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让她和我们一起去的时候,她愣了一下,许久才有些无奈的笑:“我老了,还是留在家里。”她是嫌自己老了还是怕父亲嫌弃她老了?
撇去父亲不能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旁的,还是一直在尽着自己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平日里的花销有多少是父亲的,我其实都知道,否则仅凭母亲一人如何能供养起两个大学生的开销。
在这一点上,他倒是从未亏欠过我们什么,母亲不想让父亲看到她容颜老去的样子,虽然在此之前也从没有离开过母亲身边太长时间,然而我已经长大了,也不再是处处需要她操心的小孩子了。
母亲从未和我提过傅见琛,可能是她太了解我了,了解到知道我不会违背她的任何意思,尤其是,这种事情,越是紧逼反倒不如不提,因为她知道我也不会再提起的,只要大家都不提,总有一天,这些都会烟消云散的。
后来的很多年我都在想,人的一生要是怎样的度过,才算完整的不留下遗憾,那时我猜不出,我只知道,无论今后是怎样的一个永恒,曾经的那一幕,将会是我永远的遗憾,无法抹去。
☆、陈年旧事〈八〉
我终于是来到这个陌生又极为熟悉的城市,曾经是以外来过客的身份,来了再离去,周而复始,如今却是要与这个城市融为一体,像是曾经和明川一般的融合,这一次,我们不会再匆匆分离。
我是见过父亲的,其实我远没有书墨这么仇恨他,男人和女人思考的程度总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或许书墨看到的是他抛下我们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过问过母亲的任何事情,他不配。
而我却在想,是我们没有做好一家人在一起的准备,让他一个人对抗着来源于各处的压力。
是的,一直到现在,他还在想能有一天亲自迎接母亲过家门,我想我能坚持这么久的缘故,很大一部分,大概就是父亲以自身为榜样的告诉我。
当你真爱一个人的时候,你的所有都会是她的,这种感情并不会随着时间渐渐的湮灭,不会消失,不会冷淡。
我是敬佩他的,即便我们不曾在他身边,他也还是遵守住了内心的一方誓言。
从本质上来讲,即便没有一直在B市生活,我也算是地道的B市人,我懂这里生活的习惯,我听得懂这里的语言,我的户籍在这里,甚至我父亲送我的一栋房子也在这里,安居乐业对现在的我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这次与书墨的学校隔得有些远,要绕大半个B市才能到,即便是如此,我也保持着一两周去看她一次的习惯,即便她再怎么不承认我是她哥哥,终究是比她大一点。
人家都说上了大学便是一次跨越式的变化,尤其是女孩子表现的的明显更甚一点,许是我和书墨在一起时间太久了,我愣是没有瞧出她有什么变化,直到有一天书墨很开心的告诉我,她的导师被邀请参加一个商业演出,准备带她一起来完成名曲《卡农》的钢琴与小提琴的合奏。
她的老师我倒是有过一面之缘,很年轻也很有才华的一个教授,对音乐有着很高的领悟能力,见解也很独特,当然在我眼中,书墨也是最棒的。
我看着她眉飞色舞的像我炫耀着她的荣耀,漂亮的眉眼,飞扬的神采,这一刻我才突然意识到,她也长大了,我们都已经长大了啊。
“书钰你发什么呆,有没有听到我说话。”我的片刻走神都能引起她的不满。
“抱歉,你再说一遍。”赶紧向她认错为自己的走神道歉。
“真是的,好久没和你一起逛街了,让你陪我去个音影店你还装作听不到的样子。”我哪能有什么意见?除了乖乖陪着去提东西还能干什么。
“去去去,吃完冰淇淋我们就去,绝对不推辞。”我连连摆手求饶,大小姐这才满意的收回骄傲的视线,满意的又挖了一口柠檬口味的冰淇淋津津有味的往嘴里塞。
那些个名家名曲我是真的看不懂,术业有专攻,这一点上,书墨确实比我强的太多了,毕竟倘若我是真的有音乐细胞,母亲也不会从小决定培养我作画了。
她在那里认真的看货架上摆放着的《卡农》的各个版本的二重奏,找作者作曲背后的故事,找作者的其他作曲,甚至恨不得连人家祖上三代都要研究一遍。
看她关注点只放在片子上,我也有些无聊的沿着陈规排列的货架往前边走边看,在我看来,最复杂的不是人演奏的乐章,而是那一长串的名字后面加上一长串的姓氏,合在一起简直让人看了就头疼。
有些无聊的用指尖刮着那一列列最显眼的人名上,直到突然看到一个略显耳熟的外国名字之时才停下这种略显无聊的行为,正要伸手去拿想再看清楚一些时,却有一只洁白修长的手慢我一步的擦过塑料的包装盒落了空。
我习惯的一笑:“你要是喜欢…。”抬头的一瞬间便僵在哪里,我以为我这一生都不会再见到的人就这么活生生的重新出现在我面前,我们只是近一年多没有见过罢了,却觉得似乎过了很久很久的样子,久到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我甚至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我们第二次孽缘的开始,他当然还是原来的样子,想必是刚刚忙完什么事情偷点闲空进来看看,眉目间都是掩饰不了的疲倦。
“见琛,好久不见。”短短的一句好久不见,不知包含了我对他的多少思念之意,如果可以,我真想抱着他告诉他我有多想他,有多想见到他,只是我不可以,不是不能,是没有资格。
他的反应就平静多了,得体大方又很优雅的一笑,连句问候都不愿意,微微颔首一笑,转身就要离开,我甚至连他丁点的衣角都触碰不到。
“书钰你看这个…。”眼看他离我越来越远,我却连喊出声的力量都没有,书墨拿着几盘碟片正扬着手问我的意见,似乎是有所感应一般,顺着我的视线就看了过去,用和我完全不同的反应开心的喊着他的名字扑过去给了个大大的拥抱。
也是,书墨和他又没有什么隔阂,有隔阂的是我们,而此时,我竟然无比的希望书墨能缠着他一点,最好能将他的现状通通缠出来。
傅见琛对书墨倒是没有对我这么冷淡,谈天说地,微笑从容的应对,连书墨的邀请也婉拒不了的应下了,我的内心其实是有点煎熬的,一方面不想让书墨和他走的太近,一方面却又不得不靠着书墨来链接我们之间的一丁点联系。
晚上在一起吃饭,对我来说就像是一场煎熬,我却不得不十二分精神的对待着,甚至希望这顿饭永远都没有结束的那一刻到来。
吃的什么,我倒是不记得,唯有眼睛耳朵还算好使些,书墨和他倒还算是正常的交往,就像是多日不见得老朋友,抱怨抱怨他曾经的不辞而别,询问询问现在的情况,他都能耐心的给个答案出来,甚至能爱屋及乌的在我习惯给他夹些他喜欢的菜式时说声谢谢。
越是如此,我越是觉得浑身都像被他温柔的刺戳穿过的痕迹,生生的疼。
中途他要接电话,歉意的看了我们一眼,离座而去,几乎是鬼使神差的我抛下了所有的风度尾随而去,或许是真的很忙,他走的急连连的对着电话那头类似助理的人帮他安排时间,不过却是留下了足够的时间来吃完这顿饭。
餐厅里的洗手间应该算得上豪华了,单独的隔间,单独的洗手台,门一关真的隔绝了外面的一切杂音,他的声音却仍是清晰可辨,动听的犹如天籁之音。
我觉得此时的我尾随的犹如登徒浪子,我只是控制不了罢了,他从独卫出来洗手时我便站在他身后,只要是抬头看一眼镜子,像从前那般,或许我就能看到他眼中流露着的任何情绪,即便是不抬头,想必也能从我愈发靠近的体温中察觉到什么。
“你瘦了。”果然,他是透过镜子看向我的,没有寒暄,也不用像和旁人那般客气,直来直去,这才该是他。
“见琛,对不起,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不要再丢下我。”还好,他没有拒绝我的拥抱,还好,他还愿意让我靠近。
他静静的站在那里,没有拒绝也不迎合,只淡淡一笑:“我们已经没有以后了。”看,这才是他,骄傲的即使遍体鳞伤也要维持着仅有的自尊,在一起这么久了,我怎么可能不了解他,没有推开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
对不起,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伤害你了,你没有推开,所以,也不要再拒绝我的靠近了。
☆、陈年旧事〈九〉
有些事情,一旦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头,接下来的所有事情似乎都会显得顺理成章。
我能感觉的到,重遇傅见琛书墨一定很高兴,因为我和她一样,我也很开心,初恋并不一定最美,也并不一定会是完美的结局,却必定是你此生最难忘的,我只是幸运的在最开始时便遇见了那个人,就想着无论以后如何,便认定是他了,也只能是他了。
天神的宠儿都是骄傲又任性的,没关系我可以等到他愿意为我放下他身上的刺,等他所有的骄傲都只为我一人,我也以为,我能等得到。
书墨的演出,我必定是要在场的,看她穿着我亲手为她挑的黑色短礼裙,长发一次性卷着盘在后脑勺,精致的淡妆,漆黑的眼,密长的睫毛,涂着淡粉色唇膏的唇,不经意间便散发着成熟的气质,真是长大了。
我坐在下方,看着H·searle首次进驻国内的造势宣传,在如今物质年代过去后,人民却是更注重精神和文化方面的消费,休闲娱乐运动甚至于未来必定会兴盛起的第三服务产业,能从如此长远的角度考虑,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H·searle的领导者必定不是等闲之辈。
否则,怎么能在尚未开发完全的市场内如此先声夺势的大手笔投入,有胆识有魄力,国内不缺有钱人,只是更多的却是畏手畏脚的不敢轻易尝试投资守着财产过日子的人。
我只是突然对这个公司起了点兴趣,不过和我的专业一点都不对口,对于营销管理手段,还是傅见琛更高明许多,如果他能加入这里,想必也能大展宏图一番,这么一遗憾,我突然又有些想念他了,明明上一个周末才见过。
托书墨的福,我也得到了他的私人号码,哪怕发的信息从来都没有回应,好在打个电话他也没有太干脆的挂掉,即便什么都不说我也舍不得挂断。
我本想着等演出一结束便先离场,这个发布会太引业内人士的关注了,商演结束,人也是越聚越多,越是拥挤,越是找不到出口在哪。
本就不是太熟悉的地方,眼下围着一个地方绕了两圈彻底的辨不清方向之后,竟有点后悔出现在这里了。
信号也不好,想和书墨联系一下都找不到人,视线所触之地,慢慢的人都往里面挤,我这逆行的方位更是艰难。
正有些发愁,一双修长的手十分准确的拽住我,十指相扣,契合度刚刚好的交握在一起。
“跟我来。”眼下,更像是他护着我,在这吵闹不息的人群中,开辟一条没有任何人干扰的新道路,像是能隔绝一切阻碍一般,我不自觉便回握住,他也只来得及瞪我一眼,没有甩开,于我而言,已是恩赐。
傅见琛对这里倒是挺熟悉,从人烟稀少的楼梯走到四楼才转乘电梯行至顶层,一整间办公室,和一个宽敞的会客厅。
私密的空间,倒是没有人,他似乎这才注意到仍然紧握在一起的手,不自在的想要抽回去,我还在思考他带我来这里有何用意,下意识的禁锢住他企图抽回去的手,紧抓着不放。
“松开。”他甩了两下没甩开,放弃。
“你都可以牵我的手,怎么我不能牵你一下。”头脑发热也不过如此简单,既然都说出口了,无赖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一时哑然,静默了几秒:“牵够了吧?松开,我还有事。”倘若不是那染上绯色的耳尖,这般冷淡的口气还真是会让人误会。
“见琛。”牵手当然不够,如果此时条件允许,真想将他扑倒在沙发座上用身体告诉他我是有多想念他。
眼下看他还穿着正装在刚刚的拥挤中已是有些凌乱,伸手替他抚平褶皱的衣角:“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他顿了下,似乎想要拒绝,我连忙赶在他之前道:“我不认识路,你带我一下好不好。”多蹩脚的借口,想必世间除了他也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相信了吧,也只有他,甘心被我这么蹩脚的借口骗住了。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子,并不是变傻了,只是太过于相信一个人,卸下所有的防备,一心一意的,喜欢他一个。
倘若当时我能跟着去,如果我早一点知道他便是H·searle的总经理,如果我知道我们之间的阻碍并不单单只是来自我的家庭,我的母亲,早知道,早知道又能怎么样,我还不是放不下这个被我放在心尖上疼爱的人。
傅见琛离开后,我给书墨打电话道歉,那边她气急败坏的声音也丝毫没能影响到我此刻的心情,许是心情真的不错,连说话尾调都不自觉的上扬一些。
我们是世间最亲密的同胞同胎,这点细节也没能逃过她的耳朵,她有些迟疑的道:“你现在,是和傅见琛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