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穿越重生]——BY:白颦州州州州
白颦州州州州  发于: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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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尽楼盯着眼前人柔软的颈脖,眸光发暗,又渐渐倒映出刀刃划破皮肤带起的血光。
  忽然,他闻到一种似有若无的熟悉的香味,初闻觉得微甜,像熬到化开的红豆粥,散开后又像沉底的古茗,香涩地滞留在舌尖。
  江尽楼以为五年漫长的等待,自己已经快要忘记明霄哥的味道了。他不怕自己等待得太漫长,他只怕自己关于明霄哥的记忆越来越模糊,到最后只剩下一片空白,再也没有东西能够指引他找到明霄哥。
  于是他找了很多制香人,寻遍天下名贵的香料,想要复刻出梦里萦绕着的香味。可上百位技艺高超的制香人,上千种稀世难得的香料,上万种制香的配方,都没法让他找到熟悉的感觉。
  后来他放弃了,他想可能是......没有明霄哥的温度吧......
  香味可以模仿得以假乱真,可用什么办法才能复刻明霄哥的体温呢?
  “明霄哥?”
  江尽楼咽喉发涩,声音无法抑制地发着颤,匕首“咣”地一声掉落在地。
  他伸出手,想要抚去李明霄脖子上划出的血痕,却在半空中停住,像是怕碰疼了自己魂牵梦萦的人。
  见他一副惶惶不安的样子,李明霄没出息地瘫软在地——小兔崽子!吓死他了!“唔唔——唔——”(小兔崽子,先把禁言术解开!)
  江尽楼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方才把人噤声了。
  重新获得声音,李明霄没好气地瞪他一眼,道:“认出来了?”
  江尽楼目不转睛地看着李明霄,浑身紧绷着,他怕错认,他怕现实把他的希冀敲个粉碎。
  直到李明霄肯定自己的身份,他才顿时卸下一切武装,紧紧地抱住跟前的人。
  一瞬间,日所思暮所想,倾泻而出。
  ——他的明霄哥,真的回来了。
  李明霄被他勒得喘不过气,用尽全力想要挣脱江尽楼的怀抱,却被搂得更紧,李明霄无奈,只好用脑袋抵了抵他的肩膀。
  “你——你先解开镣铐——”
  不过话说回来,尽楼这孩子长得还真是快,明明他离开的时候只比他高了一点点,现在居然已经比他高出一头了。
  “明霄哥。”
  江尽楼没有松手,闷闷地喊了他一声。
  “嗯?”
  李明霄疑惑地应道,江尽楼却没再往下说。有些事儿明霄哥不该知道。
  比起解开镣铐,他更想把明霄哥永远锁在这里,哪怕他知道如果明霄哥想要离开,这个地牢根本留不住他。
  他早就没有五年前那样的耐心等待兔子入翁了——除非兔子永永远远,刻骨铭心地记住他,否则没有什么能够填补他内心无底的空洞。
  “怎么了?快解开呀?”
  见江尽楼许久没有动作,李明霄催促起来。江尽楼却没有像以前一样依言照做。
  “明霄哥,疼吗?”
  “你试试疼不疼?”
  对于江尽楼这种无厘头又莫名其妙的问题,李明霄一向将其视为孩子青春期的胡思乱想。
  可算算年纪,江尽楼如今也该二十了,有哪门子的青春期。
  然而在李明霄看来,他与江尽楼分开不过三个月,因此对于江尽楼如今莫大的变化,他并没有适时地改变自己与他相处的方式。
  于是下一秒,李明霄就看见江尽楼捡起地上的匕首,将刀尖转向自己,瞬间江尽楼脖颈上便多出一道血痕,比他划李明霄的那一下更深、更狰狞。
  起初鲜血只是缓缓渗出,没过多久便开始沿着他的喉结往下滑,然而江尽楼却眼睛都没眨一下,仿佛感受不到疼痛。
  李明霄愣了一下,瞳孔放大,显然被江尽楼的举动吓了一大跳——他带过闹腾的孩子,带过害羞的孩子,却头一回要处理自残的孩子。
  “你......”
  “明霄哥,你说的所有话,我都会当真的。”
  江尽楼想要尽量扯出一个明朗的笑,可五年没那样笑过,他已经不会了,那笑竟变得诡谲起来。
  李明霄眉头深深皱起,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江尽楼的脸,似乎想通过他的表情神态确认他此时的情绪——他第一次感到眼前的人如此陌生。
  直觉告诉他,江尽楼病了。
  他曾经在精神病院做过志愿者,照顾一个患有严重抑郁症和狂躁症的孩子,那个孩子不过七八岁,却常常说出让他听不懂的话。
  医生说他生病了。
  发病的时候,那孩子会疯狂地抓咬自己,直到医护人员将他制住。
  那孩子还养过一条小狗,任谁都看得出他多么喜欢那小狗,可最后他亲手把小狗杀了——因为小狗对别人摇了尾巴。
  医生说他一开始还没有这么严重,但他没有朋友,老师也从不管他,父母更是不闻不问,于是病情越来越重,最终演变成了这个样子。
  于是他问那个医生,那孩子一开始是什么样子的?
  医生说,一开始好些,不过也不太好,很偏执,自残——就像他现在所看见的江尽楼。
  他又问医生,他的病能好吗?
  医生摇了摇头道,如果一开始耐心些,试着走入他的内心世界,好好引导,是能好的,但到了现在,也只能算是具行尸走肉了。
  李明霄尽量放柔语气,不想刺激到江尽楼的情绪:“尽楼,你先放我下来,好吗?”
  江尽楼看着他,歪了歪头。李明霄看出来他想尽量做出以前那样那样亮晶晶的、天真的表情,可二十岁的江尽楼显然不再适合扮演小白花的角色了。
  “放明霄哥走了,明霄哥还会回来吗?”
  这话问得实在无厘头,回不回来又不是他能决定的。何况,解开他的镣铐和回不回来有什么关系?
  但李明霄只能耐着性子顺着江尽楼来:“我能走到哪里去?我只能待在你身边。”
  他初步推测江尽楼十分缺乏安全感,并把自己当做了唯一的亲人,自己消失后他一下子失去了依赖的对象,加上那个明霄仙尊对他图谋不轨,加之同门的欺负,因此他逐渐形成了这样偏执甚至冷漠的性格。
  (原主李明霄、同门: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为了安抚江尽楼的情绪,他必须给足他安全感,虽然不知道自己日后什么时候会被跳闸回现代,总之先把黑化值降到平均水平再说。
  李明霄忽然觉得自己像是晋河快穿系统文里做任务的宿主,任务内容是攻略黑化值百分百的大BOSS,使BOSS黑化值归零。虽然他的过程不包括攻略,但降低黑化值这个目的是一致的!
  (系统001:嗯......怎么不包括攻略呢?)
  “真的吗?”
  “那当然。”
  李明霄重重点头。江尽楼却忽地笑了一声。
  “我不信。”
  随后他用带着几分委屈的口吻道。
  “明霄哥最爱撒谎了,明明答应尽楼每年生日都给尽楼煮长寿面,却失约了呢。
  “明霄哥,今天是尽楼的生日哦。
  “尽楼放明霄哥下来,明霄哥给尽楼做长寿面好不好?”
  李明霄一时竟不知道该回些什么,只默默地点了点头。
  “真乖,明霄哥。”
  于是锁住李明霄四肢的银镣铐被解开来,镣铐打开李明霄才发现它内里竟镶了绒布,难怪戴这么久他丝毫没感觉到疼痛。
  江尽楼似乎很爱惜李明霄的身体,除了憔悴瘦弱了些,别无大碍,因此镣铐解开后他还不至于脱力到站不稳。
  “走吧,我给你做。”
  说罢,李明霄转身朝石门走去,却被江尽楼叫住。
  “等会儿,明霄哥。”
  婢女先前被江尽楼谴退,如今又被他召了回来,手上还端着个小盒子。
  打开盒子,盒子中赫然是一个银手环,只见江尽楼轻轻执起李明霄的手,下一秒银手环便被套在了李明霄手腕上。
  “别弄丢了,明霄哥,否则会有惩罚哦。”
  李明霄低头去看那手环,手环很朴素,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除开内壁上刻着一圈符文。
  李明霄细细看过,发现那一圈符文和墙壁上的符文别无二致。
  李明霄内心轻轻叹了口气,都说了自己不会跑,还要用符文禁锢住他的灵力才肯放心,安全感已经低到这种地步了么?
  “知道了,走吧。”
  得到李明霄肯定的答复,江尽楼满意地笑了笑,石门这才缓缓打开来。
  李明霄原先以为守着这座地牢的人只有那婢女一个,打开门才发现原来是层层卫兵严加把守,里三层外三层的几乎要把地牢堵得水泄不通。
  见江尽楼出来,他们无一例外地跪地行礼,齐声道:“尊上!”
  李明霄发誓,他看《武后传》时都没见过这么浩荡的阵仗,说实在的,还真是有点心潮澎湃呢!
  江尽楼却漠然地走过,连眼神都没分给他们半个。
  (李明霄:不亲民的领导不是好领导!听见了吗尽楼!亲民!亲民!)


第36章 久违的长寿面
  仔细看去,那些卫兵竟全是魔族人。
  看着眼前的场景,李明霄心里也明白了个大概,江尽楼果然觉醒了魔王之血,且有破世在手,应该已经接管魔界了。
  李明霄通过对原文的了解得出了自己的猜测,因此对于眼前的场景他并没有感到错愕,但他平静的表情落在江尽楼眼里却变成了一种漠然。
  “明霄哥不想知道你不在的这五年里发生了什么吗?”
  江尽楼目视前方,眼睛里却空无一物,看向周身花草树木的目光没有一丝温度。
  “很可笑吧,仙门出身却掌管着魔界。”
  不管仙魔两界表面看上去多么和平,内里总有明里暗里的争斗,彼此看对方都不顺眼——仙门人嫌魔族放浪形骸,魔族人嫌仙门人装模作样。
  李明霄摇了摇头,道:“这是你的本事。”
  李明霄是真的在陈述事实,可这话在江尽楼听来却像是透着失望的嘲讽——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明霄哥有多希望他成为一名优秀的水系灵根修真者。
  江尽楼苦涩地笑了笑。
  “明霄哥,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是魔王之子。”
  李明霄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因为不管做出什么反应,江尽楼都能解读出别的意思。
  但说到魔王之子这一茬,他倒是有个疑点一直没明白——顾言叙与江尽楼都是魔王之子,为什么顾言叙在觉醒魔王之血前毫无灵根无法修炼,江尽楼却天赋异鼎修炼神速呢?
  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找到白尚学弄清楚原委,既然他现在穿书过来了,白尚学大概率也会过来,不过这些还不是他目前该想的事,先安抚好江尽楼才最是紧要。
  果然,李明霄不搭理他,江尽楼反倒消停了不少,默默地跟在李明霄身侧带路,这样看上去居然有了几分从前乖巧的样子。
  江尽楼喜欢跟在李明霄身后,喜欢跪坐在李明霄身侧,不喜欢走在李明霄前面。因为这样的话他就看不见明霄哥了,只要他不回头,他将永远发现不了明霄哥的离开。
  正因为无知无觉,所以回头发现的时候就会茫然无措,江尽楼深深地恐惧着这种未知。
  魔界很大,李明霄推测江尽楼带他走过的地方是魔界的中心——魔宫,即魔王及其亲族居住的地方。
  魔王在修缮魔宫这方面极尽奢华,其规模十分可观。李明霄跟着江尽楼走了许久才走到魔界的厨房。
  魔族很重视口腹之欲,厨房里的物品一应俱全,相比之下,李明霄在云杉崖自个儿敲的小厨房显得万分寒碜。
  也不知道是魔族菜品更丰富还是华夏五千年美食文化更高深。
  话说回长寿面,这玩意儿吧做起来的确不难,不过他统共也只给江尽楼做过一回,当时说好年年陪他过生日,结果阴差阳错地放了他五年鸽子。
  李明霄边想边拖出了一袋面粉,将面粉倒进碗里后他才想起来——他不会拉面条!上回做长寿面还是叫子路拉的。
  李明霄在心里叹了口气,抬头问江尽楼道:“你子路哥在哪儿?叫他过来......”
  给你拉面条。
  李明霄话还没说完,就被江尽楼打断了。
  “重要吗?”
  医生说过那个患有抑郁症和狂躁症的孩子有极其强烈的领地意识,十分渴望在乎的人全部的关注。
  虽然知道这是江尽楼赌气说出来的话,但李明霄还是没忍住皱了皱眉——小白眼狼,当初就不该让子路给他拉面条!
  于是乎最后煮出来的长寿面几乎成了面疙瘩汤,面条一段一段的,糊成了片片。
  李明霄看着碗里的面疙瘩汤,陷入沉默——古人的智慧真是伟大,现代科技的力量真是便捷。
  “没煮好,将就着吃吧。”
  李明霄抽了双筷子,将碗往江尽楼眼前推了推,略微有些不好意思道。
  江尽楼看了看那碗惨不忍睹的面疙瘩,轻笑了起来。
  “嗯。”
  于是两人一个安静地吃,一个安静地看,李明霄感到自己莫名地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氛围——明明以前他也经常这样看着孩子吃饭。
  不,现在再叫孩子似乎不太妥当。
  方才一路上没仔细看,现在认真打量一番,江尽楼原本因过分精致而显得柔美的五官如今变得十分硬朗,虽然依旧美得不可方物,但的确有二十岁男子该有的样子了。
  江尽楼吃相很优雅。他吃相一直很好,只是以前是小姐式的乖巧,现在是魔尊式的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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