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子(穿越时空)————水媚儿[第一部]
水媚儿[第一部]  发于: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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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抬眼,摊子右侧是张破旧的木头桌子,桌子旁边坐着一老的看不出年龄的算命老头,双眼灼白,却是个瞎子。
      他捋着胡子冲我微笑,我迟钝老半天才明白他竟是在冲我说话。一个瞎子还敢说别人面相如何?我不屑,充耳不闻。
      那只小狮子绣的不错,那只小狗也很可爱,哎?那个难道是福娃?
      “你,你一生都会和你的男人纠缠不清,和很多男人不清的纠缠,狂蜂浪蝶,爱欲无边,生性就是娈童的命,被人把玩。你父母之命便是其中最大的缔结,仇恨深重,深渊看不到一丝光明,就象是个深潭,插脚进去,别想再干净的出来,你和他们终将……”
      “说屁啊!”我终于忍不住,面红耳赤一巴掌拍在他的桌子上,四周已有人围了上来。
      还“你的男人”,我是男是女你都分不清楚!
      “父母之命”,我倒是想问问你我那“父母”长什么模样!
      骗子!z
      我拉九歌走,就听见后面那老头大唱:“繁花落尽终逝水,爱恨情愁无尽长,我是皇帝,我是皇帝……”
      围观的人感慨:“这老头又装成算命先生了?”
      “可怜哦,年纪这么大了连对儿女都没有……”
      ……
      果然,是个疯子。
      “那老头真是可恶。”我咬牙。
      九歌笑:“只是个疯老头而已,不用在意。”
      不用在意吗?事发我才后悔,只是那时,已经晚了好久好久而且回头不能……
      本想找家饭馆吃饭然后拐到集市偏角买马。y
      四立的酒楼不少,张望之间,就见正对着茶馆的红砖墙下黑压压一大片的人。
      那情形壮观的有些骇然。
      我好奇,要冲进去看个明白。
      挤进人堆才瞧见,原来墙面上贴了张偌大醒目的告示,那告示上的人像却是让我一时不知所措眼前一花。
      竟是早先本应逃走的小仙儿和云仙儿!b
      告示上说从他们身上搜到很多价值连城的赃物,竟都是从四王爷府中盗窃出去,是什么传说中的凶狠恶毒终于被缉拿归案的江洋大盗。
      只有我知道,那些所谓的赃物是我从王爷身上取来的。
      早知道,就不该给了他们,倒是连累了他两。g
      告示上说近日将将他们押解刑部,看来这次的罪名不轻,如要救人,就在今晚。
      而关押他们的地方,应该就是贴告示的知府牢内。
      我看向九歌,而九歌也正望着我,彼此有些心照不宣。
      “救他们,你有几成把握?”我悄问他。
      “放心,即使被抓,我也有必胜的筹码,非逼他们放人不可。”九歌笑,许是我急花了眼,只觉得他笑容有些邪气有些陌生。
      “必胜的筹码?”我不解。
      他拍拍肩上的包裹,勾起唇角:“万无一失……先吃饭,天一黑就动手。”
      第三十章
      买了两串糖葫芦,一人一串,我对九歌说:“全天下最美味的东西,非它莫数,霸王别姬里说的。”
      九歌笑:“那,你是霸王,还是那虞姬?”
      我挑眉:“小宝我自然是霸王了——不过,如果做九歌的虞姬,我也很乐意。嘿嘿……”
      霸王别姬里的糖葫芦最美味,只是我忘记了,那说此话之人,在这么鉴定之后,将那藏在口袋里的糖葫芦囫囵吞枣般急急吃下肚子,便再无所恋匆匆了却了红尘。
      而那虞姬,是那爷所预言的:怎样,都是个死。
      吃饭的馆子名叫雪雨楼,简洁干净,布置还算雅致.
      分别叫了些酒菜,我和九歌坐在了靠窗的位置。
      其他几桌上稀稀拉拉坐着几位客人,自顾自的喝茶吃饭,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倒是临近楼梯的那桌上横了好粗的一段包裹,包裹的主人蓬头垢面,戴了顶遮了下巴的帽子,倒象是个混进来吃白饭的乞丐,我上楼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闻到好大一股汗馊味,我本就身体不适有些头晕,乍一闻到几乎跌下楼去。
      却是坐在我和九歌对面桌上的白面书生让人看着心里舒服好多。
      长发黑眸,连笑容也恬淡儒雅,一身青衫更加衬托的他清爽干净,我不免朝他多看了几眼,他也不恼,反而冲我笑了笑。
      果然,是个干净的人。
      饭菜上的很慢,我和九歌枯坐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心里挂念着小仙儿他们,多少有些心不在焉。刚喝下第三杯茶,就听到楼下有人一声财大气粗般的怒喝:“老子喜欢!”然后一阵嘈杂吵嚷,其中还夹杂着几声尖叫悲鸣。
      随即“碰噔碰噔”几下楼梯震撼样的巨响,想来如此沉重走上来的是个非高即胖的人,不想竟是白爷。
      自从上次分开,这是第二次见面。不过,我是真不想见到他。一段时间不见,这本就胖的有些臃肿的人更显得笨拙了。几阶楼梯竟让他憋红了脸,喘着粗气汗水淋淋。
      我假装看不到他,把脸扭到几乎360度。
      他却是眼尖,一声惊喜的“小宝”便冲了过来,随即扑了一片甜腻的脂粉香味。许是刚从哪个烟花柳巷温柔乡里转醒出来,我有些不屑。他倒象是没注意到我满脸的厌恶。自己扯了张凳子,一屁股坐在了我的身边,那架势很是理所当然。
      “小宝……嘿嘿……小宝……”他一遍遍重复我的名字,我一手把他搭在我肩膀上的蹄子拍掉,他竟笑的更加欢畅,笑融融的讨好,要给我倒茶。真是有被虐的体质。
      “想不到可以在此地见到白爷,白爷近日可好?”九歌一脸平静,微笑开口。
      白爷象是现在才突然发现对面还坐着一个人,一楞之后哦哦敷衍两声,然后又往我身边靠了靠,嘻嘻哈哈,眼角象绽开了桃花。
      浑身肥肉乱颤,动手动脚。
      怎么看都觉得象是一只要主人抱抱的熊。
      我瞪了他一眼,避开他要环上我腰的胳膊,他立刻一脸委屈:“小宝,自从上次分别,我没一日不去连香班找你,而你每次都推辞不见,后来竟凭空消失一般,任我翻便了京城竟没能找到你,让我寝食难安,我一直记挂着你,本来以为再也无缘相见,不想今日,今日……”他说的动情,竟跟真的一样。眼泪转啊转,很有做戏的天分。
      “白爷今天怎么有雅兴到这里吃饭?”我问。
      他见我终于开口,立刻眉开眼笑:“只因今日选美会会在这里举行,你别看现在人少,过一会必定变的人山人海,小宝,你我这座位刚好。”什么你我的座位,是我和九歌的座位!我使劲瞪他,他只是呵呵傻笑,九歌低头喝茶。
      “什么选美大会?”我问。古代也有选美大会?
      “这选美大赛每年一度啊,小宝你竟不知?说起来,都是各地才貌双全的美女,有大部分都是要进宫的,不过连续几年夺魁的竟都是些青楼女子。”他解说的买力。
      “就象是田倩,绿珠之流?”我反问。
      “那都是谁?”他不解,眨眨一双小眼睛,疑惑的望着我。
      我换话题:“夺魁有什么好处?”
      “可得黄金万两白银数斗,而且事后身价倍增,其中的好处是做梦也想不到的,比如……”
      “什么?就亮下相就可以得到那么多钱?”我眼瞪的更大。
      白爷缩缩脖子,道“不只亮下相,还要唱歌跳舞,最好能懂得诗词歌赋,还有……”
      他滔滔不绝,我眼前元宝璀璨。
      那好处能让京城首富的白爷也羡慕成这样,不能不让我动心加流口水。钱啊,永远是我的最爱……当然,现在,我的最最爱是九歌……
      “谁都能参加?”我迫不及待的问。
      “要有保人。”
      “保人?”就是所谓的推荐人吧?
      我沉思。九歌突然插话:“小宝,你的茶凉了。”
      我看向他,他的目光依旧温和,只是多了些责备。
      我讪讪,难道我想参加的想法竟被他一眼参破?
      掩饰般端杯子要喝,被白爷一把夺下:“凉茶不能喝的,会闹肚子。”他顺手将茶水泼掉,然后重新倒了一杯,两手一伸,凑到我嘴边,笑的得意:“来,小宝喝。”
      第三十一章
      正说着话。坐在楼梯口的那乞丐站起身来要走,被店小二拦下要饭菜钱。
      那乞丐明显没银两可付。拱手对所有在座的人说,他要说段书,希望可以给大家解下闷儿,有觉得他说的好的爷,希望可以赏些银两。
      他的嗓音沙哑而且苍老,说的很是诚恳。小儿嗤笑一声,想想也别无他法,便甩了汗巾下了楼。临了吼了句:“你他娘的快点儿!”
      乞丐搬了凳子在中央坐下。将桌子上粗长的包裹打开,竟是一把陈旧的古筝,手指轻拨几下,安稳的放在面前的桌上。动作很娴熟。
      他竟是用古筝来配合说书呢?
      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的身上。不过就他一身几乎辨别不出颜色的衣杉来看,感觉不到他有什么特别惊人之处。估计也就是敷衍一下,求人帮个忙而已。我捏了捏袋子里的钱,觉得偶尔发发善心也不错,虽然小宝我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突然的,一抹行云流水般的音色从他干枯丑陋的手指下荡漾开来,清冽悠扬,不仅让全场的人一怔。
      曲调绵长,他压低声音说道:“一段悲欢离合,一场喜怒哀乐,只因一部旷世宝典,一个风华绝代之人。要说天下善良无欺美貌不可方物,才艺双全,最令人倾慕的第一人,莫过于三年前燕国太子辰铭……”
      辰铭?这名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我心头一震,却赫然发觉周围本还静坐听书的人慌忙站起身,踉跄着,几乎是惊慌失措的跑下楼去。
      连白爷也苍白了脸,讪讪告辞,一溜烟没了影子。
      眨眼工夫,整个酒楼除了我和九歌,只剩下对面埋头吃饭的白面书生。
      “在京城,燕国和辰铭是种禁忌。”九歌站起来:“小宝,我们走吧。”
      我被九歌拉着手,疑惑的望着那还在继续说的乞丐。
      “……只因为那人的背叛,战火持续四个半月之久后终还是寡不敌众,血染城池,最终,为了全城二百六十万人的性命,太子被迫投降,却在行降伏大礼之时亲眼目睹那暴徒改变了主意,将燕国血洗一空,男女老少一个活口也没有留下,一场大火,整整焚烧了8天之久,太子沦落成了奴隶生不如死,他被自己所最信任的人背叛……你说!”
      他突然看向正被九歌拉到楼梯口的我,嘶喊:
      “你说,那暴徒该不该死?”
      我怔忪。丢给他手心里捏的几两银子,踉跄下楼。
      九歌在前,大步流星。我被他拉着,脚步匆匆。
      只听到身后乞丐大喊:“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团圆莫议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
      这诗也好熟悉……
      “九歌!”我喊。
      “不要说话。”九歌头也不回。就只见酒楼大门突然被撞开,然后一队人马涌了进来,直冲二楼。一阵混乱,琴声孑然消失。
      我和九歌刚冲到门口,我只觉眼前一晃,然后噗的一声闷响,有东西正落在我的脚边,血肉模糊,脑浆迸裂,正是那个乞丐。
      他睁大了双眼死死的盯着我,突然手一伸,抓住了我的脚踝。我一声尖叫,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梦里,我站在高高的城墙上,身上是见所未见的绚丽华服,长发摇曳飞散开来,打在脸上,有丝疼痛,我不开心,不,是我很痛心,那痛,就象是将心脏生生撕扯然后碾碎一般。
      风很大,衣袍灌满了风,在风中猎猎作响。
      有人笑着朝我走过来,他说:“你只要站在这里看就好。”
      我想开口说话,但我无法发出声音。我知道。因为我被灌了药……
      大片大片的腥红,成千上万的悲鸣哭喊,有人朝我扔石头,那是一张张愤怒的不敢相信的脸,很多人在唱歌,那是一首凄凉的但无比熟悉的歌,但我记不起来,什么也记不起来了,脑中一片空白……
      我看到那人冲我得意的微笑,他是故意的,扬起的唇角就象荡漾开来的紫色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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