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哥哥(上)(穿越时空+3P)+番外————枉然书生
枉然书生  发于: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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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龙被我踹得闷哼一声,不赞同道:“你打不过我,最好不要勾引我。”

  “大爷我……”我要反驳,却突然顺着他的目光向下看到了被他握住的我那节玉藕般的小腿——白皙,纤细,匀称。简直不是女人,胜似女人。我默。

  “可我喜欢女人,我要娶老婆生孩子。”我闷声道。

  “我知道,看得出来。”

  “那你还……”

  “可我觉得你不讨厌我。”

  白龙像是使了摄魂术般束缚了我的眼,我被他的话怔住,情不自禁地就和他四目相交。

  他的目光滑落到我的唇上,眼神愈发深黯恋眷,那披着一席青丝的头颅也慢慢地靠了过来,然而四唇终究没有交叠,因为我的手已经掐在了他的脖子上。

  “你该走了。”

  我的声音很凉,意料之中的凉。

  白龙一顿,抬头看了我许久终于后撤开头转身下床:“是该走了。”

  我沉默着拉过被子将自己卷起来,将头嵌进枕头里闭上了眼。

  木门“吱呀”一声打开,我听到白龙踏出去的声音,同时听到了他那清茶般素雅的声音:“小心秦家。”

  看来,他并不是为我而来。

  太好了……我深深呼出一口气,开始酝酿睡意。

  翌日等我睡醒起来,我终于彻底地、正式地见着了秦拂纱。大厅里秦老爷子乐呵地高坐上位,身旁站着我那花容月貌的媳妇儿。

  “拂纱见过公子。”

  虽然有点别扭,但我还是笑得一脸灿烂:“不敢不敢,秦小姐真是……天人啊。”

  秦拂纱浅浅一笑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我心顿时飘飘然。

  秦老爷子喜不自胜地拉着我上座,说了老半天话之后忽然道:“金钱、权势,此二者万祸之源。不知贤婿如何看?”

  这个问题,现代早讨论过了。

  “祸不在钱权,不过是人心。金钱能陷民于水火,同样能救民于苦难。权势亦然。所以在下以为只要不祸害百姓,爱钱爱权本是人道。”

  秦老爷子双眼一亮,真情流露地拍掌表扬:“好!有见地!果然是难得的人才!”

  在现代谦虚已经不一定能使人进步了,于是我连连点头:“我也这么觉得。”

  秦老爷子闻言大笑,而秦美人也捂着嘴娇羞地看着我,我忽然感叹自己上辈子学术上没什么成就,但在做人方面却着实有着不一般的造诣!

  “想必贤婿听说过我秦府劫富济贫之事。”

  “是,在下对此敬仰万分。”

  “好!今夜正好有一队豪绅托运之物从芳州过,贤婿便随老夫一齐,为民做件好事冲喜!”

  我一愣——明天大爷我新婚,老丈人却号召我今夜打劫?!

  看一眼秦美人,我心一狠,豪言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去!”

  是夜,我们一行人黑衣蒙面轻装轻息,急速杀往山道,埋伏在了一片蚊虫的乐园之中。我一边挠痒一边后悔,暗暗祈祷明日喜堂上可不要出现个被叮得满头包的新郎。

  我正在凌空夹蚊子,身旁那人忽然递了一个瓶子过来:“擦上这个。”

  “白……”我惊骇。

  “小声些。”白龙伸手捂住我的嘴,露在黑布外面的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我,“他们截的是泓川贺寿贡品。”

  我汗!虽然想到可能不是劫豪绅,可我也没想到居然是劫贡品!

  “皇上派你来的?”

  “恩……秦家乃前朝余孽,一直在寻找先皇留下的藏宝图,图谋不轨。”

  我方向没有猜错,但是深度却大大不够——我以为他们是黑社会,没想到居然是天地会!

  “那你带了多少人?”

  “两百。”

  “那就好。对了,记得放过我媳妇儿。”

  “都在城里。”

  我一怔,转头黑线地看着白龙。

  “谁让你抢我的彩头,坏了我的计划。”

  也是,要不是揭发他为小白兔,他怎么会在擂台上输给我……

  正要说话,白龙忽然竖指唇前,示意我安静。

  抬头看去,果然一队人马正缓缓朝这里行进而来,马车上货物不少,运送的保镖更是多得离谱。

  “怎么这么多人?”

  “还有泓川使者……等会儿你不要出去。”

  我忽然转头看向白龙,只见他一动不动的盯着那队人马,全身散发着与我对阵时所没有过的冰冷杀气。

  我俯下身,低声道:“怎么不带人来?”

  “……你不是想做秦家的女婿吗?”

  我沉默着不再说话,直到秦老爷子一声令下,大家一齐冲了出去。

  我自然不会听白龙的话安坐后方,可我一出去白龙就一直在我身边打转。

  “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大爷不要你保护!”

  “可万一……”

  我沉着脸看向白龙,冷声道:“姓白的,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别把我当、女、人!”

  提剑而上,我十二万分郁卒,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竟全然没有第一次杀人的惧怕,反倒是满满的怒气得以发泄的快意。

  眼见一个秦家下人持刀往泓川使者中的一人攻去,那男人白白嫩嫩,长得倒是帅气,只可惜一看就是经不住砍的娃。我提了提蒙面的黑布,抄着家伙就猛扑上去。

  大爷的字典里只有我保护别人,还没别人保护我一说!

  飞刀利落地削出根萝卜,我拉着那小白脸急速后退:“跟着我,自己当心!”

  那人怔了怔,看了我几眼然后听话地跟在了我身后。

  秦家和泓川两方伤亡持平,战斗进入白热化,白龙打得起劲但居然连一点儿擦伤都没有。他飞身到我身边,看了看我挂彩的那道口子,沉声道:“你先走。”

  我瞪他一眼,提刀又要冲上去。

  白龙一手拉住我,急声道:“你去通知我的人马!”

  “哼,用不着!”我白眼一翻,冷笑道,“你当大爷好忽悠哪?那二百人马虽然没直接带过来,难道还能放在城里当摆设?你敢说你不是只下令他们迟些过来?你敢说他们现在不是已经在来的路上?”

  见白龙沉默,我更加郁闷,敢情你真当我傻子?

  身后那人忽然插嘴笑道:“这位少侠是关心你,公子何故拒人于千里……啊!”

  “干你屁事!”不等他说完,我已经一脚揣了过去——我最恨别人提起《千里之外》!当年我明明一新生代亚洲小天王,那群王八蛋硬说我是费玉清!从此谁提这四字我跟谁翻脸!

  那人被我一踹,眼中兀地闪过一道阴狠,可别忘了大爷我是谁!我堂堂一代《SD》熏陶出来的新新人才能不会以眼杀人?!

  “看个屁!”

  我低头狠狠地斜四十五度角俯瞪了那人一眼,可这招樱木花道没用成功,我似乎也失败了。那人眼中的狠厉变成惊艳,连白龙都伸手过来掰我的头。

  “不许再这么看人!”

  大爷爱看不看,你管不着!

  懒得再理这两个眼神有问题的人,我看了看天色算了算时间,抱臂道:“差不多了。”

  只见秦家众人开始三三两两地捂着肚子倒下,直接导致场上形势突然变得一边倒。等白龙的二百后援赶来,全场已经基本硝烟散尽,尘埃落定了。

  “你什么时候下的毒?”白龙惊讶地看向我。

  “谁下毒了,你不知道秦府晚饭吃巴豆吗?”

  白龙默了一下,道:“你知道今夜的计划?”

  “没那本事。”

  “那为什么……”

  我瞪了他一眼,不爽道:“我那三好学生奖状可不是白拿的,知道是黑社会我还能入伙?你当我不懂五讲四美、不懂八荣八耻?!”

  知道某些原始人听不懂,我懒得解释,插剑回鞘就往回走。

  “……那你的媳妇儿怎么办?”

  我一顿,迎风吹干我眼角悲痛的泪花:“只要功夫深,一定能结婚!”

  第七题:敖包相会?

  秦家人落网,且在我的首肯下,连秦拂纱也惨被押解。原来我在姓白的心目中就是个色迷心窍到是非不分的低能儿。

  眼见我情绪沮丧到低谷,白龙笑得不再小楼东风,而是刮起了凄凄惨惨的西北风:“……我回去跟皇上说,让他放你们夫妻团圆……”

  白龙西子捧心美人伤神,大爷我火冒三丈怒发冲冠:“滚!给我滚!”

  我气得话都要说不出来,白龙盯了我半晌,忽然躬身轻啄了一下我唇角:“等我。”

  我抄起桌上的茶杯就砸了出去,可惜白龙比布什躲鞋还敏捷,瞬间就没了踪影。

  “怎么,你们不是两情相悦?”

  “悦你妈个头!”

  那该死的泓川死人又晃到了我面前,端起另外一杯茶,喝得那叫一个优雅。

  “我见你很喜欢他嘛。”

  我喜欢他?我喜欢白龙?我喜欢男人?你开什么玩笑!

  “大爷喜欢女人!S型的女人!”

  那死人上下打量我一番,点头道:“确实该你上他。”

  谁能告诉我我究竟是该哭还是该笑?

  “你们这世界究竟还有没有正常人?!”

  我现在非常后悔当初选择借尸还魂,至少在那个世界还有我老爸鼓励我快找老婆,而不像现在一群男人都觉得我不该喜欢女人。

  顿时觉得有点寂寞,这么大个异世,居然找不到能和我交流沟通的人……我不再理那个泓川死人,起身就回房去了。

  第二日白龙和泓川死人就一齐离开了。白龙在我桌上留了封信,说什么虽然我不喜欢他,可他还是会执着于他的这份初恋(……)。他会帮我把秦美人放出来,但只要我的米尚未成炊,他就不会放弃。最后落款是龙飞凤舞的“白龙”二字,再下头,很认真地用正楷写着“等我”……

  我看着这封信沉默了很久,思考了很久。老实说,秦美人被捕落网的那一刻我真的有过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可是……这并不代表我就不喜欢美女了啊。

  只是白龙昨日落在我唇角的那个清浅的吻……试问,我真的躲不开吗?

  他的温和容颜,他的清波水眸,他的素衣玄发,还有他的……小楼东风。

  妈的!我绝不相信自己是同性恋!

  背起包袱,我决定将我垂死挣扎的好习惯继续下去。

  打马西上,我直往兴凡而去——无论如何在我想清楚之前都不要再见到他比较好。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样的景色在兴凡是随处可见的。

  大草原,乳飘香,伊利奶粉美名扬——这样的场景则是只能自己DIY了(……)。

  我上辈子就向往过草原,可惜去了几处,看到的全是堆满马粪的“坟包”。如今来到兴凡,几乎可以说是了了我两辈子的愿(13:儿啊,你好沧桑~ 苏染:拜您所赐)。策马草原,只见远方斜坡上,牛羊如同洒在一片绿幕上的芝麻,黑黑白白,交错间杂。蒙古包式的住宅四处散落,宅子外的围栏中,异族的夫妇说说笑笑,或看子女嬉闹,或一齐挤奶做工,再或者相拥而立,看栏中的母马诞下一条坚强美丽的新生命。

  在那个世界这样的生活远离尘嚣,但却也过于远离城市中的我。而看着眼前情景,我似乎觉得自己也能融入其中,安安静静地拥有幸福。

  我自己也未察觉自从踏上兴凡绿色的土地,我竟一直弯弯扬起着唇角,一路带笑而来。

  来到兴凡东边的小镇上,我牵马停在了一家名叫苏格玛的客栈前。

  “兄弟,打尖儿还是住店儿啊?”

  兄弟?果然民风淳朴。

  “先打尖后住店儿。”我笑着将缰绳递给小二,“照顾好我兄弟。”

  小二笑得也淳朴,抄着有些蹩脚的“中文”高声道:“您尽管放心!咱草原上委屈了人也委屈不了马!”

  这话说得实在,我爱听。

  进店儿将银子交了,我要了间推窗便见茫茫一片草绿的房间,草香扑鼻而来,我要了桶水摆在窗子边儿泡澡,只觉来这儿这么久,今日才是真舒坦了。

  然下一秒我就不禁感叹,这兴凡民风不仅淳朴,还相当的开放!连洗个澡都能有大姑娘翻窗而入直接跳进我的澡盆子!

  水花四溅,大姑娘没叫,我先叫了。

  “逃命的请走门!劫财的请换人!追债的肯定找错人!”

  从对方的表情来看,不是她不想叫,而是不敢在我之后献丑。见她愣愣地看着我没反应,我基本排除了以上三种可能,扯过一旁的毛巾围住自己,我撑着桶沿纵身跃了出去。

  在美人的美目凝视下,我裹在被子里完成了穿衣穿裤的全过程。

  “你为什么要在被子里穿衣服?”

  我拿起毛巾顶在头上,郁卒道:“你眼珠子瞪那么大,难不成要我脱光了给你看?”

  “反正也看得差不多了,不差那一点儿。”

  一、一点儿?!我登时郁卒——看样子咱又遇到生猛的女人了!

  我一边擦头发一边走到门口,伸手打开门,指着外头道:“要走吗?”

  老实说,眼前这个可是相貌绝对不输秦拂纱的美人,只可惜相遇太不美好,我实在没办法在这种状态下把她登录上我的猎艳名单。

  可美人却嘟了嘟嘴,就着桌边坐下了:“我浑身都湿透了。”

  这好办,我走到床边打开包袱,里面正好还有两套长衫。

  “穿这个。”

  “哦。”

  美人儿接过衣服就豪放地开始宽衣解带,不过她虽然好意思看我,我可不好意思看她。我转过头去等了片刻,听到后头人呼吸似乎有些急促,我不由出声。

  “怎么了?”

  “……你这衣服我不会穿。”

  “外衣套好了?”

  “恩。”

  我转过头去,无奈地干起了保姆才会干的工作。这古人衣服上的绳结确实不好系,想我当初不敢找茴香教我,只能熬了一整夜亲自研究古人衣服的时尚设计,我当年考六级也没这么辛苦过。

  “你可真好看。”

  我谦虚不来,继续忙着手头的活计:“谢谢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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