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商家的噱头,卖凤凰烧饼。”
“海平市的古名叫长鳞,鳞虫之长,为龙,”汪敏看自家男友卖了半天蠢,忍不住开口了,“《山海游记》里记载,长鳞之下有条和魔界相连的道路,天地降下巨龙,潜伏于此,镇守着万千魔物。”
《山海游记》早已失传,海平市的作家协会整理本地的风土人情时,不知从哪个地方找到了后人记载的故事,觉得有趣,便虚构杜撰了一番,归纳在海平市的神话传说里,这书是儿童读物,在图书馆里也没有人看,汪敏小时候到处乱翻,无意间看到的。
莫长空愣了愣:“此处是长鳞?”
他不敢置信地拉开窗帘,深蓝色的夜幕里露出几分鱼肚白,静谧的城市,钢筋水泥的高楼连绵不绝,延伸到地平线。
上古时期,长鳞是块穷山恶水的凶地,野兽横行,人迹罕见,他曾跟师尊路过几次,印象不佳。如今,两界分离,长鳞竟落在凡间,人类劈山造田,填湖为城,凭借一代又一代的努力,把这块自然形成的凶地改造成肥沃的宝地,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时间太过久远,历史和名字被湮没。最终,谁也不记得此处的地底还有条连接魔界的道路。
“师尊,大事不妙了。”
……
天快亮了。
最近,龙敬天找王导演聊了聊拍电影的细节,原以为只要砸钱就能解决的事情,深入接触后,才发现里面有很多困难。
娱乐圈是纸醉金迷的世界,吸引了很多优秀的人才,同时也涌进无数的骗子。
剧本是名编剧亲自创作,还是被层层转包给刚毕业的小透明?摄像机有哪些规格?导演会不会亲到现场拍摄?道具、剪辑和化妆是不是捣糨糊?
身为一个不打算堆钱搞流量,想用不知名的演员拍出好电影的投资人,至少要懂得相关知识,才不会被忽悠。
龙敬天雄心壮志,要为金玉奴做得尽善尽美。
他买了很多电影制作的相关书籍,找来了无数的经典影片,还打算报个学习班。每天闲时,他和金玉奴共同研究,讨论拍摄技巧和表演手法。
这事特别有趣……
他渐渐沉迷其中,还用摄像机给金玉奴拍了个恋爱的小短片,摄影水平很糟糕,镜头乱抖,但因为他的富二代身份,人气倒是不错,被网友们夸老公拍的鬼片悬念做得不错,问他还有没有下集,美女该变脸了吧?
这些垃圾网友都不懂艺术!
金玉奴天天陪他研究电影,先看商业片,再看文艺片,最后看爱情动作片,看高兴了还会陪金主爸爸演练一番,特别快活。
画皮妖不喜见光。
无剑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每天天亮的时候,他便会消失在别墅里,两人
阴阳有别,俗世不容,他拒绝让龙家的长辈知道自己的存在,毕竟有心脏病的老人家受不了这个,出事不好负责……
龙敬天打着哈欠,往枕边摸了把,确认金玉奴走了,便抱着被子翻滚起来,打算再睡个回笼觉,混到十点多去见代理人,继续经营慈善生意。
突然,邻居家的狗狂吠起来,惊起整个别墅区的猫猫狗狗,一时间,吵吵闹闹,主人们亲亲宝宝地哄个不停。
龙家没养动物,被吵得烦死了。
龙敬天把枕头盖在头上,继续迷瞪了几分钟,感觉不太对劲。他认识邻居家的狗,是条很乖的金毛寻回犬,还重金请训狗师上门做过习惯训练,从不扰民。
他爬起来,穿着睡衣,吊儿郎当地走出院子,想看看那条狗出什么事了,该不会是老婆被隔壁家的大黑狗给抢了吧?
“呱,呱——”
屋檐上飞过两只乌鸦,拍着翅膀,诡异地叫个不停,群鸟出巢,满天乱飞,地上跑过几只惊慌失措的老鼠,蚂蚁成群结队地搬家。
“今天是搬迁的良辰吉日吗?”
龙敬天抓了把乱七八糟的头发,疑惑地问。
保姆也跑了出来,看到眼前的景色,脸色有些发白,她小心翼翼地问:“该不会要地震吧?”
“瞎说,咱们海平市又不是地震带,而且,地震会有预警的吧?会不会是别处的余震?”龙敬天这辈子都没遇过这种事,周围的邻居看见动物的异动,也有些慌乱,胆小的决定带着野营帐篷逃出家,打算去附近的公园绿地露营,更多的是不知所措的人,在打电话问情况。
海平市地震局的电话被市民打爆了,接线员也有点慌。
地震预警是用监测地壳形变等科学手段,预估出地震的范围和威力,准确度不高,他们也没有监测到附近有什么大的变化,比如地面变形,井水浑浊等等,但地震从变动到发作经常是在几十秒内,收到信号再疏散群众也来不及。
动物异动,是灾祸先兆。
海平市市长是个极有魄力的人,他略为思考了几分钟,便拍板决定,开启紧急广播,发布疑似地震的消息,公布避难地点,让市民自行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若预测失误,大家骂我一人。”
“若灾祸成真,可救万千性命。”
消防紧急广播在全市响起,惊醒沉睡中的市民,他们收拾贵重物品,听从指挥去避难,但也有不少大胆的憨批,觉得广播小题大做,压根儿不可能会地震,搓麻将的搓麻将,下副本的下副本,号称决战生死之巅,还有很多不方便转移的,比如医院、妇幼保健院、残疾人、养老院等等。
普通人收拾家当也是个麻烦事,珠宝首饰、宠物、孩子、平板电脑、手机、钱包、银行卡、充电宝、干粮、矿泉水……急起来脑子混乱,忘了身份证丢哪儿了?
龙敬天惜命,他把手机往兜里一揣,就跟着大家往绿地跑去,边跑边打电话,母亲在国外,不用担心,父亲总得通知到位。
他打了好几个电话,终于通了。
龙兴邦:“啊?我在家,有广播吗?
”
他为了睡眠质量,房间的隔音效果是请人设计的,和专业琴房一个级别。这段时间生意有点小麻烦,没有好好睡觉,好不容易解决完,半夜回到家,他不想打扰人,吃了两颗安眠药便躺下了,睡得特别沉。
保姆园丁都跑完了。
谁也不知道他在家。
龙敬天不敢把心脏病刚好,出院还没两个月的老头子丢下,刚跑出别墅区,又赶紧跑回去,想接父亲一起避难。
他刚进屋,水晶吊灯疯狂晃起来,他眼前阵阵晕眩,双脚浮空,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他不急多思,赶紧扶着墙爬起来,往二楼跑去:“老头子?!你在哪里?”
龙兴邦还在书房。
地震还没发生,他从床上起来,快速地披好浴袍,找出心脏病的药物放在兜里,想去书房把几份重要的机密文件带上,地震就开始了。
儿子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敬天,你跑回来干什么?!”他瞬间就慌了,赶紧指挥,“来不及了,我记得几年前集团演练过的,我还记得,这种时候应该是躲,躲……卫生间!”
卫生间有很多水管,构造更结实,还有水源,就算地震严重,屋子塌陷,存活率也比较高。
龙敬天跑上来,拉着他就往卫生间去。
忽然,他看见窗外有条奇怪的黑影,长长的,细细的,就像很多条诡异的鬼爪,在不断蔓延,似乎想冲破双层隔音玻璃,往屋子里钻进来。
“这是什么?”
第130章 魔物乱城
龙敬天跟金玉奴在一起后, 便蹭师尊在阎罗殿的人脉关系,请鬼差给自己开了个永久的阴阳眼。所以,他看见怪影, 第一反应是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金玉奴是邪祟,不能碰触驱邪的法器。
所以, 莫长空送给他的护身宝贝,他早就偷偷取掉, 放在别处把玩,但是……败家子经常玩完就随手乱丢, 从不收拾,他心慌意乱, 一时间想不起放在哪里了。
龙敬天抓耳挠腮,拼命地回忆玄学课程, 实在想不起来,便给师尊打电话, 但师尊的电话不知在干什么, 一直占线, 他又给莫长空打电话, 也在占线, 胡绥是个王八蛋, 他把联系电话拉黑了,金玉奴……玉奴不擅打架, 会不会太危险了?
龙兴邦也看到了黑影:“敬天,那是什么?”
“你也能看到?”龙敬天拿着手机,大惊失色, 父亲是普通人, 没有阴阳眼, 他能看到的邪祟,便不是恶鬼,而是比恶鬼更强的魔物或者妖邪。
地震的晃动稍微平静了,屋子里的家具东倒西歪,花瓶和玻璃器皿砸得满地都是,别墅的部分结构稍微有些变形,但顽强地撑住了地震,没有出现大问题。
龙敬天看了眼窗外想挤进来的黑影,觉得不能留在卫生间等死了,他给师尊发了消息,拉着父亲,趁着黑影没发现,偷偷摸摸地想逃出去。
余震再次发生。
龙兴邦推了儿子一把。
龙敬天站不稳身形,摔倒在地毯上,地毯里有很多吊灯打碎的钢化玻璃碎片,细碎的玻璃渣从丝绸做的睡衣里穿过去,扎入皮肉。他痛得龇牙咧齿,回过头去,却见父亲倒在了酒柜旁边。
恒温酒柜的玻璃在地震中震碎了,名贵的红酒瓶子落得满地都是,暗红色的液体,染红了龙兴邦的身体,酒香和血腥味混在一起,分不出哪些是血,哪些是酒。
“老头子?”
龙敬天手脚并用,爬过去,却见碎裂的酒瓶,深深地割伤了父亲的大腿,脸,躯干,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伤痕。
恐怖的黑影挤碎了双层玻璃,缓缓游了进来。
龙敬天看了一眼,吓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这玩意的外表就像一根根长满瘤子的干枯树根,每个瘤子上都有血红色的眼睛和带着利齿的嘴巴,滴着恶心的粘液,顶端还有分叉,在空中用诡异的姿态舞动着,就像一条条来自地狱里,想要狩猎的变异触须。
“章鱼怪吗?”
龙敬天觉得自己见的大世面还不够,这玩意比金玉奴的人皮幻境还可怕,他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感到危险,他拼命地拖着父亲想要逃走,边拖边哭,“爸!你不是答应妈妈要减肥了吗?怎么还那么重啊?半夜偷吃了吧?”
“你跑,别管我!”龙兴邦的腿痛得几乎失去知觉,他看着那些恐怖的触须,赶紧推开儿子,交代道,“你让你娘赶紧从国外回来,海外市场暂时别要了,先保住腾龙,把,把文件带走……”
龙敬天一把将染血的文件夹打落在地:“命都没了,你还管你?
0;破公司?!”
龙兴邦急道:“你懂个屁,那就是命。”
老婆比儿子重要,儿子比他的命重要,龙腾比所有东西加在一起都重要。
龙敬天总算搞清楚自家老头的价值观了,匆促间,也不知该感动还是该生气。他把父亲兜里的救心丸掏出来丢了几颗进嘴里,又捡起地上那堆破文件,硬拖着往外走。
“逆子!你不跑,是要气死我吗?!”
龙兴邦见他不跑,气得直捧心。
“吃药了,气不死,别装!”
龙敬天是从小被骂大的,他咬着牙,使出吃奶的力气,一步一个血脚印,期望那些有眼睛的诡异触手视力不好,暂时没发现自己的存在,也期望那玩意看着凶,其实吃素,更期望救苦救难的好师尊和大师兄看见自己发的信息,赶过来。
美好的愿望落空了。
恐怖的枯木触手发现了血食的存在,快速飞舞,扑向猎物。肉瘤上的利齿纷纷张开,瞬间扩大七八倍,就像毒蛇的血盆大嘴,散发着腐烂的气味。
龙敬天硬撑着跑了两步,再次摔倒在地。
他的手在地上乱摸,碰到一把短剑,来不及多思,随手拔出,闭着眼,狠狠往枯木触手砍去。
利润斩到触手,就和砍树的感觉差不多。
触手断了,喷出墨绿的汁液。
魔物的所有嘴巴一起发出了凄厉的惨叫。
龙敬天睁开眼,发现自己手里拿着的是莫长空送给他的魔龙骨短剑,据说有斩杀邪祟的能力。
这把剑牛逼!
他瞬间就支棱起来了,对着魔物叫嚣:“章鱼怪!滚!否则大爷把你的触角一根根削了,做章鱼烧!”
别墅的墙壁碎裂了。
成百上千根触角从地下钻出,四面八方包围了整个屋子,封锁所有退路,巨大的魔物脑袋缓缓从黑暗里探出,露出真面目,就好像变异的海参,肉乎乎地蠕动,斑斑驳驳的青苔里是树皮状的鳞片。
它已被猎物激怒。
龙敬天看了看差不多有一层楼那么大的脑袋,再看看数不清的触角,最后看看自己手里小小的短剑……
“对不起,”他呜咽道,“大哥,我错了,你怪物肚里能撑船,就像放个屁一样,放了我吧。”
这只怪物潜伏在别墅地底。
他从踏入别墅开始,就再没有逃跑的机会了。
龙敬天抱着父亲,陷入绝望。
他看见父亲红着眼眶,在给母亲发消息,交代身后事,便决定也给金玉奴发点什么遗言,但打开手机,脑海里一片空白,最后哭着问:“玉奴啊,我若死了,咱们就不算人鬼情未了了吧?”
“闭嘴,你这憨货!”
屋顶传来一声娇柔的怒骂。
房间的景色变幻,别墅再次幻化成了古戏台,周围树影婆娑,无数人皮在空中飘舞,这是画皮妖的幻影结界。
金玉奴化身
340;花旦,穿着大红色的戏服,婀娜地站在舞台中央,水袖翻转,满天人皮随着舞姿,纷纷落下,扑到魔物身上,紧紧缠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