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老远就看到傅冬心给陈青柠拆零食,拧饮料瓶,就差直接喂了,而且哪个关系纯洁的朋友会神情温柔地揉人家的脑袋?这么暧昧的动作,陆旭都还没对他做过呢。
“不是!”唐颂反驳他,连声音都提高了不少:“我和傅冬心就是普通的好朋友而已。”
“真的?”陈青杨挑眉问他,表情看起来像是很不相信。
唐颂用力点头。
“那好,不是就行了。”陈青杨拍拍身边的陆旭,示意他换位置,期间还和唐颂说道:“我男朋友一看见你,就说你长得对他胃口,你要和他谈谈么?”
“你有病?!”这话唐颂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了。
已经坐在他旁边的陆旭转头答曰: “我没病。”
唐颂冲他翻了个白眼,然后转头看场上的傅冬心,不再理那两个奇葩,这是他第一次做这么不礼貌的行为。
“哎——”陆旭企图抓唐颂的手腕,他刚刚就很想握握看了,白白嫩嫩的,比女生的手腕还纤细漂亮,上面黛色的筋络也恰到好处地宛若装饰品。
“不谈朋友,交个朋友也好喽~”
唐颂甩开手、烦不胜烦,索性拿着零食袋想换个地方,却不想身后的陆旭不依不饶的。
两人正在纠缠,一边的陈青杨看着好戏,一颗篮球却猛然飞过来砸中了陆旭的脑袋,动静太大,又事出突然,看台上坐着的所有人都惊得站了起来,篮球场上也没了动作,所有人都呆住了。
那投掷篮球的力道大地直接将陆旭击倒在地,而篮球还往别处蹦着,唐颂离陆旭很近,篮球擦过的风也吓得他脸都瞬间白了。
他怔怔地朝篮球飞来的方向望去,正看到了沉着脸走过来的傅冬心。
脚底下还响着陆旭的哼唧声。
傅冬心脚步大,一眨眼就走到了唐颂的面前,看到唐颂白白的脸时,他努力缓和了自己的面部表情,放柔声音道:“吓着你了?”
唐颂看着他呆呆点头。
“别怕。”傅冬心捏了捏他的脸,那苍白中很快就泛起一丝粉红,然后他牵着唐颂走远了些。
就在唐颂以为他要带他走时,傅冬心放开了他的手,又走回了陆旭面前,抡着拳头狠狠地砸在躺着的陆旭身上,身下的陆旭哇地一声惨叫,傅冬心却依旧面无表情,拳头干脆利落,暗沉的眸中透着冷冽,像看死人一般看着陆旭。
下面惊呆的球员们这才反应过来,急忙冲上来拉架,陆旭能来看比赛,自然是有朋友在比赛的。
等将傅冬心拉开时,陆旭已经摊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了,那个带他来的朋友连忙打电话叫救护车,然后一脸狰地对傅冬心说:“你等着!”
一场球赛打得面目全非,大家不欢而散,陈青杨也战战兢兢地跟着救护车走了。
与傅冬心常玩的虽然知道,他对唐颂这个朋友很重视,简直是当成女朋友宠的,不,人家宠女朋友都没他厉害,但也没猜到,傅冬心能差点搞出人命来。
唐颂也不知道傅冬心怎么就突然和发疯一样。
只有傅冬心自己心里清楚,若是没有人阻止他,他真的能活活打死那个陆旭。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亲戚来了,肚子痛的要死,趴在床上码地醉生梦死,所以有点迟了_(:з」∠)_
还有再强调一遍,晚上两点的更新是假的,为了蹭玄学啊,没办法上不去鞭腿去了个看不见榜,我也不想熬到两点,可是不蹭,就不会涨收藏,体谅一下呗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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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一梦(十一)
球场热闹过后回归静谧,傅冬心喘了口气,然后一步一步朝唐颂走去,他的指骨上还沾染着陆旭的鲜血,摇摇欲坠,唐颂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
“清柠?”傅冬心在他面前站定,也许是意识到自己之前的行为太过暴力,他的语气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你刚刚怎么了?”唐颂问他:“你不应该打他的,会出人命的,到时候你要去坐牢还是给他赔命?”
“清柠……”傅冬心将血迹擦在自己的裤子上,然后才一把搂住唐颂的肩膀,语气缱绻,卷着不可思议的温柔向他袭来:“我当时是真的气坏了,你别怕我好不好,以后我再也不这样了。”
头被按在对方胸膛的唐颂郁闷得眨眨眼,然后想挣扎着出来:“我不怕你,你先放开我,你这样抱着我我难受。”
唐颂其实很不喜欢傅冬心对他这样搂搂抱抱的,一开始只是揉揉脑袋,他也就忍了,毕竟他其实是想多顺着傅冬心,这样幸福指数也上升得多一些,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人就解锁了新技能一样,揉完脑袋还有再抱一抱。
他又不是小孩子。
以前他不敢说,但现在看傅冬心一脸你说啥就是啥的模样,唐颂就壮着胆说:“你以后不准再随随便便抱我了,两个大男人这样多搞笑啊!”
傅冬心点头称是,抬手揽过唐颂的肩膀带着他走出球场。
外面的景色与来的时候如出一辙。
唐颂与傅冬心走在路上,想了想还是提议道:“我们明天去看看陆旭的情况吧?”刚刚傅冬心的篮球砸中了对方的脑袋,之后又是一阵拳打脚踢,陆旭的情况怕是不会太好。
而且现在虽然是在梦里,但对于这里的人来说,这就是真实的世界,如果陆旭真的出了什么事的话,除了他自己倒霉,连带着他周围的人都要痛苦。
对于唐颂说的话,傅冬心当然是无条件答应。
第二日,唐颂特地上网查了看望病人要带些什么,大包小包的营养品买了不少,还特地让傅冬心带了碗乌骨鸡汤拎着,可以说是准备得非常认真了。
两人向前台的护士问了陆旭的房间,然后直奔目标而去,病房里有人陪着,花也堆积了不少,清香扑鼻,陆旭躺的床边坐着一个衣装得体,化着淡妆的妇人,动作优雅地抹着眼泪,看起来应该是陆旭的母亲。
唐颂被她的情绪感染,心里愈发觉得愧疚,当然,他是替傅冬心愧疚,反而是他身边的傅冬心眼里滑过嘲讽,面容冷漠。
唐颂静静地将礼物放下,然后扯着傅冬心走到了病床旁边,诺诺地喊了声:“阿姨,你好。”
周素矜持地擦了擦眼泪,然后红着眼眶问:“你们是谁?”
“阿姨您好,我叫陈清柠,这是傅冬心。”唐颂点了点身边的傅冬心,然后接着说道:“非常抱歉,是我们不小心打了陆旭,请您原谅我们。”
说完,他还鞠了一躬。
陈清柠和傅冬心的名号,在圈子里还是很有名的,周素也略有耳闻,他们一个是陈山港护在手心里的眼珠子,另一个是万千华大张旗鼓认回的儿子,这两个人,无论是哪一个,陆家都得罪不起。
而且自家儿子为什么被揍,她也全部都听说了,不管是站理还是站权,她们家一个都占不住。
因此看到唐颂的道歉,她也只是假装大方地说没关系。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唐颂还感叹陆旭的母亲真好真温柔,这样都不和他们计较,还请他们吃水果。
一边的傅冬心也只能无奈附和。
“不过幸好他只是脑震荡和断了几根肋骨,多休养休养就好了,要是落个残疾什么的,他的一生都怕是要毁了。”
傅冬心在一边不发一言地点头,脑海里却浮现着唐颂弯腰的那一瞬间,琢磨着要怎么搞垮陆家,他到现在都还后悔当初没把陆旭打残或直接打死。
唐颂一个人絮絮叨叨了良久,余光一瞥,发现傅冬心居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只好拿出手在傅冬心的面前晃了晃,走在马路上还心不在焉的,嫌自己活太久了吗。
“怎么了?”傅冬心回过神看他。
“看我干嘛,看路啊!”唐颂恨铁不成钢,颇有种老父亲般的感觉。
路边的树叶从半绿半黄到纯粹的嫩绿,桂花的香味飘满了整条街道,细细碎碎的花瓣从树枝俯冲而落,旁边的路人行色匆匆地擦肩而过,裹着风尘迈向远方。
高二的课程一晃而过,随之而来的是步入高三的紧张感,过了这一年,他们将飞往各自的未来,或好或坏,再没了回头路与父母温暖的怀抱。
班级后面老师已经贴满了各种激励的话语,每次班会课也都一次不落得提起每一次的月考成绩和大家即将到来的人生抉择,字字句句皆是鞭策。
当然,这个十字路口只是画给那些起跑线落后的人,像傅冬心唐颂这种,自然没有火烧眉头的迫切,他们的人生早已被规划得井然有序。
“清柠,你想要去哪?”
上面的老师喋喋不休的分析各类高校的分数线,下面傅冬心看似漫不经心地询问唐颂。
“我不知道,你去哪我就去哪。”唐颂这样说道。
“那我们去A大吧?那里的金融专业不错。”
“可那也太远了吧,到时候回个家很麻烦啊。”唐颂有些犹豫。
“可你若不趁大学的时候出去走走,以后可没那么多机会了,你爸就你一个儿子,早早就盯着你继承家业呢……”
“好吧好吧,就去A大!”
傅冬心的话还没说完,唐颂就举白旗投降了。
达到目的的傅冬心露出一个舒心的笑容,漆黑的眼眸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放在桌上的拇指与食指不自觉地开始摩挲。
唐颂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此时看到傅冬心的动作,便没有去打扰他,两人形影不离地相处了一年多,傅冬心很多动作代表了什么他也都知道。
上面的老师已经讲完了最后的话,底下的学生全部埋头刷题,为几个月之后的人生第一场战役做准备。
比高考更早到来的,是一场又一场的模拟考,唐颂整日整日地做试卷答题,手指上的茧子?" 他治病的时候很撩我[快穿]2" > 上一页5 页, 窃嚼丛酱罅耍悠睾薏坏媚眯〉督怯灿驳钠ね谙吕础?br /> 最后他写的答案也越来越简略,能少写一个字就绝不多写,为此傅冬心也不知劝了几次。
临到高考的时候,傅冬心还拿着笔嘱咐唐颂要好好考,千万不要再偷懒了,在看到唐颂很认真地点头后,他才算放心地让人走进考场。
这场声势浩大的战役以撕书狂欢为结束,那天的阳光特别灿烂,洒在人脸上,像是渡上了一层金光,将所有人的笑容都映衬得格外好看。
考生们都聚在一起交谈,还有人拿着同学录一张纸一张纸得发,唐颂呆在位置上理东西,桌子上已经有十几二十张的同学录放着了,颜色五花八门,甚至还夹着带有馨香的情书。
这还是唐颂看到的第一份情书,以往的所有都被傅冬心背着他偷偷地扔了,精致的信纸展开来都能感受到对方浓郁的感情。
少女情怀总是诗,唐颂一目十行,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将信叠好夹进了笔记本内。
这仅仅是他对这个女生的尊重,要他在这个梦里谈恋爱什么的,是完全不可能的,人类的爱别离,他没有这个心神去体会一遍。
傅冬心的考场有些远,等唐颂将信放好,又开始理东西时他才回来。
唐颂抬眸看他,少年的模样已经大变,双腿修长有力,身材更是笔挺有料,精心打理过的发型搭配俊朗非凡的面容,无论什么样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能气质翩翩,气宇轩昂。
唐颂突然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成就感。
傅冬心还是喜欢与唐颂做些亲密的动作,即使老是遭到拒绝。
唐颂在这个世界待地越久,人情世故便懂得越多,他越来越觉得傅冬心与他的相处方式不太对,却察觉不出哪里不对,只是越来越反感傅冬心与他举止亲密。
这也是傅冬心想要考去A大的主要原因。
“叮——”
手机传来声音,唐颂翻出来看,发现是班主任通知他组织散伙饭。
相处了几年的“家人”,马上就要各奔东西,背负着自己与家人的期望,然后走上形色的社会,或醉生梦死了此一生,或扶摇直上光耀门楣。
散伙饭就像是一个仪式,告别未成年的自己,告别那个单纯的青春时代以及与自己一起风雨无阻地学习的家人们。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高中没啥好写了,所以直接跳跃时间去大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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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一梦(十二)
吃散伙饭的日子,正好是高考成绩出来的后一日,同样的饭桌上,有人愁云密布,有人笑容明媚,至于唐颂与傅冬心的成绩自然不用愁,轻轻松松就跨进了A大的校门。
最后的午餐上,大家拼了命地互相敬酒,与老师,与同学,与恋人。喝难受了就去厕所哇哇地吐,回来之后再继续喝,颇有一醉方休的仪式感。
酒的味道苦涩浓醇,不是唐颂喜欢的味道,因此每每有人来碰杯,都是傅冬心替他挡了下来,唐颂只是安静地坐在位置上吃菜,偶尔再劝一劝身边因为被甩而哭得不能自已的妹子。
“分手就分手呗,”唐颂对她说:“异地恋不会长久的,与其以后发现对方外面有人,变成一对怨偶,还不如现在就相忘江湖,对吧?”
妹子还是哭。
唐颂摇头递给她纸巾,妹子接过后又啜泣了会才道:“我也就比他高了五六十分,我可以迁就他去他的学校啊,为什么他就想着分手?明明就是不喜欢我了……”
她越说越委屈,宛如秋水的眼里噙着泪,仰头就喝了一整杯的啤酒。
学生时代的爱情,宛若橱窗里精致的玻璃娃娃,好看,漂亮,令人向往,然而她脆弱而易碎,稍有挫折,就能碎了一地,拼也拼不回来,丑陋而充满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