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人间六月天 [第一部][穿越重生]——BY:山涧小妖
山涧小妖  发于:2019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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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野紧紧跟随在自家殿下的身后,眼尖的瞧见不远处的土坯房屋后,有一些深灰色的物体快速移动,眨眼间就窜不见了。
  随着奉翔与一些仆人的带领之下,来到一座土坯房内。
  一股动物粪便的味道渲染在空气中,彬鸢只是那一瞬间不习惯的皱了皱眉,随后若无其事地参观那些软萌软萌眼睛尚未睁开的小狼崽。
  他们大多数都被关在铁笼子里,有哺乳期的母狼照顾,小小个,粉嫩粉嫩的。
  真是好萌啊!
  感觉数月以来的枯燥都被瞬间治愈,简直美得不要不要的。
  彬鸢眼里快放起了花朵,一些在现代的坏毛病,在这具身体上浮现。他扒着一个栏杆,找了一个安全距离蹲下身子,目光渴望的看着那些尚未睁开眼睛的小宝宝。
  奉翔原本还担忧的思虑这一刻化为乌有,他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位郎主。以前也不是没有其他国家的人来购买狼崽,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像眼前这位露出慈爱的目光,盯着他们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忠犬,表示喜爱。
  南蛮国的战士出战的时候都会与狼随行,很多战士一生中只会选用一匹狼,他们把狼视为战友亲人,是无可替代的存在。
  当其他国家的人把狼群作为食物端上餐桌时,南蛮国宁愿忍受贫瘠,也不愿他们的战友被那样对待,果断放弃了那些致富之路。
  观看了狼崽,彬鸢与墨野逛了大遍个牧场,最终商定下十头满月狼崽交给商队的护卫抚养。
  把狼带在身边是有好处的,至少他们鼻子灵敏危险性极高。对于他们这些长年累月在外漂泊的商队来说,这些狼崽或许会在某一些特定的时间成为一根救命稻草也不错。
  一天就这样晃悠过去,墨野瞧着自家殿下晃悠晃悠的回到房间,自觉的去后方打水。
  与头一天一样,每人分到的水还是半盆,但却比昨天多了一点。
  或许是因为谈判成功的原因,几人回屋不到片刻,亚牯特意吩咐仆人为彬鸢准备了难得的洗澡水。
  当仆人提着桶进来的时候,彬鸢久违的想念被热水环绕的感觉,恨不得抱着木桶哭一会,他有一个月没洗澡了。
  上一次洗澡还是在赶路的途中遇到了一个快要干涸的湖泊,而且那湖泊的水还是拔凉拔凉的,他觉得自己当时没有感冒,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热水入澡盆,浓浓的白气云雾缭绕。彬鸢将衣服褪去,着底裤踏入水中,舒舒服服的将温热的毛巾搭在脸上,享受着肩膀上力道恰好的按摩。
  “殿下,真的不打算收他们钱吗?”墨野面不改色的说出了白日里的疑惑,手上也没闲下来。
  温热的帕子下面传来绵言细语的话,“近日来你都在城中看到了什么?”
  “漫天飞沙,寸草不生的黄土,秋叶落尽的胡杨树……”墨野细细的盘算着,忽然之间好像明白了殿下话里的意思,茅塞顿开道:“殿下是知道他们没有钱,所以才打算用狼崽来交换。”
  “没错。”彬鸢伸手将脸上的帕子拿掉,又泡到水里,等热水将帕子捂热了,拧干,继续搭在脸上。
  “可我们把买来的粮食这样交换出去,那下一个城池怎么办?万一银两不够呢?”墨野担忧的说,将彬鸢如瀑布一般丝滑的黑发挽起来,用一根木簪子固定好,一些细碎调皮的发丝垂在白皙的后背上,被水打湿。
  舒舒服服的翻个身,彬鸢懒懒的挥了挥手:“船到桥头自然直……你也快去休息吧……”
  “是。”墨野恭恭敬敬的退出了房间。
  他的房间就在殿下的旁边,挨得很近。躺在床上,甚至还能听见隔壁洗澡时水流的声音。他的脸色迅速红了起来,脸色严肃的撩起旁边的被子盖过头,强制自己睡着。
  忙了一天的梁羽辞回到住处的时候,特意往殿下房门口溜达了一圈,只不过里面已经没有了灯光。他不敢打扰,轻手轻脚的回了自己的房间,就连关门的时候也都是小心翼翼的。
  9月末,原本是商队启程出发的日子,但连日来的大风沙,阻拦了彬鸢他们事先计划好的路程。
  因为这场几天都没有停歇的风沙,商队不得不在这贫瘠的城市多呆上了几天。
  10月初,天气说变就变,如同小孩的脸,阴晴不定。
  铺天盖日的大风沙没有了,可成门口的胡杨树叶子都掉光了,可想而知,那是要入冬了。
  两匹黑马奔腾在胡杨树小道上,马蹄踏过的地方一阵尘土飞扬。穿过胡杨树林,踏上大道,马背上驾马的两人没有停歇的迹象,直接驾马入城。
  此时此刻,彬鸢正在与城主‘亚牯’商讨几日之后出发的路线,书房的门被推开的时候,两个风尘仆仆的男子,一前一后走了进来,一个冷面寒霜,一个嬉皮笑脸带着书生之气。
  两人双双行了礼,为首挎着宝剑的黑衣男子,从腰间掏出一张羊皮纸,纸上是率先画好的路线,羊皮纸在桌子上摊开,墨野细心的讲解道:“正如城主大人所说的一样,乌衣谷陡峭危险,时不时还有碎石沙屑脱落,的确不是一条可循之路。”
  “那东边呢?”彬鸢白皙的手指指着羊皮纸的另一个扭曲的图形,那上面用小型的墨迹写了一个地名‘太寒山’。
  “万万不可!”亚牯一声惊呼。
  被打断的两人只好向亚牯投去疑惑的目光。亚牯酝酿片刻,决定还是把此山的危险说了出来。
  “不瞒你说,这太寒山一直以来有匪盗寄居,不是一条好去处……”
  彬鸢在亚牯叙述的过程中,一直观察着对方的脸色。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但他还是想知道这件事情的具体。
  “可否详细告知?”
  亚牯本来也没打算要细细详说,但想到对方常年经商,或许以后还会路过此地,还是把这条路的危险透露出来,让对方警戒为好。
  “其实这也是最近几年发生的事情,”亚牯搓了搓手,细细道来:“太寒山地处特殊位置,是南蛮国与挧国的交界山。早年那儿的路还是相通的,近几年不知怎地两国交易的商队频频出事,道路也渐渐荒废了……恐怕那里不是被山匪占据,就是有野兽出没,还是绕路的好……”
  这条消息对于常年经商的商队来说无异于是雪上加霜。梁羽辞一直凑在旁边听了半响,感觉后背的汗毛都寒惨了,他可不想死在荒郊野外,赶紧跟着劝道:
  “不如咱们再重新探路?”
  虽然探路需要好几天,但总比送死来的强。
  

  ☆、三个孩子

  彬鸢沉默着,玛瑙一般的眼眸盯着那张羊皮纸瞅个不停。
  墨野并无他意,但为了殿下的安全着想,他也非常赞成这几天在去探探路重新找一条捷径绕过那危险的太寒山。
  去往挧国的路又不是只有那一条,他们没必要踩着最危险的那一条前进。
  虽然大家都是这么想的,但有一个严酷的事实摆在他们的面前,被彬鸢毫不留情的戳穿了假象,他道:“即将入冬,若不能在11月之前赶到挧国,恐怕路上会碰到更加危险的事情……”
  正准备劝阻的墨野与梁羽辞都乖乖住了嘴,只觉得前有狼后有虎,一副被生活逼的举手无措地模样。
  亚牯担心归担心,忽然想起了什么,急切道:“听闻索洹城派了大量的士兵围剿太寒山,不知道有没有抓到那作恶多端的匪头。”
  彬鸢暗下去的眼神一亮,追问:“多久前的事?”
  欣欣然的揉揉头,亚牯扳着手指默数着,莞尔道:“大约有5日了。那躲藏在太寒山的土匪手段残忍,已经有好几波两国交往的商队遭了殃,王肯定是看不下去了,不然也不会指派兵力强悍的索洹城战士去围剿土匪。”
  围剿土匪,最大的受益当然是百姓。可见的南蛮国的贵族也不是吃软饭,只顾着压榨百姓的废物之徒。
  彬鸢欣慰的笑了笑,拿着羊皮纸细细端详,最后询问亚牯:“索洹城距离岥止城需要几日的路程?”
  “快马加鞭只需5日,像你们这骆驼加马估计得赶上半个月。”亚牯诚恳的说,没有一点儿掺水的意思。
  彬鸢算了一下,要在11月前赶到挧国恐怕不行了,毕竟两个国家的距离需要两个月的路程才能抵达,就算抄近路,最少也要一月多。
  冬天并不适合远行,看来他们只能在下一个城市落脚度过一个冬季,再继续赶路。
  日子决定以后,眨眼间就到了要离去的那天。
  10月中旬,胡杨树的叶子就像到了晚年脱发的病人,风一吹那树叶不要钱的往地下撒。
  城门口,彬鸢享受着全城的老百姓目送,他目光不解的看着三个年龄不到16岁的孩子。
  三个孩子都是南蛮国本地人,头发很短,据说南蛮国的男子只有成亲之后才能留长发。三个孩子中央,长得瘦瘦小小的小兵,这两个月以来已经和彬鸢熟络,刚刚见面时的腼腆和害羞早已不翼而飞。
  另外两个高高壮壮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15岁的男孩彬鸢不认识,他目光不解的瞅着亚牯,希望对方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
  “城主大人,这是何意?”
  亚牯就是因为害怕彬鸢会不同意,所以才在离去的这天,将他细心挑选的三个孩子带了出来。
  “郎主走南闯北见识多,可否带上他们,也让他们长长见识?”
  彬鸢又看了看那三个眼里满是希翼的男孩,这次说话的声音严肃了许多:“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城主大人!离开故土漂泊,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你真放心你的族人这样离开?”万一他们没有命活着回来怎么办。
  彬鸢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温文而和,可是他讨厌对别人下承诺,因为他始终无法相信自己能做到。
  就好比两年前,明明他就提前察觉到了端倪,宁愿做缩头乌龟躲在自己的宫殿里,等着别人架着刀将他逼出去才认清现实。他明明有机会推翻自己的那两位野心勃勃的兄长,但他却放弃了。
  多半的朝廷命官都倒戈向他,可他却辜负了那些忠臣的期望,自甘堕落。
  “这是他们的选择!”亚牯突然在黄沙地上跪了下来,博亮的声音穿透力远远荡漾,“生死有命,是祸是福将来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
  接着,城楼上、城门口大道上,围在附近的百姓通通跪了下来。他们严肃的叩拜彬鸢,只觉得那站在阳光下肩上飘着白纱的少年犹如真正的太阳神‘瑞拉’现世。
  彬鸢一慌:“你们这是做什么?赶紧起来……我,我答应就是!”
  亚牯一笑,脸色严肃的瞧着那三个孩子瞪去,“还不赶快谢谢郎主!”
  三个刚刚从地上站起来的孩子,恍然回神,明白了自己可以跟随着商队远去,一个个开心的又蹦又跳,整齐划一的将右手放在左肩上,微微低下头,道:“多谢郎主!”
  在不远处一直等候着自家殿下的梁羽辞与墨野人手各抱着一只狼崽。他俩都觉得以后的日子恐怕没完,总共42人的队伍,因为有三个孩子的加入,变成了45个人。
  彬鸢给三个孩子安排的事情,便是照顾那十只狼崽。南蛮国的少年天生与狼就有着让人无法忽略的熟悉,他们与生俱来的技巧,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野兽的信任。
  这份差事落在三个孩子的身上,简直美得不要不要的。
  那队伍从城门口出发,迎着高高的太阳消失在了沙漠的平行线上。直到最后一点儿的影子也看不见,陆陆续续围观在城门口的百姓开始回城。
  城墙之上,亚牯脸上被太阳晒出了一层薄薄的汗。虽已入秋,但太阳的温度丝毫不减,在太阳底下站久了,还是有一些热的。
  不急不慢的赶路,极其考验人的耐心。在沙漠中航行,若是没有骆驼的话,很容易迷路。
  彬鸢过了两个月稳当的生活,又开始风餐露宿起来。队伍沿着沙漠边缘走了五天,视线里终于出现了陡峭的山崖,但都是沙漠的山崖,没有丝毫的树木。
  山崖最大的好处就是遮挡风沙,彬鸢让队伍原地休息扎营,派人探路考察一天在做准备。
  三个小崽子是最勤奋的,不管是搬这些东西,还是帮着扎帐篷,这些事情熟一点的护卫一教便可以学会。没一会儿,他们三个便可以和熟练的护卫相匹配。
  寥寥的篝火燃烧,在寒冷的沙漠里,为众人增添了一丝温暖。四十多人围着火堆,火堆上搭着架子,铁架子上吊着一口大大的铁锅,锅里面煮着沸腾冒着热气的肉汤,白花花的米饭和肉煮在一起,香味扑鼻。
  队伍里的护卫亲如一家人,大家闲暇的时候都会放开了胆子聊聊家常。这些护卫都是彬鸢死里逃生的时候,从宫里面带出来的。
  丫鬟他不忍心带着出来闯荡,离开了皇宫后,能打发的都打发了,不能打发的也找了好人家嫁了出去。
  一群糙汉子围在一起,时不时喝几口随身携带的酒,叽叽喳喳的声音显得尤为的和谐。
  人群中,阿维库捧着木碗大口大口的喝着肉粥,因为喝得太急,滚烫的粥烫到了舌头。他吐了吐舌头,荞麦色的脸蛋被火光烤得通红。
  喝完了粥,他悄悄的把目光投向一个方向,其实不止他一人往那个方向看,坐在他旁边的两个族人也同样的看着那个方向。
  那是他们的主人,以后要跟随的主人。
  彬鸢正小口小口的喝着肉粥,地上铺了一块毯子,随意的坐着不会很搁人。察觉到一股不明所以的视线投射在自己脸上,彬鸢下意识的抬头看去,与小兵的视线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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