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气后,白翼就可以开家木雕工作室接生意,不愁养不活自己。
至于这么短的时间内,白翼来不来得及做出达到参展要求的木雕,那还用担心?光是看着眼前这些精美的工艺品,俞知乐就知道,只要白翼保持这个效率和雕工质量,绝对没问题。
原本白翼还不知道该怎么弄,不过既然俞知乐已经帮他把成名路线都规划好了,他按着做也就是了。俞知乐毕竟在人类社会里浸淫的比较久,听大妖的,总没错。
领了钱,白翼就急着买木头开工去了。白翼离开后,俞知乐给自己留了个笔筒和船,抱着剩下的东西也跟着出了门。
顾长生家里开了个私房菜馆,那个屏风很适合摆在菜馆前台后面的柜子上做装饰。看起来有格调又漂亮。俞知乐把屏风送给了顾长生,又送了一个笔筒。最后才提着从私房菜馆里打包的两份饭菜去公司找大哥一起吃饭。顺便把剩下的两个笔筒送给俞家大哥。
俞知乐一手拿着笔筒,一手提着饭菜,到了公司,才出电梯,还没进他哥办公室,他哥的助理刚好就走了出来。
看到俞知乐,助理小哥露出笑容:“二少,你来得正好,刚好有事找你。白林这个人你认识吗?”
第12章 第十二个求职者
白林?
百灵鸟怎么可能不认识。哪怕过去一段时间了,不过那毕竟是自己接待的第三个妖精。总共才接待了四个妖精的俞知乐表示,想忘记也难。
“他怎么了?”俞知乐有些好奇。百灵鸟看起来并不像是只会惹是生非的鸟,应该不会是得罪了谁。看助理的这样子,联想到大哥手底下的那家娱乐公司,再想想白林现在的职业,俞知乐若有所思:“公司想签他?”
闻言,助理松了一口气。本来底下签个小主播这种事,要不是牵扯到了二少,压根没资格报到他这边。助理点了点头:“是,最近有潜力的新人少,娱乐公司那边一直想找几个好苗子培养。前两天经纪人刚好看到了白林,觉得他形象不错,唱功也挺好的,就动了心。”岂止是挺好,用当时那个经纪人打电话给他说的原话是:始闻天籁,惊为天人。
要不是这样,经纪人也不会急着想签下对方,生怕被其他慧眼识珠的人抢先了。
普通小主播要是接到了娱乐公司抛出来的橄榄枝,在确定不是骗子以后,肯定是第一时间就接下。白林才当了主播没多久,虽然唱歌好听,但因为时间短,没什么名气。按理说,应该喜出望外地答应签约才对。
“不过对方高兴是高兴了,却没直接答应,只是说要回去考虑一下。”这也没什么,没能第一时间把宝贝叼回自己窝里,经纪人失望归失望,对白林最后的决定还是很有信心。因为对白林十分看好,他拿出来的合约不是新人合约,而是公司里三线明星的待遇。这样的条件,也就是他们公司缺人才开的出来,换一家娱乐公司,没后台,新人根本不可能拿到这样的合同。
“离开前经纪人多问了两句,这才知道白林对娱乐圈没什么了解,是想回去找懂行的人帮忙参考。经纪人怕他被人骗,就细问了下,这才知道是您。”A市是大城市,人口有上千万,但是同名同姓,有个哥哥,哥哥手下还刚好有个娱乐公司的就不多了。
大老板就只有俞知乐这么一个弟弟,又疼的跟什么似的。大老板没结婚,还没有孩子,俞知乐说是公司的太子爷也不为过。底下的人当然会把太子的名字记在心里。牵扯到俞知乐,不管是真是假,经纪人想了想,还是和上面说了一声。
是真的,说不准白林的合同待遇还能再往上走走。是假的,要么是白林说谎,要么是有人在外面冒名顶替招摇撞骗,刚好处理了。助理刚刚之所以会这么问俞知乐,就是因为这个。
“想签就签。本来我也是打算过段时间介绍他来公司的。”如果到时候白林还没有签其他公司的话。没想到钻石就是钻石,根本掩不住自身的光芒。他都还没介绍,白林就凭自己的能力被注意到了。俞知乐明白助理小哥的潜台词,不等人问,主动说道:“不用因为我给他特殊待遇,该怎么来怎么来。只要别打压他就行。”没人打压,有个好嗓子,又肯下苦工,白林爆红,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不打压,对白林来说,其实就已经是最好的关照了。这个道理助理也懂,不过公司招人进来,本来就是为了要好好培养对方,期望他有一天能长成摇钱树。在这样的情况下,护着白林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打压。
这个想法在助理心里一绕而过,看到俞知乐手上提着的饭盒,助理没敢再耽误俞知乐的时间,自觉地离开。
和大哥一起吃了顿饭,把笔筒送给大哥以后,俞知乐就赶回了小楼。虽然小楼里没顾客,但这也不是他懈怠的理由。午休时间过了,该上班还是得上班。
不过俞知乐没想到的是,回去后,隔着老远,他就看到小楼外面,有个国字脸,看着就一身正气的中年男人,在大门外来回踱步。
有客人?
俞知乐眼睛一亮,走路的速度都快了两分。
“来找工作?”看到对方点头后,俞知乐连忙打开门把人带进去。直到进门了,在椅子上坐稳以后,中年男人都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这个气息恐怖的大妖,看起来居然是个小年轻。虽然妖精们一般很年轻,实力越高的,外表越年轻。但再怎么年轻,岁月都会留下痕迹。经历的事多了,哪怕皮肤光滑,眼睛看起来总会有些沧桑,气质也会偏成熟。而眼前这个大妖给他的感觉,特别符合他现在的外表年龄,就好像真的是二十岁出头的人类青年。
这大妖,该不会还是个幼崽吧?
一直被长辈呵护,没怎么经过事的那种。
中年男人被自己的猜测吓了一跳。真要这样,那他父母该有多厉害,才能让大妖还是幼崽的时候,就有这么可怕的实力。不过妖族子嗣艰难,妖精们都对幼崽护得严。怎么可能放出来工作,应该是误会,说不准是大妖修为高深,返璞归真了也不一定。
喝了口菊花茶,中年男人定了定神,这才开口自我介绍:“我叫苟昌平,是只犬妖。”
苟昌平很早就成精了,是只普通的田园犬,机缘巧合成的精。妖族修炼是很重天赋、血脉的,苟昌平没什么特殊血脉,天赋也一般,所以修为一直平平。因为修为不够高的关系,从十几年前起,他就保持不住年轻的外表了。不过好在妖族的寿命足够长,几百年内,他还不用为自己的寿数担心。
活得久,苟昌平什么都干过,不过最近的一份工作也是宠物狗。
“狗一般只能活十几年,活得久的,也超不过三十年。养我的那户人家其实人都挺好的,我也很乐意和他们一起生活。不过我再活下去,估计就要引人怀疑了。”苟昌平无奈地说道。
他在那家呆了二十多年,已经引得周围的人津津乐道。据说还有小电视台想要过来采访,再待下去,谁知道会出什么事。所以哪怕不舍,苟昌平还是假死脱身了。
人妖殊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他死的时候,家里的小孩哭得嗓子都哑了,苟昌平说着说着,最后沉默了下来。
俞知乐没注意到苟昌平的沉默,他只觉得苟昌平的名字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是在哪里听到过。长得也眼熟,俞知乐盯着苟昌平的脸看了好久,终于从脑海里翻出了相关记忆:“你是那个谁,见义勇为,捣毁了传销组织的那个。”
前两天才看过新闻,只不过新闻上为了不暴露当事人隐私,当时说的是苟某,所以他对这名字印象才不深刻。
不过令人吐槽的是,被抓的传销者脸上全都打了码。反倒是救人的,只有名字打了个码,脸直接暴露在镜头面前,连点遮掩都没有。这也是为什么,俞知乐能认出来人。
那会很多看到新闻的人,大家一度很担心苟某被人报复。好在最后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发布新闻视频的人最终给苟某脸上补了码。虽然很可能无济于事,该看到的人说不准都看到了,不过有总比没有好。
俞知乐那会也为对方捏了把汗,好在看苟昌平现在的样子,显然没受到什么迫害。或者说是,他确实被打击报复了,不过由于武力值悬殊,所以对方不仅没能打击报复成功,不出意外,说不准还会被反教训。
毕竟人和妖打起来,最后赢的会是谁,结果还用得着说?!
第13章 第十三个求职者
被俞知乐这么一叫,再用看英雄的目光一扫,苟昌平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放下茶杯:“我有私心的,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苟昌平解释了一通,俞知乐这才知道事情的经过。原来养苟昌平的那户人家,有个小孙女。女孩儿才四五岁,长得特别可爱,十分讨人喜欢,家里人也很疼爱。不过小家伙贪玩,去游乐场的时候,旁边有个卖棉花糖的小贩。小姑娘想吃棉花糖,对她千依百顺的家长当然就给买了。结果付钱的时候,家长一个没注意,小姑娘就被旁边变魔术的人吸引去了。
在游乐场这种人多的地方,一个四五岁的小孩脱离了家长身边会发生什么事,简直不用猜都知道。运气好点的,会很快被家长找到,教育一顿让记住教训也就好了。运气差的,说不准就被人贩子直接抱走了。
小女孩的运气就不太好。人贩子其实早就瞄上她了,一直在等待下手的机会。小女孩和家长的疏忽,让小女孩落入了魔爪。
“你也知道,我们犬科的听觉和嗅觉都很好。”小女孩一不见,家长就报警了。家长打电话通知家里人的时候,这事也就被苟昌平听见了。
抓孩子抓到自己家了,这能忍?
“我跟着一起出去找。”虽然游乐场人多,气味驳杂,不过苟昌平毕竟不是只普通的狗,成了精的他,用普通人的话来说,就是进化过的。他的鼻子和耳朵甚至比经过训练的警犬还要灵敏,能顺利地分辨出各种气味,从中找到属于小女孩的:“那个人贩子抱走小孩后就把小家伙迷晕了,她假装是小孩的妈妈,说孩子玩累了,睡着了,就这么一路把孩子抱了出去。”
这在游乐场是常有的事,毕竟孩子们虽然精力旺盛,但年纪小也是不争的事实。再加上那人贩子是老手,做事谨慎,演技也过关,以至于直到被苟昌平咬住腿之前,都没人怀疑她。
“我是在离游乐场几条街的一家烧烤店后面找到她的。”因为车站第一时间就被警方控制住了,所以人贩子压根没打算马上离开。秉承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她不仅没走远,考虑到警察可能会出动警犬,她还特意找了人流量多的地方落脚。
这家烧烤店其实是人贩子的一个小据点,专门给他们打掩护用的。店里主打羊肉串,也卖点别的烤串。羊肉串味道大,那边又是夜市一条街,到处都人来人往,警犬要想找到地方,还真的不容易。尤其是,人贩子在把人带到烧烤店之前,还特意给小女孩换过衣服。
A市的马路边,经常会有人临时停车。人贩子挑了几辆没关窗户的汽车,分别把换下来的,还带着小女孩气味的旧衣服扔了进去,用来误导有可能追上来的警犬。怕衣服上的气味散得太快,她还剪掉了小女孩的头发,裹在衣服里一起扔了。
心思可以说特别的细腻,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要不是苟昌平,警察也许能找到人,但绝对不会这么快。小女孩多多少少都要受一些罪。
“我当时心里着急,就跑得快了点,把警察给甩到后面了。抓人贩子的时候,又不好变成人形。”跑过去一只狗,变出来一个人,这么明目张胆,得多不怕人怀疑。
一只狗要想救人,还不能表现出太超凡的能力。人贩子和帮凶给苟昌平造成了不少麻烦,捅了苟昌平好几刀。虽然这几刀没什么妨碍,但苟昌平不能表现出来。
一只普通的狗被捅了,不流血能说得过去?
“作为一条狗,那会我年纪也大了,干脆就借着伤重,直接假死了。”死是死了,不过人贩子和帮凶全都被苟昌平咬残了。警察来了之后,轻易就把他们制服住。救下了小女孩不说,连带着人贩子从其他地方拐来的,还没来得及转移,一直关在房间里的其他两个小孩,也一起被救了出来。
把人救出来,人贩子落网后,这事本来就了了。苟昌平说得有些口干,忍不住端起菊花茶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后,他这才继续说道:“不过警方给力,顺着人贩子这条线,他们挖出了不少线索。”
“我比较关注这件事,”作为妖精,苟昌平想打听些事情还是挺容易的:“我也没犯法,我就是找警局里的蟑螂聊了聊。”蟑螂虽然没开灵智,不过同为动物,简单的交流还是可以的。
一只蟑螂爬过去,警局的人就是警惕性再高也不会怀疑。怕被踩死,蟑螂还特意躲在柜子后面偷听。靠着蟑螂,苟昌平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那些人贩子拐小孩,并不是为了带去山沟里卖。也不能这么说,”苟昌平思考了一下,终于找出了合适的措辞:“准确地说,这个人贩子本来确实是人贩子,但是她中途又被传销给洗脑了,于是开始一心一意地用自己的方法,来给传销集团做贡献。”
被传销以前,人贩子拐到的人,小孩卖给山沟里想要孩子的人,或者干脆打折腿脚,卖给那些乞丐集团,专门用来博取同情乞讨。大人她就只拐女的,一般都卖给那些娶不到老婆的老光棍。被传销以后,人贩子也不拐大人了,她有了一个自认为绝妙的想法。这个想法一被提出来,就得到了传销头子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