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
黑明堑却觉得自己已经很礼貌很文明了。
居然还洗澡,唉,动物求偶哪里需要什么洗澡啊?
只是看这只小狼犬斯斯文文又漂漂亮亮的,黑明堑才这么“怜香惜玉”的。
黑明堑把池杏丢到了浴缸里——据说漂亮宝贝都喜欢泡泡浴。
池杏直接被丢到硬邦邦的陶瓷浴缸上,要不是他也是一名皮实的大妖,恐怕都要摔个眼冒金星了。
黑明堑却认为:我真是太有情调了。这小狼犬一定会喜欢的。
为了让浴室更罗曼蒂克,黑明堑大手一挥,用妖力点燃了浴室里放置的所有蜡烛。
据说蜡烛和泡泡浴更配呢。
而黑明堑有所不知,暗巫家里的蜡烛都不是普通蜡烛,而是召唤恶灵用的。
经黑明堑的天煞妖火点燃,阴气加倍,浴室里瞬间便是磷磷绿光幽微,怨灵的声音由远及近,发出如泣如诉的低吟。
黑明堑听着这些鬼泣之声,暗想:啊,还有阿卡贝拉的唱和,气氛更浪漫了呢。
水龙头打开,流水的声音撞击在陶瓷浴缸上,伴着鬼魅的低泣,流转出诡异的旋律。
池杏躺倒在越来越深的一汪水里,看着黑明堑坐在自己身上。
黑明堑的身体那件白色的袍子,因为浸水而贴合身体,勾勒出水一样流畅的腰线。
猫的肌肉和犬科不同,犬科的线条是实实在在的结实、精瘦,结构清晰,像是被刀削出来的样。大猫的身体看起来总是更柔软,像是懒人的身体,然而,当他的肌肉鼓胀起来,才叫人惊诧,深知什么叫百兽之王。
池杏下意识伸手去抵挡黑明堑的靠近。
然而,黑明堑喉咙伸出发出虎的低吼声,嘴角蹭过池杏的唇,信息素便从中沁出。
隐狼是诞生于暗黑森林的妖物,对这种从邪恶妖兽身上散发的极危险气息很敏感。
黑明堑身上的信息素犹如蓬勃的生机一样延伸,就像是最美丽玫瑰上的最尖锐的荆棘,刺破了池杏的防备,让池杏在狼性的深处腾起最大的情热。
黑明堑不是人类,他也不是那种被驯化过的野兽,他最接近真实的欲望,并遵从自己野兽的本能。
妖兽看到合心的对象时,并不会考虑那么多因素,他想要,就要了。
池杏被压在浴缸上,没带抑制剂的他,很轻易地沉沦在契合的信息素气息里。
他尽管化为人形,但身体的姿态还是和一般人不一样,作为狼妖,他的双腿比一般人更精瘦而有力,不盈一握的脚踝,磨蹭着黑明堑那件白袍上锦绣的花纹。
一下又一下地磨着,直到黑明堑无法忍耐,用那条黑亮的尾巴,死死捆住了池杏白皙的脚踝。
隐狼和天煞凶兽的低吼充斥在水声潺潺之中。
暗巫的脑袋就在马桶里泡了一晚上。
第二天,黑明堑神清气爽地起了个大早,心想:原来求偶是这么快乐的事情。
昨晚,他和他“求”来的“雌兽”好好的过了一个晚上,从浴缸一直回到卧房。而混血隐狼的体能抵不过天煞降世的大老虎,后半夜就败下阵来。
黑明堑笑他:“真是柔弱的小狗狗。”
身为部落里的打架王,池杏还是第一次收到这样的评价。
但他现下感觉自己确实是非常柔弱,就像是一朵被暴雨淋得软烂的小苍兰。
他用枕头盖住脸,转过背睡了下去。
黑明堑用尾巴轻轻勾他的手臂,却被狼爪子愤恨地拍开了。
这倒是不疼的,黑明堑不觉得被配偶来一爪子有什么不妥当的。
他从床上起来,披上袍子,径自走到洗手间里。
在里头泡了一晚上的暗巫听到动静,心下一跳:他一早起来该不是要撒尿吧?
暗巫忙在马桶里大叫:“胯`下留人!”
黑明堑掀起马桶盖,看到了暗巫的脑袋还在里头,脸上被火烧的疤痕却是完全好了,又变回那张算得上眉清目秀的脸。
“全好了?难道马桶水还有疗愈功能?”黑明堑挑起眉,“那真该让你多泡泡。”
“是我自己的巫术功效。”暗巫的脑袋缓缓飞到半空,仿佛一直受伤的鸟类,升起的时候是歪歪斜斜,走不了直线的,“我还是一名巫医。”
“哦。”黑明堑黑沉沉的眼睛盯着这颗会飞的脑袋,不知在盘算什么。
暗巫被大型猛兽盯着,头皮发麻,又谄媚地说:“您乃天煞降世,威武不凡,恐怕那只混血隐狼是吃不消的吧?”
听暗巫提起这件事,黑明堑的目光微微有了变化,颔首说:“你有什么办法?”
暗巫就真像忠心的魔奴一样出谋划策:“我家里正好有护菊宝,能够活血止痛,还能软化角质,加强体魄……”
黑明堑摸着下巴:“你家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暗巫咽了咽,尴尬说:“我也是有生活的嘛……”
“拿来吧。”黑明堑说。
暗巫说:“我现在无手无脚,很难办到啊,还请主人容许我把脑袋安回身体上,这样才能更好的为您服务。”
暗巫要想自己把自己的脑袋放回身体,还是办得到的,但需要耗时甚久的吟唱。要是没有黑明堑允许,他恐怕办不成这件事。
黑明堑说:“你要个身体,是吧?岂不简单?”
说着,黑明堑一拳打破了洗手间的墙,但见墙中竟是空的,连着一处暗室。
暗巫心惊胆颤:“您……您怎么知道这儿有密室?”
“昨晚有怨灵,我能感觉他们就是从这儿来的。”黑明堑指着密室:他心里明白,但因为要求偶,所以没理会。
黑明堑拎着暗巫的头,大步踏进密室,但见密室横七竖八的都是一些妖兽的尸体。
暗巫可是喜爱猎杀、虐待妖兽的恐怖分子,他家里有这么一个地方也不奇怪。但是,此刻暗巫却是挺害怕的,深恐黑明堑会怪责自己,便先一步道歉:“是我从前太过恶毒,杀了不少妖兽,但我现在是您的魔奴,再也不会……”
“嗯,行了。”黑明堑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生气。
暗巫有些意外:“您不气愤我的所作所为?”
“有什么好气愤的?”黑明堑不解,“你觉得老虎会因为猪狗的死亡而气愤?”
说起来,黑明堑和暗巫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对弱者毫无怜悯。
说着,黑明堑随手拎起地上一条狗的无头尸体,咔擦把暗巫的头安在狗的身体上。
暗巫懵逼了:“……”
“我说了让你当狗,你做不了人。”黑明堑眼睛眯起,露出漂亮的笑容。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白明堑
【现在时间线】
和毫无道德的黑明堑不一样,明堑显然是深受社会规范约束的大猫。言行举止都做到得体,尽管有时候不如人意,偶尔冒犯他人,却也都是无心之失。
也就是因为他是这样非常“文明的猫”,所以才会说出“婚前不做”的话吧。
池杏笑了笑,决计从善如流,短期内不再想那些“禽兽之事”。
明堑在那儿加班,池杏便陪着他加班。
他们两个养成了极好的默契,便是互不打扰也并不感到寂寞以及尴尬。
明堑用眼角望向池杏的时候,不时会有一阵恍惚:明明是刚认识的,却有一种难言的熟悉感。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契合”吗?
人类所言“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或许说的就是这样的感觉吧。
到了傍晚大概六点半的时候,秘书阿铁敲了门,低声提醒说:“该去宴会了。”
“走吧。”明堑对池杏说。
“宴会?”池杏一脸不解。
明堑说:“你不是说晚上有空吗?”
池杏愣了愣,说:“我以为……晚上就是一起吃个饭,怎么是去宴会?”
“去宴会不就是吃饭吗?”明堑问。
“……”池杏竟无言以对。
明堑去宴会,真的就是去吃饭。
大家都知道,猛兽进食的时候是最危险的,轻易是接近不得的。因此,当明堑坐下开吃的时候,旁人不敢轻易靠近他、与他攀谈。
大家去宴会都是饿着肚子笑着社交,而明堑总是安安静静地吃个饱饱的。
不过,老虎的性情孤僻,也是默认的事情,无论是人族还是妖族,都对此给予充分尊重。
但其实说到底,大家尊重的不是老虎的孤僻,而是老虎的凶悍。
虽然大家害怕老虎,但这份害怕又会衍生出最大的尊重,故而但凡有什么重大宴会,大家都得邀请老虎。
一般老虎性格孤僻,喜欢独来独往,不太会赴宴。但明堑偏偏不一样,明堑很喜欢来参加宴会,只是他来了又不搭理人,坐下来就吃掉二十斤烤肉,以至于大家都怀疑他是为了蹭饭来的。
但想想又觉得不至于,明堑可是亿万富翁,还差这一口吃的吗?
这回,明堑身边带着一只疑似狐狸精的美人出现了。美人并不着正装,只穿套帽衫和牛仔裤——这也不怪,一般妖族不穿正装是不会被诟病的。
只是这个小妖长得太好看,就是不打扮也特别勾人。
大家都暗暗吃惊:谁都知道明堑是典型的虎族,独来独往,从来不带伴儿的。今天竟然带了个男伴来,这是……什么意思呢?
明堑把美人带来之后,便安然落座。
大家正想看看美人会怎么和明堑互动,没想到美人和明堑一起坐下来就开始吭哧吭哧的吃起肉来。
“美人的食量好恐怖!”
“那个美人是吃了十斤肉嘛?”
“啊,已经吃第十一斤了……”
“到目前为止,美人都没有和明堑做任何互动……”
“对啊,这真的是明堑的伴儿吗?”
“我看这不是他男朋友吧,应该是饭搭子……”
“哦,是饭搭子啊……”
在这个社会,人族和妖族数量多,占地也多,野外林地很多都成为妖怪的保护区。因此,食品变成了奢侈品。新鲜的肉类更是昂贵至极。多数居民都只能买得起营养剂或者罐头食物。比如池杏。
贫穷的池杏每每靠营养剂度日,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鲜美的肉类了。
他听说大猫总裁要约他晚饭,他特地饿了三天来的。
啊~新鲜的肉类真的太好吃了~只是普通的炭烧不用加任何调味料就能满足他的味蕾!
嗷呜~!
池杏吃得恨不得把盘子都舔了。
这一盘烤肉就要他一个月工资啊!
他要是舔一口,就等于舔了一把五险一金!
池杏和明堑都是食肉兽,吭哧吭哧的就干掉了几十斤烤肉。
待吃足了之后,满足感也是满满的。要是兽态原形的话,池杏可能还会舔舔爪子,但现在只能拿纸巾擦擦嘴。
“吃完了吗?”明堑问。
“吃饱了。”池杏满足地眯眼。
“那就走吧。”明堑说。
池杏一怔:“吃完就走吗?”
“不然要干什么?”明堑问。
“……”
明堑带着池杏站起来,准备离开。
虽然不通人情,但明堑还是知道要跟宴会主人告辞的。因此,明堑带着池杏走到宴会主人面前,说:“谢谢款待。”
“能请到您来是我的荣幸。”宴会主人笑了笑,又看了一眼池杏,“哦对了,这位是……?”
宴会主人也只是试探性地问一下而已,如果明堑感到不快的话,他会立即住嘴。没想到,明堑很大方地介绍:“这位是我正在交往中的对象。”
宴会主人惊讶得很,再次看向池杏的眼光都不一样了:原来闷骚的老虎喜欢狐狸精?
池杏端起客气的笑容:“我叫池杏,是犬科的妖类。”
宴会主人见池杏好像挺好相处的,便试探性地问:“冒昧地问一下,您是狐狸么?”
唯恐冒犯似的,宴会主人又笑着补充说:“我一直都很喜欢狐狸,很想交狐狸朋友呢。”
池杏摇头:“我不是狐狸啊。”为了自证清白一般的,池杏还嚎了一句:“嗷呜!”
宴会主人呵呵地笑:这狐媚子还装狗呢,一点都不像。
众所周知,在兽类之中,越是食物链顶端的野兽数量就越少,这一点在妖族里也是一样的。一百只妖族里头恐怕也没一只虎妖。
不过,像是老虎狮子光靠这些气味能让其他妖族闻风丧胆的动物,多了是会影响社会稳定的,还是少一些好。
这座城市里,虎妖也就这么几只,基本上都是沾亲带故的。
城中最出名的贵妇就是明堑的养母——花斑夫人。花斑夫人不但是明堑的养母,也是明堑的姨母。明堑母亲早死,父亲不详,因此他是由花斑夫人带大的。
花斑夫人在全城贵妇里应该算是“女王”的存在,消息相当灵通。
头天晚上,明堑带了池杏去宴会,第二天早上,花斑夫人就拿到了池杏的个人资料了。
“小狼狗?”花斑夫人对着池杏的资料挑眉,“那孩子还真不挑,居然选一只狗做配偶?”
管家一边替花斑夫人满上一杯红茶,一边说:“二少爷从小就与旁人不同。”
“也是,像他那样的‘异类’,少不得要我这个当养母的多操心一些。”花斑夫人抖了抖手里的资料,像是看尘埃一样看了一眼池杏的照片。
池杏经常在社交媒体上看到花斑夫人的视频和照片,但见真人吧,还是头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