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咸鱼[玄幻科幻]——BY:诗槐
诗槐  发于:2022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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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又怎样?他只是暂时离开了。”李心宁毫无血色的脸色露出一个温柔的笑,“我会让他回来的。只是需要时间。”
  李宏骏望着弟弟的眼神,后背不受控制的泛起一股悚然寒意。
  “你怕不是疯了……”
  “仲经纶当上仙首正合适,未来一段时间自有慕容元青和他扯皮。”李心宁瞥了他一眼,“好好当你的掌门,沉住性子,别去惹是生非。”
  “也别来干涉我。”
  他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清光殿。
  ——
  相思洲,飞凤阁。
  使者将方才仙盟大会上的情景一五一十的禀诉完毕,而后屏息垂目,等着主人的指示。
  阁里燃着不知名的熏香,气息浅淡好闻,尾调里带着一丝似苦还甜的味道。淡红色的纱帘之后,有一道安然静坐的侧影,手里似乎在慢慢把玩着什么东西。
  侧影对使者说的似乎不太感兴趣,淡淡嗯了一声问:“另一件事呢?”
  “属下潜入天涯沧海门,没有找到沈掌门的命牌。”使者低声道,“经属下探查,那命牌应当是被谢见欢带走了。”
  纱帘后静默一瞬,而后道:“果然。”
  使者从那调子里听出了些许凉意,霎时心神紧绷,连呼吸都忘了。
  “上灵界都查遍了?”
  “是。”使者立刻明白对方在问什么,“……没有任何疑似踪迹。”
  “加派人手,去靖平届。”顿了顿,对方补充,“还有北荒。”
  北荒界?
  使者心中不解,但多年的训练让他不会对命令产生一丝质疑,立刻回答:“是!”
  侧影挥了挥手,使者低下头,迅速退下了。
  片刻后,侧影双手放在身侧微微用力,淡红纱帘微动,露出了一个人。
  飞凤阁阁主,凤策。
  他有着一张俊美到堪称妖异的脸,眼睛瞳孔是奇异的暗金色,左眼尾的一滴红痣勾魂夺魄。
  鲜红的衣袍裹在他修长匀称的身体上,金线织就的凤凰图腾栩栩如生,似乎下一刻就要冲破那片鲜红,引颈高飞。
  大部分人都没见过飞凤阁主的真容,若是有幸见上一面,必会惊叹又惋惜——惊叹闻名天下的飞凤阁主竟有一副如此惊人的样貌,惋惜近乎完美的飞凤阁主,竟是个双腿不利于行的残疾。
  虽然听说,飞凤阁主身下的轮椅是他亲手炼制的一件神器,威力不亚于任何一件绝世神兵,上面藏有无数常人想象不到的机关暗器,纵使是天榜高手,未经凤策准许,也决计到不了他身侧一百米之内。
  可惜神器再厉害,终究比不上正常人一双健全的腿。
  或许是天妒英才,无所不能如凤策,能将死人从鬼门关里拉回来,这么多年来却始终治不好自己的一双瘸腿。
  他恐怕是要残疾一辈子了——认识他的人都这么想。
  可眼下,凤策在空无一人的阁子里坐了一会儿,双手撑住两侧轮椅,竟缓缓站了起来!
  冷汗顺着额头滑落,从眼角的红痣滴下,一袭红衣也顷刻被汗浸透。那痛苦可想而知,可男人神色平稳,甚至连呼吸都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缓缓伸出左脚,轻轻踩在了地面上。
  他站在原地,闭目缓了一会儿,然后睁眼,伸开汗水淋漓的掌心。
  里面躺着一枚玉雕的小葫芦,穿着红线,饱满可爱。
  他的眼神一寸寸柔和下来。
  “阿渡。”
  他将玉葫芦收进怀中,对着空气说。
  “等我来接你。”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我好粗长!
  快夸我!(叉腰


第17章 聂薇玉大惊失色:“他把沈掌门给采了!?”
  “当当当——”
  “咳咳,请问有人吗?”
  宋易凡打开院门,见两个狂狼帮众站在门外,手里提着大包小包,一脸憨憨的冲他傻笑。
  宋易凡:“……”
  以前狂狼帮上门从来都是用踹的,如今这么有礼貌的敲门问好,倒把他弄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们这是……?”
  “我们兄弟几个去山下镇子卖艺,赚了不少银子,买了许多好酒好肉,给你们送来一些。”两个狂狼帮小伙子把几个大包袱递给宋易凡道。
  宋易凡一脸懵:“卖艺?”
  “对啊,多亏了那位沈高人出的点子!”小伙子兴高采烈的说,“我们去镇子上表演胸口碎大石,空手接白刃,吐火吞刀叠罗汉,那些凡人可喜欢啦,赏了好多钱!”
  宋易凡:“……”
  他没想到狂狼帮竟真听沈渡的话卖艺去了,效果还不错,哭笑不得道:“那恭喜你们了。”
  小伙子连连摆手,又道:“对了,我们在镇子里听到了一个消息,说是平原郡过两天要举行什么炼器师大会,广邀各地炼器师参加,获胜者能得到非常丰厚的奖赏——沈高人和秋哥不是炼器都贼厉害吗?他们可以去试试。”
  似乎是回忆起了自己老家崩塌的一幕,两人一边唏嘘一边结伴离开了。宋易凡若有所思,回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大家。
  “那就去。”沈不渡听完后道,“几个小孩也没怎么出过远门吧?正好一起去放松放松,好好玩玩。”
  李星宇他们听了都非常高兴,阮软直接撒欢似的蹦进了沈不渡怀里。宋易凡考虑的却多,欲言又止的望向沈不渡:“可平原郡……”
  是沈家的驻地啊。
  如果沈渡真是被家族驱逐出来的,再回去那个地方,会不会勾起他的伤心事?
  “不用多虑。”沈不渡明白他的意思,一边揉着怀里阮软的小脑袋一边笑说,“我既然离开沈家,就不再是沈家人,和他们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宋易凡松了口气,也笑了:“也是。过去的就过去了,是我想多了。”
  既然做了决定,众人开始着手准备动身。除了仲伯外所有人都去,宋易凡和秋晚燃去镇子里雇了两辆马车,第二天一早乘马车启程。
  平原郡离野云山有段距离,第三天下午众人才到达目的地。在车上坐了一天一夜,浑身颠的快要散架,众人迫不及待的下了马车,狠狠抻了几个懒腰。
  “咱们先找地方住下,”宋易凡说,“把行李放下,然后出来逛逛。”
  众人都没有异议,很快找了家客栈。由于炼器师大会开办在即,平原郡近几日涌入了许多像他们一般的外地人,客栈房间也紧张了不少,只能两个人住一间。
  “房间这样分一下——”宋易凡点着在场人头,“我和阮软,小雨和小玉,晚燃和星宇,沈渡和小昀——没意见吧?”
  “我想和沈大哥/沈哥/渡渡一间!”
  宋易凡刚说完分房安排,李星宇秋晚燃和阮软就异口同声的提出了意见。
  李星宇恨不得和他沈大哥彻夜长谈,秋晚燃想向沈大佬讨取炼器经验,阮软则是觉得沈不渡讲的睡前故事最好听。
  三人俱是一愣,个个大眼瞪小眼,聂薇玉和顾烟雨霎时笑作一团,打趣道:“哎呦,香饽饽呀!”
  宋易凡也笑了:“一个个的,毛病还挺多!不换了,就这样!”
  他主要是为谢昀考虑。这孩子来真善宗时间也不短了,但性格寡言内敛,和谁走的都不近,唯独对沈渡格外关注些。让他们住一起,也能互相照应照应。
  沈不渡也笑道:“有问题随时来找我就好。”
  他都这样说了,秋晚燃他们也不好意思再争,于是纷纷按安排回房放下行李,然后重新在客栈外集合,准备一起去逛逛平原郡。
  北荒的地域划分和其他地方差不多,最大的区域单位是城,城中包含若干郡,郡里又有许多镇子和村落等等。严格说来,野云山那一片,就是隶属平原郡的一处偏远小镇。
  而平原郡则是湖州城里最大最繁华的一个郡。
  这里街道宽阔,容两辆马车并排行走还有余,街上也远比野云山的小镇热闹拥挤的多。受炼器师大会的影响,许多店面都临时改卖各式各样的宝器,别说宋易凡他们这些“乡下来的”,就连平原郡本地人都没见过这么多新鲜稀罕的玩意儿。
  阮软被宋易凡抱在怀里,啃着一串糖葫芦,黑溜溜的大眼睛一直转,突然兴奋的伸出胖指头问:“那里在卖什么呀?挤了好多人!”
  沈不渡看了一眼,回头告诉他:“是留影石。”
  这一回头正好看见了阮软手里拿着的鲜红的糖葫芦,霎时牙根一酸,嘶的一声蹙起了眉。
  偏偏阮软热情的很,伸出小胖手把糖葫芦递过来:“渡渡,你要不要尝一尝,可好吃了……哎呦!”
  或许是周围太过拥挤,宋易凡突然被身后的谢昀撞了一下,连带着阮软也没拿稳手里的糖葫芦,“啪嗒”一下掉在地上,瞬间就被几只脚丫子踩扁了。
  “抱歉,没站稳。”谢昀淡淡说,把手里刚买的一根棉花糖递给阮软。
  “吃这个吧。”
  只要有好吃的,阮软才不挑嘴,立刻欢天喜地的接过棉花糖,甜滋滋的说了声谢谢小昀哥。
  秋晚燃看着店铺前拥挤的人潮,纳闷道:“留影石比起其他新鲜玩意儿,也不算太罕见啊,怎么这么多人围着看?”
  这倒是。留影石不算贵,寻常人都买的起,有人拿它复盘功法招式,有人拿它记录日常吃喝拉撒,还有人拿它玩跟踪偷拍……咳,总之干什么的都有,也就没什么稀罕的了。
  旁边一个正拼命往前挤的大汉听见笑了,回头道:“兄弟,那你也得看是记录谁的留影石啊!”
  秋晚燃:“谁的?”
  “谢见欢!”那大汉一脸兴奋的高声道,“天榜十三谢见欢你总该知道吧?就是沈不渡的那个大徒弟!”
  沈不渡和谢昀同时抬起了头。
  “真的是他?”李星宇因为崇拜沈不渡,对他周围的人也了解一些,“这里居然有谢见欢的留影石?”
  越是这种大人物的影像越难见到,他幼时见到的沈不渡的关山一战,也是随仲伯出远门时机缘巧合看到的。后来这么多年都没再见到过第二块了。
  “嗯嗯,听说是其他地方来的炼器师带过来的,记录的还是一场经典战役——千里擒祝欢!”
  聂薇玉好奇:“祝欢是谁?”
  “你这小娃娃,这都没听过?”大汉明显是谢见欢的拥趸者,立刻眉飞色舞的开始解释,“祝欢是一个臭名昭著的采花贼,轻功出神入化,虽然修为不算高,但拼速度,嘿,就连天榜高手也奈何不了他!正因为谁都抓不着他,祝欢这厮的胆子越来越大,不仅敢招惹大家闺秀、世家公子,甚至把主意打到了沈掌门头上!”
  聂薇玉大惊失色:“他把沈掌门给采了!?”
  沈不渡:“……”
  谢昀:“……”
  “这倒没有。”大汉说,“沈不渡是什么人物,怎么可能让那等宵小占便宜?不过那祝欢也确实有点本事,他在天涯沧海门附近潜伏许久,虽没碰着沈不渡的人,却从他那里盗走了一样东西。”
  周围没听过这故事的人此时都已经被勾起了好奇心,纷纷抻长脖子问:“什么东西?”
  “具体是什么东西嘛,其实我也不知道……”大汉在一片嘘声中清了清嗓子,“但一定是了不得的宝贝!因为据说谢见欢就是被这事儿给激怒了,硬是追着祝欢跑了几千里,不眠不休七八天,把那个浪荡了十几年的祸害给抓住杀了!”
  “哇!”
  群众就爱听这种正义惩罚邪恶的故事,周围顿时响起一片欢呼叫好声,正好前一批看留影石的人看完散开了,他们这一伙人就顺势拥到了前面。
  于是,留影石上谢见欢的脸,就这样猝不及防的映入了沈不渡的眼睛。
  他恍惚了一瞬,这才清楚的意识到,他的确已经三个多月没见过这个人了,但那张面容却没有分毫的模糊,只消一眼就能在记忆深处完全唤醒。
  包括耳廓上的一点小痣,和右掌心的一道白色浅疤。
  出神间,留影石上的影像已经放映到了尾声,谢见欢干脆利落的用长剑抹了祝欢的脖子,溅出的鲜血有一点沾上了他的下颌,被他不以为意的用拇指抹去。
  风雪荒原中,黑衣男人英俊深刻的五官上一丝情绪也无,他收剑回鞘,转身消失在漫漫黑夜中。
  许多人看完后意犹未尽,男人在惊叹谢见欢的剑法,女子在含羞带怯的讨论影像里那人超乎寻常的年轻和俊美,还有许多人在兴致勃勃的猜测那祝欢究竟是偷走了什么稀世珍宝,才招来此等杀身之祸。
  “宝器,秘籍,神药……都有可能吧。”秋晚燃说,“那可是沈掌门,有什么绝世好东西都不奇怪。”
  沈不渡却几不可察的摇了摇头。
  在场人中大概只有他知道,祝欢当日盗走的根本不是什么稀世珍宝,只是一块他贴身带着的帕子而已。
  “回来了?”
  他坐在海棠树下的藤椅上,翻着话本饮茶,听见动静抬头一看,立刻忍不住抬手扶额:“我的天……你这是追到哪儿去了?”
  谢见欢:“大昭雪原。”
  沈不渡“嘶”了一声,放下话本坐直身子冲他招了招手。谢见欢走过来,似乎怕满身的沙尘染脏他的衣角,于是隔了一小段距离顿住了。
  沈不渡横了他一眼。
  谢见欢犹豫一瞬,还是靠近过来,然后单膝跪在了沈不渡身边。
  “早和你说了,一块帕子而已,至于追出这么远?瞧你这狼狈的。”沈不渡伸手拔了拔他的头发,从里面摘下了几根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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