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情歌是这样的吗?
当初的盛君迁不懂情爱,只知道将这首歌的每个调唱准就可以,但他现在好像知道了,当有了想要唱歌给听的人,他的声音好像真的就变了。
连他自己听了都有些脸红,像是求偶的雄孔雀,尾音撩人,又仿佛用歌声勾引茫茫大海上水手的海妖,亦或是久别重逢的情人,利用歌声去试探,每个从嗓子里溢出的曲调都像是在对方心尖叩问。
赵端完全愣住了。
盛君迁全程没有碰他,即便离得再近,两人都没有任何的肌肤接触,但赵端就是觉得他仿佛抚摸了他全身所有的肌肤,用声音强/暴了他的灵魂。
这他妈也太撩了,谁能顶得住……
五分钟后,音乐结束,小剧场里传来一阵鼓掌声。
盛君迁松开禁锢赵端的手,似笑非笑的晲着他:“谁唱的好听?”
说完又觉得不好意思,不听回答就大跨步往前走。
我他妈有听到别人唱吗?
别人?
嗯?有别人吗?
赵端在后面追着盛君迁,大声的说:“你,你唱的好听!最好听!世界无敌的好听!”
盛君迁轻轻勾起唇,被他这么一嚷嚷,有点羞赧,没回头看他。
赵端快走了几步追上他,和他并肩,“你去哪儿,我送你回家呗。”
盛君迁:“回寝室。”
赵端得意洋洋:“也是,那破别墅早被我找人封了。”
盛君迁懒得搭理他,但一直都带着笑。
直到看到前面的人。
林暮戴着墨镜口罩,换了身衣服挡在两人面前,看了盛君迁一眼,伸出手:“你好,我是赵端的男朋友。”
“嗯。”盛君迁瞥了眼赵端的侧脸,除了留有几条细微的疤痕,看起来男人味十足以外,什么都没有,但他就是觉得碍眼,仿佛那里被林暮盖了个戳。
“我可以解释的!”赵端一看盛君迁摸兜,被酒精支配的恐惧立马上头,他摁住盛君迁的手,急于撇清和林暮的关系,“你他妈别瞎说,老子啥时候是你男朋友了!”
“长得帅,高材生。最重要的是,要我摸就摸,要亲就亲,绝对不会拿酒精喷我,也不会戴口罩。哇哦。”
盛君迁面无表情的打断他,非要从兜里掏出东西。
赵端摁他的力气大了几分,语气和软的求饶:“这不是想气气你么……”
“之前在医院的事情我已经和你道过歉了,我找不到你气我的理由。”盛君迁眼神犀利,“你别拽我了,今天元旦,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什么?”赵端立马松手,美滋滋的凑上去,感动的泪花都要出来了。
盛君迁抬手挡住他:“你不是说我不会用润滑剂吗?我特意为你俩挑的,希望你男朋友能给你个愉快的夜晚。”
赵端笑容僵在嘴角,好心情都他么被这一管润滑剂给毁了。
“他不是老子男朋友。”赵端咬牙切齿,沉着声线警告,“你他妈再说一遍,我给你个机会,现在立刻马上把这东西收回去,你刚才说的话我当没听见。”
你不是亲都亲了,摸都摸了,乖的不得了吗?
盛君迁冷冷抬眼,给赵端致命一击:“我建议你用完如果第二天有什么不适极其就医,本来就年纪大别拖出什么大毛病。”
赵端气得太阳穴突突疼,这什么狗东西,前脚刚带着自己逃了婚,唱了情歌,后脚就把自己往情敌床上送?
你就那么缺顶绿帽子???
还嫌我丑?
嫌我脏?
现在又嫌老子年纪大?
盛君迁你死了,你他妈被老子沉江喂鱼做人肉包子了。
两人之间的氛围一下就变的剑拔弩张起来,一个冷漠如冰,一个阴沉似水。
旁观者林暮都觉得以赵端的性格,很有可能下一秒就掐住盛君迁的脖子扔墙上,但他拳头捏了捏,最后还是死咬着唇不说话。
赵端呼吸沉重,眼看就要张嘴骂人,林暮看了看周围看热闹的人,急忙凑上去央求道:“赵哥,我们去吃饭吧。我订了西餐厅,一起过节好吗?”
“元旦吃什么西餐!”赵端看了眼和个冰柱子一样杵在那儿的盛君迁,一气之下扯住林暮的胳膊,“走走走,去酒店,老子现在就把你送的玩意用了,以后有机会好好教教你!”
盛君迁心中一把无名火起,一步步逼退他,把赵端壁咚在墙角,特意拉下口罩,给了他一个美颜暴击。
然后勾唇一笑。
赵端被冰山美人一笑给整愣了。
两人脸脸相贴,就听盛君迁在他耳边轻呵一声:“要教也是别人教,你用的着吗?”
说完,不等赵端反应过来,拉起口罩,转身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艹,滚蛋!
老子稀罕你个傻逼!
这就用,用完给你做个100页的使用说明书,图文并茂,气死你个大傻逼!
赵端气的踢了墙一脚,脚疼的一瞬间像被一万条针扎,为了维持他仅剩不多的大佬形象,愣是没蹲下来抱着脚嚎。
那副在寒风中强忍疼痛的样子看着十分凄凉。
赵端在气头上,一脚把油门踩到底,等大脑清醒过来已经到了酒店。
刷卡进房。
林暮确实很乖,很懂事,正在浴室里洗澡。
赵端被盛君迁气的火大,根本没什么理智可言,恨恨的将桌子上的东西哗啦一声摔了出去。
东西落地的那一瞬间,堵在嗓子里的火突然就被冲开了。
摔杯子的手戛然而止,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突然就冒上头。
盛君迁这小混蛋不会是吃醋了吧?
他这可不是吃醋了。
今天这一连串的事别说盛君迁了,但凡是正常人都干不出来这事。
别说喝酒醉了。
可拉鸡巴倒吧,就那么点酒味,吃个酒心巧克力都比他味浓。
就算是醉了,他为什么喝酒啊?
还抽烟,这可都是烂肺烂肝的毒药,盛君迁这混蛋就差把自己泡在就酒精里了,能莫名其妙糟蹋身体?
所以,他吃醋了?
他一定是吃醋了。
果然老男人的魅力就是无人能挡。
他知道自己配不上盛君迁,曾经一度想要放弃,但只要盛君迁给他一个暗示,即便是自己的错觉他也愿意去闯一闯。
那老子还别扭个什么劲儿啊,凭什么小菩萨就不能被小混混扒着,盛君迁这尊玉菩萨今儿老子要定了!
赵端瞬间被打通了任督二脉,都学会抢答了。
那润滑剂什么的就是故意气老子的,如果老子真的用了,还不得被小菩萨一脚踹到地狱去。
幸好,幸好老子看过仙女就啃不下丑八怪了。
他激动地抱着枕头在床上打了个滚,笑的十分荡漾。
折腾够了,老鹿蹦了个迪终于消停了下来,赵端盘腿坐在床上,一抬头就看到他口中的丑八怪林暮不知道看了他多久。
嘴角轻微抽搐着,怕是没想到外面传的混黑鬼见愁私底下是这幅模样。
赵端一点没觉得丢人,这才有心思去好好打量面前的人。
林暮没穿鞋,踏着水汽站在床边,身着一身纯黑色的丝绸浴袍,潮湿未干的头发凌乱,气质清清冷冷,但总给赵端一种刻意塑造过的感觉,充满了匠气。
更别说他像盛君迁了,哪儿像了,老子是瞎了眼吗?
盛君迁那是高冷吗?
不,那是对别人,对自己可燎了。
撩的他现在还耳朵疼腿软。
赵端抱着被子又开始傻笑,林暮看他心情不错,拉开了腰带,浴袍从肩头落下,层层叠叠的堆在脚边。
他为了今晚特意做了功课,不仅将自己处理的干干净净,甚至喷了据说清冷撩人的香水,混着一点点的酒精味,意外的还不错。
他浑身赤\\裸,漂亮的蝴蝶骨下倾,慢慢的爬到赵端面前,特意用那仿佛浸在冰水中的调子叫了声:“赵哥。”
没曾想他赵哥像只被惊着的猫,一蹦三尺高,迅速将抱在怀里的被子罩在林暮头上,声音因为受惊猛地拔高,“你别动!”
林暮嘴角扭曲,好不容易把盛君迁气走,轻易放弃这个机会他实在不甘心,索性把被子一掀,换了个风格,尾音上扬,像个勾人的妖精。
“赵哥。”
“你,你给老子穿起来!像个什么样子?!”
赵端不仅不色/欲熏心,而且满脑子都是拿着酒精的盛君迁,专往他眼里喷还不够,冷着脸拿手术刀挽了个花,直直的朝他眼珠子捅过来。
冰棱棱的声音把他冻的抖了一下。
“你这眼珠子看了脏东西,不如我把他抠下来泡酒精里好不好呀?”
不好!!!
赵端闭着眼,拿着枕头挡着自己的眼睛从床上跳下来,狼狈的不像个要睡人的,反而像个被睡的。
别说被盛君迁看到会笑话他,就连他都觉得这怕是这辈子最丢人的事了,没有之一!
他和个被抓奸在床的渣男一样迅速穿好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门,“啪”的关门。
自从当了明星,摆脱了盛君迁的阴影之后,林暮从没再受过这样的屈辱,他跪在床上紧紧地攥着被子,差点把唇咬出了血。
“嘎吱。”
门开了。
林暮眼神重新亮起了光。
就见赵端见他和见鬼一样,全程低着脸蹲在地上摸走了一个东西。
林暮看到了。
是盛君迁给的润滑剂。
那个让他和男朋友好好玩的东西。
赵端怎么能……这么、这么……
贱呢?
林暮把浴袍重新穿好,“赵哥。”
差点关门的赵端背对他停住了,“小林对不起啊,之前我们就说试试,但我试了,确实不行。”
“赵哥,您现在的地位要什么没什么,为什么非要爱的这么卑微呢……”
“盛君迁要真喜欢您,不会让您受一点委屈的。”
林暮低着头,凌乱的头发遮住视线,将系带一点点系好:“赵哥,他那个人没心的,您不妨和我试试吧。”
“我会爱您,敬您,和您组成一个家,早晨叫您起床,给您早安吻,我们可以养一条狗当宠物,您如果不喜欢我的工作,我也可以留在家里——”
“够了。”
不得不说,林暮说的,就是赵端所想拥有的全部。
可是。
他并没有心动。
世上只有一个盛君迁,也只有一个能让他光听声音就能高/潮的人。
一个从来不会叫他“您”的人,一个在菩萨没看见的地方看见他光鲜背后所有痛苦的人。
一个总是冷着脸怕病毒怕得要死,但会为了他丢掉酒精喷雾的人。
一个会给他糖,会叫他小朋友,会给他奖励的人。
一个会在和他打雪仗,堆雪人,比世间万物还要美上几分的人。
他喜欢盛君迁。
从一见钟情到很喜欢。
之后或许会上升到爱,很爱,然后就是一辈子。
他要给自己一个机会。
还要给盛君迁一个爱上拥有着无敌魅力不嫌弃他龟毛的好男人的机会!!
哈!哈!哈!
赵端掐腰在心里大笑三声,觉得没必要和外人解释这些,便在关门前说:
“小林,你别学盛君迁了,自己就挺好的,别把你困在他的影子里。Lisa答应你的资源还是你的,不过我建议你可以选些别的,盛君迁是盛君迁,林暮是林暮,你喜欢演戏的话,可以饰演这世间千千万万的人,别只演一个,一辈子还长,套着别人的壳多闹心啊。”
“更何况,我看着也挺膈应。”
林暮沉默片刻,挤出一抹笑,带着大男孩独有的阳光,“谢谢赵哥,我会仔细考虑的。”
赵端开着车回到家,不管是公司还是别墅都堆满了礼物,偏偏没有想要的。
他最后还是没忍住,即便是润滑剂,老子也得打开看看。
他三下五除二暴力拆箱。
是个马应龙痔疮膏。
幸好。
幸好你麻痹啊……赵端红着眼,都把盒子都攥的扭曲了,先是闷闷的笑,最后忍不住在床上打了个滚继续笑。
笑完有点不确定了。
自己难道真的有痔疮?
赵端也不知道盛君迁是不是在故意搞他,照着说明书涂痔疮膏,但也不知道要涂多少,用多大力气,这种精致活他整不来,一不小心反倒是把自己娇弱的菊花搞破了。
第二天一整天都坐立不安,像是被日了一样。
正躺在床上休息,就收到了赵景诚的电话。
要和他吃饭。
还带着一位姓盛的朋友。
姓盛的朋友能是谁?
不就是送他痔疮膏的那个混蛋吗?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我写完了,肥不肥!!我真棒!
小彩蛋:
盛君迁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冷静自持,从来不让家长操心,盛家父母一直很担心儿子这么酷,这么冷,以后会找不到女朋友。
有次,家里来了亲戚家小朋友,把他最喜欢的变形金刚给打碎了,但他还是很懂事的说没关系。
晚上盛爸爸逗小孩,拿筷子沾了点酒给盛君迁尝。
盛君迁醉了,指着垃圾桶里的变形金刚,非要给他举行葬礼,还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盛爸爸无奈,在小区里找了棵树,把变形金刚埋了下去。
并且带着他买了个新的。
自从那天后,盛妈妈就对他说:以后遇到什么事情用理智、逻辑解决不了的话,就去喝点酒,一点点,会帮助你做很意想不到又正确的决定。
当然,那个时候,盛妈妈只是想看儿子喝醉后的笑话。
第45章 我喜欢你
盛君迁从小剧场负气跑回来就后悔了, 也不知道赵端是不是真和林暮去酒店了。
他又返回去,只要赵端还在,他就勉为其难的道歉, 承认是自己小气。
但回去只看到郑成和他女朋友在湖边手拉着手散步。
盛君迁很恶毒的想:“谈恋爱有什么好的, 谈了还得分。”
心底油然一股失落, 他转头就想走, 反倒是被唐繁一眼就抓到了。
唐繁和郑成两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立刻在附近找了个甜品店, 非要给盛君迁这个迷茫的小羊羔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