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啵啵的鸭舌帽[穿越重生]——BY:胡八椒
胡八椒  发于:2020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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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德利把这情景看在眼里,愈发不想搭理他。
  金洵挪开烟嘴,攒了一口白雾喷出去,吊儿郎当地攀上叶德利的肩膀,从旁起哄道,“咱俩好长时间没聚聚了,等酒会散了,一起去金顶舞厅玩玩呗。”
  “不了,家里还有事,我走不开。”叶德利把托在手里的高脚杯,对着头顶的灯光转了转,委婉拒绝了他的好意。
  “你一个钻石王老五,没儿没女的,赶着回家数金子啊?”金洵没好气地揶揄了一句,觉得叶德利这混账是有意不赏自己面子。
  叶德利揉了揉额角,很有耐心地对他解释道,“老金,我不是不卖你面子,今天晚上走的时候成演有点发烧,我得早点回去。”
  金洵听叶德利道出了事情的原委,方才放了他一马,不再耿耿于怀。
  只是金大老板磨了半天,没拉到一个称心的玩伴,心中难免有些憋闷。乃至于在这百感交集的时刻,他是漂亮姑娘不看了,香槟酒也放下来了。
  适逢几个富户在大厅里拉人组牌局,金洵跟叶德利打过招呼后,脚步怏怏地跟着人群到二楼打扑克去了。
  叶德利目送他离去后,低头看了看腕子上的白金手表,兀自若有所思。他这趟来的不巧,没能遇上混账弟弟大肆说教一番,总觉得心中有些空落。
  叶德利不知道,此时在斜对面的走廊角落里,秦慕白正端着一杯香槟,冲着他的高大背影遥遥致意。
  等到他回过头的时候,秦慕白已然背对了大厅里的衣香鬓影,脚步踏出去,轻叠了一重金碧灯火,是欲语还休。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万木凌风”投出的地雷,我会继续努力哒,爱你么么哒~


第27章 葡萄酒
  酒会还在继续,名流们的社交圈实属一本内容繁复的画册,掀开那一页纸醉金迷,当中内容是乏味单薄的。
  苏玛珍提起裙角步入电梯,一路直达而上,升至第十一层,到地的“叮”声响起,她从门里抬出镶嵌水钻的高跟鞋,踩在陈旧的木质地板上吱呀作响。
  宾利饭店是美国人投资开发的商业建筑,螺旋式的楼梯从大堂一直通到了顶,却鲜少有人知道,倘若乘坐内部电梯登顶,走到右手边的长廊尽头,便可看到一间不设开放的私人办公室。
  私人有私人的道理,日常进出的除了宾利酒店的幕后股东白范达,就只有苏玛珍这一位贴心可人的漂亮秘书。
  苏玛珍走到办公室门口,正准备抬手敲门,忽而听到屋子里传来留声机的乐响,一只雪白酥手停在半空中,转而伸手将门轻轻推开。
  眼前的情景不出她所料,白范达此刻人坐在旋转的沙发椅上,正背对着桌面抽雪茄。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烟草味,隐约可嗅到一丝凉薄荷的气息。苏玛珍不用猜也知道,白范达今天抽的是哪个新牌子的烟草,作为贴心秘书,事无巨细,她是当前最了解老板的人。
  白范达听到身后传来高跟鞋的敲响,转着沙发椅调过身来,锃亮的皮鞋尖在脚下轻划了半道弧。他从嘴里呼出最后一口烟,随手把烟头摁灭在桌上的玻璃烟灰缸里。缭绕的烟雾渐渐飘散,露出了后面那张成熟的男人脸。
  苏玛珍站在原地,脸上的表情很恭敬。面前的老板常年作西装背头的打扮,眼窝深邃,鼻梁很高,领带松垮在衬衫上,栗色的头发倒是用发蜡打理得一丝不苟。如果不去留心分辨,很容易就把他认成地道的法国老混混。
  她知道白范达年轻的时候是个风流人物,如今人到中年也是一位衣冠楚楚的绅士。然而,白范达不是个显老的人,或者说他的魅力很容易让人忽略他的真实年纪。
  如若寻根究底,他的血统也是混得相当复杂,白家祖上是最早一批到达法国的侨民,到了白范达这一代重迁故土,家里家外根基复杂,那份心思纯良的本质早已不复存在。
  “玛珍,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白范达摸出了口袋里的烟匣子,顺手去抽屉里摸打火机,他的烟瘾很大,只用一根烟是抽不饱的。
  苏玛珍在他打火的间隙里,抿了抿唇角浸了酒渍的口红,面色尴尬道,“抱歉老板,秦慕白对我不感兴趣。”
  苏玛珍低下头,雪白的脖颈被头顶的镂花吊灯映上了一小朵蔷薇。白范达脚下打着拍子,脸上的表情氤氲在缭绕的烟雾里看不真切。
  这动作背后的深意瞒不了苏玛珍,白范达每逢心中不快的时候,总会刻意折腾点动静出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与此同时他还总爱拧个眉头,等到时间一久眼角便带起了细纹。即使白范达现在也该到了长皱纹的年纪,但苏玛珍看到岁月的痕迹,逐渐出现在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总觉得有些缺憾。
  “算了。”沉默片刻,白范达把叼进嘴的香烟,取下来搁上了手边的烟灰缸,语气闷闷的,心中不得轻松。
  苏玛珍眼里瞧着对方那副心神疲惫的模样,一双雪白柔荑适时地从背后按上白范达的肩膀,动作轻柔而不失力道,“叶家这两个儿子,自家的事情都理不清爽呢,咱们何苦吊在一根常青藤上打转。”
  白范达拍了拍她的手背,正准备开口时,屋子里传来吱呀一响,他漫不经心地抬起头,盯住了年轻人覆在右睫毛下的幽深紫瞳,仿佛那是个藏风纳月的黑洞,能把人的目光给吸进去。
  诺普人高马大地站在门口,不看白范达也不看苏玛珍,沉郁的目光落在桌角一枝半枯的玫瑰上,心中若有所思。
  “儿子,来了?”这一声称呼从白范达的嘴里说出来,叫旁人听着很戏谑。苏玛珍望着这对不搭腔的父子,揉了揉自己的嗓子,勉强抑住了干咳。
  诺普的母亲是白范达在巴黎塔下邂逅的法国情人。彼时,潇洒多金的年轻先生,俘获美人芳心不费吹灰之力。然而露水红颜实在不算正经缘分,乃至于白范达回国之后,很快就把她给抛到了脑后。
  爹是混账爹,贸然上门的儿子也不见得对他有多尊敬,只是碍于今天有事相求,所以把自己收拾得相对顺眼了一些。
  诺普犹豫了一瞬,错开苏玛珍的方向走到白范达面前,语气近乎恳求,“下个月是妈妈的生日,我想回法国看望她。”
  白范达不说话,抬起那只戴着金戒子的无名指,一下一下地点着桌面,恰到好处地掩饰了心中的不耐烦。他不表态,诺普就跟一棵了无生机的高树似的,杵在那里一片一片地往下掉叶子。
  白范达拧着眉头,压出了眼角的细纹,“如果你担心你妈妈的生活是否宽裕,大可不必亲自跑回去一趟。我每个月都让苏秘书单独从花旗银行汇一笔款子给她,上面的数字足够养活她跟你那三个异姓弟弟。”
  诺普的母亲对于白范达而言,只是一个没有名分的情人。当年那个可怜的法国姑娘,再被他理所当然地抛弃之后,因为怀有身孕不得不从教风严谨的音乐学院退学,辗转在法国的乡下给贵族当帮佣。
  法国姑娘先后嫁过两次男人,然而全都不是靠谱丈夫,当家的男人把儿子跟巨额债务丢给妻子后,便卷了家中的积蓄跑了个无影无踪。
  软弱的母亲跟那两个异姓弟弟,是诺普心里一道无法愈合的疤,但凡旁人提一次,他便要痛一次。
  而对于白范达,这个冷漠的男人,只是徒有父子名义,与其说是跟他相认,倒不如说是密谋了一场暗藏硝烟的交易。
  “这里是名流云集的上海,不是马车扬灰的法国乡下,凡事多上点心,不要等着我去提点你。”白范达不咸不淡地从鼻子里喷出两道白雾,深陷的眼窝里折射出锋锐的光芒,仿佛各卧了一条骄矜的龙,绕着浅褐的眼珠打转。
  诺普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冲到胸口的怒气被他硬生生地压了下去。白范达不让他走,他是逃都没法逃!
  “老板。”苏玛珍眼见这父子二人有争锋相对的趋势,连忙上前一步轻轻按住了白范达的肩膀。
  周围的空气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与此同时,诺普也已经意识到自己不该与白范达起冲突,他站在原地甩了甩胳膊,是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他要走,白范达也不留。横竖只要不是偷偷跑回法国,当爹的大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便宜儿子出门与穷汉为伍。
  “玛珍,你觉得这孩子像我吗?”
  等到大门被合上,白范达两指夹着雪茄到烟灰缸里掸了掸烟灰,冲她似笑非笑。
  “有时候像,有时候不像。”苏玛珍想了想,跟他如实作答。
  “如果阿琛还在人世的话,我也不用这么费劲。”白范达靠在沙发椅上苦笑,“我是白从法国领了个小狼崽子回来,不听话还爱犯犟,这一天天的可真够人受的。”
  他心里清楚的很,纵然血脉相承,没有感情共鸣,剩下的就只有尴尬。
  苏玛珍走到旁边,往留声机里换了一张新唱片,黑色的薄盘摩擦在冰凉的指针上,旋转出舒缓心情的音乐。过了片刻,屋子里重新燃起香烟的焦味,这支欢乐的调子飞出窗外,落于繁华一角,安静消弭在布满繁星的夜空中。


第28章 燕尾蝶
  宾利饭店门里是灯红酒绿,门外是车水马龙,两者共同喧嚣出了大上海的快节奏。名流们在这不眠之夜纵情狂欢,浸在香槟酒的泡沫中醉生梦死,而秦慕白独自一人走在夜色里,心中意外平静。
  心静,路也静,他的皮鞋不小心踏到地上的水洼,锃亮的鞋头在明晃晃的路灯下溅上了一丝泥泞。秦慕白低头望着那块污渍,也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慢慢在长街上停下了脚步。
  剧组的专车就停在对面的巷子里,老司机这会儿人不在车上,是钻了他们开酒会的空子,往路边摊上吃夜宵去了。秦慕白提前离场,一时叫不到车子送自己回去,只得亲自动脚往回走。
  空旷的街道十分冷清,明明白天的天气还挺好,可到了晚上就温度骤降。冷风一吹,站在原地莫名沉默的秦慕白,羽睫一颤,伸手紧了紧身上的黑西装,开始挪动脚步。
  再往前走就是岔路口,两个方向都可以到达秦慕白下榻的酒店。区别在于往左拐是一条宽敞的大马路,若往右的话则是路灯暗淡的老巷道。秦慕白犹豫了片刻,头也不回地选择了右边那一条弯路。
  他不是人生地不熟,而右边那条弯路也是出了名的不好走。因为处处不顺路,别说是司机了,连拉黄包车的很少有愿意往那边走的。
  秦慕白不是爱给自己找麻烦的人,但他心里清楚,如果走了另一条开阔的大马路,就必然要经过城中心的教会医院,他是宁愿绕弯路也不想往那边去的。
  是时,一只出来觅食的野猫从房梁上跳下,急匆匆地从秦慕白的脚下绕过,挡住了他转向老巷道的步子。秦慕白被这不速之客扰得眉头一皱,刚想侧身而行,后面传来一声熟悉呼唤。
  “William。”
  不知何时从宾利饭店离场的叶德利,远远地在后面叫住了他。秦慕白听在耳里脚步略有停顿,只是没回头,神色坦然地装作没听见。
  叶德利拿这混账弟弟没办法,一向讲究仪表的人,西装革履地站在路灯下,踏着皮鞋往前追了两大步,冲他抬高了音量。
  “叶德西,你给我站住。”
  秦慕白在月光下停住了脚步,他慢慢转过身来,薄唇紧抿着,颀长的背影定格在夜幕里,未曾紧扣的衣角被凉风呼啦啦地吹成了一只翩跹的黑蝶。
  这一回头,叫叶德利注意到了他眼底的冷漠,做大哥的自觉失言,等想要改口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秦慕白走到他面前,无声冷笑了一瞬,语气是近乎讽刺的,“大哥这一声‘叶德西’叫下去,我是高攀不起的,叶家手里从不缺筹码,无需安排我这个外姓人再往火坑里跳。”
  说罢,他不待叶德利开口,继续往下补充道,“大哥,心别那么大,信你的那一个,现在就躺在德国医院里发疯呢。你要是有良心就过去看看她,也不枉大家这一世互为兄妹一场。”
  “William,你要是心里不解气骂我就算了,别在这混账话里带上德琳。大家都是同一个妈生的,她是我妹妹,难道就不是你妹妹吗?”
  叶德利的脸色也不好看,乃至于说出了这种不上台面的话。时至今日,大家感情疏淡,亲缘仍在,于情于理都不应该把叶德琳拿出来说事。
  他这个可怜的小妹妹,人生经营惨淡,如今仅有的一点体面,也只剩下成演这个年纪懵懂的儿子了。若是连家里的亲人都不怜惜她,还有谁能在意她的死活。
  秦慕白透过鼻梁上的金边眼镜,从两块冷玻璃里后面,把叶德利的纠结神色纳入眼底,然而心中不为所动。在他看来,叶德利素来是善于在表面做得好功夫的,只管把事事说得尽善尽美,于其自身却是一位惯施黠念的正义帮凶。
  他又想,如果当初叶德琳不是被叶德利这个好大哥给纵容坏了,也不会为了莫须有的混账事执意跟自己翻脸。然而话说回来,老天公平,人各有命,叶德琳一意孤行,把自己作到了如今这副半疯半醒的地步,他这个不被待见的二哥哥,也只得送她“安好”二字。
  “本来,我今天是想帮你把爸爸的那份寿礼给一并商榷好的。既然你的心情不好,我也不便开口,那就这样吧,大家下次再见。”
  叶德利把折在手心的礼品单子,重新卷成细伶伶的小圆筒,抬头看了二弟一眼,默不作声地把东西放进了西装口袋。他知道秦慕白此刻依然意难平,故而不用人吩咐,便蹬着脚下的黑皮鞋识相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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