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叹了一口气,主动向前走了一步,善良地不给他压力,在他前面进了绕梁馆。
里面果然有不少女客。
和明光寺不同,绕梁馆的女客和男客是分开的,两侧有竹门纸墙相隔,纸墙之间又分出一个个单间双间来,两侧纸墙中间有相貌秀美的少女低歌,几个乐师的身影隔在纸墙后,影影绰绰看不分明。
李慎显然不是第一次来,带着我进了一个隔着纸墙的双间,同行的客人是可以不分男客女客的,但双间都在更靠里的地方,很大程度避免了女客被骚扰。
有侍者来询问是喝茶还是听曲。
李慎解释道:“喝茶就是坐在这里听外面的人唱曲,听曲可以点人进来,歌者和乐师都可以。”
我自己就差是个啥都会的乐师了。
所以我摇了摇头,说道:“听曲,不要乐师。”
侍者立刻让人呈了一份单子上来,李慎说道:“一个人最多唱三首曲子,多了会坏嗓子……你真不要乐师?”
我说道:“清唱才能听出真来,我要听《长相思》。”
侍者大约从没见过听曲不要乐师的,有些犹豫,但李慎给钱给得痛快,他也就不废话了,不多时就来了一个青裙少女,看上去有十五六岁,大大方方地朝我们行了一礼,唱起《长相思》来。
李白的《长相思》。
少女的声音清澈柔软,也许正有感触,唱得很是动听。
我看向李慎。
少女刚刚唱到了那一句,美人如花隔云端。
李慎顿了顿,先是看了我一眼,然后垂下了眸子,隔了一会儿,少女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他忽然抬起了眸子。
然后握住了我的手。
第113章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16)
从外面回来, 我就陷入了思考。
思考的当然不是晚上吃什么。
我发现我的心态出了问题,我一开始对感情抱着随缘的心态, 或者说并不是随缘, 只是自卑又不肯折腰,直到遇到对的人, 这种心态才慢慢开始转变, 后来又经历了几段感情, 我的心态从一开始的自卑转成了自傲, 用这种心态去面对新的感情, 显然并不可取。
一定要给个类比的话, 我觉得我有点像石之轩了, 虽然我挑不出他多少缺点来, 但他那种极度自傲的性格显然和我不合。
李慎也是个骄傲的人,他不是江湖客,出身世宦之家,相貌俊逸风流,才华出众, 金榜探花, 年纪轻轻就有大好的仕途,无论和什么样的人做比, 他都可算得上天之骄子了。
我十七岁的时候还是个杀手。
但我又和石之轩不同, 我不是个极度自傲的人,或者说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性格,随便挑出个武者来都比我亮眼得多, 倘若回到最开始的心态,我是不该这么急躁的。
痛定思痛之下,我找到了林大人,请他去和还没离京的老李探花再谈一场,我觉得在两个人没有明显进展的情况下,定婚实在不妥当。
林大人有些诧异,眉头也蹙了起来,说道:“是慎儿让你来说的?”
我摇摇头,说道:“是我自己,我觉得这样不好。”
林大人诧异地说道:“不喜欢慎儿?”
我摇摇头,“喜欢的,但就是因为喜欢,所以我想堂堂正正地和他相处,我知道他和大表哥不一样,别说定婚,就算是成了婚,不喜欢始终是不喜欢,与其日后敬如宾客,不如现在好好开始。”
林大人定定地看着我,说道:“这门婚事外面还没有风声,你自己要想好了,如果我和李兄说了,日后再后悔也不成了。”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来之前就已经想好了。”
林大人说道:“慎儿年纪虽然不大,但已经有不少人家看中了,假如你跟他不成,往后再要定亲,也许就找不到比慎儿更好的了,真不后悔?”
我还是点头。
林大人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怎么养出你这么个脾气的。”
我笑了一声。
也许是因为我见过更多的事,更多的人,所以才不能像林诗音那样什么都不需要想,什么都不需要管,只要等着高高兴兴地出嫁。
从林大人那里出来,我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也是到这时,才有了一种清醒之感。
我换了一身衣服,从林府翻了出去。
这会儿晚饭刚过,又是夏天,李慎还没睡,老李探花正在书房那边和李恬说话,老李探花这个人是很话唠的,每次说话都能说很久,我很是放心地朝正在院子里练短刀的李慎扔了个小石子。
李慎抬起头,我站在屋顶上朝他使了个眼色,随即一步掠进他的房间。
李慎收了刀,望了望书房那边,还是朝着房间走来。
我安慰他,“你爹可能还要说很长时间的。”
李慎说道:“不是可能,是一定,他昨天不停歇地说了一个半时辰。”
我露出庆幸的神色,说道:“好在林大人话不多。”
李慎笑了一声,说道:“刚到太守府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给我倒了一杯茶,我端起来没喝,只说正事,“刚才我和林大人商量过了,我们之间的婚约可以解除了,是不是安心了很多?”
李慎愣了一下,说道:“为什么要解除婚约?”
我抬起头,放下手里的茶杯,直视着李慎的双眼,说道:“因为我不想让你为难,更不想让你觉得我是在趁人之危,我知道,李大人嘴上不说,但他之所以答应婚事,其中必然有我救他性命,又医治了大表哥和夫人的原因,自古行医救人拿的是真金白银,李大人要是感激,可以多给我些诊金,总不能拿你这个大活人去抵。”
李慎顿了顿,说道:“我没有这么想,何况成婚是结两家之好,只要门当户对,脾性相合……”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明明想做李寻欢,为什么要把自己逼成李慎呢?”
李慎沉默了。
我坐在椅子上,拉了拉他的手,仰着头看他,说道:“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两个人没有感情或者只有一方情愿的婚事就算能过到白头,又有什么意思呢?”
李慎好看的眉头蹙起,说道:“可是这太委屈你了。”
我摇摇头,认真地说道:“假如我是男儿你是女子,旁人只能说我人品正直,不管是感情还是婚约,都是你我二人之间的事,聚散分合,人生常态,于你于我,何来委屈?你觉得我委屈,只是这世道对女子太不友善,而非我真的委屈。”
李慎轻轻吐出一口气,说道:“霜儿,你当真是……”
他没有当真得出来。
也许是找不到形容词形容我这样的惊世奇女子。
我站起身,抱了抱他,说道:“好了,多想无益,过些日子休沐,再带我去玩吧。”
李慎笑了,说道:“好。”
我也没有找到形容词形容他那一笑。
怎么说呢,万里雪原上的第一缕阳光,带着桃花香气的拂面春风,一夜乌云遮盖,快至破晓时一抹云后的月色,这是我后来琢磨着想的,当时我就一个想法。
好看。
这么好看的人,第二天跟我解除了婚约。
他爹老李探花还分外不乐意。
林大人其实也是不乐意的,但他比老李探花好得多,确认了我的心意之后就放开手随我去,老李探花则没什么风度地回家打儿子。
我也是到了晚上来找李慎的时候才知道的。
李家是有家法的,老李探花这回来得比较急没带,于是因地制宜找了根椅子腿,亲自上手打了李慎四十棍子。
我来的时候,李慎正趴在床上姿势别扭地看书。
看的是《水经注》。
我差点没给他气笑了,一把夺过书,“还看,嫌自己屁股不疼吗?”
李慎说道:“看不看书都一样疼,不如看书。”
我在他床边坐下,咬着牙说道:“要不是你爹那个身子骨挨不了揍,我非得让他也尝尝棍子的滋味。”
李慎语气里半带笑意,说道:“其实本来没有四十棍这么多,只是我见他要拿胳膊那么粗的椅子腿打我,就躲了几下,当初是他教我的小杖可受,大杖则走,到了他这里,躲了就得翻倍,当真是可恶得很。”
我听出他话里没什么抱怨的意思,只好跟着叹了一口气,说道:“林大人跟他商谈的时候我在外面听着的,明明是说清楚了的,这事是我自己提出来的,他怎么还要打人!”
李慎说道:“家风如此。更何况这些棍子也是我该挨的,其实昨天……我很高兴。”
他说这话时侧过头小心地看了我一眼,像是怕我不高兴,我摇摇头,说道:“高兴是应该的,婚事就该两厢情愿,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是屁话。”
李慎苍白的脸庞上露出了些许笑意,说道:“不要说了,再说我该反悔了,总不能今天刚挨完打,明天又上门求亲,那我这打不是白挨了?”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意思,顿时失笑。
我给李慎把了一下脉,确认他的伤势没有什么大碍,想来也是,老李探花毕竟是个大病初愈的人,就算他身体好好的,谁家打儿子是往死里打的?他要真想往死里打,也不至于去打最能挨的屁股了。
我判断这四十下棍子只有十来下是打实了的,剩余的说是敲都可以。
这情况,过不了两三天就能下地走路了。
屁的家法。
李慎也笑了,说道:“我爹那个人啊……”
他倒是没往下说,停了一会儿,忽然说道:“我前几天试过练短刀,轻便倒是轻便,但不适合官员,刀再短也有半臂长,所以我改了个思路,假如做成比江湖暗器稍微大一点的小刀,平时藏在身上,遇险之后飞掷出去,只要力道和准头足够,比刀剑更方便。”
我的心思一点都不在讨论他练什么武器上,但还是顺着他的话想了想,说道:“那为什么不直接用江湖暗器?”
李慎无奈道:“我不想用暗器。”
我忽然想到了什么,说道:“明器?”
李慎说道:“何谓明器?”
我想到了昔日那个不算朋友的朋友,说道:“光明正大的暗器,不暗藏,不淬毒,谁都知道你身上有,那也就和刀剑无异了。”
李慎顿了顿,说道:“我想用的,正是明器。”
我仔细想了想,这确实很符合李慎的性格。
我说道:“等你以后江湖有名,也可以取个江湖绰号了,像什么张家剑李家刀之类……”
李慎笑道:“哪来的江湖有名,我分明听人说李家靠考探花出名。”
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大约是我和李慎最近这些日子相处最愉快的一个晚上。
第114章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17)
李慎在床上趴了三天, 伤势已经差不多好全,老李探花也要走了。
老李探花当初也是京官,只是得罪了人被贬回了老家做知州,做了足有十几年的地方官, 因为家业丰厚, 倒也不觉得难过。
我本来是想见见老李探花,跟他解释解释的,但他显然觉得丢人, 没让人跟林府打招呼,就那么走了。
说实话, 到他那个年纪还能那么任性的, 当真是太舒坦。
李慎的小刀练得初有成效的时候,夏季差不多也过去了, 虽然还带着些余热, 但街上行人已经渐渐地多了。
这些天我已经养成了每天晚上去李家兄弟住的宅院里转一圈的习惯。
宅院是李恬做了京官之后家里给买的,周遭全是官邸,买的时候花了不少银子,两进的宅子, 在这京城里算不上好宅子, 但也已经是许多清贫官员领半辈子的俸禄才能买下的了。
前几天老李探花来信说家里卖了几个田庄和铺子,准备给李慎在京城也置个房子。
京城的房子不便宜, 李慎连忙写信回去说不用,毕竟他是打定主意外放出去的,但老李探花这一回不光回了信, 还随信附赠了一个老管家,一个穿得破破烂烂宛如叫花子,长得像个穷苦老农,怀里鼓鼓囊囊全是银票的老管家。
老管家对此十分自得,能在京城买个两进宅子的钱款放到哪里都不是小数目,与其大张旗鼓带着一帮护卫浩浩荡荡地上京,不如一路拿着个破碗假装丐帮弟子,不管是山贼还是地匪,没人会劫他。
李慎是真不觉得有在京城买宅子的必要,但老管家摇摇头,笑眯眯地说道:“大少爷现在还没成亲,二少爷也是独身一个,兄弟两个住一块是常事,但往后两位少爷都成了家,哪有还住一起的道理?何况这宅子也住不开。”
住惯了李园的老管家有些嫌弃地看了看两进的宅院,说道:“京城地方小,好的宅子有价无市人家不卖,再往远了去都是那些老百姓住的地方了,也不像官邸,只能委屈我们少爷了,唉,像老爷说的,天大地大哪有家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