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们尽量。”身为下人,孙钟平只能听从命令。至于最后能不能退回去,还要看那四位大人的态度。
还以为能借助这些聘礼,恢复王府昔日的繁华呢,如今看来,悦王府还是整个开平最穷的地方。
见孙钟平脸色略有些难看,白江畔深感不妙,连忙问道:“怎么,你们把聘礼花了?”还是私吞了?
他如今就是穷光蛋一个,可没钱还啊。
孙钟平连连摆手,“没有没有,王爷不在,我们怎么敢。”
“那就好。”白江畔非常小声地问道:“他们什么时候把聘礼送去的?如今人在哪里?”
那鬼鬼祟祟的模样,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
自家王爷绝美的脸近在眼前,呼吸间全是淡雅的菊花香味,孙钟平突然有点上头,意识都混乱了:
“就,就这几天,四人先后送去了聘礼,而且数量,不,不少。至于人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也就是说,那四人并未留在悦王府?那他就放心了。
白江畔叮嘱孙钟平道:“派人留意这四人的动向,一有发现,立刻报我。”
孙钟平:“是。”
白江畔:“还有,我的身份是个秘密,希望你......”
不等他说完,孙钟平立刻竖起三根手指,信誓旦旦道:“属下定会保密,也会约束其他人管好自己的嘴。”
王爷的身份一旦公开,恐怕会在开平府引起轰动,甚至骚乱。追求者,觊觎者,甚至强抢者,统统会冒出来,到时,王府将永无宁日。
毕竟,去百香山求娶百花族人难如登天,而封地内就有一位,谁不想冒险一试?
白江畔:“好,我相信你。但有一点我必须提醒你,不要打我的主意。”
孙钟平心里正喜滋滋,觉得王爷既然要退婚,自己说不定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好好伺候,当个暖床小厮之类的,听到这话,立刻红了脸,摇头道:“不,不敢。”
白江畔:“你发誓。”
原书中,三位管家都对原主起了别样的心思,而且,采取了不同的追求方式。
只不过,身份有别,他们只敢暗中讨好,不敢动粗罢了。
“好,我发誓。”孙钟平心里苦,脸上却还要保持着忠诚的微笑,“我孙钟平绝不敢打悦王殿下的主意。”
“乖——”白江畔满意地点点头,打发孙钟平去安排出发事宜,他则去寻找那个臭阿凤。
找到它时,那只凤凰正卧在最高的树枝上睡觉,身形优美,气质清冷,远远看去,仿佛天上最闪亮的星星,随时会飞到天上去。
“阿凤,跟我一起回王府吧?”白江畔将双手拢在唇边,向上面喊道。
“好。”金凤凰扭头看了他一眼,伸展开翅膀,飞下树来。动作之优雅,姿势之绝美,看得白江畔心悦神怡。
不愧是神物,果然美丽不可方物。
要是哪天能载他飞翔,那就更美妙了。
看到金凤凰的那一刻,孙钟平及众侍卫自以为见到了祥瑞神物,纷纷跪倒在地。
“都起来吧。”金凤凰淡定自若,优雅地挥了挥翅膀。
白江畔很无语,轻轻给了它一巴掌,“臭阿凤,明明是一只妖精,冒充什么神仙啊,出发了。”
“......”金凤凰用翅膀揉了揉脑袋,内心深处产生了极大的困惑。
它是不是,太惯着眼前这个小子了?
*
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发,跟只流亡的乞丐团似的。路上偶有行人路过,看向他们的眼神,无法形容。
白江畔扶额:“孙大哥,回去后让大家换回正常的衣服吧,我保证不再向你们借钱了。以前借的钱我也会尽量还上。”
穿书前,他资产无数,每天愁着怎么花钱。
穿书后,一天好日子没过,倒是先背上了巨额债务。唉,谁让现在的他,长了一张跟钱绝缘的脸呢。
“......是。”孙钟平也觉得大家如此打扮不像话,有损王府的声誉。他摸了摸身上的粗布外衣,觉得有点扎手,还是以前的绸衣穿起来更舒服。
金凤凰体型庞大,羽毛靓丽,又是传说中的祥瑞神物,自然吸引了无数人围观。很多人为了多看它两眼,不惜跟在马车后面跑。
这只别扭的凤凰似乎很讨厌被人围观,干脆躲进马车里,把白江畔挤到车顶上。
然而,白江畔容貌太过出众,同样吸引了无数道目光,处境并没比凤凰好多少。
白江畔坐在马车顶上,两手挡着脸,向下探着头,语气格外温柔:“阿凤,咱们真的不能相亲相爱地挤在一起吗?”
马车虽然被凤凰庞大的身躯占据,稍显拥挤,好歹能遮挡视线。
他也不想被围观啊。
“不能。”金凤凰严词拒绝,坚决不肯跟白江畔有任何身体接触,躲他如躲瘟疫。
白江畔那个气闷啊,明明他才是主人,为何如此没尊严?
他以眼神威胁金凤凰:臭阿凤,我偏要下去,我要坐马车。
金凤凰以眼神反击:你敢下来试试,拍飞你。
幸好,孙钟平又弄来一辆马车,才把白江畔从几乎被围观者用眼神盯死的窘迫处境中解救出来。
白江畔闲来无事,趴在窗前向孙钟平请教法术,“孙大哥,你会什么法术?能不能教教我?”
开平府崇尚修仙,大多数人都会几个法术。
孙钟平能当上悦王府的三管家,自然有些真本事。
见自家王爷如此勤学好问,孙钟平自然毫无保留,“我略懂一点挖坑之术,但不是很高明,唯恐王爷看不上。”
挖坑之术?白江畔自嘲,他现在根本不用挖,到处都是坑等着他呢。
一问才知道,原来孙钟平所说的挖坑之术,就是挖坑将自己埋起来,除非他自己想出来,否则,任何人都别想找到他。用来逃避他人追综最为有效。
白江畔软磨硬泡,终于学了过来。下次再被人追,他就挖个坑把自己埋了,谁都别想抓到他。
*
白江畔穿来后一路逃跑,千难万难,不是被这个抓,就是被那个堵,跑了十多天,才发现,他根本就没逃出去多远。
回去的路倒是一帆风顺,没几天便到了封地范围之内。
开平府的城门就在眼前,再走几步就到了。
白江畔慵懒地靠在马车里,透过随风摇摆的窗帘向外望去。
封地周围种满了庄稼,但因为最近干旱少雨,长得病病殃殃,毫无活力。
地里的几名农夫正望着头顶的太阳叹气。再不下雨,庄稼恐怕要旱死了。
看来,他这个王爷,要想办法解决农民的燃眉之急。但他不会呼风唤雨,该怎么做呢?
正想这些有的没的,白江畔发现马车突然停了,外面传来一阵喧闹之声。
“小娃娃,快起来,躺在马车底下很危险的。”一名侍卫的声音传来,透着担忧和急切。
接着,是一道稚嫩的哭声,鞭炮似的,又响又亮,“哇哇哇,你们撞到我了,赔钱,快赔钱。”
小娃娃?开平府内连二十岁以下的人都很少见,更别说小娃娃了。即便有,也会被父母藏在家里,哪敢放出来?
难不成,这个所谓的小娃娃,是那个修炼了近百年,却依然保持孩童模样的修仙怪才——疯魔程万年?
原书中,程万年明明修炼了童子功,不能成亲生子,却偏要跟别人争抢白江畔,制造了不少麻烦。
这下糟了,只因这疯魔,比那四位未婚夫还要难缠。
第28章 他戴着本公子的宝贝
原书中, 疯魔程万年强抢白江畔,既不是为了满足私欲,也不是为了生孩子, 而是为了让白江畔帮他花钱。
这人活了近百年,虽痴迷修仙, 但也视财如命, 积攒了一大笔金银财宝。他自己舍不得花, 统统存放在隐秘的大金库里。
眼看着金子放得久了黯淡无光, 铜钱存的久了长出绿毛,首饰珠宝布满灰尘, 绫罗绸缎腐烂成泥, 程万年那个愁啊。
后来, 他想到一个办法,找个人来帮他花钱, 这才想到了花钱如流水, 永远不存钱的白江畔。
原主本来没看上程万年, 但他看上了程万年的钱,同意到程万年家里住上一段时间,好好感受一番恣意花钱的滋味。
结果,原主只去了三天,便因受不了逃了出来。因为程万年这人很变态,明明是让白江畔去帮他花钱的,却只能用钱买他卖的东西。
也就是说, 他前脚刚把钱送给白江畔,让他随便花,白江畔后脚就要再把钱递到他手里,让他放回大金库里去。
若换了别人, 想摸他的钱都没那个机会呢。
他卖的东西还特别糟心,发了霉的纱罗,长了毛的棉布,还有看不出本来颜色,再也洗不干净的珠宝首饰。
白江畔不但逃之夭夭,还将程万年挂上了百香山的黑名单。
于是,两人之间的梁子算是结下了,程万年想跟白江畔继续玩“你买我卖”的过家家游戏,白江畔只想让程万年有多远死多远。
*
外面的争吵声越来越大。
可能是这个所谓的小娃娃做得太过分了,侍卫的声音透着几分不耐:“是你自己冲过来的,怎能怪我们?你家大人呢,快叫他们出来,小小年纪便学会讹人了,将来还了得?”
小娃娃:“什么讹人?我被你们的马车碰伤了,都流血了,哇哇哇,好疼啊,谁来帮帮我。”
周围很快围拢了不少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吵得厉害,纷纷指责侍卫仗势欺人,为小娃娃打抱不平。
只听孙钟平说道:“小娃娃,你先起来,让大夫帮你看看伤口,可别耽误了治疗。至于赔偿问题,等先治好伤再谈好不好?”
小娃娃似乎对这话很满意,笑道:“这还差不多。”
白江畔掀开帘子,正想询问一番,突然察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向他飞来。
他手疾眼快,伸手拎住,举到面前一看,发现自己抓着的是一条胖乎乎的小腿,莲藕似的,顺着小腿往下看,发现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儿。
长得白白胖胖,虎头虎脑,看上去像个发面团子。漆黑的眼珠格外清澈,映着白江畔的脸。
就是身上的衣服有点脏,灰不溜秋,黑啦吧唧,有些地方因为污渍太厚,变得硬邦邦的。
“大哥,我终于找到你了,这次,你可不能丢下我不管,呜呜呜呜......”小发面团子突然灵活地翻了个身,搂着白江畔的脖子,埋在他胸前,哇哇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叫他大哥。
马车旁边的孙钟平:“......”王爷的弟弟?没听说王爷有弟弟啊?
白江畔:“......”他没有弟弟,真的。
还有,这小家伙身上实在太臭了,害他忍不住打了两个喷嚏,用力将他撕下来,举得远远的。
“怎么回事?”他问孙钟平。
孙钟平躬身道:“回王爷,这小娃娃突然窜到咱们马车底下,被撞了一下,便吵着要咱们负责,我正要让御医帮他看看。”
“谁说的,我是因为看到我大哥,才扑过来的,谁要让你们负责了,我要让我大哥负责。”说着,小娃娃又搂住白江畔的脖子,腻在他怀里。
白江畔再次把小娃娃撕下来,检查他的身体,发现他的膝盖和手掌确实有些擦伤,正流着血,本想把他交给御医治疗,没想到这小子死抓着他不放。
“大哥,我不要离开你,求你不要抛弃我呜呜呜。”哭声之凄惨,仿佛受尽了天大的委屈。
白江畔侧头打量眼前这个小人儿,发现他怎么看都是一副稚童模样,一点都不像那个修炼近百年的程疯魔。
据原书中记载,程疯魔的眼睛跟常人不同,他天生竖瞳,极好辨认。
白江畔不放心,决定试探这小娃娃一番。他晃了晃手腕上的如意环,金色的光芒在小娃娃眼前一闪而过。
小娃娃低头好奇地看了一眼,伸手摸了摸,赞叹道:“哇,大哥,你这个金镯子值不少钱吧?”
但很快,他便转移了视线,似乎不甚感兴趣,倒是很喜欢白江畔背上插着的那根凤羽。
若是程疯魔,看到如此宝贝,定会目不转睛,暗戳戳想弄到手。
白江畔举起小娃娃,问后面的金凤凰,“阿凤,你想吃娃娃肉吗?”
金凤凰探出头来,懒洋洋地翻了小娃娃一眼,冷声道:“吃。”
小娃娃看到凤凰的第一眼本来极为兴奋,却在听到“吃”这个字后剧烈颤抖了一下,眸子里的恐惧藏都藏不住。
原书中,程疯魔就是个疯子,若听到别人想吃他,定会“哈哈”大笑几声呢,根本不会害怕。
那么,眼前的小娃娃就是真正的孩子了?而且,还是百花族人生育的后代?
自从二十年前,祥威国的女人们失踪后,祥威国便极少有孩子出生,即便有,也只会是百花族人生育的孩子。
但这些孩子都被当成宝贝藏在家里,极少抛头露面。家人怎么可能放心让一个五六岁的娃娃独自在外行走?
只因没有孩子的人家实在太多太多了,导致孩子和百花族人一样珍贵,人人争而收养,因此,滋生了不少拐卖孩童的人贩子。
白江畔将小娃娃举到面前,细细闻了闻,除了一身恶臭,没闻出任何花香味儿。
也就是说,他确实是百花族人生的孩子,但并未继承百花族人的特质。
百花族人生育的孩子分为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