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夫难缠[玄幻科幻]——BY:沈歌
沈歌  发于:2022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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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过身瞪了离泫一眼,然后就不再说话了,因为在我看来离泫这个混蛋他真的是什么事都能联想到情色的那一方面去,我确实有感觉,但我不能中了离泫的道,我可不想什么事情都被离泫牵着鼻子走。

他真把我当成是他家养的小狗了吗,老子可是人,我是有自己独立思想和个人情感的人,我自然是不可能乖乖听话的,我好歹都在人间活了三十多年了,大事小事倒也见识过不少,他是八百年的老鬼又怎么样,学的还不是人间的一套。

说起来啊,他都在人间待了八百年了,只混得一个离氏情趣用品总经理的位置,这也太一般了吧,历经了那么多个朝代的洗礼,他不该也得有点能耐,学着那些富可敌国的富商学得个生财之道,钱再生钱,方得大财。

不过,我也就是想想而已,因为我知道想发财也得看看自己有没有发财命。

儿时听过李三爷讲过一种鬼怪叫:发财鬼,那种鬼常年聚集在赌场里面,听说澳门赌场里面就有很多个这种鬼怪,发财鬼生前一般是烂赌之徒,被发财鬼缠上了会像那只鬼生前一样烂赌成性,被发财鬼缠上的人不一定就能发大财,有的人还有可能输得个家破人亡。

发财鬼之所以被称之为叫发财鬼那是因为发财鬼生前想发大财,他生前想发财一生穷愁潦倒为钱而生,死后也只能待在赌场里面跟着那些赌客继续去过他的醉生梦死的生活。

有的发财鬼竟然是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的,发财鬼若想投胎,那他得放下自己生前的执念,但是要发财鬼放下钱财那又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因为发财鬼眼中只有钱,他把钱财看得比命还重要,他们这种鬼啊是宁愿死在金银珠宝的之上,也不愿意去投胎。

这般一想,发财鬼其实也是可怜鬼,但他们爱财如命,我也是说不得他们半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是自古就有的道理,如此一想也只得是深深地感到叹息。

离泫把车开进了万达广场的地下车库,他将车子停了下来之后,便是俯身过来帮我解开了安全带,此时的我还是愣着的,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只得地呆呆地望着他那张毫无瑕疵的脸。

“爱妃,下车吧,已经到了。”

离泫把安全带解开了之后他便推开车门走了出去,我整理了一下自己有点杂乱的衣服然后也推开了车门,下了车。

 

我只得跟着离泫走,这一路都非常安静,地下车库平时都是没有人的,我觉得不能用没有人去形容,只能说这里的地下车库非常大,说话似乎还能听见回声,一般来说他们这种大商场都是有两层的负层,一层做车库,另一层就是做垃圾场。

为什么我那么清楚?

主要是因为我当学生的时候,我曾经在这种大商场工作过一段时间,当时的工作是一个水吧的服务生,像这种无学历无工作经验的工作他们的要求都是很低的,也可以说是没有要求,反正不是残疾就行,毕竟是服务行业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服务大众,日常强颜欢笑。

服务行业一般来讲还是比较受气的,当服务生会遇到各种各样挑剔的客人,不过当销售员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上一份工作就是情趣内衣的推销员,因为我自己倒霉的缘故,遇到了一个奇葩客人,就是因为那个客人,老子失业了。

对于一个公司来讲,能给公司带来效益的员工才是好员工,他们不在乎你用什么手段才拿到的单子,关键是你要给公司带来更高的效益,并且这一切应该是具有持久性的。

当时公司开除我的原因是他们觉得我太重个人利益,因为想要把一份工作做好,想要拿到更高的工资,受点委屈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但老子就是不想当这个人上人了,我这人又穷又蠢,还不懂讨好那些奇葩的客人。

大道理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我怎么可能不知道的,只要忍耐过去了,我就能拿到单子了,还有可能扩大客源,只要我服务到位了,我自然就会有更高的工资了,道理我是明白的,但我就是憋不住,更是忍不下这口气。

当时那个领导是这样评价我的:人穷志短,浑身散发着一股穷酸味,倒是还有一股不怕饿死的傲气。

我承认自己挺倔的,但我就是不肯认命,不然我怎么会一个人来到这座大城市拼命,我知道母亲她是理解我的,所以她放任我自己去打拼。

只是我这人可能真的就是一块磨砺也成不了利器的茅坑破石头,我只得是站在原处,不甘认命却又不得低头,然后望着当年与我一同出来社会打拼的同学,一个又一个地爬上了高处。

我使劲地摇了摇头,过去的事情已经是无法改变的定局了,人啊,总要向前看的。

不管未来到底是怎么一个模样,我首先就得相信自己未来会过得很好,得给自己留点念想,这样活着才有盼头。

此时的离泫,他一个人走在了最前面,他在给我带路,我只得加快步伐跟上了他,我主要是害怕自己会迷路。

  

【卷二】枉死城(二十一)
说来惭愧,地下车库上面所设置的那些绿色的出口标识,我是看不懂的,我觉得如果离泫真的把我丢在这里了,我可能会迷糊糊地撞好几个小时也走不出去。

走到一处玻璃门的时候,离泫停住了步子,我抬头望见玻璃门上的中文标识,原来这个地下车库的入口电梯就藏匿在这里。

我和离泫走了进去玻璃门的入口里面,我一进去就看见了两部银色门的电梯,离泫走向前去按了一下要上去的键,过了十几分钟那部电梯才降落了并且自动打开了门。

电梯此时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我和离泫跨着步子走入了电梯。

当电梯的门开始闭合的时候,离泫突然开口问道:“确定是吃烤肉了吗?还是吃牛排?”

我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于是身旁的离泫耐心地又问了一遍。

“爱妃啊,你要吃烤肉还是牛排,我觉得都很好吃,所以我想问一问你的意见,我听你的。”

离泫平静地望着我,其实我总感觉他眼角带笑,在我看来吃什么都可以的,如果实在拿不定主意的话,我突然觉得吃多几家店倒是也是可以的。

反正我胃口大,像这种高级餐馆他们的食物份量都是很少的,我认为只吃一家店根本就吃不饱,吃多几家品尝多几个国家的风味倒也不错。

于是,我假作思考然后回道:“要不……我们吃多几家?烤肉和牛排都吃?吃不饱再吃多一家,有没有中国菜,我不要辣的,口味清淡一点,最好他们家的主题是骨头汤。”

我摸了摸下巴,然后平静地与离泫对视着,离泫嘴角勾起一丝的笑意,宠溺地盯着我看。

“确实有中国主题的菜,三楼有一家骨之香,他们家主打的就是骨头汤,简称是“骨子里的精髓,只做最熟悉的味道。”爱妃啊,其实你是想喝汤对吧,我倒是觉得那些广告写得再好也罢,他们的汤熬得肯定没有我好喝,你什么时候来我家陪我过夜,我可以亲自熬汤给你喝,补肾壮阳的,虎鞭汤好不好,我保证味道汤的精华全在里面,味道一级棒……”

  离泫向我投来了一个暧昧的眼神,我立马就瞪了回去,离泫这个去到哪里都能发情的混蛋,他真的是天生就有一种能气死我的本事。

此时的电梯已经停了,三楼到了,站在电梯门口的是一对年轻的情侣,我侧身走了出去,离泫见有人来了他便不再说什么了,只得是快步走到我的身旁。

然后拉住了我的手,指了指后面的招牌,我看见了身后的餐馆就标着“骨之香”几个大字,我眼前一亮,觉得胃部开始叫嚷着要吃饭。

 

其实我觉得这家店的招牌还是不够醒目,招牌的颜色过于深沉了一些,有点像古老树干上的木材雕刻而成,在三搂的美食楼层上,他与同行对比,这般模样的招牌似乎是太过于单调,少了颜色的出彩。

但是胜在他给了我一种古色古香的感觉,走在门口的时候似乎还嗅到了一股骨肉的香气,初次印象很重要的,反正我现在就是望着这个招牌我就有点饿了。

于是乎,我大步流星向前走去,跨入了“骨之香”的大门口。

  

我们一走入门口,立马就有两个年轻漂亮的小靓妹大喊“欢迎光临”,其声音之大,似乎还有震耳欲聋的音效,差点就把我吓了一大跳,离泫忍俊不禁,然后比我先一步走了进去。

他挑了一个靠墙的双人对坐的位置,我眉一挑随意审视了周围的装横和摆设一番,然后心里面给“骨之香”打了一个70分,之后便一屁-股坐在了离泫的对面。

“你以前有来过这里吗?”我问道。

离泫摇摇头:“我不喜欢上餐馆吃饭,除非是陪客人,但是一般来讲,像这种装横有点高档的小餐馆都是年轻的情侣们喜欢赖吃饭的地方。”

此话一出,我立马回过头瞄了一眼四周的客人,顿时有些尴尬,真实情况和离泫说的一样,在这里吃饭的确实就是年轻人居多,而且看他们对视着的小模样,还真的是用脚趾头去猜测也知道他们是一对情侣了。

只有小情侣才会有透露出如此甜蜜都粉红色泡泡,这是幻想也是由心而出的喜欢,这是一种可以感染周边人的微笑,那是一种青年人特有的浪漫。

他们的欢喜没有夹杂太多外界的因素,他们的喜欢只是在那场年少轻狂的岁月里,深沉地、热烈地、纯粹地、去爱着一个人。

我承认自己有些嫉妒那种过于单纯的感情,因为他们那种相互之间的欢喜,那是我年少时也曾渴望过的。

如今啊,我的年纪也大了,早就错过了早恋的年纪,忆不起当时青涩的懵懂,一直为了三餐劳累奔波。

感情那事儿,我真的是想都不敢想去了,我这般年纪的男人,如果说是喜欢一个人,估计就是嘴上的空话罢了,不过就是哄一个女人回家,让她怀上我的孩子,过着普通人该过的一生。

那是我母亲期盼我能过上的生活,但我不希望如此,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倒是觉得一个人的日子倒也也洒脱,不需要顾虑太多,有欲望的时候就打开手提电脑。

我的网盘里面什么样的资源都有,欧洲的、亚洲的、甚至是人兽的我也弄到了几部,欲望来临的时候,就是靠这些资源发泄自己了,我的右手常年伴着我,其实时间一长,那是真的会习惯的。

离泫的出现无疑就是一个意外,每次和离泫在一起我都会有一种很自豪的感觉,这种感觉还真的莫名其妙的,我承认自己喜欢穿女装的离泫,而且换上女装的他简直就是一个人间的极品。

与这样的美人走在一起,路过的男人定会投来艳羡的目光,他们定会羡慕我能拥有这般美好的女人,实际情况可能丢人了一点,但是在外头的时候离泫始终是给足了我面子的。

说句实在话,被这种美人叫老公,我自是欢喜的。

  

【卷二】枉死城(二十二)
他“老公,老公”地喊着,把我的心都叫欢了,我直接就软在他的怀里了,离泫自然也是清楚这一点的,所以他每次换上女装,把自己打扮成女人的时候,他都能对我为所欲为,我无力反抗,我也是不想抗拒。

 “骨之香”的招牌菜是骨头汤,这间餐馆主打的就是汤,离泫给我点了一个“骨之香”的招牌汤,名字就叫“骨香生花”。

我瞄了菜单半天,我压根就没看得出来这个“骨香生花”到底是什么汤,因为这个名字取得太文艺了,太有诗情画意了,我一时之间不敢瞎猜,生怕是糟蹋了那么美好的一个名字。

直到离泫平静地告诉我道:“其实就是猪骨头汤而已,就是菜名好听,还有几分浪漫的情调,血腥又浪漫,听着倒像是学生们喜欢的菜名。”

我突然有点失望,本以为是什么神仙汤水,没想到就是最俗气的猪骨汤,我并没有嫌弃猪骨头的意思,只是老感觉自己被欺骗了,菜单上的名字都很好听,一旦名字过于美好就很容易让人有其他幻想。

“那么,这里除了喝汤还有什么菜色可以点的吗,我快要饿死了,只喝一个汤肯定就是不行的。”

我把菜单翻了一个遍,但我不敢随意点菜,若说去找服务生吧,好像显得自己很没有见识,若说不去问,自己随便点吧,我又怕菜单上写着“龙凤呈祥”,到时候他们却给我上一盘鸡爪煮水蛇。

毕竟在菜肴里面凤一般是指代鸡,龙一般用蛇代替,毕竟谁也没有见过龙和凤,它们都是上古时期的动物,寓意深远,它们是吉祥的象征。

“爱妃,你真蠢……”离泫笑了笑,他拿起放在桌子上的一支铅笔,然后在菜单上画了几个圈圈,之后他就把服务生叫了过来,然后微笑着把菜单交给了服务生。

这个服务生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瞧她模样顶多十八出头,估摸着也就是高中毕业了就直接出来打工生活的那种小女生。

这个小女生看见离泫微笑着望向她的时候,她这个坏小孩居然是脸红了,她居然脸红了!

我莫名其妙地有点生气,我觉得离泫他是当着我的脸在调戏别人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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