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无涯 第二部(穿越时空)——日向和季
日向和季  发于:200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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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笨蛋,这里好冷,我好想你喔。

  「逐个暗杀皇室成员总行了吧。」我淡淡地说着。

  「记得要戏剧化一点。」

  ……你这个看戏的可恶混蛋。

  叫我大少爷10

  身为一种徵兆而不是明确的国家大敌,灭一个国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该国的皇室全家杀清光。国家无主,很快就会有些野心勃勃的权臣争位,继而引致更大规模的混乱,进而灭国。

  身为能量体的我,当然有些很快捷的方法去办这种事,比方说变成巨龙,一个火球轰进皇宫。但因为小歌德的要求,我不得不放弃这种省时省力的方法。

  话说起来,我为什么要乖乖当一个灭国之兆,而不当个悠闲的千年家里蹲?这是考虑到万一我真是灭国之兆,却因怠工而导致影响历史岂不糟糕?反过来说,这个国家本来就该灭了,由我来灭应该也不会怎样。

  ……大概。

  至少,从小歌德身上的例子看来,是真的不会怎么样。

  故此这一天,我被小歌德晓以大义后扫地出门。

  「好好完成工作后我会再收容你的。」小歌德挥着有蕾丝边的手帕,恨不得我快点出发让他看好戏。

  我开始怀疑,他一开始之所以收容我为的就是这一刻。

  ……算了,世上就是有这种可能性。

  我保持着我原来的独眼形态,慢吞吞地下了山。需知道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而我就是那妖孽,所以身为灭国徵兆的我,必需要被其他人目击到灭国徵兆经已出现才行。

  黑歌德少女峰一带的地型千年间变化不大,我沿着有大量人类聚集的城镇方向前进,然后入了城。

  出乎我所料,城镇中的人似乎没有任何一人认为我是独眼幽灵。我望着自己不再透明的手,知道了个中原因。——现在的我是个实体,放眼望去与普通人类差不多的实体。

  可是,难不成我还要特意回复成虚体去吓人?

  事实证明,灭国徵兆真不好当,更不是可以由人去当的。——回复成虚体在小后巷吓跑了第十一个小孩后,咬了一口逃跑者遗下的小饼干,我总算对此有深切的体会了。

  至于我为什么专门吓小孩,当然是因为他们对能量体的无知以致成功率能达到百份百。绝对与吓走他们后常常有零食遗下完全不相干。真的不相干。

  这个时候,一批穿银色类似消防衣衣服的男人,从刚刚来到小巷口的马车下车。

  「听说这个小巷子闹鬼?」伪消防员胡子叔叔问小孩子们。小孩子们诚实地点点头。

  「队长,现场有不寻常的元素活跃反应。」貌似助手的伪消防员拿着一个类似罗盘的物体,正在测量着我的元素值。我看了觉得有些不高兴,感到自己存在被偷窥了似的,便操纵元素把罗盘弄爆炸了。

  「队长!」本来就是爆炸头的助手喊了一声,就因小型爆炸的威力而晕了过去。这时,更多伪消防员佩带了更多装备,在胡子叔叔的一个手势下全数涌入小巷子。

  看到那些装备,我不禁微微勾起了嘴角。

  捉鬼敢死队啊。

  叫我大少爷11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小笨蛋,就会趁无人发现的时间逃之夭夭。因为他知晓一旦战斗,自己势必有机会遇险——那个爱惜生命的小笨蛋,能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活上半年,还收服了某国皇子当老婆,大概自有其一番道理。

  但是,我不是小笨蛋。生而为人时,我本来就不懂爱惜生命,甚至于朋友去世我也毫无感觉。同样地,我也不懂爱惜自己的生命。有时候,我会把服药自杀当成一种游戏。

  我本身对自杀并不好感,但在垂死挣扎之际我却能感受到我真切的活着。因此我生前尽是做着让人皱眉的事情,直至到小笨蛋的诞生。自从那个光只会吃的小笨蛋诞生后,我把大部份情感交给他处理,自己却享受着新生的小笨蛋重新认识世界时的新鲜感。

  小笨蛋从来不知道我给了他什么,却很有第六感地知道我这个主体是友善的,是乐于帮助他的。对他而言,生存于世上的每一天都是那么的有趣。

  我享受着小笨蛋为我带来的新鲜感的同时,我教会了他很多情感。基本上是我示范一次,他就立即自动记起来。后来一切事务都交由他打理的时候,我反而忘记了我自己的情感。

  『我』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记不起来。

  想记起来的方法很简单,垂死一次就知道了。——我清楚这个答案,但此时已经掌管身体的小笨蛋,却拒绝做任何危险的事情。我不可能告诉他我希望垂死的理由,故此小笨蛋只当我拥有普通的自毁倾向,并因此而守护身体得更严密。

  直到小笨蛋诞生后九年的现在,我不只垂死,而是真的死了一次,但是那经历对我而言却十分宝贵。我清楚知道那种死亡的绝望感,死过一次后的再生感,当中的反差会让我着迷。

  很想再死一次。即使这一次是真的死去,也想死一次。

  我想透过死感受我的生。——现在这种感情在推动着我。我知道我在这群人面前现身我会遭受多大的风险,但是我想感受的我生存。

  身为能量体的我,还算在生吗?

  不断进行小笨蛋口中所说的为生而吃,我的『进食』证明了我的生吗?

  感受不到喔。

  故此,正如我会选择在喜欢的人面前消散一般,我把自己的虚体曝露于人前。

  「元素结集体出现在上方。」伪消防员们纷纷向我作出各种属性魔法的攻击。一瞬间我就知道,这是为了打散元素结集体,然后用容器把过浓的元素收起来。

  ——元素结集体看来在这个世界很常见。

  我心里这样想着,像是猫逗老鼠般操纵着被打散的元素再次重新凝聚。我清楚知道,如果他们再没有更有效率更厉害的攻势,是伤不了我的。

  突然觉得这种逗弄很没趣的我,从伪消防员们的头顶低头,勾了勾嘴角。

  「这个元素结集体有意识!」队长这样惊叫着,下一刻立即被我凭空凝聚的金属元素长枪贯穿心脏,整个人被钉在墙上。

  队长的殉职让伪消防员们混乱成一片。而我,却因胡子队长的话而扬起了眉。

  「有意识的元素结集体很稀有吗?」我淡然地问道。

  「说、说话了!」

  「怎么可能!?」

  好吧,看来没意识的元素结集体在这个年代很常见,但有意识的元素结集体却很稀有。

  后来我才知道,这世上大部份的灵异现象都是没意识的元素结集体搞鬼。也就是说,在这个年代,能量体的我等同于灵异现象。

  「那么,你们可以死了。」没有看惨叫的人们一眼,我心里空空的,什么也感受不到。

  叫我大少爷12

  虽然并没有放进我里,但我的确把众人的尸体连同血水一起『吃』了。把无机生命体的元素打散,再重新排列。人的尸体中所含的元素很多,至少比小歌德弄的早餐多,而且是二十多人的份,故此我的实体身体又结实了不少。

  其实,我并不喜欢『吃』人类尸体。只是这是最为有效打扫现场的方法,所以我才『吃』了。不过我并不是小笨蛋,并不会特别讨厌血腥,故此说不上有事后馀韵很坏的纤细感想。

  至于为什么要打扫现场而不放着吓人,则是另有原因。

  我甩了晕倒没一会儿的爆炸头两巴掌。这个爆炸头队员是我唯一没杀的人,因为留着有用。

  「醒了吧?」幻化成胡子队长的我,对醒来的队员说。

  「很、很对不起。」知道自己刚才晕倒过去的唯一幸存者,惭愧地向我行礼。

  「你去驾车回去吧。」我指着最前面的马车说。伪消防队一定有大本营,我这个灭国徵兆不去参观参观怎么行?可是城中的人很多,我不知道伪消防局在哪儿。虽然说慢慢找也行,但如果有人带路就更好了。——没错,我就是打着挑了人家大本营的坏心眼,要别人带路。

  「是……?」幸存的队员虽然不解,但也乖乖地向最前面的马车走去。至于其他队员,因为营养太好我一并幻化了二十多人出来,所以幸存者只是望了异常沉默的众人一眼,便驾车领路回去。

  伪消防局的正名为元素异常对策局。这是我来到局前看见招牌提字才知道的事情。

  「队长好。刚才分局长找你,说分局中的元素探测器全数坏掉,要你回来后到他办公室见他。」一个在局前扫着落叶的队员向我行礼。不用说,所谓的元素探测器之所以全数坏掉,绝对是出自我的手。

  虽然我喜欢往危险里跳,但并不是笨蛋。我不可能让他们有察觉到我就是他们的死神。

  啊啊,突然又觉得事情太过顺利很没趣。

  真想不顾一切,连同我自身一起把一切都破坏掉。

  不过,假若我真的实行的话,便没资格说小笨蛋是笨蛋了。因为那是称之为暴走的行为。

  其实单凭我是能量体这一点,我想天下间经已少有敌手了。一旦我想做什么,基本上完全没有人能阻止我——尤其是我的伙伴不在的此刻。

  而我,对于自己向来没什么自制力。甚至,我的自制力比小笨蛋还不如。若不是下定决心,我实在没自信在没趣的游戏中支撑太久。

  我经已下定决心,要等一千年了。

  可是会不会去见晓晷,这个问题我始终解答不出来。

  我是一个会把心爱的人往外推的人。如此的我只要能与晓晷存活于同一个时空,知道他的情况还好,我就感到无比的幸福。

  幸福。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是幸福,但无疑地我是幸福的。等待一千年,对于向来没耐性的我而言,真的是无比遥远的目标。但我只要想到将会与心爱之人存在于同一时空中,我的心里就有种飘飘然的感觉。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幸福。

  叫我大少爷13

  但是,几近天下无敌的我却不能给予心爱的人幸福。

  很痛苦、很痛苦啊。有多幸福,我就感到有多痛苦。

  相信晓晷并不是个会计较这些的人。甚至,会把与我在一起时的不幸当成幸福,他就是这个的一个人。这样好的人,好得叫我不知去面对他。

  因为幸福,所以痛苦。

  只有我一个人幸福,虽然不会遭天谴,却让我无法认同。

  所以很痛苦,所以我从他身边卑怯地逃了。

  本以为消散可以让我从痛苦中逃脱,没想到这才是一切的开始。许是我对他还有眷恋,又或者我的半身还活着,只要他一天不死我也死不了——总而言之,我逃不了。

  一千年后,还是不要见他吧。

  我想,这对我们两人而言都比较好。

  就在我思考的时间,我已经把元素异常对策局内的队员全部生『吃』掉。这是我第一次生『吃』人类。因为我想『吃』生的跟吃死的应该没什么分别,所以就做了。

  我分不出生与死的分界线。

  许是如此,我在我尚是我的时候、不,到现在也一直重覆着往危险里跳的事情吧。

  记得漫画中有一句比较伤感的对死的描述。

  ——『死就是以后再也见不了面。』

  反刍这句话,我才对死有了较具体的印象。在此以前,死对我而言就只是『变得不会动』罢了。

  不过,实际『吃』过一次才知道,把生物活生生『吃』掉比较没效率,因为他们会挣扎,构成身体的元素也不易被打散。生与死的差别,也在这种地方显现出来,叫我感到有趣。所以为了体会这种差别性,我『吃』了一个又一个的活人。回过神来,元素异常对策局已经变成空城。

  哎呀哎呀,我就是一旦沉醉于思考就什么也管不了的人。不知不觉就把游戏对手清光,这样的我实在太丢脸了——虽然小笨蛋在的话,绝对会说:「大少爷你实在太厉害了!」这种不了解我的困窘的话语。

  与小笨蛋相差了一千年的时光,同样是『再也见不了面』,我却没有丝毫伤感。因为我很清楚自在的我正在创造一千年后的世界。

  花上一千年时间,把历史导向我所知的现实,这是我刚刚才想到、给自己的任务。如此一来,千年来我也不致过于无聊。

  一想到晓晷将会诞生于我所引导的时空,我心里就感到一阵温暖,什么不安也不翼而非。

  把样样通、样样松的本质传承予小笨蛋的我,同样有着这样的本质。只要我认真地去做,没有什么事情我是做不到的。

  ——没有历史是我操纵不了的。

  罕有地为自己加油振作,我回复成本来的独眼模样,走出了空城。

  叫我大少爷14

  「啦啦啦,啦啦啦,孤独的独眼幽灵哼着歌,在旅行。

  独眼幽灵来到一条小村庄,村庄中正在办婚礼。

  独眼幽灵问新人们:『你们幸福吗?』

  新人们点头回答:『很幸福。』

  独眼幽灵又问:『你们为什么幸福呢?』

  新郎听了很不高兴:『不为什么。我与她在一起就很幸福。』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独眼幽灵如此说道。

  然后一阵浓雾飘过,回过神来的新人们,发现整座村庄的所有人都消失了。

  『你们很幸福吧。你们很幸福吧。』孤独的独眼幽灵哼着歌,手舞足蹈地走了。」

  「这是什么?」我失笑地问道。虽然我面瘫,表面上看不出我正在失笑。

  「『独眼幽灵之歌』,主唱是我、作曲者是我,填词人也是我。」吟游诗人李斯特挺起胸膛,骄傲地说道,又拨了竖琴一下。

  李斯特是近日与我一起乘顺风车的伙伴。我的目标是暗杀皇室成员,因此必先到皇都一趟。身为能量体的我并不是万能的,没有地图,我只能问道于人。就是这样,我与乘顺风车的高手李斯特认识了。

  当然,李斯特并不知道我就是独眼幽灵。

  「什么跟什么啊?」我没好气地呷了一口啤酒。在酒吧中,不喝啤酒似乎挺怪异的,所以我入乡随俗地点了一大杯啤酒,跟一些下酒小菜。反正进肚子后又是被我分解成元素能量。

  「你不知道独眼幽灵吗?」李斯特以见鬼的表情看着我。

  「不,我当然知道。只要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唱这首歌。」我吃了一颗花生。

  「身为吟游诗人,唱歌就是我的天职,啦啦啦~」李斯特一脚踩上椅子,又在鬼叫起来。

  「谁问你为什么要唱歌了。」我翻了翻白眼。从认识李斯特的第一天起,我就已经完全领略到什么叫牛头不对马嘴。

  「最近独眼幽灵的传闻不是很火吗?所以我就作了这首歌来讨饭吃。」李斯特重新坐回椅子上,「看在朋友一场份上,所以你是我的第一个听众。感觉如何?」

  「听起来像七夜怪谈,总之就是恐怖系的。」我简单地给了评语。我讨厌鬼故事,尤其故事的主角是我。

  「那是独眼幽灵所做的真人真事,恐怖是理所当然的,啦啦啦~」拨琴弦。

  「闭嘴。」我掩着耳朵。「我讨厌恐怖故事。」

  「大少爷,你胆子真小。」怜悯的眼神。

  「不用你来怜悯我。」我很久没有想一个火球轰过去的冲动了。

  「大少爷,你知道吗?」李斯特忽然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窃窃私语地忠告。「独眼幽灵很爱问题。若是答得不对,就会有性命之危,所以你回答问题时要小心啊。」

  「如果是你,你回怎样回答?」我勾起嘴角,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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