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人间六月天 [第一部][穿越重生]——BY:山涧小妖
山涧小妖  发于:2019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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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下,该回去喝药了。”墨野很残酷的提醒到,他知道自家的殿下最讨厌喝药,每一餐吃药都会面露苦涩,百般不配合。
  就比如现在这样,彬鸢一听要喝药,面无表情的脸上挂起傻傻的笑容,敷衍道:“墨野啊,我看天色早得很,走,陪我去书房转一转。”
  墨野哪里忍得了殿下这样逃避,直接拖着人回到了房间,守在门口的仆人也麻溜地将药端了进来,速度堪称快准狠。
  望着捧在自己面前的黑汤汁,这碗汤在彬鸢视角里,那就是一股散发着浓浓恶心味道黑不拉漆,看不出来任何食欲的失败品。
  “殿下,别看了,再看下去药都要凉了。”
  彬鸢哽咽了一下近日以来都没有味觉的舌尖,颤颤巍巍的接过碗,一口灌下,咳得脸红脖子粗。
  帮殿下顺气后,墨野十分痛心于殿下这都吃了七八天的药,可皮肤上的红斑依然没有消除。
  这样吃吃睡睡的日子又过了一个月。
  四月中旬,浮桑国与达知达知开战的消息不胫而走。
  处在挧国的彬鸢失眠了好几夜,也不知是为何,总是会在梦中梦见那个在御花园里被众多皇子欺负的彬觞。他们两个不过是有着几面之缘的相识罢了,此后的碰面,不是算计就是相互误解,互相都没什么好感。
  要说唯一有好感的,那就是彬觞每次在国库空虚的时候,总是会想到锦囊鼓鼓的彬鸢。
  ……
  麒麟宫内,昼夜灯火通明,一股硝烟的气息笼罩在这座城池的上空。
  对于彬觞来说,达知达无异于是一只跳梁小丑,几千的兵力竟然敢来攻打拥有几十万兵力的浮桑国。
  围城之上,一只只传递前线战报的信鹰飞进飞出,不过一茶的功夫,皇帝的桌上就摆满了密密麻麻的信封。
  拆开一封又一封,年轻的皇帝险些被气个半死,对于那群吃软饭不建功立业的废臣,恨得牙痒痒。
  一位臣子跪在地上,手上还颤颤巍巍的拿着刚刚递来的信,磕完了头,只得念出信中的内容:“陛下,我军溃不成军……朱雀城沦陷了……”
  彬觞一口老血卡在喉咙里,憋得脸色发青。
  朱雀城是什么地方?那可是浮桑国与达知达国最近的一座城池,虽然朱雀城穷困潦倒不值一提,但近几年在彬鸢细心管理之下也有了起色,如今气色更好,却便宜给了敌国。
  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赶紧询问:“朱雀城城主呢?他人呢?把他叫来!”
  臣子浑身一颤,“陛下有所不知,那朱雀城主已人去楼空。数月前,朱雀城城主便带着城民……大规模搬迁……迁走了……”
  “嘭!”一支墨台狠狠的砸向地上,彬觞气得仰在椅子上,面目狰狞,“好一个彬鸢!好他一个彬鸢!叛国贼!”
  臣子只得跪着不发一言,他很想说,人家逃走还不是被你逼成这样的。
  麒麟殿内寂静片刻,彬觞高声怒气冲冲的宣道:“传令下去!全国捉拿叛国贼彬鸢!将通缉令发去他国,一个国家都不能落下,包括达知达国!”
  此条通缉令一下,最先得到消息的莫过于在镇国将军府里休息的吴肆。
  深夜,宫里沉淀在一片安静之中。
  御花园的花枯了又绽,故人去了不曾归回,前事无法追究,时间不停前进,他只觉得孤身一人竟有些苍凉。
  不,曾经有一人拉起他的手,对他笑过。只是那段记忆很短,此后几次见面,两人不是误会就是勾心斗角,从未真正意义上的交心谈判过。
  彬觞不恨彬鸢,仕途将他们推向不同的方向,他也曾渴望的想要追寻那人的影子,却被现实狠狠的阻挡在了原地。他没办法抛弃过去的一切,就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浮沉在幻想之中。
  但怨恨这个国家,如今坐在这万人之上的位置,他竟觉得有些乏了,倒觉得将这位置让给别人也好。
  “三哥……”他独自站在树下,喃喃自语,将手伸向树干,回忆起那个少年曾经爬在这棵树上,帮宫里的宫女捡拾挂在树上的毽子。
  他记忆里的三哥是一个爱管闲事,笑得很傻傻的人。对每个人都是如此,因为活在老皇帝编织的假象之中,对谁都充满笑意没有恶意。他只不过是想让三哥看清现实,所以狠狠的打破那人平静的生活。
  院落的莲花亭里,人庭若市,大家或坐或站的站,都等待着彬鸢给他们安排任务。
  如今商队里的人经历了共患难同生死,看穿了许多仕途,不在莽莽撞撞,变得坚韧豁达,通情达理起来。
  “我已得知通缉令之事,这两个月我暂时不会出宅子,后面的事就要多劳烦各位提点提点。”彬鸢向在坐的或者站着,各位行了一个礼。
  “殿下说的是哪里话?跟咱们还客气什么,只要殿下一句,我郭三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郭山抱拳行礼,他长着一张方正脸,靠在凉亭的梁柱上个子高高个,腰上贴着一把大刀,气派无比。
  “我叶九也不比郭三差,殿下要吩咐什么,尽管说便是,不用跟咱们这些粗人客气!”叶九一巴掌拍在郭三的肩上,彪壮的身躯一个顶俩,他要是再用一些力气,彬鸢害怕他把郭三的肩膀给拍塌下来。
  商队里的汉子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起初出门闯荡的时候,他们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吃的最差,若不是运气好,早就饿死在了黄沙密布暗无天日的茫茫沙漠中。
  彬鸢很是动容,噙着一股氤氲不定地泪痕说道:“各位都是好汉,又是家人,怎能亏待。我并不比大家高贵多少,此次事发突然,我也没有想到国内通缉令下的如此之快,往后的生意还要劳烦大家多多担待,和平生财。”
  一席话说得所有人脸色都变了些,在场的有许多都是血骑队的人。叶九、郭三、楚由、墨野纷纷是血骑队的队长,他们手下管理着一支骑在沙漠中抗杀敌人的强队,因为有了这四支强队的保驾护航,商队才得以在这茫茫的沙漠中幸存下来。
  楚由换了一只腿靠在凉亭的柱子上,见大家都沉默不语,只好开口:“殿下是有什么打算吗?”他不相信殿下会无缘无故把商铺交给他们打理,这种事情他们怎么做的好?不会识字又不会算数,想想都觉得可怕。但最重要的就是,殿下将商铺交给他们难道是打算独自回浮桑见那个臭皇帝。
  他想想都觉得可怕,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出来,这次回去难道还有命回来吗?
  “并无打算……”彬鸢有些泄气,低垂眼睫看着手臂上仍然未消下去的红斑,心中分外难受,“我想培养几个继承人,商队以后的发展会更加的长远,我们需要更多的人力与店铺老板。”
  墨野骤然插上一句:“殿下,你的想法是很好,可是,自古以来子承父业。殿下你尚未婚娶,哪来的子嗣继承?”他觉得自己说完这句话心口闷闷不乐,却又想不出个理所然。
  传统的观念里,殿下定然是要娶一个贤惠的女子掌管后院,操持家事的。可换一个想法,他又觉得这世上没有女子能够配得上殿下,想到殿下结婚,有自己的孩子,心里更加不舒服。
  “谁规定了产业就一定要交给自己的亲生骨肉?”彬鸢愤然的说道,“有能力者方可胜任其位,在此我就是想告诉诸位,风花雪月的产业是属于大家的,而并不属于我一人,这份产业也不会属于将来我的后代。商队中有人能胜任者,自然是最好的。”
  侃侃而谈动听的一席话,说的一群人目瞪口呆不知如何反驳。
  在他们的观念里,殿下乃是雇主、主人,是他们这一辈子要孝敬维护的对象。能够被殿下平等对待,他们虽然感到高兴,骨子里却有一种自己还是奴隶的不可改变的性质。
  众人纷纷垂下头,不敢越主。
  见大家这种反应,早在彬鸢预料之类。古代毕竟是古代,哪有仆人敢继承主子的产业,还这么光明正大。
  他微微咳嗽,等大家目光都看向自己之后,才解释道:“人我已经选好了。我观察了数日,巴依满这孩子聪慧能干,又熟知南蛮地理环境,我打算将南蛮这一块的道路交给他来主持。叶九,此后你就跟着巴依满,多帮带些。”
  “啊!”众人惊呼。
  叶九更是一脸匪夷所思,不敢置信,他那膘肥体态抖了抖,眼珠子都快瞪得出来,“殿下!没搞错吧?竟然让我跟着那小屁孩儿!我不干不干!”叶九猛摇头,绑在额头上的护额带差点晃掉。
  怎会是巴依满!
  人群之中,坐在最里侧的阿维库拽紧了隐藏在袖子下的手,他妒忌,甚至妒忌的心都快要炸了,凭什么是那个丑家伙?
  这半年以来,他努力跟着前辈们学习,不落下一点可以用到的知识,他以为这样能得到殿下的赏识,却没想到自己努力了这么久,殿下欣赏的却是一个毁了容的家伙。
  目光贪恋的望着彬鸢,他张了张口想要辩解什么,最终低垂着头,咬着嘴唇不发一言。
  彬鸢无奈的揉了揉眉心,劝解道:“不可如此无礼。我知道,巴依满年纪轻轻很难服众,可你们都是老前辈了,小辈们不懂的地方,你们应该多提点提点担当些。叶九,你跟了我这么多年,可有见过我亏待了你?”他看着那膘肥体壮的男子,很想从他那双眼睛里看出一个所以然。
  叶九抿嘴不发一言,他的确很排斥巴依满,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他血液里流淌着南蛮国的血液,但他的殿下都不介意,他还能介意什么?
  再加上,如今的生活比以往好太多,每月的月俸那都可以和朝廷重官相匹配,这钱要是拿回老家炫耀一番,方可娶一个美娇娘过上土地主的生活。
  “殿下从未亏待过叶九。我知道了,我定然不会辜负殿下的期望,一定会把巴依满培养成殿下满意的样子!”叶九单膝跪地抱拳行礼,一脸决然。
  如此大任交给他,说明殿下非常信任自己,叶九怎不感动。
  见事情完成,彬鸢脸上绽一个放松的笑容,“你能想通就好。巴依满是一个不错的孩子,从今以后你不可低看了他,也不可过分夸耀。一定要实打实的锻炼出他的真本事,下去吧。”
  “是!”叶九恭恭敬敬点头,带着巴依满下去准备东西了。
  从挧国凤凰城出发,带着满满当当的货物前往南蛮国岥止城,途中会路过一片干枯的沙漠,一片暗无天日的森林,路途三个月的时间,此行出发,回来的时候应该是第二年了。
  静坐等待,阿维库觉得身上如同有万千只蚂蚁啃咬。他高度警惕,只希望从殿下的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
  结果只能是失望而归。殿下最后只是寒暄了几句,交代大家处理好货物的质量,不要与客人发生口角,便解散了会议。
  他失魂落魄的回到自己的小院,与他住在同一个院子的王果果乃是一介神偷,平常从来不走寻常路。要不是从树上跳下,要不是从房梁上窜出,阿维库可从未见过他推门而入的。
  此刻也是这番,他推开门,眼前浮光掠影而过,定眼一瞧,不就是上蹿下跳的王果果。
  与往日不同,他背上背了一大包东西,阿维库怀疑的追问:“你背着什么?你不会是去打劫哪家宅院了吧?”他甚是怀疑这不安分的小偷是不是打劫了某个贵族后院,把人家屋子里的金银珠宝都给偷来了。
  “去去你的!”王果果愤怒的差点咬到舌头,走到自己的床边,将那一包东西卸下,倒出来一看,竟然是一堆瓶瓶罐罐。
  “你还学习姑娘家,弄一些胭脂水粉?”阿维库不解的说。
  王果果不想搭理阿维库,这些可都是他好不容易从师傅那里顺来的。
  他师傅平时就爱研究一些跟皮肤病有关的膏药。这一月殿下皮肤上的红斑仍未消除,他担心了许久,今天才有功夫跑出去弄了一些回来。
  只不过这瓶瓶罐罐上也没有标注过药品的功能,他只能一瓶一瓶打开用鼻子闻了闻,大概猜测没毒。
  阿维库也懒得管他,回到自己的铺上,倒头就睡。后半夜他迷迷糊糊睡醒,起来解手时,发现对面的铺上空荡荡,被子整整齐齐的叠着没有被动过的迹象。
  他怀疑那家伙又出去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了。
  

  ☆、好转的病情

  主院院落里有一大片荷花池,即使到了晚上,池子里的锦鲤依然不知疲倦地摇摆,时不时冒出水面吐两个水泡。
  一阵风经过,一个黑影从荷叶上快速掠过,可见得此人的轻功了得,竟未惊动一片落叶。
  也不知这人是怎样没开窗也没开门,溜到彬鸢卧房房梁上去的。他蹲在房梁上如一只倒立的蝙蝠,浑身上下裹得一身黑,若不是身上没有带武器,乍一看上去还以为是来行刺的。
  床中,纱帐之下的人迷迷糊糊翻了一个身,睡得很香。
  黑影看时机差不多了,从房梁上跃下,将背上背着的小包解开,翻出一瓶药罐,借着从窗户打进来的细碎月光终于找到了一个乳白色的瓶子。将瓶塞拔掉,用手抠出一点白色的药膏,轻轻地涂抹在熟睡之人手臂皮肤上。
  黑影似乎想要在那人脸上涂一点,手伸出去,却因尊卑之礼不敢触碰那人的脸。
  太近了,近到他可以清晰的观察到殿下的睫毛,眼睫上的睫毛清晰可见,就连呼吸一浅一深都能够听得很清楚。
  他脸上一热,觉得就先涂手上这一块算了,明天看看效果,要是没效果就换一瓶,反正他捞了一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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