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妖精再就业指导 完结+番外[玄幻科幻]——BY:鹿水之畔
鹿水之畔  发于:2021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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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说不清楚。做家长的在这方面,永远听不进别人的话。反正他哥每次只要隔一段时间没见到他,下一次再看见的时候就都会觉得他瘦了。他敢保证,这绝对是错觉。体重秤可以作证!
  可惜办公室里没体重秤,没办法证明自己。怕两人再咬着这事不放,拥有万千少女羡慕不已的吃不胖体质的俞知乐连忙转移话题:“你们是在谈什么生意?”
  明知道俞知乐在转移话题,不过白泽还是顺着他的话说道:“房地产。我名下有块地,你哥挺有兴趣的,想要开发。”作为上古瑞兽,白泽圈的地盘一直挺大的。从古至今他都是名副其实的大地主。虽然建国以后,土地国家都重新分配过,不过动谁的,也动不到白泽头上。
  白泽毕竟是上古大妖,哪怕是相对和善的瑞兽,也不是那么好相与的。能不得罪还是不得罪比较好。因此哪怕白泽主动吐了不少地盘出来,剩下的也还是很可观。每年他光是坐着什么都不干,收租都能收到手软。
  俞知我看上的那块地,是白泽原本闲置着的,之前都已经谈得差不多了,只是还在价格上扯皮。不过现在么,虽然血脉没觉醒,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老朋友的后代。这点照顾还是有的。白泽觉得,价格上他可以主动让一点。
  看到俩兄弟关系不错,相处极为和睦的白泽,这么想着的时候,他完全没意识到,刚刚和俞知我才见面,才发现对方身份的时候,他可没这念头。
  让利?
  笑话!
  商场如战场,从来只有锱铢必较、分毫必争的。谁也不嫌钱多,无缘无故的,哪有主动让利的道理!


第58章 第五十八个求职者
  华国人的饭桌文化源远流长,干什么事都得一起吃个饭,谈生意的时候尤是。
  生意还没开始谈?
  那正好,先一起去吃个饭,咱们边吃边谈,吃饱了万事好说话。
  生意已经谈拢了?
  那更好,我们还是一起去吃个饭,增进感情,交流交流,就当是庆功宴了,也为下次的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不管怎么样,不管干什么事,最终都能和吃扯上关系。
  像今天这样,生意谈得差不多了,又那么有缘分,有俞知乐这一层关系在,不一起吃顿饭都说不过去。俞知乐对房地产的事也不太懂,转移话题的目的达到之后,已经感到饥肠辘辘的他,顺势提出一起出去吃顿饭的建议。
  好哥哥俞知我当然不会反驳他,第一时间响应。而白泽,白泽看着俞知乐瘦巴巴的胳膊腿,还有明显比俞知我单薄的身板,内心投喂的欲望瞬间高涨。
  这是手边不方便,没厨房没食材,要不然他能立马抄起锅子,用最新鲜的原料,给俞知乐做一桌子的美味出来。保管每道菜都不重样,好吃得能吞掉人的舌头。争取吃完就让俞知乐胖上个两三斤!
  嗯,农村养猪大妈每次喂小猪仔的时候,心里闪过的也是这个念头。
  多吃点,长胖点,大了好卖钱。
  得到赞同后,小猪崽俞知乐毫无所觉地带着两人转战饭店。
  酸菜竹笋鸡、红烧鲫鱼、蒜香排骨,清炒荷兰豆,还有个杂菇汤。只有三个人,为了避免浪费,他们点的菜并不多。不过挑的是好饭店,这些菜品甫一上来,光是闻着,就让人垂涎三尺。都不是陌生人,吃饭的时间,没必要瞎寒暄。美食在前,三人齐齐动筷。
  “吃鱼肚,鱼肚子上的肉最鲜嫩。”
  “鱼尾肉入味。”
  两双筷子不约而同地各夹了一块鱼肉放到俞知乐的碗里,俞知乐拿筷子的手一顿,一时之间,他有些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去夹着鱼眼眶下的那一小块月牙肉。
  是不是先收回手,吃碗里的鱼肉比较好?
  俞知乐举着筷子思忖道。
  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巧,俞知我和白泽也是面面相觑。不过很快,俞知乐就做出了抉择,比起已经乖乖躺在碗里的,还是盘子里的鱼肉更吸引他一点。不都说么,月牙肉是鱼身上最精华的地方,俞知乐是这一观点的绝对拥趸者。
  虽然鱼肚上的肉和鱼尾上的肉也好吃,口感各有各的好处,但已经得到的,哪有还没弄到手的有诱惑力。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比喻是有点不伦不类,不过理,却是这个理。
  最终,俞知乐按着之前的想法,把月牙肉夹起来送进嘴里吃掉。在享受着爽滑鱼肉的同时,他手上动作不停,换了双公筷,不偏不倚,分别给俞知我和白泽各夹了一块鸡肉。
  根据观察,鸡肉都是这两人比较爱吃的菜。这家饭店的酸菜竹笋鸡做得又还不错,一端上来就酸香四溢,看着就好吃,正好拿来抵鱼肉。
  俞知乐吃着碗里的鱼肉,越想越觉得自己真是十分机智。埋头苦吃鲫鱼的他,并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更没注意到俞家大哥的反常。
  俞知我夹起自己碗里的那块鸡肉,再看看白泽碗里的,总觉得心里不得劲。他怎么看怎么觉得,白泽碗里的那块鸡肉好像比他的要更大一点,明显肉更多,骨头更小,一看就是块好鸡肉!不像他手上这块,干巴巴的,肉少得可怜,还不够两口吃。
  嫉妒的杂草在丛生。哪怕知道自己在弟弟心里的地位没动摇,肉的大小也是个巧合。俞知我还没开始吃那块吸足了酸菜咸酸和竹笋清香的鸡肉,就觉得嘴里已经开始泛酸。那股子酸劲,甚至一直从舌尖,泛到了心里。
  给那姓白的挟什么鸡肉啊,就算是礼尚往来,夹一筷子荷兰豆凑合凑合也就得了。大男人哪有那么多讲究,荷兰豆又绿色又健康。
  说到底还是白泽太多事,有那么熟吗?就给夹菜!
  俞知我不动声色地吃着鲜嫩的鸡肉,心里黯然神伤,弟弟交了好朋友他都不知道。小时候那种,交了新朋友就带到自己面前介绍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这个时候,俞知我还没多想。朋友么,吃饭的时候互相夹菜是常见操作,关系稍微好一点的朋友都会这么做。直到他眼睁睁地看着白泽给俞知乐打了一小碗杂菇汤,还体贴地叮嘱:“多喝汤,对身体好。”
  然后又看着他用公筷夹了块排骨,放到俞知乐碗里之前,还细心地把排骨骨头去掉了。
  卧槽,舀汤也就算了,还算正常,但后面这个,给人剔骨头能是普通朋友做的事?
  谁家普通朋友会给你去骨头的?一个排骨去什么骨头啊!打从俞知乐五岁以后,他就再也没给俞知乐去过骨头了。他还是亲哥呢!不比你个朋友亲密?
  俞知我雷达全开,饭也吃不下了,菜也不觉得香了,心中警铃大作。他忍不住借着夹菜的动作,暗中仔细观察白泽:这小子该不会是在打什么歪主意吧?
  观察半天,也没观察出个结果来。俞知我在白泽给俞知乐夹第二块排骨的时候,果断出手阻止了:“别管他,先顾着你自己。晚了桌子上估计就没好菜了,就我弟这胃口,能不能给你留个盘底都还是个问题。”
  虚伪地关心过对方以后,生怕白泽开口说没好菜可以再点,继续献殷勤。俞知我还绞尽脑汁,搬出俞知乐以前说过的话:“我弟毛病多的很,吃排骨什么的,一直喜欢自己啃骨头,觉得剔了骨头的排骨吃起来没灵魂,不是那个味。”所以你别瞎忙活了,忙了也是白忙。还是专心吃自己的吧!
  就跟吃烤地瓜一定要用手掰,而不是优雅地用勺子挖一样。用勺子挖着吃的烤地瓜也没灵魂。以此类推,还能延伸到吃小龙虾也不能让人帮忙去壳,不自己手动剥壳的小龙虾也没灵魂,吃起来不够带劲等等。总之就是各种挑剔。
  俞知我的言下之意,白泽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过他没闹清楚俞知我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见俞知乐似乎没反驳的意思,白泽只好顺着俞知我的意思,放下公筷,开始顾着自己的那张嘴。
  饭吃到半饱的时候,白泽想到来之前下定的主意,主动提道:“都是朋友,没必要讲究太多,我名下那块地就按你前面说的那个报价来。等会吃完饭你有没有空,我们直接把合同签了?”
  !!!
  白泽云淡风轻的两句话,彻底触动了俞知我的雷达,俞知我第一时间就警惕了起来,看向白泽的眼神也饱含着审视:好端端的让什么利?
  主动让利,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小子绝对是在觊觎自家才刚刚长成的,水灵灵的还带着露水的小白菜。
  我像是那种卖弟弟的人?!
  深觉拿人必定手短,真占了人家便宜,以后再看到对方‘不怀好意’,跟只苍蝇似的围在自个弟弟身边献殷勤,可就没办法理直气壮地阻止他了。想到这,俞知我连忙推拒:“用不着这样,一码归一码,谁都要生活,这过日子哪有不花钱的,怎么好意思让你吃亏?在商言商,我们还是公事公办比较好。你第一次说的那个价位就不错。”
  虽然按着那个价位来,公司会少赚一点,但是少赚点,总比为了赚钱,把亲弟弟赔出去要来得强许多。
  贪小便宜吃大亏啊!老话还是要听的。
  要不是怕这会反悔说不要那块地的开发权,会引起对方怀疑,也让公司这段时间的努力都付诸流水,对不起底下员工的心血,俞知我都有心直接推掉这项合作了。
  “钱财乃身外之物。”我们妖精不在乎这点钱。白泽大方地说道。他确实不缺钱,只是不习惯吃亏罢了,总喜欢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不过真要让利,他其实也不心疼就是。这点钱他还没看在眼里,都没他一个月收的租金多。
  卧槽,这会说得轻飘飘,视金钱如粪土,要多潇洒有多潇洒,早干嘛去了?
  之前和我唇枪舌剑,争斗半天也丁点不让的人是谁?菜市场卖菜大妈?人家卖菜大妈看顾客买得多,都还主动给抹零呢!
  你比卖菜大妈还过分,现在跟我说要让利,心里没企图鬼才信!
  俞知我总有种对方在暗搓搓刷自个弟弟好感的感觉。
  一个拼命想让,一个硬是不要。两人在饭桌上推来推去,直到俞知乐吃完一整条鱼,结果都还没出来。
  饭桌上谈生意可以,不过这又不是什么商业酒会,私下聚餐而已,谈生意谈到饭都不吃,有些过了吧?对得起一桌子的美食吗?!
  “虽然天气这么热,菜凉了也能吃。但是放太久口感味道都会变差的,你们不如先吃饭,吃完回公司再慢慢说?”俞知乐提建议。说话的同时,还用公筷给俞知我挟了一筷子荷兰豆,又给白泽夹了一块竹笋。用实际行动来催促两人快点吃饭。
  这傻弟弟哟!
  竟然还主动夹菜给对方吃,一点都没看出白泽的险恶用心,忒迟钝!俞知我嫌弃了不到两秒,很快就转变了心思。迟钝得好,迟钝得妙。就是要迟钝到看不出白泽的心意才行。对着块榆木,他就不信白泽能一直有耐心守着木头等它发芽抽枝。
  看不出来对方的意思,俞知乐才不会有被拐走的可能。
  自家弟弟才多大,再过几年谈恋爱都不算晚。就算要谈,也该是和同龄人谈。白泽年纪太大了,虽然对方没明说,不过就俞知我知道的,白泽并不是人类,应该是某种妖精。至于是什么妖就不知道了。但是只要是妖精,生命就绝对不止短短百年。
  寿命不对等谈什么恋爱,多年以后俞知乐老了,白泽脸上却光滑得连一条皱纹都没有,谁敢保证白泽不会变心,俞知乐不会自卑?基于此,两人的性别反倒是最不重要的一件事。
  八字还没一撇,俞知我就先在脑中把俞知乐和白泽在一起后,会遇到的挫折险阻全都预想了一遍。完了俞知我这才发现,他有些杞人忧天了。
  不过防范于未然,该防的还是得防。当即,听到俞知乐的话,俞知我便顺势拿起筷子,招呼白泽吃饭:“生意上的事不着急,等会再谈,来来来,先吃饭先吃饭。”
  嗯,等会等俞知乐不在了再谈,坚决不给你在我弟弟面前表现的机会!


第59章 第五十九个求职者
  俞知我果然没再给白泽献殷勤的机会,一吃完饭,就毫不留情地把弟弟赶回了小楼。那冷酷无情的模样,知道的知道这是兄弟俩关系好,不拘泥于这些小节。不知道的还以为哥俩有仇呢,这才迫不及待地就把人赶走,省得在面前晃碍眼。
  俞家大哥赶人,俞知乐压根没多想,以为是俞知我急着谈生意,怕他在场,夹在朋友和兄弟之间尴尬,左右为难。再者,有他在,他们俩要面子,也不好放开了厮杀争夺利益。于是俞知乐打包了一份芋头酥以后,就屁颠屁颠地提着甜品滚了。
  饭店离小楼不算太远,一路坐车回到小楼的时候,芋头酥都还热着。芋头酥外面只裹了层薄薄的面包糠,吃起来完全不会觉得一嘴淀粉,淡而无味。最里头的夹心是流沙状的芋泥,芋头香气浓郁扑鼻,芋泥也做得十分细腻,一点渣子都没有,吃起来又甜又软。一直能从嘴里甜到心里,是名副其实的小甜心。
  虽然甜,却不会过于腻。芋泥和面包糠中间的那层糍粑,厚薄更是恰到好处。过厚令人生厌,过薄则不够满足。现在这个厚度,热乎乎地吃下去,正好中和了馅料的甜味不说,那绵密的口感,咬一口,更是舌尖上极致的享受。
  油炸过的芋头酥,外表酥脆,里头绵软。配着甜蜜蜜的馅心,不爱吃芋头的人尝了,都能空口干掉半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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