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鸢笑了笑,对于满室的灰尘与褪了色掉了皮的家具视而不见,走到床边坐下,接过贴身侍卫墨野递来的行囊。
“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只蟑螂都能把你吓得哎呀哇呀的叫。”墨野刚讽刺完,被他气的脸色涨红地梁羽辞老毛病又犯了。
一般在墨野这儿吃了嘴亏,他总是会循规渐进往彬鸢身边凑,各种倒苦水。就比如现在这样,他嗷了一声,把刚刚与亚牯说话时的气质丢了个尽,十分有辱斯文的扑了过去,拽住彬鸢的胳膊肘,愤愤然的诉苦:“殿下,你瞧瞧他,又想欺压你的招财童子呢!”
墨野脸黑了一圈,恨不得找个地洞,把这脸皮厚的跟刷了墙的家伙塞进去。他真害怕自家高贵的殿下和这个蠢蛋呆久了降低智商。伸手把某个脸皮膏药扯了下来,冷着脸道:“殿下累了,回你自个的房间去!”
还在整理行囊的彬鸢对于两人的吵架充耳不闻,继续把一件件外套拿出来,考虑着等会儿洗了澡要穿哪一件。
“你怎么不去你的房间!”梁羽辞反问,鼻子快翘到天上去了。
他哼哼两声,瞧见殿下正拿着换洗的衣物,便知道殿下是打算沐浴,自告奋勇道:“殿下,我去打水来!”
惹人烦躁的噪音消失,墨野重重的松了一口气。
他一身黑衣,身上也满是灰尘,腰间的宝剑随着这两年的闯荡,血气偏重,光彩褪色了不少。
选好衣物,彬鸢在屋子里转悠了一圈,最终决定,还是卖比较耐干旱的种子给这个地方种植吧。比起那些金银首饰,他觉得这些地方更加需要粮食,毕竟穷得连家具都没有几件的地方,金银珠宝也没有粮食重要。
一直瞧着自家的殿下在屋子里瞎转,墨野摸不着头脑的问道:“殿下,这里有什么问题吗?”
“啊?”彬鸢听见有人喊自己盲目的回了一声,呆愣片刻,摇了摇头,回答:“只是在想这地方这么穷,除了种子,估计也没有什么可以吸引到他们……”
“殿下决定就好。”墨野对于这一块完全信任自家殿下。
两年前他可能还会有所怀疑,但经过这两年的相处,他完完全全相信自家殿下有这个能力处理好这些事情,甚至处理得比他们还要好。
墨野有时候细细回想起来,觉得这一切就像一个不真实的梦。
两年前的殿下是一个受众人景仰的天潢贵胄,陛下膝下的金枝玉叶。从未吃过苦,用的穿的皆是上等。可这一切的变故发生的太快,快到眨眼不及,一瞬晃过,五皇子‘彬觞’与四皇子‘彬轩青’双双联手,杀了皇帝一个措手不及。
他依稀还记得那一晚琉璃宫灯火透亮,龙椅上,自封为王的彬觞脚下就躺着已经气绝身亡的先帝。手持利剑率领反军的彬轩青杀了所有公主,挟持着他家尊贵的殿下跪于琉璃宫一片血海之地。
那晚,他家殿下自动放弃了太子之位,放弃爵位,放弃贵族的身份,自愿从商,永不踏入皇族,才换来了玉鸢宫上上下下,上百仆役的性命。
他家殿下排行老三,是周贵妃所生。周贵妃尚在人世之时,便深得先帝喜爱,即使后来重病离去,他家殿下仍然没有因为生母的离去,而受到皇帝陛下的不待见。
那一晚动荡不安,当时他过的也不安宁,到处都是刀剑摩擦的声音,腥风血雨难以平静。听其他当时在值夜班的是士兵说,二皇子殿下‘彬炎’身负重伤,被亲信救走走,至今下落不明。
大皇子殿下被废,如今仍然被关在寒冷的地宫,过着如同畜生一般用嘴刨食的生活。这一切,墨野不敢告诉给自家殿下,就凭自家殿下与大皇子的关系,他生怕殿下知道了,会义无反顾的奔赴回皇宫,去救大皇子。
片刻后,一脸失望的梁羽辞只能用木盆端着半盆水回来。
“殿下……这岥止城穷的连洗澡水都没有……”
三人凑着一盆水,瞧着那在木桶里还晃悠着的水波,终于明白,并不是这儿的城主不待见外客,而是这漫天的黄沙总是会挑各种缝隙,吹得满屋子都是灰尘。水这种稀缺的东西,用来解渴都算矜贵的了,哪能用来打扫卫生?
“既来之则安之。羽辞,墨野你们赶路也辛苦了,都去休息吧。”说着,彬鸢将衣袖挽起来,露出两只白润的手臂,双手捧起一瓢水泼在脸上,清爽透彻。
两人闻言没动。墨野抖了抖黑色的外套,往桌子旁的一个凳子上一坐,将腰上的宝剑解下来,从怀里掏出一块白色的布,细细的擦拭着刀刃。
一文一武还是有差距的。墨野从小入宫参军,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分配给彬鸢当了护卫,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从一个看门的护卫,成了一个贴身侍卫,可见得不容易。
性格大大咧咧仍然没有摆脱世家公子俏皮气的梁羽辞显得有些不同,他是半道上勾搭上彬鸢的。
两年前皇城移主,他的父亲也在那场浩荡中死去。原本应该被株连九族的梁家,也在那场浩荡当中阴差阳错被废太子所救。这才有了梁羽辞死皮赖脸总想着报恩的跟随。
入夜后,岥止城夜晚特有的声音变得明显了许多。
那是风沙吹过树叶、磨过沙石、横过山谷、卷过屋檐时发出的沙沙声。白天有人类活动倒还不觉得这声音明显,到了晚上万籁俱静,稍微一点儿细微的动作都能让人听得格清楚。
特别是那松动的窗子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吵得人难以入睡。
彬鸢睡眠很浅,他起身,没有点起蜡烛,摸黑来到窗边,塞了一块碎布在窗户松动的缝隙里。弄完后,那吵得人难以入睡的声音便没有了。
他又摸黑回到床上躺好,炎热的气息扑鼻而来,即使到了晚上,他也热得汗流浃背。
从他踏上经商的这条路开始,路过无数个国家,见过了许许多多的人,什么样的气候都经历过,对于现在的烦热,也没有觉得太难熬。
他刚瞌上眼皮,翻来覆去把被子踢到墙角,实在睡不着后又睁开眼,目光毫无波澜的盯着月光洒进窗格里的光线。
彬鸢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反正一眨眼的时间,他就到了陌生的地方,身体变成了别人的。当时他以为在做梦,睡了几天之后,这个真实的梦仍然没有醒来,他才认了命。
他对以前的记忆有印象,包括这具身体的记忆也有印象,可两个人的记忆融合在一起,总是会搅的人心神疲惫,不得安宁。
次日一早,风沙弱了些。
用了早膳,彬鸢与自己的左膀右臂在城主的邀请下,来到了正堂。其实说白了点儿,就是地方稍微大了一点,有很多椅子可以坐的地方。
梁羽辞与彬鸢入座,墨野依然充当背景板,脸不笑嘴不翘的站在自家殿下的后面,怀里抱着一把剑,活像一个遇神杀神遇鬼杀鬼的煞神。
亚牯只是疑惑粗略的瞅了一眼那煞神,便把目光重新投射在入坐的两人身上。他从未有过像今天这般激动。
“几位昨晚歇的可还好?”
“托城主之福,一切安好。”彬鸢含笑回复,接过下人递来的茶,捧着热乎乎的茶杯温了一会儿,抿了一小口,却被那劣质的茶叶水差点呛到喉咙。
他神定气若的吞下,脸上的笑容丝毫不减,继续听着对方诉说。
“近日来即将入秋,风沙的确大了些。我们这岥止城很多年没有商队路过此地,自我上任城主期间,还是第一次遇到商队路过,可见的,咱们还是非常有缘的!”亚牯笑得腼腆,但动作又非常的豪放,简直是一个尴尬的结合体。
恭维的话,对梁羽辞非常的受用。只见到他笑得眼睛都快到眉毛里去了,完全无视他家殿下向他投来的担忧眼神,端起旁边桌子上的茶,喝了一大口。
下一秒,定力十分不足的梁羽辞连茶带杯直接喷了出去,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亚牯一惊:“郎君怎么呢?”
擦擦嘴角的水渍,梁羽辞摆摆手强装镇定道:“无事无事,你们继续……”
彬鸢淡淡的摇了摇头,赶紧救场:“那不知你们这需些什么?我们商队卖的东西,种类繁杂,虽没有什么名贵的物件,但都是一些远道而来的稀罕物。”
“稀罕物?”亚牯当然知道稀罕物是什么,只是他们这穷的叮当响的偏远小城,恐怕什么都稀缺吧。
他憨厚的笑了笑,两只粗糙的手掌相互搓泥,像是下定决心似的,深吸一口气,开口道:“说实在的,我们这儿最缺粮食……”
这话说了他也不怕见笑,毕竟这黄沙遍野,缺水少粮的地方,能养活那一帮子干瘪瘪的城民已经不错了。每年,岥止城需要向王城上交许多粮食,上交剩余的便是他们用来撑着下半年的余粮。
可这几年的收成一直不好,秧苗不是被太阳晒死,就是被黄沙刮走掩埋在泥土里,简直惨到不行。
咳了半响,一脸苦兮兮的梁羽辞才算缓过了气。被他不小心摔碎在地上的杯子已经被仆人收拾干净,仆人又为他添了新的茶杯与苦茶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尝过了一次苦头的梁羽辞再也不敢碰那近在咫尺的茶杯,只觉得那荡悠悠的茶水就像一股要人命的毒/药,恐怖至极。
其实就是快要过期的茶叶而已,廉价倒是廉价了些,但毕竟是城主大人的一番诚意,他们又怎好驳了对方的面子,只能死要面子尬笑着。
彬鸢聚精会神的推荐自己的东西,“说起来,两个月前路过蛴魑国火焰城。他们那里的干旱可比这里严重多了,但却并不缺少粮食,反而收成很好。当时我就纳闷,所幸考察了一番,问题果然出在粮食上。”
“什么问题?”亚牯急切的问。
彬鸢道:“他们的粮食比较耐干旱,根须很长,根筋很坚韧,一般的风沙是刮不倒的。”
这话听在亚牯耳朵里,犹如天籁之音,简直比那些吹奏乐章的游士手里捣鼓出来的音律好听多了。
“竟有如此顽强的秧苗……可否……可否……”一连说了两个可否,亚牯吞咽了一下干涸的喉咙,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彬鸢恳求道:“怎么卖?”
彬鸢也没有趁火打劫,毕竟这城池穷得叮当响,除了黄土还是黄土,货币他是没办法收了,只能另寻他法。
思索间,彬鸢恍然想起他们入城之前,在光秃秃的街道上看到了许多被拴在商铺门口看门的狼。
在他的印象里看门的都是狗,这种野性十足攻击力又强悍的野兽,竟然会温顺的像只小动物一样蹲坐在主人的门口,看到主人回来还摇着尾巴,简直新奇到不行。
☆、狼
看来这穷的叮当响的城池,还有这一套非常完善的驯兽方法。
彬鸢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一对好看的瑞凤眼折射出让人不敢直视的目光,娓娓道来:“贵城土地广阔,非常适合栽种旱稻谷,我们有一些种子,明年的二月份便可插秧。只是这价钱嘛……”
亚牯越听脸色越绷紧,他盘算着自己床底下的钱到底够不够买旱稻谷种子?毕竟自古繁华的浮桑国价格与这边有着天差地别的差异。他害怕自己攒了半辈子的钱,根本派不上用场,就像有一双手掐着他的脖子似的,脸色越来越差。
直到一声天外之音,如泉水涓涓细流进他的耳畔。
“贵城的狼崽,可否拿来交换粮种?”
“啊?”亚牯只觉得一根弦嘣的一声断裂,脑袋里嗡嗡作响,没有听清,诧异道:“什么?”
他脸上那悲壮的面色一点点鲜活起来,仿佛整个世界好像为他打开了一条大道,瞬间生机勃勃。
这场交易顺利定型,彬鸢与亚牯商定好了交易,便马不停蹄的跟随着饲养小狼的仆人绕过后院后门,坐上一辆旧旧破破的马车,听着轱辘哐当哐当的响声驶入一片饲养着许多狼群的牧场。
牧场很荒野,狼群大多数都是放养的,他们有些躲在森林里,有些躲在特制的地洞里,很少出来晃荡。大多数在牧场里行走的都是仆人,他们只负责牧场的安全,闲暇时间几个人聚在一起喝着高浓度的粮酒。
一辆挂着城主府牌子的马车悠悠的从小道上进入牧场,蹲在牧场门口的几个仆人赶紧站了起来,毕恭毕敬的迎接着马车上即将下来的贵人。
驾马车的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小兵。彬鸢谢绝了对方搀扶自己下马车的好意,扶着自己地贴身侍卫墨野的手臂下了车。这是彬鸢来到岥止城见到的最瘦弱的一个南蛮人,城里的大多数人身高都非常的壮硕强大,也就城主身边的这个小兵,显得例外的。
亚牯正招集人手随着梁羽辞搬种子去了,这会儿并不在马车里。
给他们带路的是一个类似于管家的仆人,亚牯称呼他为‘翔伯’。彬鸢也不见外,下了马车之后亲切的凑了过来,疑惑道:“翔伯,这么大一个牧场怎么没有听见狼的嚎声?”
奉翔是地地道道的南蛮本地人,他那偏黑一点的荞麦色肤色带着沉重,粗糙的黑发同样编着一条辫子垂在肩后,走路的时候,辫子在后面一甩一甩的。
“郎主有所不知,这尚未驯养的狼群大多都喜欢在森林里群居,有一些在地洞里安家,白天很少出来觅食。”奉翔憨厚的脸上毕恭毕敬的说着,没有一点儿怠慢的意思。
他称呼彬鸢为郎主,主要是因为对方的身份高贵,又有着浮桑国的血统。自古在这片大陆上被标记成奴隶的南蛮人,面对浮桑国人时,总是改不了嘴上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