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都想与我谈恋爱[快穿]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飘说
飘说  发于:2019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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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兔耳朵让莫书浅的清冷之气散去不少,比起清俊,更多的是俊俏。
小白兔眨巴眼睛的模样,让云修心都萌化了,可他手里确实没有再多的萝卜,为难地挠了挠头:“没有啦,这是最后一根了,浅浅兔要是还想吃,明天我们一起上山摘萝卜去。”
莫书浅点了点头。
“不过若是去的话最好是早点去,不然等日落,恐怕会有狼群出没。而且我听说,最近狼族不怎么太平,不但捉我族人,还起了不少内讧,不过他们互相残杀才是最好!”
戏要演足,目前设定是主角的爹娘惨死在恶狼腹中,主角云云羊对狼族深恶痛绝,成为羊族精英,誓死为爹娘报仇。
山下树林里扎有两种风格迥乎的房屋,一方住着羊群,一方住着兔群,中间只隔着一条潺潺小溪流,绕过溪流,就可以去对方家里做客。
隔天,莫书浅早早地在山脚边等待云修,两人约好了辰时在这会面。
然而,莫书浅是个吃货,变成兔子以后,食欲不减反增,他提前半个时辰到达此处,结果无聊到蹲在树下,手握树枝涂鸦。
潮湿的土地上画有一只鸡和一条蛇,鸡如大鹏展翅,狠狠踩在蛇的头上,蛇根本打不过它。莫书浅正画到蛇口吐白沫的脸时,一个声音让他手一抖,画歪了。
“哥哥?”
是伍年的声音。
莫书浅立即抬头张望,细碎的阳光、葳蕤的枝叶,哪有什么人在。
他扔下树枝唰地站起,跑两步,不知道要跑去哪,又驻足下来,喊:“伍年,你在哪啊?”
“莫哥哥,我在你身后。”
话音刚落,一双若隐若现的手从背后环来,莫书浅低头望去,望见那双苍白有力、骨节分明的手本来几乎透明,抱住他之后却逐渐变得实体。留神细听,还能听到微弱的铃铛声。
“怎么办,我快想死你了。”伍年凑在他颈间,轻嗅他的味道,微微沙哑的嗓音里透露着急迫,双手不安分地摸来摸去,颇有些肆无忌惮,莫书浅脸一烫,忙要挣脱出来,耳畔传来一道带有疑惑的声音,“这是什么?”
尾巴忽然被握住,一股强烈的刺激感如潮涌席卷而来,从脊柱直冲上头皮,莫书浅犹如被电到一般,大幅度颤抖起来,他惊喘一声,用力推开伍年。
雪白的耳朵冲天竖起,果真如炸毛的兔子一般,莫书浅狠狠瞪向伍年,气得眼眶都红了,不敢置信地道:“你干什么啊!?”
伍年不明所以,看到他的兔子扮相后,先是一愣,再委屈地解释道:“哥哥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现在变成了一只小白兔。刚刚是我下手太重了,弄疼你了吗?”
哪怕再怎么想念,伍年也绝对控制得住自己的力道。方才那一握分明没有用多少力,可莫书浅的反应却是大得离奇,对此,就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
就好像刚刚被握的不是尾巴,而是什么其他的部位……
莫书浅满脸赤红,不敢往下面想,他捂住口鼻,佯装镇定,道:“没、没有,是我反常了。”
眼角余光倏地扫过对方的手背,才发现推开伍年的时候,指甲似乎划到他一下,破了些皮,伍年注意他视线后,迅速收回手,背在身后,笑道:“没弄疼哥哥就好。”
“……给我看看。”望他反应,莫书浅更加过意不去了,不容对方拒绝,将他左手从身后抽出,盯着那道伤痕片刻,吹了吹气,“疼吗?”
未想,他如今变成一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兔,低柔着声音问他疼不疼,柔弱软萌的模样,让眼前的鬼差几乎要忍受不住内心的燥热而发狂。
伍年的一只手躺在莫书浅掌心里微微颤抖,见状,莫书浅问:“怎么了,果然还是很疼?不如我去找些草药给你敷一敷吧,那样好的快。”
殊不知,伍年背在身后的另一只手早已紧握成拳,在莫书浅看不到的地方抖得更厉害,就快要隐忍不住。现今一开口,声音都是哑的:“哥哥,还记得在冥府,你答应过我的事。”
“……”莫书浅呼吸一滞,别过头,窘迫地道,“你还记得啊。”
伍年道:“当然。哥哥,我们现在正在谈恋爱呢。”
不知晓他着重强调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待之前尾巴被握住的刺激感淡了下来,莫书浅脸不红心不跳地问:“可以分手吗?”
奈何桥一战,看到这少年即将消失,一时情急下才答应了他。
莫书浅猜想这或许是设定的原因,毕竟他与这少年萍水相逢,以后最多算个同事,总不会只因为简简单单的地府一日游,就对他产生了爱慕之情。快穿部门什么奇葩事都做得出来,兴许反派不死的条件就是向一个人表白,然后对方答应,这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如果真是这样,这部门着实变态,当然,这少年也好不到哪里去,告白居然不分雌雄。
“……”话音刚落,“啪”地一声,伍年双手按在他肩头,咬牙地笑,“不能!”
莫书浅莞尔:“开个玩笑。不过话说回来,我听系统说你这次的身份是只狼,可是我看你……怎么还是上个世界的打扮?”
既没有狼耳,也没有狼尾,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动物特征,仍然是鬼差的造型。
伍年抱着臂,靠在身后的树干上,悠悠道:“我现在只是哥哥的男朋友,至于反派……哥哥若是遇见其他长得跟我一模一样的人,不要犹豫,宰了便是。”
莫书浅:“……”
你当杀猪啊。
说罢,远处逐渐走来一个影子,莫书浅眯眼眺望,来者正是云修。
光顾着聊天,都忘记时辰了。他对伍年说:“我要和他上山采萝卜去了,要不你先躲起来吧?”
直觉告诉莫书浅,伍年说的话他可以相信。毕竟这位叫姜独的反派,精分真的很严重,这从上个世界的北太帝君和小鬼差的身上,已经得到证实了。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姜独能分裂出两个,难以保证他还能裂出更多的。
“采萝卜?哦对,哥哥现在是只小白兔,理应是要吃萝卜的。”伍年失笑,“不如我把这姓云的小子吊树上挂一天,我陪哥哥去采萝卜。”
他说完,仿佛真的要动手,捋起袖子,开始活动全身筋骨。
莫书浅望他这准备大干一场的架势,怕他把主角吊树上后,再将主角揍得妈来不认,好好的一张脸就这么毁了。
想起昨天味道甜滋滋的胡萝卜,脑海里又浮现以往种种,云修对待莫书浅委实不错,算得上是个嘘寒问暖的朋友,他若放任伍年揍人,于情于理怕是都说不过去。
于是,莫书浅冒着被系统警告的风险,阻拦道:“不不,人家是猪脚,你给点面子吧。”
猪脚=主角。
伍年哼唧道:“我从不给人面子。”
莫书浅道:“那我呢,你总得给我面子吧?”
顿了顿,伍年眉宇微沉,闷闷地道:“哥哥为何要护他?”
“……那你为何要针对他呢?”莫书浅叹气,“你很讨厌他吗?”
“讨厌?”伍年道,“倘若我真的讨厌他,他还会安然无恙地继续出现在哥哥面前吗?”
这倒也是。想起上个世界云修在他面前有多么的惨,多么的弱小、可怜、无助。实力这样悬殊,云修居然还能手脚完整的出现在这个世界,莫书浅猛地发觉伍年真的一点都不讨厌云修。
伍年的手抚上他柔软的脸颊,指尖冰凉的温度,让他不由得眨了下眼,再一抬眼,正对上那双流露出无奈之色的眼睛,伍年怜惜地笑道:“哥哥,你就看不出我是在吃醋吗?虽然你对那姓云的小子没有意思,但对方可不一定这么想。”
莫书浅在感情的方面向来迟钝,一时之间没听出来他话里的意思,道:“好啦,云修不会害我的,你快躲起来吧,不然我解释起来可麻烦了。”
伍年抱臂而立,气定神闲地道:“不用。”
不知不觉,云修越走越近,莫书浅忙见身旁的伍年迟迟不走,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然而,就在云修的视线落在他身上的时候,莫书浅心虚地瞥了瞥靠在树上,神情懒懒的伍年,手中比划,想解释什么:“那个,他是……”
云修却仿佛什么都没察觉到,笑道:“浅浅兔果然守时,我应该没有来晚吧。”
莫书浅眨了眨眼。
对方的手里拎着两个竹筐,把其中一个递给他,道:“到时候把萝卜放在这竹筐里带下来,会省力许多。浅浅兔如果拿不动,可以叫我帮忙,保证随叫随到。”
一旁,将这些话尽数听在耳朵里的伍年,正抱臂抖着腿,翻了个巨大的白眼,仿佛被极大的蔑视充盈,在翻到全白的时候僵住,许久都没见有黑色的眼球部分出来。
莫书浅:“……”
云修居然看不见他!!
第11章:大灰狼想和我谈恋爱
鬼差伍年有一个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能力,就是变得透明,只让想看到自己的人看到。
在地府受本体的限制,没有余地施展,到了这个世界,本体不在,能力不会被压制,自然而然可以发挥其效果。
接连下了几天雨,莽莽苍苍的雨林里,道路泥泞难行。
莫书浅又是位时而会平地摔的事儿精,一路跌跌撞撞磕磕绊绊,不得不放慢速度行走。
最终,耗费足足两个时辰,才爬上了山。
云修有些不悦。
可他不悦的原因,并非是嫌莫书浅麻烦多事。
上山途中,他见莫书浅几次三番差点跌倒,好意想去扶,对方却在他伸手的一刹那站稳,并且极为严肃地婉拒了他。
有伍年在边上护着,莫书浅当然不会出什么事。
只是苦了云修,还以为对方对他心存芥蒂,过于生疏。
之所以不让扶,是因为怕云修触碰到他,哪怕只是一下下,都可能被伍年狠狠踹飞,从山上滚到山下,摔瘸腿,从此羊族少一位精英。
莫书浅有意瞥了眼失落的云修,心道早晚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伍年道:“不准看他!”
莫书浅:“……”
等抵挡山顶那片长有萝卜的土壤附近,二人……准确来说是三人,开始了手头的忙活。
自然生长的萝卜形状各不相同,有的肥,有的小,有的长,有的短。
云修箩筐里的就是千奇百态的萝卜,有大有小,寥寥无几。
然而莫书浅箩筐里的,却全部都是长得最肥的,卖相最好的大萝卜。
每拔出一颗萝卜,都要消耗不少体力,伍年可舍不得他的兔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到头来拔出的却是几颗又丑又小的萝卜丁。
所以,浅浅兔背上的竹筐里,有一大半都是伍年拔的。
不知情的云云羊看得呆了,夸他真有拔萝卜的天赋。
果然吃货在食物的诱惑下,潜能会爆发。
就在他们即将满载而归的时候,天空不作美,一滴水地滴在浅浅兔头上。
他背着箩筐,仰头望天,雨水宛如瀑布飞流直下,正中他脸。
这暴雨来的毫无征兆,先前还阳光明媚,如今说变天就变天。
就算在平川上慢慢走,莫书浅也能摔个狗吃屎,更别说冒雨下山。总之,这路是肯定不能再走了。
云云羊使用了在上个世界离家出走的主角光环,找到一个能避雨树洞。
论大小,容下一羊一兔绰绰有余。
他们蹲在洞内许久,雨势非但没小,反而有增大的趋势,这样下去,估摸着到天黑也不会停。
夜晚的深山危机四伏,时常会有凶猛野兽出没,在这过夜肯定是不行。
云云羊提议背浅浅兔,浅浅兔不由分说果断拒绝。
就算不滑倒,他也不想重病。
自己的身体能不能忍受,只有自己最清楚。
先前奈何桥的那场雨已经让莫书浅隐隐有着凉的征兆,如今再来一下,怕是要大病一场。
这么干熬下去终不是办法,云修想了想,放下装萝卜的箩筐,说:“我回去拿伞,你在这里等我。”
莫书浅一愣,指了指萝卜,问:“萝卜怎么搬下去?”
云修道:“等天气放晴我们再上来拿吧,只希望在此之前,不要被别的动物偷走。”
闻言,莫书浅叹气,难免有些失落:“好吧。”
云修苦笑,揉了揉他的兔头,站起身,走出树洞,飞一般往山下跑去。
望他离开,伍年收回充满怨念的视线,改去盯向莫书浅的头顶,然后目光越来越暗,越来越暗,一阵磨牙后,决定上手,不着痕迹地在他头顶上摸了一把,接着玩起了头发。莫书浅莫名其妙,却也任由他玩去了。
一想到萝卜可能会被偷,莫书浅就颇感郁闷。
他转过身,趴在箩筐边上,拿起一根萝卜,打量须臾,干脆放嘴里啃了。
——与其心惊胆战害怕被偷,不如现在啃完。这波不亏。
伍年即使是坐在地上,也是一如既往的大佬坐姿。
他将莫书浅的一缕青丝绕在食指上,神色懒懒:“哥哥慢点吃,不用担心云修那小子会叛变,他若不来,我们在这住一夜就是,反正只要有我在,什么毒蛇野兽,全都近不了你的身。”
莫书浅吃得正嗨:“嗝。”
伍年:“……”
一炷香过去,莫书浅吃饱了,筐里的萝卜也是一根不剩。
刚转身,就望见伍年捻起一缕他的发丝放在鼻尖嗅,垂眸时,眼角微微上挑,是种锐利的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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