慎对吃食向来没什么特别的喜好,又是面这样横竖挑不出什么错的东西,且还出自谢忘之的手,他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几筷子把面和配菜吃尽,喝了打底的鸡汤,就差舔个碗。
一碗鸡汤面入腹,他把碗筷放下,乖乖坐在桌边的谢忘之当即动手,把碗筷放回食盒里,原样盖上盖子。
这几天她一直来送夜宵,从不多说话,李齐慎忙时顾不上,这会儿在灯下看,灯火镀在女孩白皙的肌肤上,衬得莹润如玉。谢忘之长长的睫毛垂落,耳侧留出的发丝也垂落,整个人像是墨笔信手涂出,清清淡淡,是《诗经》里宜室宜家的样子。
李齐慎心里微微一动,没忍住,伸手抚在她脸颊上,指尖拨过睫毛,果然有些略微的痒,就像此刻心尖上的感觉。
“怎么了?”谢忘之没管他胡来,还以为他有什么事。
“没什么。”李齐慎收手,朝她笑笑,真心实意地说,“这两天我顾不上你,反倒让你来送夜宵,辛苦了。”
谢忘之一愣,旋即笑笑,顺手把落到肩前的几缕长发拢回去,摇摇头,认真地说:“不辛苦,顺便而已。”
她没有吃夜宵的习惯,厨房里的宫人和她不熟,哪儿有会点名让她做夜宵的,李齐慎只觉得她是想让他宽心:“这有什么好推的?说一声辛苦而已,又不是要给你黄金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