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写爽文修妖 完结+番外[玄幻科幻]——BY:酒久不识
酒久不识  发于:202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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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爷们都是真心拿白毓当自家后辈看待的,白毓面上不显,心下十分感激,想着赚了冥币一定要好好孝敬这几个不着调的老头子。
  新上传的《仙途浩渺》在地府反映不错,排队年份长的鬼读者们虽然对离自己生活太过遥远的修仙小说不太感兴趣,但白毓的书胜在形式新奇,一些情节更是闻所未闻,牢牢抓住了他们的眼球。
  修仙文不好看?对不起,我们打脸了,我们真香了。我们不光章章全订,还恨不得爬进白壁大大的存稿箱,抢先看完他的存稿!
  接下来的几个月,白毓在地府的日子都过得挺滋润的。这本命途多舛的书在蓝星时就早已列好大纲细纲,还连载了一段时间,他出意外丧命之前电脑上看的就是这本书的评论区,而且在地面时他就已经写完了小半本。所以接着写起来并不卡顿,再加上地府读者热情指数也不低,他终于脱离贫困鬼的身份,成功步入了小康。
  虽谈不上说大富大贵吧,平时也不至于见着外面的小吃摊贩空流口水了。他给几个老头各添置了一套新衣裳,哪怕已经做了鬼,也得做精致的绅士鬼。还买了只鬼鸟,一个四合院一起上街遛鸟,那才叫齐齐整整。
  不知不觉来这个世界已经快一年了,在地面上只呆了半年多,就再次丧命,过上了地底下的排队阿飘生活,怎么想都是一把辛酸泪。
  白毓换了套衣服,准备出门去活动中心码字更新。哪怕他现在有钱买知之之至了,他还是更喜欢活动中心的环境氛围,宽敞明亮且安静。
  “小白,外面有人找你!”章老头洪亮的嗓门整个四合院都能听到。
  白毓一头雾水,他在这个世界认识的也就齐全书阁老板一人而已,除了老板还会有谁来找自己?难不成膘肥体壮正值壮年的老板也跟他一样英年早逝了?
  怀着见故人的心态迈出四合院的大门,却发现面前是个自己压根就不认识的道人。
  那人身着素净的白色镶蓝边道袍,一根青玉簪简洁大方地簪住长发。身形高大,面若冠玉,鼻梁挺拔下颚线锋利,唇薄而色淡,配上那双勾人的猫眼,丝毫不显得寡淡,反而有几分清艳。嘴角略向下的小弧度,让白毓想起了动物园和科教频道《动物世界》里见过的霸气又高傲的大猫猞猁。
  “您找错人了。”白毓确定肯定以及一定他从来没见过外貌如此出色的人。
  “你是齐全书阁的那个白毓吗?”听白毓笃定的语气,男子也迟疑了一下,询问道。
  “是……”
  “写《仙途浩渺》那个?”
  “嗯……”
  “那就是你,没错。”
  白毓心下一紧,怎么着,现在写个小说都能得罪人了,还找上门,这么嚣张?
  “你有什么事吗?”白毓警惕地瞪了门口男人一眼,长得人模狗样的,也不知道找点正经行当做。他自认为自己写文也没有惊才绝艳到让正常人上门拜访的地步,这家伙估计来者不善。
  男人面部表情变化不大,白毓却莫名从他微微泛着红的耳朵上看出了踌躇与局促,酝酿了好几个深呼吸的时间,男子才从乾坤囊里掏出一部便携式触屏知之之至,上面的界面正是白毓在地府接着写的《仙途浩渺》的内容。
  “应该快结局了吧?我时间不够了,可不可以拜托你告诉我最后的结局……”道人的脸也开始微不可见地红了,他急忙把剩下的那只手背到身后掐了个法诀,将脸色逼回了正常。
  白毓第一反应是震惊,他这个蓝星扑街小写手,到了修真界居然有了这么真挚的书迷,其次才是感动,感动这鬼投胎前都对他的结局念念不忘。
  第二反应就是尽管很感动,但是不可以,不论在哪里,已经上架的网文都是不能私底下提前和人PY后续情节的,这是合同要求也是职业素养。作为一个人品优三观正的根正苗红好青年,他白毓绝不会因为一点点小感动就犯下这种原则性错误。
  他歉意的看了这俊美道长一眼,抱歉道:“不好意思我们有合同规定的,不能提前透露结局,这是规定也是我的职业素养。”
  远处有吵吵嚷嚷夹杂着兵戈之音的声音传过来,白毓有点听不清,便没有太在意。
  道人面色一凛,掐住白毓衣领,道:“快把结局告诉我,我时间真的不够了,他们马上要追过来了!”边说边神色凝重地望向传来嘈杂声的方向。
  白毓这才反应过来,这厮说的时间不够并不是要去投胎了,而是他在被地府的人捉拿,也不知道是犯了什么事。
  为什么说是捉拿,而不是追杀,是因为这半年来白毓深刻地认识到地府治安之好。毕竟大部分留在地府的鬼都是排队等着投胎的,一个个乖得不行,根本不会犯事。只有那些在十八层地狱里的大奸大恶之人逃跑出来后,才会有这阵势。
  想通之后白毓冷静了下来,追兵马上就要到,这厮嚣张不了多久。“我不说又怎样?”
  “那等他们过来我就说你和我是一伙的,然后再一个人走掉,我能找过来,就有脱身的本事。”此刻男人比他更冷静。
  “够毒……”白毓缴械,这怪道长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什么都闹得出来,他还想早日投胎重新做人呢,不能晚节不保。
  心一横,白毓闭着眼睛张口吼道:“正是林光宗和那九天老怪战到一处时,乌云滚滚天昏地暗飞沙走石电闪雷鸣,林光宗一记裂魄掌拍碎九天老怪右肩,九天老怪一根乌黑带毒的增生异肢极速变长,插丨入了林光宗腹部……”
  怪道长听得入迷,手上也松了力气,把白毓放了下来。
  白毓边接着说边战术走位,提高声音悄悄往远离男人的四合院里面挪:“这时天放异彩,五彩祥云朵朵,青鸟齐鸣凤凰飞舞……”然后加快语速飞快说完,“一位姿容绝盛的神女以极快的速度从天而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直接砸裂了林光宗的脑壳一代宗师命丧于此九天老怪一统江湖啊那神女原来是老怪的姘头!”
  啊,完美的逻辑自洽,突降帮手干掉了主角,死得有根有据。
  这是白毓对于自己被方闲砸到地府来的怨念与控诉,字字泣血!要不是方闲名头太大,他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齐全书阁的对家买了凶手暗杀了。
  时间卡得刚刚好,地府工作人员已经持着法器围住了门口这怪人。白毓心中得意,小样,结局怎么写还不是我说了算,你非要结局,我就给你现编一个!
  “各位快救救我,这个怪人想绑架我!”白毓先发制人,不给还愣着的男人翻盘的机会!


第7章 半妖
  法器发动的光芒打到男人身上他方才回过神来,不可置信地看了一眼白毓,“哇”地吐出一口鲜血,运起法术瞬间消失在原地。
  “追踪术快用追踪术!”前来捉拿男人的地府人员们七嘴八舌。
  “追踪不到,修为太高了!能击穿分神后期大能的爆灵枪击到他身上,也只让他吐了口血,修为起码在合体以上!”
  追缉人员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很快就离开了四合院,没人管呆愣在原地的白毓。
  刚刚看到男人吐血时,白毓就瞳孔地震了,鬼是不会流血的,这男人竟是活人?!该有多厉害才能强闯进地府。
  最重要的是,不管这人进地府是办啥事的,能不忘买个地府专用便携知之之至订阅自己的小说,还特意跑过来问结局,最后被自己烂尾一样的结局打击到被打伤都懒得管。这也……太秃然了吧?
  长得那么好看,脑子却不大好使,白长那么一大高个了。想起方才被抓住衣领时他都不得不略垫脚,白毓有些愤懑。
  自己接近180的身高感觉已经挺优越了,这货起码有190,当真是个傻大个,暴殄天物啊!
  ……
  谢雨安负着伤窜出地府,回到自己猞猁窝调养半天后,仍觉得胸中气血翻腾。不是因为伤重,而是被气的!
  得知写《仙途浩渺》的作者意外身故的消息时他整只猞猁都焉了,作为一只沉迷小说的大妖,看了几百年小说,口味早被养的刁钻无比。前段时间甚至到了看什么小说都觉得太无聊,不得劲的地步。
  直到那部虽然缺乏生活常识,但是写法新颖,情节跌宕起伏的《仙途浩渺》出现,滋润了他因为缺乏优质阅读材料而干涸的心田,洗净了他被迫阅读低质量小说而日渐浑浊的猫眼。
  为了这样一本难得的小说,为了见能写出这样大气磅礴的作品的老前辈一面——
  没错,谢雨安原本觉得写出这本书的一定是活得比他们寿命长很多倍的闭死关已久的老前辈。那个时候的修真界状况肯定与他们现在的不一样,灵气充足,天材地宝能大幅度促进修为不是不可能的事,而当时修真界法规制定不够完善,杀人夺宝的事情频发也可以理解。
  总之,深思熟虑后作下闯地府的决定,一方面是因为他真的很想知道《仙途浩渺》后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则是他很敬仰能写出这部大作的前辈,想见上一面。
  谁知道按照打探得来的准确消息来看,写出这部小说的是个一砸就死的普通人,谢雨安就更加好奇了。
  混进地府后他先从还没来得及投胎的故友那拿了笔冥币,买了部地府专用的便携式知之之至,再用故友的账户全文订阅并下载保存,以便万一有啥意外发生他在地府待的时间不够长没法在线阅读完。
  在故友的盛情招待下谢雨安在他居处多待了几天,吃吃喝喝把小说追到了最新的更新,然后辞别朋友,决定去找作者大大,一睹真容。
  太久没有下地府,以至于一时大意,被巡街的地府工作人员看出了端倪,一路追捕。幸亏他脚程快,找到白毓之后剩下的时间还够听个大结局的。
  结果……结果自己认真又诚恳地去问结局,得到的却是一个天雷滚滚的烂尾!
  若要问铁杆读者最恨作者什么,烂尾绝对要排第一,连太监都得排在烂尾后面!
  一本书确定要太监了,你会失望,但因为你知道它不会再有更新了,你不会再对后文有期待。而烂尾,是在你看前文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迫不及待想看后文时,给你嗷嗷待哺的嘴里喂进去一大坨屎。
  烂尾之仇,不共戴天!追文时付出的喜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谢雨安越想越气,干脆化回猞猁的原型,在自己铺得软软的猞猁窝里滚来滚去,钢鞭一样的尾巴在地上抽得“啪啪”作响。
  一面想着下次溜进去一定要好好收拾那个胆大包天居然敢拿烂尾作糊弄他的作者,一面又乱七八糟地想着那作者长得可真好看啊,比他们猞猁妖一族里因为数量稀少而骄奢跋扈的母猞猁要好看且有韵味多了。
  虽然长得干净清秀吧身形却一点都不矮,八尺左右的身高一看就比那些娇滴滴的母猞猁结实。五官虽然说不上精致,却分布得格外舒适,是一张看上去就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好人脸。不论何时嘴角都带着微微上扬的弧度,算计他的时候眼里狡黠流转,格外灵动。当然点睛之笔还是眉心那一点天生的殷红痣,给清秀平淡的面庞平添几分颜色。
  总之就是整个人看起来特别柔和,像周身都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白色柔光一样……
  等等!不是像,是真的有!那是只有他们妖修才看得到的同属于妖族的妖的本源妖气。
  可是他调查到的消息是,白毓确实是个普通人啊,还是一出生就被抛弃的人类孤儿。大病初愈后在齐全书阁找了份看店小工的工作,然后死活不听别人劝告非要揣着几个月的工资去倥侗门监测有没有仙缘,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才开始写小说的。
  白毓如果真的是妖,在检测仙缘的法器面前立刻就会原形毕露,可是他却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下的倥侗山。谢雨安用毛茸茸的爪子扒拉着自己的胡须,陷入了沉思。
  百思不得其解,向来是行动派的他一跃而起,决定跑回猞猁一族的老巢翻翻古籍解惑。
  翻箱倒柜大半天,才翻到一本有些破损的《半妖志》,书皮破损斑驳,书页发黄且干燥脆硬得感觉稍不注意就会裂开损坏,里面书写的内容甚至有点晕染了,不过不影响大致阅读。
  书里提到,人与妖结合有极低的概率诞下半妖之体的后代,然而这半妖,并没有继承到人族的修仙天赋,也没能继承到妖族的强健体魄。而且半妖哪怕被成功诞下,后续也有很大的概率,会由于体内强悍的妖族血脉与人族血脉的不兼容,难以承受非凡的痛苦,变得疯疯癫癫自寻了断。
  成功活下来的半妖,行走人世时与没有修真天赋的普通人无异,只有在成为灵体状态,比如死了变成鬼的时候,才能从周身妖族特有的本源妖力的光芒辨认出身世。
  这般冷门的典籍除了妖族有其他地方都不大可能有,再加上妖族本身会对这个好奇并加以了解的人并不多,白毓的本源妖力颜色又很隐蔽浅淡,所以一直没被人发现真身。
  淡白色的本源妖力,亲和感强的妖……淡白色妖力的多为水系妖族,而妖族中大多化妖后戾气较重,只有植物化妖亲和力较强。
  所以……那个白毓的生母或者生父,应该是水边的某棵植物修炼而来的妖族。白毓是半个草妖,嗯……不在自己食谱上,可以放心抓他先收拾一顿,然后逼他给自己写文看,尤其是得把烂尾写好。大妖对低阶的小妖妖力压迫度很高,很容易就能让手底下的小妖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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