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三思番外合集————赫连春水
赫连春水  发于: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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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把手放到嘴里吸。

  我又悄悄离开。

  于是我留心三思的手,每天都会添上一些红点的针眼。

  过了三天。

  夜里吃过饭,我去洗碗。

  擦净手后,转身就看到三思站在面前。

  手里,捧着我那晚看到的獐毛皮子。

  “义父生辰快乐。”

  三思把毛皮递到我面前。

  打开来一看,是件皮毛背心,针线缝得结实工整。

  一试,正好一身。

  后来。

  三思有天问我:爹,我记得给你做了件毛皮背心,是不是穿不得了?我再给你做件。

  我点头。

  其实那件背心,我舍不得穿,都很小心的叠在枕头边,白天用被子掩了,晚上,拿出来放在怀里搂了。

  三思,我何其有幸,能有你在我身边……

  三思,三思,我的……三思……

  

  *************************************************************

  三思十岁三个月又八天。

  去给三思的汤水里加药。

  三思懒洋洋的坐在木桶里,手支在桶两边,脚架在桶边边上一摇一晃,嘴里在唱:人生路,美梦似路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上……

  我咳了一声,三思马上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跳得水花四溅,在桶里站直了低下头去。

  我心里好笑,提着药罐走近去,眼睛却离不开三思的身体。

  瘦瘦的,被药水泡得有些黑的皮肤很光滑,胸口上,两点小小的淡红的乳头娇小润泽。虽然隐隐显出了胸口的骨头,但却看得我突然有些口干。

  再往下些,腰很细,有些类似女子的弯曲。腿中间,暗黑的,表面皱皱的阳物正乖巧的垂着头,小巧可爱,让人想好好握在手里把玩。

  我的心里突然燃起了一把火。

  倒了药,我跟三思说一声,就施了轻功去万锦楼。

  身下的女人呻吟着,我听得恍惚,有些以为是三思。

  怎么会是三思?

  我突然发觉自己竟然在想着三思而身体更热得厉害。

  怎么可能?

  我突然被人淋了盆冷水一样清醒。

  然而一想到三思,身体里又热得更厉害了。

  于是,我挣扎了半天。

  还是在心里叫着三思的名字,在要释放时抽出那个长相都不记得的女人身体,泄在自己手里。

  回到家,三思趴在桌上睡着。

  头发乱散的披着,遮了小半边脸。

  我才一走近,三思就睁开了眼,有些不清楚似的揉着眼站起来。

  我抱了他回房睡觉。

  怀里,三思小小的身子很轻,像羽毛一样,却很有弹性。

  三思,三思……

  我的……三思……

  我不能告诉你,如果你知道了,会怎样鄙视我?会怎样羞怒?会不会离开我?会不会再也不在我身边?

  三思,我对你,竟然是这样的感觉了?

  我怎么能失去你?

  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我会好好的看着你,爱护你,所以,请你不要离开我,不要在给了我温暖与光芒后让我的世界变成一片黑暗……

  三思……

  

  *************************************************************

  有看官说,要写成很腻的番外。于是我努力的写,自己再从头看。却怎么看,也都是悲伤的甜蜜。

  但,还是让沉重的心情开怀了些许。

  同样,还是希望大家喜欢。

  同时也可以告诉大家,文章结束后,是会写多几个番外的。

  从漆漆黑的角度,从花七的角度,从师傅的角度,还有孟飞扬的角度。这些,都已经在我的脑海里有个大概了。等文结束,还会写个十章左右罢。呵呵,请大家放心,那时,都会是很有趣的文。

  不是番外的番外《龙嫁》

  第二章:很坚强的小强

  孟飞扬惨叫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拔腿就跑,把吃奶的力气泡妞的力气还有打架逃跑的力气,总之这十六年里的所有力气都给用上了。他也自己觉得脚下生风,跑得比火箭还要快。

  可是为什么自己跑了好像有十分钟了眼前的景色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哩?

  孟飞扬不得不哭丧着脸着接受自己被那只哥斯拉老婆咬住了衣服根本就是在原地玩跑步机白白浪费体力的事实。

  然后孟飞扬呆在原地不动了。他的手悄悄的摸进了裤袋,等着身后咬着自己衣服不放的大嘴松开。

  半晌,哥斯拉确定孟飞扬不会反抗了后,慢慢的松开了嘴。

  感觉到背上一松,孟飞扬毫不犹豫的一个漂亮的蜻蜓点水弓身向前窜出去,同时看也不看的从裤袋里掏出他两个月里赶制的黄表符向后抛出。嘴里念道:“天地两极,乾坤八卦。坤定震开,兑走坎起。阵启~!”

  在十来米开外着地时,孟飞扬同时听到身后一阵痛苦的低鸣声。

  嘿,小样儿,也不想想老子是谁?还想跟我斗?

  孟飞扬一脸得意的转过身,看着被困神阵死死缠住而不停挣扎的哥斯拉。

  银白色的鳞片因为用力已经竖了起来,而被粗重的铁链铐住的脚,也开始流出粉红色的血来。

  哥斯拉金黄的眼睛有些不敢置信与伤痛的却很温柔的看着孟飞扬。那神情,就像是突然被最信任的人背叛时受到了打击但仍然相信着那个人一样。在看到孟飞扬也在看着自己的时候,哥斯拉停下了挣扎,不动了,就那么跪倒在地上一直看着孟飞扬。

  脸皮比城墙还厚的孟飞扬竟然被这眼神看得一阵莫名其妙的心虚。

  朝地上用力啐了一口根本没有的痰,孟飞扬转身就跑,迅速跑得没了影。

  哥斯拉的眼里,慢慢的长满了悲哀绝望,开始垂下头趴在地上。然而突然听到有什么声音由远近来,抬头一看,孟飞扬又倒退着跑了回来,跑到哥斯拉面前,转过身,面对着它。

  “哪,是你先咬住我,我是出于自卫才出手的,不能怪我,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孟飞扬一边努力想把戒指从爪子上扯下来,一边抬起头看着眼前的小山一样的大家伙说道。“只要你乖乖把这个戒指还给我,我不伤害你,真的,我不伤害你。”

  近看,才发现这只哥斯拉的鳞片竟出奇的漂亮,一片约是四分之一个手掌大小,反射着阳光,很柔和很清亮,很吸引人伸出手去摸一摸。而事实上,孟飞扬没挡住诱惑,像是被勾了魂一样的伸出一只手真摸上去了。

  自孟飞扬靠近,哥斯拉竟然斜摆着头一直很温柔的看着他,一点也没反抗的意思。

  孟飞扬个胆子就越来越大。

  手感不是一般的好,凉凉的,很滑溜,像最好的丝绸又像最上等的灵兵异甲。于是孟飞扬暂时撇开戒指,摸上了瘾,摸着摸着,干脆蹬着它的腿借力爬上它的身子打算骑骑看。

  “哎哟,竟然受这么重的伤了?”

  一上背,孟飞扬就大吃一惊。

  原本一样长着银白色鳞片的背上,左右最上一根肋骨处,有长短不一的小截肉块已经发黑化了脓,散发出阵阵恶臭。

  以孟飞扬的解剖经验,一看就在心里得出了大概结论:从这肉块的切面来看,肉呈齿状参差不齐,估计是被人用锯齿一样的利器给活生生割下来的。肉黑发臭,但这家伙还很有力气,可见这伤造成时间不过一天左右。整个肉块外皮也是银白色,皮厚肉紧筋多,宽约一个半成人的手腕,长约四十厘米,由此推断,应该是对很强健很大的翅膀。

  孟飞扬看得心里有些不舒服,敲了敲哥斯拉的背,问:“喂,你这么大个还被人矬成这付德行了你?亏你生了这么大块头,真他妈丢脸。”

  一个有些悲伤凄凉的声音幽幽的响起,赫然是这只哥斯拉在说话。

  “世上最强大的凶器是什么?是欲望。人类的欲望比海洋还宽广,人类的灵魂比世界还复杂。我只是这世界上的一个生命,并不能一生都顺利的主宰自己的命运。”

  虽然这哥斯拉的声音像弹钢琴一样的清脆悠扬纯净,可听在孟飞扬耳里却很不舒服。于是孟飞扬干脆站起来用力给了它两脚。

  “他妈的,说话叽叽喳喳的不痛快果然是个老外。我现在给你把这死肉处理了,要不处理,我今天不宰你,过两天你也会因为肌肉坏死得败血去天上见老毛马列了。奶奶的,今天老子就当回好人,你要有出息就给我忍着点。”

  然后也不等哥斯拉答话,孟飞扬从上衣袋里摸出打火机,掏出别在靴子上的缩水版廓尔喀军刀,来回用火烫了,手在肉块上飞快的来回摸索着。然后找准位置用力一挥刀。

  哥斯拉忍不住颤抖起来,然而却听从孟飞扬的话,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哀鸣。

  背上的孟飞扬一个没站稳,跌坐在它背上。坏死的肉块随着惯性被孟飞扬这一刀带出了老远,粉红色的血像是找到了发泄的地方死命从刀口处涌出来。

  孟飞扬皱着眉呸了自己一口,然后麻利的从别在腰里的小包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医药包。拿出云南白药和消毒棉之类的,赶紧给哥斯拉包扎。

  折腾了好一阵,这才把两边的肉块给处理好,孟飞扬已经累得满头大汗,软软的从哥斯拉身上滑下来,孟飞扬靠在粗铁链上直喘气。刚才那恶臭,真是薰死他了。比老杂毛的袜子还要臭。

  “谢谢你,人类。你的心像那斐多斯海底的蓝晶,纯洁而美丽。”

  本来还想骂上几句,可孟飞扬在对上那对金黄的温柔的看着的眼睛再听到有人第一次这么赤裸裸的赞美自己时,不知怎的就有些说不出口了,脸也有些发烫。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孟飞扬假装咳嗽了一声,然后低头去看被铁链铐住的地方。

  那里,已经脱了很多鳞,同样是白色的皮肤已经伤痕累累,而刚才因为用力挣扎,铁链又把皮磨破了,出了不少血。

  看着这么大个家伙竟然被这样残忍对待过,孟飞扬早已不觉得害怕了,心里只有可怜与同情。

  抬起头,孟飞扬直视哥斯拉的眼睛。

  “我给你治伤可是要报酬的。你也不用报什么恩了,呆会就把这戒指还给我,以后就当没见过我这人。懂吗?”

  哥斯拉的眼神有着一丝不能理解和一丝孟飞扬不能理解的东西,很温顺的点了点头。

  “那么,请告诉我您的名字,人类。”

  “孟,孟飞扬。”

  “以创世神亚法,龙神艾兰德的名义起誓,我——速.德拉莫尔.拉法德尔丹.蒙拉特.泰格.艾兰德,愿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与孟飞扬达成命运的契约。”

  “我接受。”单蠢的孟飞扬看多了西片,尤其是骑士精神,因此连犹豫都没有的就随口应承了。

  一阵透明亮眼的银白色光芒把哥斯拉与孟飞扬包裹住,像温暖的母亲的怀抱一样,然后又慢慢消失。

  以孟飞扬的理解,自己应该已经和哥斯拉达成了协议。

  于是孟飞扬撒了阵。

  铁链上刻着很古怪的文字,孟飞扬看不懂,然而运起自己的内丹来探查,那上面又有一种像是土的奇怪的强大灵气在上面流动,拒绝孟飞扬的气的靠近。

  这是什么东东?

  孟飞扬百思不得其解。看了半天也弄不明白这链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那上面的字像是一个咒,禁咒。

  猜了半天有些饿了,孟飞扬不耐烦了。心里闷着:反正是五行土,大不了就用木来克它。

  还真让孟飞扬给蒙对了,一颗小小的植妖树种籽,就把那看似牢不可破的铁链摧成了几截。

  “好啦,你现在该把这该死的戒指取下来还给我了吧?”孟飞扬笑得开心,扬着手里的黄符对自己佩服得五体只差投地。

  哥斯拉摇摇晃晃的站直了身体,向天轻轻的长鸣一声,竟然有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严。然后低下头,身子慢慢泛出银白的光芒开始收缩。

  孟飞扬看着它收缩,不能自抑的张大了嘴巴睁大了眼。

  哥斯拉居然变身了。

  高挑,比身高一百七的孟飞扬还要高出一个半头的完美身材,白净的肤色,穿着银白色长袍,披着一头银白色到大腿的头发,两道长长的像剑一相的眉毛,金黄的狭长的眼睛,笔挺的鼻梁,像阿波罗那样的雕像般的脸,不厚不薄的嘴唇,修长骨感的手指。

  完全是一个绝世美人。

  “对不起,孟。这个戒指,我不能取下它。因为我们已经成立了契约,所以,就算死神带走我的灵魂,我也无法将它取下来了。”

  什么?

  什么??

  什什么???

  孟飞扬的脑袋被这一番话冲击得一片空白,唯一知道的是:自己竟然被这头哥斯拉给涮了?

  一世英明啊!

  想他孟飞扬的一世英明啊,竟然被一头哥斯拉给毁了。

  孟飞扬没挺住,笔直的当场晕了过去。

  晕过去之前,孟飞扬再次发出了狼一样的嚎叫:

  ——

  “你他妈居然坑我——!!”

  

  等可爱的孟飞扬同志被刺眼的太阳叫醒来,自己正一颠一颠的被什么人给抱着在走动。抬起头一看,那张气得让自己晕过去的美丽的脸。

  孟飞扬想也不想,一记上勾拳出手,然后来个鹞子翻身,飘落一米开外。

  速的下巴被孟飞扬这狠狠一击,痛得脸都皱了起来,往后退了一步才勉强站直身体。那摸着脸的左手小指上,红色的戒指看得孟飞扬一阵想哭。

  自己竟然就这么被坑了?果然大哥教训得对,好人不能做,祸害遗千年。这戒指,干脆就当不知道算了,老婆也不要了,做光棍就做光棍。现在想办法弄清自己现在在哪,再回家睡个好觉,相信马上就能把这事给忘了。对,就是这样。

  孟飞扬转身就想跑,可才跑两步,就被人拉住了手,力气不大,但不容孟飞扬挣脱。

  “为什么要打我?”

  是速。声音温柔但很悲伤。

  孟飞扬听得一阵发抖,一摸,身上鸡皮疙瘩都长出来了。

  “戒指,这个戒指并不是我不想取下来,而是一戴上再经由我们达成的契约,就长到了我的手指里去了。你看。”速把手伸到孟飞扬面前给他看。修长的洁白温润的手指上,红红的戒指果然像他所说戴在了指节的第二节上靠第三节处,看不到一点凸起,与皮肤面一样齐,摸上去一点碜手感也没有,而且柔软,就像天生的皮肤上的一个胎记。

  速走到孟飞扬面前低下头。银白色的长发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出一种柔和油亮的光芒。几缕发丝被风吹着,掠到孟飞扬脸上,有些微痒。

  孟飞扬心里直想哭,虽然知道这是事实了,但还是有点不能接受。一想起给自己做戒指的大师父的笑脸,孟飞扬这才明白,自己敢情是被他狠涮了。不过就是叫着小师父师兄的名字自慰一次罢了,有必要这么狠要整死自己么?

  想到大师父的个性和平时的为人处世,孟飞扬不由打个机灵灵的冷颤:只怕还有后招慢慢招呼自己来着。

  说不定,那个什么飞机遇到气流掉下来,也是他的杰作?

  孟飞扬心里的不安像黑死病一样迅速滋长漫延。

  一想到这里,孟飞扬再也顾不得面子里子了,冲上前努力从眼角挤出可疑的泪水,抓住速的手,用最可怜巴巴的声音问:“美人,戒指就算了,你戴着就戴着了,我送你,不要钱。你能不能看在我这么大方还温柔帮你疗伤的面子上告诉我,这是哪里?”

  速吃了一惊,想不通这个避自己还来不及的少年怎么突然就像变了个人。然而还是很好脾气的温柔的回答孟飞扬的问题:“这里是雷尔公国境内,再往南走一百三十五哩,就能看到荷蒙奇郡的护城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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