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无涯 第二部(穿越时空)——日向和季
日向和季  发于:200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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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特卷起衣袖,在路边比了个大姆指,看样子似乎是想要乘顺风车。

  不过在这种有盗贼出没的树林,我可不认为能轻易截到马车。先不说别人会不会把我们当盗贼,一般人本来就很少走这条小路。

  「李斯特……」正当我想告诉李斯特不要做徒劳之事的时候,一辆马车从远处飞奔而来,然后在李斯特面前停下。

  ……真想骂干。

  「李斯特,你的能力该不会是何时何地都能截到顺风车吧?」尽管我无意,但我的话听起来有几分刻薄。李斯特立即抗议。

  「大少爷,你不是知道的我能力吗?太过份了!」

  李斯特的能力是使出音刃,这点我当然知道。

  「不过,不能排除你是双重属性能力者。」我依旧凉凉地说。

  李斯特涨红了脸,气得好一会儿说不出话。

  「我很生气,别跟我说话!」

  李斯特说罢,自顾自地爬上马车,没有像以往般伸手拉我上马车。我微微一愣,指着自己转头问小歌德:「我被讨厌了?」

  「是他气量太小。」小歌德耸了耸肩,轻轻一跃便上了马车,姿态优雅。「虽然召唤顺风车并不是很厉害的能力,但也很实用啊。」

  「就说了不是!」李斯特吼了小歌德一句,转过头抱着双臂生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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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李斯特的愤怒身影,我微微顿了顿,没有握住小歌德想要拉我上马车的手。

  「我……」我嘴唇微启,之后的话语没有说出口,反而勾起了傲慢的嘲讽笑容。

  「大少爷?」小歌德不解地看着我。连生气中的李斯特,也用眼光那么一点点的馀光,困惑地偷瞄我。

  我从来不在乎自己被别人讨厌。

  只是,与讨厌我的人一起行动的话,应该会很不愉快吧?

  好不容易才从与晓晷的平淡相处中回想起被遗忘已久、名为『愉快』的情感,我可不想这么快就把它忘掉。

  今后,我还想要回想起更多更多的情感,感受小笨蛋口中的幸福。因为那是另一个我的『愿望』。

  ——『希望大少爷能得到幸福。』

  这个世上,会像他这般衷心期望我幸福的人,大概就只有小笨蛋一人罢。现在回想起来,也许我不该老是赏他十八巴掌连击或是把他的呆脑瓜当西瓜打,而是应该试着温柔一点,只赏他十七巴掌。

  不过,我想现在应该还不迟。

  ……应该吧。

  我微微垂下眼帘,姣好的双唇吐着凉薄无情的道别语:「前言省略,总之我要走了。再见啦。」

  以别人看来大概很欠扁的脸瘫嘴脸说罢,向两人挥挥手,能量凝聚而成的黑羽六翼立时从我的背上舒展开来。脚轻轻一点,身子便轻飘飘地违犯地心吸力,离开地面。

  其实我用飘的也可以,但在高空的时候,有翅膀能更有效地乘风移动,比用飘的移动速度会快得多,其原理大概就跟帆船上的帆一样。——总之,我绝对不是如小笨蛋所描述,为了耍帅才让自己长翅膀的。

  「黑、黑天使?!」李斯特惊讶得合不上嘴巴,而且张大得大概可以塞下一个拳头。真不知道他的下巴为什么会不脱臼。而马车车夫,则早在我飘上天空的时候,跪了下来向我膜拜。

  黑天使?——我思考着这个称呼的意思,但脸瘫的脸上依然不动声色。

  一般而言,看到长黑色羽翼的人,应该不是喊作天使就是恶魔。黑天使这称呼倒是很让人耐人寻味。

  该不会是,这个世界有所谓黑天使的黑翼鸟人吧?

  就在我外面脸瘫、内里纳闷的时候,脚底下的李斯特跳下马车,朝我大呼大喊。

  「大少爷,你要去哪?」

  微微一歪头,再次出现在的脸上的嘲讽的笑意变得更深了。

  「你不是在生气?」

  「我、我不知道你是黑天使,所以以为你尽是不知节制地惹火我,才会生气……」李斯特说着说着,声音渐渐变弱了,「你是黑天使,价值观与人类不同,这是很正常的事吧?呐、所以,别跟我这个人类计较,不要生气好不好?」

  「我没有生气。」我隐去嘲讽的笑脸,仍旧脸瘫着平静地诉说着事实。虽然不是很在意,但我的表情似乎从来只有嘲讽的笑容与脸瘫的无表情?或许我该去学学小笨蛋,对着镜子练习正常的笑脸?

  ……却下。这主意太蠢了。

  「那就下来!」李斯特说着,声调带着一丝丝恳求。

  「我拒绝。」我断然拒绝。

  我很感谢李斯特提醒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并不是人类。

  我虽然不是什么鬼门子的黑天使,但也不是人类。既然不是人类,就不该在混在人类中生活。

  是异类,就该像个异类。

  想到这儿,眼前浮现起糖果骑士团众人的笑脸。是的,也许我从一开始就不该跟他们在一起吧。

  我只要做我应份的事,把国家灭了,然后找个空屋子,呆在里面当幽灵。

  我咧嘴一笑。

  ——如果世上真有命运这种东西,那么我一定是命中注定到异世界当阿飘。

  叫我大少爷21

  想通了今后该何去何从后,我很快便定立了今后的行动方针。

  首先,把皇城轰个稀巴烂。

  从一开始我就主张这样做,只是因为小歌德的劝说所以才放弃。现在想来,小歌德是人类,而我是阿飘,大可不必听他的说话。大不了今后不在他家里当千年家里蹲——而且当千年家里蹲也实在太丢脸。

  再说,像我这种程度的能量体想要当千年怨灵的话,要小歌德的小屋充当鬼屋也只会让气氛瞬间塌掉。——至少,我从没听说过在恐怖的鬼屋会座落于有如小凯迪居住的高山,四周有羊咩咩叫,空气清新到让坐轮椅的克拉拉都能养好身子站起来,然后欢乐到差点滚下山……话扯远了,再拉回来。总之,地上最强阿飘居住的,至少要是皇宫级……唔、这么说来,轰皇城的时候要记得手下留情才行,不然到时我可无空屋可以非法侵占。(吐我糟是没意义的。我就是光明正大当强盗。)

  然后,当然是快快乐乐地搬进皇城遗址当怨灵了。

  虽然我讨厌怪谈,不过既然我是当阿飘的命,也就只有把它发扬光大,当地上最强阿飘了。当上地上最强阿飘后,把来踢窝的元素异常对策局打个落花流水、杀个血流成河。然后畏惧我的人们为我献上大量贡品,比如蘑菇之山巧克力之类的,祈求我不要作祟。于是过着每天都吃香喝辣……不、是吃巧克力、喝果汁的美好生活。

  ……以上愚蠢到让我不想承认它是我的脑子经过慎重思考后的产物,蠢得活像是另一个我所订立似的。然后我竟然对这蠢到不行的计划感到亲厚感。我想,我大概真的很想念小笨蛋。

  亲爱的暖炉,自与你分离后,我感到度日如年。

  话不多说,丢下李斯特与知道我真正身份的小歌德,我乘着风,沿着马车本来要前进的方向迅速飞行。

  因为我不吃不睡也完全没问题,所以为了早日成为地上最强阿飘,我难得积极地没日没夜的飞行。然后飞了三日三夜后,我再次见证了『人类是会没完没了地犯错』的真理。

  是的,我又迷路了。

  细细想来,我当初应该沿着小路迂回前进才对,不应该嫌麻烦,一个劲儿地朝小路似乎会到达的方向直线飞行。

  罢了、罢了。我家的小暖炉、不,是小笨蛋,他也是很会迷路的。既然我们是同一个人,我会迷路也没什么好不可思议的。嗯、我没必要为此感到气馁。

  ——不对、你要为此感到气馁才对啊!

  因为我现在只有一个人,所以也没有人会对我作出以上的吐糟。

  在浓雾积郁的城镇入口,我边为迷路的事情纳闷边收起翅膀,轻飘飘地落在地上。从来不知道,浓雾也能达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效果,我微微讶异着,抬头望着肉眼看不见的城门提字。再次重申一次,我是能量体,眼睛看不见也不会对我做成任何行动上的不便。因为在我的能量所达范围内,我可以以能源感应到四周的事物——不论是生物,或是死物。

  雾露城——城门的上方有着这样的提字。

  浓重的雾气并没有人为的迹象,再加上如此的一个城镇名字,想来大概是这个地方本来就很常有浓雾罢。

  只是,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也未免太夸张了吧。要是常常有这种程度的浓雾,这个城镇的居民要怎样生活呢?

  我一边想像着居民的生活方式,一边步入巨门大开城门。然后发觉到,我的想法太多馀了。

  因为,这是个空城。

  叫我大少爷22

  这是一个很大的城镇,以我的能量所及,也不能把整座城完全覆盖在内。虽然我的能量只能覆盖这个雾露城的三份之一,但也是相当大的范围。

  然而,在我的能量范围内,我却感应不到植物以外的任何生物。

  不说人类,鸟类、甚至是虫类,竟然连一个都感应不到。

  这个地方似乎有点儿邪门。

  根据恐怖故事的定律,在这种地方不逃就准没好事!——就在我决定离开这座城镇的时候,背后忽然传来笨重的声音。那是城门关上的声音。

  仔细感应城门一带,依旧没有生物应有的能量波动。也就是说,没有生物把城门关上。

  为什么城门会自动关上呢?

  「莫非是那个……阿飘?」我煞白着脸,生前看过的所有恐怖片一口气在眼前浮现。背上一阵发寒,鸡皮疙瘩一起冒出来。

  那个呢、不是我自傲,生前的我可是电玩高手,可不知为什么,惊栗系的都会GAME OVER。据说不算恐怖、不打BOSS时就很易玩的那副生化危机三,我可以在开始后六分钟内被丧尸咬死……(而那其中,听说至少有五分三十秒左右是前言这样。)

  「对了,是自动门!」我恍然大悟。尽管感应到城门绝对没有那种机关,不过没关系。这可是异世界啊!借尸还魂都有了,不是自动门的自动门算什么!

  ……我先说一下,我这一番见解绝对不是因为我很害怕,所以在自我安慰。我绝对不是在害怕。绝对不是喔。

  就在我松一口气的时候,身后又传来了声音。这次不是城门太无聊,在玩又关又开的把戏,而是复数的脚步声。

  那声音又慢又笨重,听起来又像醉汉拖着脚步在行走。不过我可以肯定地说,在我身后绝对不是一群醉死好了的死酒鬼。

  因为,没有活人的能量波动。

  大概是我太集中感应生物反应,所以才会忽略了众位没有生命波动的尸体兄。

  是的,那是尸体。

  ……很好,很欢乐。我当了生化危机N世代的主角。这个时候,身为主角的我该怎样做呢?

  「爆头。」我金色的右目眼神呆滞,表情阴郁,手一扬,手中就出现了一柄由能量凝聚而成的机关枪。当然,因为子弹我可以直接凝聚到子弹匣里,所以子弹数无限,不怕没子弹。「攻略说过,最有效杀丧尸的方法就是把它们的头轰作豆花,包准它们死得不能再死。」

  说罢,开枪。

  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在我的感应下,我的攻击却准确得不能再准确。随着连绵不绝的枪声,骨头与肉被打烂的声音不绝于耳。可是,我还是太天真了。

  「靠,异世界的丧尸爆头不会死!」眼角含泪,泪奔。

  ——「哈哈哈,你别跑~」

  ——「呵呵呵,来追我嘛~」

  夕阳下的小甜甜与安东尼,甜蜜地追逐着。

  ……敢作出以上的妄想,我就乱枪毙了你。

  我见路就跑,也不知是天神的指引,还是我的方向感现在没时间失灵。总之,我跑到了像是教会的地方。

  之所以说是教会,其实单单只是我的感觉。至少他不像地狱的入口。不过不像神社这点让我觉得满遗憾的,因为生前死后我都没见过神社。

  尖尖的蓝色屋顶与有点脏的白色墙壁,给人充满希望的感觉——至少让我充满希望——不过屋顶上竖立的不是十字架,而是一个六翼天使像。也许是不知哪个异世界传入的神明,又或是这个世界本身的神明,不过对现在的我而言都是一样,有拜有保佑。

  无礼地一脚踹开教会的双扉大门,看到趴在大理石地板上抖啊抖的老爷爷,我的动作僵硬了一下。

  丧尸兄?

  ……怎样也好,先道歉吧。不然会被作祟的。(泪)

  「抱歉,我不知道你在门后面。」面瘫的道歉。

  被我踢飞的老爷爷揉了揉腰,慢吞吞地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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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这是无妨。反正我都死得不能再死了,你用不着太愧疚。」

  丧尸老爷爷对我露出发黄的牙齿,爽朗地咧嘴一笑。

  我望着老爷爷,一顿再顿,三顿。

  ——会说话的丧尸兄!肯定是丧尸军团的领袖、我要单挑的大BOSS!

  「呃、年轻人,你没事吧?」大BOSS伸出皱巴巴的手在我眼前晃了晃,让我回神。

  「……老爷爷,你真亲切。」面瘫加脑残的感想。

  「喔,别看我这样,其实我今年才三十岁。」看起来搞不好已经年过百岁的大BOSS如此表示。因为他的脸都干巴巴又皱巴巴,所以光看他的脸,实在看不出他是不是在说俏皮话。

  大BOSS不好惹,尤其他是恐怖系的大BOSS。不管他说真的还是说假的,先相信了再说。

  「看来丧尸不好当,很会未老先衰。真是辛苦你了。」我尽量体面地回答。不过我的社交能力似乎真的很不好,大BOSS的额角爆出大青筋。

  「这身体本来就这么老。」大BOSS咬牙切齿地说。

  我顿了一下,猜想他话里的意思。

  「你是说,你百年归老后,变成丧尸才三十年,所以还很年轻?」

  「不对!我是异世界人,本身才三十岁!」

  ……。

  「借尸还魂后,身体不是会复活吗?」面瘫者不耻下问,不、是请教大BOSS。

  「我不是借尸还魂者。」大BOSS摇了摇头,解释着:「我是能量体,但是没有肉身很快便会消散,所以只好借老人家的尸体来住住。」

  ……………………。

  「你点够了没有?」大BOSS吐我糟。

  「才这几个点点点,怎够我慨叹大BOSS的真面目?」我轻轻一叹。

  原来只是个同类。

  那我干嘛怕个要死,演出亡命逃命记?不对、我可没在怕。绝对没有,真的没有。

  「那些丧尸也是你弄的吧?」我问。

  「嗯。我的能力也就只能操纵尸体了。」大BOSS叹息。看来他这个大BOSS也当得很窝囊。而且身为能量体,不附在尸体上竟然会消散。

  不、也许不是他窝囊,而是我太奇特?

  记得酿了你啊山的龙说过,能量体的命就是要消失回归自然。像我这种想消散也散不了的能量体,也许是特例?

  实在搞不懂。

  「话说回来,你干么放丧尸追我?」虽然不快,但可悲的是我的脸依然很瘫,完全没表达出我的不满。「看我跑来跑去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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