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好吃的。”看着鹤归一脸幸福的样子,蒹葭从后面拿出自己准备的闲话零食,决定让土包子邻居好好看看,“噔噔噔,冰淇淋!”
被保存良好,还冒着寒气的奶白色的不明食物出现在了屏幕里。蒹葭用勺子挖了一勺,冲着鹤归晃了晃,然后一脸幸福地送进嘴里。
一直被忽视的白蔹终于忍不住了,躺在他的美人榻上慵懒一笑,用蒹葭恨不得打死他的语气说道:“哟,小芦苇,你这是又跟在哪个信徒后面捡了钱,还是又偷偷摸摸趁清风老道不注意忽悠人家的香火钱了。”
猝不及防被捅出了黑历史的蒹葭……
和其他妖怪不同,蒹葭是很穷的。鹤归一出来,好歹还有国师后人给他留下的些许财产。而什么都没有的蒹葭,就只能抱着自己瑟瑟发抖了……
所以在那些只能眼馋看着来来往往小贩的日子里,蒹葭留下了不知道多少黑历史。而白蔹,就是那些黑历史的见证者!
屏幕那边的蒹葭咬牙切齿地捏着手中的纸杯,恨恨地看着对面的白蔹,“我告诉你,我是有钱的!研究所每个月都给我发补助的!”
“而且就算我穷,那也是我的生活态度,你懂不懂!”
面对着突然掐架的两个好友,鹤归眨眨眼,默默地咬着猪肉脯,远离了战场。
白蔹晃了晃手中的红酒,慢条斯理地喝了一杯,“得了吧,没钱就是没钱。怎么样,需不需要我给你打点零花钱啊?”
“不!需!要!”蒹葭很有骨气的回道。
“那就可惜了,你们两个穷鬼,怕是一辈子都吃不到人类最顶尖的美味喽!”白蔹坐起身子,在坐拥几个亿的现任娱乐圈顶级流量面前,不仅蒹葭,连鹤归这个小有资产的富户都成了可怜妖的没钱人。
鹤归眯起眼睛,这是挑衅,赤.裸裸的挑衅!
他家崽崽做的饭,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是世界上真正顶尖的美味!
第16章
白蔹懒洋洋躺在他的软榻上,半点没有把两个人得罪个彻底的自觉,他拿起一边桌子上的盘子,将自己没吃完的牛排凑到镜头前。
“知道这是什么吗?”白蔹用手机对准盘子一个三百六十度回旋拍照,确保每个方面都清清楚楚的出现在穷鬼的视野里,“最好的西冷牛排,用今天凌晨的飞机从牧场里空运过来的新鲜牛排。请了法国米其林餐厅最擅长烹饪牛排的主厨,亲自来到家里替我做完早餐。”
“这一顿饭,穷鬼,你们永远吃不起。”
蒹葭默默捂住胸口,在心里计算起来这一顿饭的成本,觉得自己的小心灵受到了伤害。
得意地看着对面蒹葭饱受打击的面容,白蔹勾起唇角,笃定道:“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肥瘦均匀,鲜美多汁的牛排静静躺在白蔹手中的盘子里,上面撒着一层薄薄的胡椒粉,任谁看了也只能说,这是一块优秀的牛排!
鹤归眨眨眼,咬了口自己的猪肉脯,感受着美妙的滋味在舌尖蔓延开来,觉得又有了信心!
“法国到京城,人类要用多长时间啊?”鹤归笑眯眯地嚼着肉脯,歪头问道。
蒹葭的眼睛亮了亮,立刻雀跃的接上:“一天,最起码也要一天!”
“哦——”鹤归满含同情地看着白蔹,“莲花你真可怜,连新鲜的肉都吃不到,好可怜啊!”
“对啊,白蔹你不用强做坚强,我懂,我们都懂!”这一刻,蒹葭和鹤归达成了最坚固的联盟关系,此时非常配合地说道:“唉,在我们面前,你不用这样,真的!”
白蔹脸色一僵,咬牙切齿的开口:“你们胡说八道什么?我怎么可能连一块新鲜的肉都吃不起!牛排的美味你们根本没有尝到,想象力不要太丰富了!”
“可你吃都没有吃完!”看着白蔹手中的盘子,鹤归打了个哈欠,一针见血地道。
白蔹语噎,看着手中的牛排说不出话来。
今天他为了打上次说他穷酸的那些网友的脸,特意请了米其林大厨,全程直播,打着给粉丝看早餐的名义,隐(gao)形(diao)炫富,果然引得不少粉丝和围观路人的惊叹声和艳羡的眼神,而那些黑子的吠叫和嫉妒,更是让他心情大好。至于他的经纪人为了这次事件愁掉了多少头发,就不在他的关注范围了。
但其实这一餐并不怎么和白蔹的胃口,或许是因为他是华国的妖怪,他一向对于西餐不怎么吃的惯,潦草过了直播的瘾,就懒得吃了。
“对啊,好吃你怎么不吃啊?”蒹葭幸灾乐祸地看着白蔹那张装逼失败的脸,“浪费食物可不好哦!”
“哼!”白蔹毫不犹豫地发出一声冷哼,直接关了视频聊天。
他不跟这群穷鬼计较!有钱人的快乐,他们一辈子都不会懂!
“哎呀,落荒而逃了呢!”蒹葭扭过头,笑意吟吟的对鹤归说,“什么劳什子牛排,白蔹那家伙最喜欢装了!”
“嗯。”鹤归赞同地点点头,又往空下来的嘴里塞了一片猪肉脯。
林阡陌特制的猪肉脯,色泽鲜亮,清脆微甜,顾虑着鹤归的口味,猪肉脯比市面上常卖的要厚一些。鹤归不知道这个味道正不正宗,但这绝对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猪肉脯!
“唉,你说白蔹他为什么就这么有钱?”得意完了,蒹葭惆怅地看着手中的冰淇淋,忧伤地舀了一勺,“那么多钱,可以买多少冰淇淋啊?”
而他,还要担心手中的钱够不够下一顿的饭钱!悲愤地将冰淇淋送入口中,蒹葭真切地感受到了穷人的绝望。
不感兴趣地瞄了蒹葭一眼,鹤归摇摇头,“我还是觉得我家幼崽做的饭最好吃了!”
“我也觉得冰淇淋最好吃了!”蒹葭毫不犹豫地接道。
这一瞬间,空气沉默了。鹤归和蒹葭默默对视,无数刀光剑影雷鸣闪电穿梭在两人之间。
“猪肉脯最好吃!”
“冰淇淋最好吃!”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空气之间又充满了硝.烟味。
啧,这脆弱的盟友关系!
第17章
忙过春耕一段日子,林阡陌松了一口气,轻松了许多。
坡地的那一百亩,被他种了蔬菜。菠菜,白菜,黄瓜,萝卜,番茄,丝瓜等等,每样种了十亩左右。他还在靠近山脚的那一侧留下了两亩地,预备种些西瓜。
空间好用是好用,但面积太小,种的那些蔬菜就占了大片面积。虽然成熟速度快,但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林阡陌准备减少进空间的次数,降低自己对空间的依赖。
而后山,这半个月已经清理干净了,上面杂乱的灌木和膝高的野草没了踪影,让这座山一下子显得光秃秃的,不好看起来。
林阡陌勾勾唇,没关系,上面马上要种满果树了。
关于果树的种植,他并没有犹豫多久,就选定了桃树和梨树这两种作为主要种植,还有少量杏树。
分析了各种品种的优劣,林阡陌决定桃树选择水蜜桃,梨树选择皇冠梨,而杏子则选水晶杏。
在上次买种子的商家介绍下,林阡陌在一家店订购了果树苗。看着流出口袋的钞票,林阡陌肉疼的拍拍胸口,安慰自己早晚都会赚回来的!
既然果树和蔬菜都已经解决好了,林阡陌目光一转,就把注意力转移在了养殖上。
后山早在刚清理完的时候,他就把买回来的苜蓿种子撒下去了。苜蓿这种植物,十分好养活,压根不需要多管就可以生长的旺盛。再加上他偷偷在山上水渠里掺的灵泉水,还有压着鹤归来的助攻,这几天,他再上山去看,就发现自己有苜蓿草开始发芽了。
然而羊的来源,却让林阡陌有些难办。清泉村这边,虽然也有养羊的,但大部分只是为了自家食用,数量不多,而且现在已经到了春季,那么多羊崽子并不好找。
林阡陌皱眉沉思了半天,也只能无奈的先把这件事放放,他已经让顺子帮忙去打听了,大不了挨家挨户去问,总能收上来一天。
不过,他在想,要不要养一些其他的?
想了半天没思绪,林阡陌干脆开口问向一旁无所事事的鹤归,“鹤鹤,你想吃什么?”
正懒洋洋趴在石桌上晒太阳的鹤归眼睛一亮,毫不犹豫地开口道:“肉!”
陌陌终于要做饭了吗?他快要饿死啦!
林阡陌无语,也对,他怎么指望能从这家伙口中得到除了吃以外的建议。不过……这家伙那么喜欢吃肉,那么养几头猪就有必要了。
毕竟对于华国人来说,不管牛羊肉再怎么好吃,终归只有猪肉才是饭桌上的常见美味。
但是,想到养殖猪肉会带来的臭味,林阡陌蹙紧了眉头。
抬头看了一眼鹤归亮晶晶的眼睛,他无奈揉了揉脑袋,仔细想了想,也不一定要自己养嘛!
他可以去找一下王婶,让他们帮忙养,反正王婶也一直养猪,刚好也可以趁势给他们多补贴一些。
毕竟王婶的日子,过得也不怎么好。之前他提出可以借一笔钱给他们,但被王婶给坚定地拒绝了。林阡陌也没有办法,只能作罢。
越想越觉得这个注意好,简直是一举两得,林阡陌心动地想着,要不要现在就去找王婶,让他们帮忙养猪。
“……陌陌!”察觉到林阡陌的走神,鹤归瘪瘪嘴,不满地拉了拉他的袖子,“我要饿死了!”
他都有好几天没有吃到肉了!
被鹤归的眼神看的有些心虚,林阡陌不由自主地生出些许负罪感,想到最近几天自己忙,每日三餐都是胡乱炒几个菜,有时候来不及,干脆就直接一锅炖。想到鹤归平日里的馋虫样子,估计他这几天都没有吃好。
那今天就多做几个菜好好补偿他一下吧!
这般愧疚着下定决心的林阡陌,完全忘了,他压根没有义务要负责鹤归的三餐,也不需要顾忌着鹤归的口味特意去养几只猪。
只能说,习惯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足以让林阡陌不知不觉间打开心房,把鹤归视为自己人。
“那你想吃什么?”林阡陌问道。
鹤归的眼睛一下子睁大,兴奋地开口:“红烧肉!炸猪排!辣子鸡!糖醋鱼!”
“还有,不要青菜!”想到一直以来幼崽的恶劣行为,鹤归连忙说道。
看着小心翼翼补充的鹤归,林阡陌哭笑不得,“你就这么讨厌吃青菜啊?”
鹤归无辜地笑笑,讨好的补充道:“陌陌你做太多菜是会累的……我们少做一些不好吗?”
虽然没有强迫他吃青菜的想法,但看着他这样一副样子,林阡陌还是故意逗他道:“不会啊,我不累。更何况你这几天吃的不好,我多做几个菜没关系。”
“可是,可是……”鹤归一下子急了起来,他一点儿也不想吃草啊!
林阡陌忍不住憋笑,他强自忍耐住要脱口而出的笑声,不忍心逗他了:“那好——”
“砰——”
门被暴力推开,撞在一边的墙上,发出剧烈的撞击声,打断了林阡陌的话。
鹤归抬起头,就看见那个幼崽的朋友过来了,此时正弯着腰喘着粗气,眼睛赤红。
“小陌,小陌,”王意顺语无伦次地开口,湿意在眼眶里蔓延,“我姐她出事了,我姐她,她……”
林阡陌蹙眉,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顺子,你别急,咱们慢慢说。”
说着,他快步走过去倒了一杯水,暗自掺了大半灵泉水,才递给王意顺。
王意顺仰头喝了这杯水,许是灵泉水的效果出众,他的脸色好多了,只是眼睛还是赤红着,看样子很不好。
“那个渣男,那个渣男他又去找我姐了!”王意顺咬牙切齿地说道,“他把我姐打了一顿,从楼梯上推了下去,之后我姐就昏迷不醒,现在在县里的医院躺着,一直都没有醒过来。”
“医生说,医生说,我姐她可能一辈子都醒不过来了……”王意顺的声音渐渐呜咽,他把脸埋在手里,泪水一点点从指缝里滴落。
那是他唯一的姐姐,那个从小把他带大,有什么好东西都会留给他的姐姐,可能一辈子都醒不过来了……
王意顺此时无比的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去找她,为什么会觉得姐姐一个人在外边没事,为什么会认为那个渣男不会再去缠着她!
“小陌你知道吗?这个消息,还是颖子姐告诉我的。而我这个弟弟,这个自认为是姐姐最亲的人,反而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第18章
王意顺有个姐姐,叫王怡美,比他们大八岁。林阡陌记得,小时候她常常去自己家把贪玩的顺子拎回去,好好教训一顿。
可以说,在只有一个王婶作为家里的顶梁柱的时候,王意顺就是被他姐姐带大的。
后来,等王意顺长大了,王怡美自觉放下了担子,就谈了个男朋友,是个城里人,长得白白净净,据说还上过大学。两个人在一起没多久,就闹出了人命,王怡美怀孕了。
得知此事的王婶当然不同意,坚决反对。还没结婚就做出这种事的,能是什么好男人?王婶把又哭又闹的王怡美关在家里,盘算着把孩子打掉,等过段时间女儿想明白了,再给她找个好人家。
但王怡美不这么想,她在大城市里打过几年工,自觉是个开明的人,再加上那个吕岩给她灌得满脑子迷糊汤,一心一意要逃出去和吕岩私奔。
那时候林阡陌正处于高考的关键时刻,对后来的事情并不是十分清楚,只是偶尔从村民的流言碎语中得知,王怡美过得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