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说(穿越时空)————水杯
水杯  发于: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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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样还在?”他端坐好,眉头深锁,“我明明让小茗带你离开,你为何又留下惹麻烦?”
小白的存在就是惹麻烦嘛,“你身体怎样?可要喝些水?”
他接过水袋灌了几口,似乎还不能站起来的样子,“那些刺客…”
“在我看来,都死了。”
他点点头,然后低头沉思。
“你要回姬城主那边,还是先找方二爷…”突然想到什么兄弟相残的武侠剧,我不禁坐到他身旁去,“不会是秋水山庄有内鬼吧?”
方信初居然笑了,随手弄乱我的头发,“如果我不在,小烈就得娶红莲了。在我成亲前他比谁都紧张我。”
听着他说笑的语调,我不知为什么不悦,顾不了规矩就抱怨,“人家好好一个郡主,怎么被你们看得像瘟生似的。”
他微楞,然后淡然,“的确是,我累昏了。”
我有些尴尬地转开话题,“方大爷见身子怎样?可要阿木去传话?”
“只是方才力敌用尽气力,再休息一会就好。”他淡淡地解释,“刚刚那些人当中似有姬侯的接应在内。”
我纯洁不解的看着他,不知他可会夜视?e
貌似是会的,因为他开始解释,“姬侯虽与平王交好,但他与太后一系脉络更深,虽然不至出手伤我,但要是太后一系相求,姬侯不能拒绝。”
啊,太后什么的,又是宫廷斗争,我立时兴致大减,比较起来我更向往武林争霸啦。
“咳。”他看我一眼。e
这个,我的失望表情太明显了吗?连忙讨好地追问,“太后为何要你的命?”
方大好像有些啼笑皆非,好一会才接着说,“太后与幼帝相左,深怕幼帝禅位予平王。然平王无后,所以幼帝一系尚有顾虑。”
“太后是怕你迎娶郡主以后继承平王权力。”想来把郡主当成烫手山竽也怪不得他们,我或许是错怪方大,“只是杀了这么多人,官府不会追究吗?”
“姬侯自会压下去,不然太后派人追杀我一事曝光,平王再和气也是会反击,”他好像在苦笑,我看不大清楚,“假如死的是我,也一定寻不着真凶。皇权之下,哪有什么真相可言,只看谁的手段更厉害。”
“哪些人可是不得不死?”我不是不知他的无奈,只是人命如草芥还是不忍…国情不同。
他像是回答我似的吐出一大口血,吓得我连忙为扶着他,怕他会倒下来。
“我不要紧,只是伤了内腑,你别担心。”他气促声弱,实在不像不要紧。
“可是,你…我去找方二爷来可好?还是该找姬城主的人过来?”我甚是担心,也不知一般的大夫可不可以治好他。
“不用。”他闭上眼,甚是疲累,“这是何地?”
我想着之前背下的古地图,再打量拖着他走的距离,然后仔细说明。
他一直闭目,不知可有听到。忽然他慢慢说,“你扶我一下。”
他的情况实在不宜再胡乱走动,可是我也力歇,无法再拖着他走,只有将就成为扶手。
两人举步为艰,终于在快要天明的时候走到一所石屋之前,我已经不去想傻二爷会如何担心,只希望他千万别把我失踪的事闹大。
“这是小烈静修的地方。”他解释。
我完全想像不出那桃花眼会静修,说是偷情比较可信。我费劲地让方大躺好在床上,他说要水冲去口中的血腥,路上他又再咯血。
只得让他喝了几口水,我想了想,在随身布袋中翻出什么放进他口中。
方信初吓了一跳,却也顺从地张口,我吩咐,“别吞,含在口中尝味道。”
他看着我微笑,也许是因为味道不似毒药吧,我继续解释,“是零嘴,让你好过一点。”
“有些甜腻,不过味道还好,哪里来的?”
“是我家乡的特产。”我珍贵的水果糖耶,只剩下那么几块了,你给我认真地尝!
方信初尝着我珍惜得很的糖果,忽然低声问道,“如何才可令人直把他乡当故乡?”
不像他多愁善感,我只担心追兵,“姬城主手下人多,这里不算僻静,他们终会寻到来的。留下来不要紧吗?”
“只要让姬侯有回报太后的藉口就好,他也不想我死,不然不会等到现在才动手,”方信初毫不担心,“小烈知道昨夜的事之后自然会前来接我。倒是不能让你独自回去,怕他们以为你看到什么而灭口,所以你还是留下来吧。”
我还以为自己有什么用处呢,原来还是包袱一个。说起包袱,“你可喜欢郡主?不然既是招来麻烦,何不解除婚约?”
“父母之命不可违。”他似忘了我们的境地,亲昵地抚着我的脸庞,“而且我已经丢失了毓紫,不能再有负红莲。”

第 15 章

折腾一会,终于安顿好受伤的方大。
床上的他像是安稳睡去,其实我也累得张不开眼,只倒在一旁。很想跟方大说他该瘦身了,之前那段路拖起来很累人啊。
虽然困却还睡不着,血泊中的残肢比我想像的更难忘记。倒在地上的人也曾有着自己的生命,自己的过去,才一个晚上就什么都失去,只剩下空洞的躯体。这不是像看电影,跑龙套只是突显主角的存在,也无法感触一句,权力斗争真是可怕就抛诸脑后。

原来我无法忘记。

虽然窗外朝阳渐现,但我还是冰冷。偷偷拉过方信初的手,想要偷取他的温暖好让我不再发抖,即使明知这双手是血痕的源头。
真是没用,才小他几年的我会如此软弱。如果我在这里长大,也许就能对生死再毫无所感。
突然方信初用力一拉,没作声地把我拉进他怀中。
我只能懦弱地顺从,不在乎对方是男是女是人是妖,我这刻只想贴近一个有热度的生命,好洗去记忆中冰冷的死亡,直到下一次我再张开眼睛前,静享难得的安宁。

我是在方信初怀中醒来的。找回理智之后,一个男人在另一个男人怀中清醒不是最糟糕的,反正我是隐性同性恋。最糟糕的是,方信烈没有表情地像要盯穿我脑袋的模样,“呃,方二爷,早。”最近我好像老在跟他们道早午晚安…
不知到了多久的方信烈这次笑不出来,“你醒了就不要再压着大哥,起来。”
“是。”这桃花眼是不是有恋兄情意结?叹气,却发现方大还是搂着我不放,“那个,方大爷?”
“不要紧,你再躺一会,我也暖和一点。”老哥,这不是人能说出来的理由吧?!
方信烈铁了脸,“我去为大哥找被子。”
“不忙,小烈,你放下杂物先跟我说一下城中的情况。”看来方信烈才刚到达,窗外快是黄昏,我迷迷糊糊竟也睡了整天。“有多少人随你而来?”
“我让他们打探情况,也不想打草惊蛇,所以就我一人赶来。”
这不是办法,又不知那两兄弟要商量多久,要我贵妃卧床地躺在方大怀中实在不成样子,至少我的脸上过不去,方二的目光也太刺眼。
思前想后,我决定豪气万丈地向漠视我的两人宣告,“我饿了。”
这次狐狸眼终于肯笑,“后面的房子有储粮,你自己打点去。”
俐落地起身,没有人再要缠着我不放了,放弃得真快呢。出去之前还是得确认一下,“我家张二爷那边还好?”
方二难得正经,“我收到消息之后有跟他说去。另外他也顺利过关。”
“阿木知道,谢过方二爷。”

搜出那些不甚好吃的干粮,开始硬啃都没有味道的大饼,我只懂得当下位者就是要知进退,这时知道太多对我一点好处都没有。所以预计他们已经充分交流情报之后,我才施然回去。
可惜他们不明白我的苦心,才走近卧室就听到吵嚷之声,还是叫我听到我不想知道的对话。

方大沉厚的声音有些不奈烦,“我自然会如期跟红莲成亲,你少担心,我知道他不是毓紫!”
“你又何必自欺?”狐狸眼拔高声线,“你始于不能忘情,当下有这么一个人在你眼前,你能说你不再动心?”
“毓紫之事过去经年,我早就不在意!”
“不在意?如果红莲不是毓紫胞妹,大哥你会肯答应平王婚事?!有多少次你差点把红莲错唤毓紫,他们不知道,难道你以为我会不晓得?”
“他们是否兄妹与婚事无干!”方大像是气极,“还是说小烈连我迎娶红莲也看不过眼,也要她对你倾心倾情才高兴?”
“我早说当年我们年纪尚轻,不明情爱之事,我从来视毓紫如亲弟,更别说红莲。大哥你到底还要再说几次才甘心?”
“是你尽挑陈年旧事来惹我心烦!”
“总之此人绝不能留。”狐狸眼狠劲十足,“至少不能留在你身边。”
“你休想再次把他夺走!”
“大哥,应当在你心上之人还在王府哭问胡不归,你缘何执迷不悔?”方二像是泄气,“你不是曾说不会有负红莲?”
“我仍会守诺。”
“红莲的性格,必不会容你二心,王府也不会许你纳男妾。”
“别说了!你莫非想要独占!”
方二冷冷地一字一句,“我方信烈此生永不成婚,如有违此誓,天诛地灭,永不超生。”
“而你尚说你对毓紫无情?”方信初惨然,“未能忘情的岂不是你?”
听不下去的我终于推门,“大爷,二爷。”
两人尤如被点穴道,我没有为成功定住了他们沾沾自喜,而是在想,他们不会忘记我身处这地,那自是多少有意让我听到他们的争吵。
“大爷,二爷,我还要留在这里多久才可以回稻香居?那些储粮实在不是人吃的。”
本来以为我该哭闹,或是兴师问罪吧?我更相信是方二的打算,让我吵起来然后好直接在此解决我这麻烦,叫方大死心。
可是凭什么我要上场演出这不甚讨好的角色呢?他们觉得我是什么人,又或是他们之间有什么纠缠跟我有什么关系?
“天明,”方大脸色本是气虚苍白的脸上泛起不自然的红晕,“我们有事要问你明白。”
你最好就别问,反正我自己也不甚明白,“是,可是方大爷你身子可好?不用先再多加休息?”
方二闻言再细探跟他吵了许久的大哥,皱眉“气怯力虚,大哥你还是先服药休息。反正这小子跑不掉。”
“他跑不掉,却也敌不过你的安排。”方大定睛看着方二。
被盯的方信烈笑起来,却不甚自然,“我自是不敢违反兄长之命。”
是达成协议了啦?可是方二带来的药散和水都在另一旁,方大动不了,方二又不像要表现兄弟情深,那就是说要我侍奉?这两人真的当大爷当惯了…
我认命地服侍,其实我觉得他们多聘几个小厮就不用吵了,反正我在他们跟前都只是当打杂的。

第 16 章

照顾还是虚弱的方大慢慢睡去,留下我和方二之间剩下尴尬的沉默。
他示意我跟他走,我其实更想独处,但这小小的石室中可没那任性的空间,只得按下不愿的表情跟上去。
可是方二才走了两步就停下来,从身上找出一包东西递过来,“我忘了,是阿安说你口味挑剔,叫我带给你的。”
接下带着体温的小包,原来是城中出名小店的糕点。我看着方二,他只不再看我,迳自步向客间。
感受着放进口中的甜味,我该怎么办?这两人都是混蛋,方大方二都是,我比谁更清楚。
只是为什么我的心在跳。
为着这像施舍似的温柔…也许我终是太软弱了。
打开腕带,把表贴近脸颊。对,我来自充斥着金属之地,心也该刚硬如铁。
“阿木?”即使你叫唤的声音总是带着笑意。
“是,我来了。”我也不会就此投降。

我的心是自己的。

方二赶来时好像为了避人耳目而穿上深灰的布衣,在房子的角落还有他留下的草笠,只是他的举手投足都不像庄稼人,而且比起武林中人,那身不羁颓靡的气息更像没出息的二世祖。
“阿木,你一点问题都没有?”不同跟方大争辩时的认真,他对我在内的其他人永远嘻笑嘲弄,这小子真的有恋兄情意结。
“我们这些…下人,”天知道我真是该死的讨厌这种阶级分明的社会,“下人不该多事的。”
好奇心害死猫呀,可是方二就是不放过我,开始自说自话,“毓紫是平王王府的世子,郡主的兄长。因为两家交好,所以我们自少认识一起长大。”
呜,我对古装剧都没兴趣的,特别是什么权力斗争宫廷计谋的,我以前一看到就转台,最讨厌了。
“大哥一直喜欢毓紫,但对方是世子,而且当年我们年纪小,所以大家都没有说明白。”
“方二爷,我自知留下来对你们做成困扰,也知道你们已经为其他问题烦扰,”我以最诚恳的态度表示我的坚持,“所以请容我在我家二爷赢得美人归以后,离开秋水山庄的庇护,到其他地方找生活。”
“如果毓紫还在,他该像你一样的年纪了,”喂,你没听到我说,本大爷不跟你们混了吗?“在这个时刻,出现一个如此像毓紫的人在我们面前,叫大哥立时阵脚大乱,说是巧合,我可半点不信。”
“方二爷,我明明…”
他打断我,“不管是谁派你来,我也不会让他们如愿!”
派我来的是不可抗力的奇妙时光大门啊!方信烈!我生气啦,“既是如此,为什么你不乾脆杀了我?!”
“如果我能下得了手,你以为我不会?”桃花眼眯起,像要隐藏怒气,“我不想大哥因此与我反面,所以更要保你周全,不然你就是有意外他要怀疑到我头上来。”
吸气,冷静,冷静下来,“那你要拿我怎么办?既不杀,又不许我走,留下来又让你们烦心,要知道我也有自己的生活,你们只是勉强算救了我,我可不是你们的奴隶!”越说越气,我不过是稍为退让就让姓方的踩到我头上去了,真的气死人,如果我也有盖世神功,早就把你们打得片甲不留。
“如果阿木真的不在乎,昨夜又为何不乖乖逃离,而非回到大哥身边不可?”
“对不认识的人尚有恻隐之心,可况你们曾有恩于我?”
他看着我,“看来我们彼此都不想坦白。”
“阿木鲁钝,不知方二爷打什么谜语。”
“毓紫失踪时年十一…”
烦死人啦,忍不住打断他,“方二爷,这些事说给阿木知道,不会惹来更多麻烦吗?”
他别转头好会,终于放过我,只低声呢喃,“如果不是你这张脸…”
哼,如果不是我这张脸,当初你们肯不肯助我也是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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