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材铺打工那些事儿 完结+番外[玄幻科幻]——BY:甜滋滋的草莓酱
甜滋滋的草莓酱  发于:2020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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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意紧紧地抱住她。
  黎晚晴安心地把头靠在顾意的肩,忽然,一种奇妙的感觉像潺潺溪水般从她心头流过。
  一些过去的片段在她脑中浮现。
  员外府,莲花池,抚琴的小姐,画画的书生。
  小姐笑靥如花,美得就像一阵清新的风。
  书生温润如玉,一身粗布衣服仍不能掩盖他独特的气质。
  “小生张西元,不知小姐芳名?”
  “我叫夏晚晴。”
  “深居俯夹城,春去夏犹清。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
  “哇,这牡丹花的发簪好漂亮啊,西元,帮我戴上可以吗?”
  “西元,你要记得我们说过的话,我们要生生世世在一起。”
  顾意的眼眶微微泛红。
  而黎晚晴的眼泪已经浸湿了他的肩头。
  顾意松开了她。
  黎晚晴看着他,鼻尖红了一片,她哽咽着,声音沙哑:“西元……”
  顾意笑着摇了摇头,示意她什么话都不必再说。
  黎晚晴走向吕行时,已经整理好了情绪,她揉揉发红的眼睛,到了吕行身旁挽着他的手撒娇,吕行宠溺地摸摸她的头,她在他的身影下就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脸上的笑容就如那年初夏池塘里的莲花,娇艳欲滴,灿烂美好。
  “满足了吗?”
  从顾意身体里出来后,顾意轻声地问他。
  书生点头,道:“满足了,此生,只要她幸福便好,无论她还是不是当初的那个人,只要她还是晚晴,我就只想看到她幸福。”
  “我相信,她会幸福的。”
  书生笑了笑,“如此,我便可以安心地走了,我有罪,但,我不后悔,我愿意接受冥界的一切惩罚。”
  “你没有杀人,或许冥界可以对你从轻发落。”
  书生的眼睛湿了:“谢谢你。”
  书生望着桌上的发簪,那曾是他俩的定情信物,如今情断,这发簪也不用努力维系他们的羁绊了。
  结束了。
  书生的身影逐渐散去。
  连同发簪,都一起消失在了一层淡淡的光芒里。
  吕家大宅,小龙拿出一个精致的蛋糕,点上蜡烛,他看着烛火一点点吞噬蛋糕,闻着其中散发出的古怪味道,却在这时,他听到一个叹息般的声音拂过耳畔。
  再见了,小龙。还有,对不起。
  一缕淡光融入他的身体,那一瞬,小龙感觉他一直以来缺失的那块似乎回来了。
  他重新拥有了自己。
  小龙流下眼泪,他虽然是个孩子,什么也不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他的心这么悲伤,好像,好不容易得来的什么东西,他又要失去了。
  那是他的友情,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朋友。
  再见了。
  我的朋友。
  “哎。”
  章章一声长叹,“真是个悲伤的故事,我的心好难过。”
  顾意笑着看向她,“你都没谈过恋爱,难过什么。”
  “我以前一直喜欢薄老板,想和他在一起,可是我从不知道,原来情竟是这么伤人的东西,你想啊,你深爱着一个人,可是那人轮回便忘了你,变了心,这留下的那个该有多痛苦啊,我才不要为了一时的甜蜜换来一世的痛苦呢,我承受不了的。”
  闻言,顾意怔了怔,之后,陷入沉默。
  那晚,薄司吻过他后,与他躺在床上,他好整以暇玩弄他的头发,从身后静静嗅着他的气息,顾意想到了书生,突然问了个问题:“老板,如果我死了,轮回后把你忘了,你会怎样呢?”
  薄司咬住他的耳垂,害他缩了缩,道:“那我也会把你忘记。”
  顾意一愣,转过身,望着他。
  薄司用手抚着他的脸颊,笑着说:“你以为,我会这么回答吗?”
  “你不会吗?”
  “当然不会。”薄司突然敛去了笑容,看着他正色道:“如果你死了,哪怕只剩一缕残魂我也不会放弃,如果你敢忘了我,那我就折磨你到想起我为止,你别忘了,我是冥王,你的生死都由我掌管,就算,你轮回成了一头猪我也能把你找出来,如果你还是不肯认我,那我只有把你杀了,做成红烧肉,吃到我的肚子里去。”
  “……我怎么会投胎成一头猪?”
  薄司伸手,把他抱进怀里,在他耳边低声道:“你不会死的,也不会忘记我,至少这点,我还可以保证,因为你是我的,而我,足以保护你。”
  顾意心中一阵暖流淌过,他不再说话,只是紧紧地回应着他的拥抱。
  阳光温暖的日子,顾意站在那条长长的街道,那是小女孩放学后的必经之路,她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这,即使假期也不例外。
  见到他,小女孩很高兴,几乎是飞扑着朝他而来,“大哥哥,我都好久不见你了,今天你终于出现啦!”
  顾意微笑着,弯腰摸摸她的头,“诺诺每天都会在这等我吗?”
  小女孩重重地点头:“对呀,因为这里是我第一次遇见大哥哥的地方,之后,我每次遇到了什么事情,我都能感觉到大哥哥在我身边,大哥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
  “因为诺诺是个好孩子,大哥哥很喜欢诺诺。”
  “真的吗?”小女孩更加高兴了,“我也很喜欢大哥哥,大哥哥,我长大后,可以做你女朋友吗?你先不要谈恋爱,你等等我,好不好?”
  顾意捏着她的小脸:“你不怕到时候,大哥哥老了吗?”
  “不怕!”小女孩摇摇头,说:“不管大哥哥变成什么样子,诺诺都喜欢!诺诺第一次看到大哥哥就非常喜欢,我想,我们应该前世就认识,故事里都是这样写的。”
  “诺诺。”顾意忽然看着她,认真地道:“大哥哥会永远保护你,但是,你要过自己的人生,因为你还要长大,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会遇到真正属于你的那个人,以后,别在这条路上等我了。”
  “为什么?”小女孩不懂,“大哥哥,你要走吗?”
  “我不走,只要诺诺需要我,我就会出现,但是,大哥哥不希望诺诺为了等我,那么辛苦。”
  “大哥哥。”小女孩突然走过去,抱住他,清清脆脆的声音,十分动听:“你真好,你怕诺诺辛苦,诺诺也不想让你担心,诺诺不等你了,但是,你千万别走,诺诺只要能看到大哥哥,就非常开心了,答应我,好不好?”
  “好,我答应你。”
  “太好了,太好了!”小女孩乐得蹦了起来。
  阳光下,诺诺的脸上有着最单纯可爱的笑容。
  顾意摸着她的头发,也许是被那笑容感染,他的唇畔也不知不觉扬起了柔和的弧度。
  这种感觉,就像回到了当初,他最黑暗,也是最快乐的那一段。
  他知道,人一旦堕入轮回,便不再是当初那个人了。
  但,书生说得对,无论是不是那个人,只要还是同一个灵魂,希望对方幸福的心,总是不变的。
  这一世,他会护着她,诺诺,一定会幸福的。
  他相信。
  不远处,身穿黑色风衣的男子看着这一切,他低头,浅浅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154章 特别篇 龙血(一)
  十八岁那年,林帆做了两件很大胆的事,一是鼓起勇气给他暗恋三年的女神江莫离写了封情书,二是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和朋友们一起租了艘小船,学着海贼王里主角团那样朝着大海航行。
  为什么说这两件事很大胆呢,虽然林帆从小就是问题少年,巨让老师头疼的那种,但是江莫离是学校的校花,家庭背景高不可攀,听说往上数数,还有政治人物,这就让学校里所有对江莫离虎视眈眈的男生们望而却步了,且不说江莫离本身就清冷傲慢,加上这一身世,几乎没人敢对她出手。
  但是林帆告白了。
  他一顶顶有名的校霸,从小不按套路出牌,浑身充满不良的气息,他来自单亲家庭,母亲带着他改嫁,和现任丈夫另生了一个男娃,他桀骜且自卑,所有的荒唐事不过想证明自己的存在罢了。
  林帆深知他这样的小混混不可能配得上江莫离,告白也只是想在自己的青春中留下印记,答不答应,那是她的事儿。
  至于为什么出海很大胆,那就更简单了,因为林帆的亲生父亲就是死在海上的。
  所以从小,母亲姜海燕就不让他靠近大海,大海是她的心魔,父亲刚死时那段贫穷的日子也把这个曾经美丽的女人折磨得容颜消瘦,她开始疯了似的控制林帆的生活,可能逆反心理作祟,林帆能变成不良少年,很大程度来源于姜海燕过度的管教。
  越是知道大海吞噬了父亲的生命,这一年,林帆越是想领教大海的威力。
  生活在海边的他们并不惧怕大海,那滚滚的波涛,一望无际的海水,雪白的浪花和湛蓝的天空,他们熟悉了空中飘来的那一点咸味儿,尤其是林帆,他敞开衣裳站在海风里,几乎是优雅并且淡定的。
  大海是神秘的,没有人敢不敬畏它。在它深沉的表面下,藏着热情狂放的激流漩涡。越是驶向大海中央,海的颜色越接近于黑。像浓浓的蓝黑墨水,比较起来,天空倒更清澈一些,是浅蓝色的,一些白纱似的云丝丝缠绕,被海面上的微风吹动,这样的大海,美丽磅礴,肆无忌惮,却又躁动不安,平静的海面是两种极端,它可以坚强孤傲,也可以寂寞哀嚎,很不幸,这次出海,林帆他们遭遇了后者。
  他们遇到风暴,险些丧命。几个男生鬼哭狼嚎地穿着救生衣在大海里泡了整整两天才等来了救援。他们发誓,以后,一定要离大海远一点。
  林帆比较特殊,他被海水冲到了岸上,救援队还没到的时候,他自己醒了过来,这一醒,他发现身边有个稀奇玩意儿。
  那是一个蛋。
  很大的一个蛋,比鹅蛋还大一点。林帆摸了摸它,冰冰凉凉的,敲了敲它,也没什么反应。它的样子就是个普通的蛋,可是,蛋面晶莹剔透,散发着光泽,这让林帆兴趣浓厚。
  听说大海深处总是会藏着一些神奇的东西,它们被冲到海岸也不奇怪。林帆坚信这个蛋就是一种神奇,他要把它带回家去,仔细研究,也不枉出海一场。
  救援队找到林帆的时候,惊讶他的精神居然还不错,一个少年在海中漂流两天,面不改色,淡定异常,甚至有着丝丝的窃喜,救援队把他当成个异类,赶快交到了他母亲手中,不用说,姜海燕哭得死去活来,一边哭一边狠狠地揍他,骂他是个不孝子,是不是也要学他的父亲,淹死在大海里。
  林帆一边嬉皮笑脸地安慰着姜海燕,一边和他的现任父亲还有那才五岁的弟弟打招呼,他的弟弟很可爱,就是母亲生他时年纪大了,难产,所以弟弟从小体质差些,但对他这个哥哥,还是巨黏无比的。
  回家路上,林帆一直抱着那个蛋,那个蛋太大了,要想不被发现是不可能的,姜海燕好几次想给他扔了,都被他抢了回来,姜海燕对他失望透顶,觉得他出了趟海,是不是遇上了海妖,给弄魔怔了,但是林帆别的思路又很清醒,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唯独那个蛋,他不让任何人碰。
  不碰就不碰吧,只要林帆好好的,姜海燕也懒得再说他什么了。
  林帆回到家,休息了几天,任谁叫他也不出去,大家笑说他在海上遇了次难,倒把性子遇好了,知道乖乖在家当个好儿子,其实不然,林帆只是想守着那个蛋,看它,会不会孵出条美人鱼来。
  他等啊,等啊,白天黑夜都守着,晚上睡觉时,他把蛋用毛巾包着,放在自己的床头,他想给它温暖,又怕把它压破了,毕竟这可不是一般的蛋啊。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晚上,奇迹悄悄地发生了。
  蛋壳裂了。
  林帆是在睡梦时被一道光芒惊醒的,他从床上坐起来,看到那个蛋裂开了一条细细的缝,然后,那条缝逐渐扩大,成了网状,密密麻麻地爬满蛋身,林帆一句卧槽就在嘴边,下一秒,蛋壳完全破碎,变成细灰洒了一地,林帆的眼睛嘴巴都成了圆形,之后,蛋的光芒消失了,一个小人儿出现在他眼前。
  那小人儿通体莹白,像最纯净的白雪。他的头发很长,垂到腰间,也是雪白雪白的,那顺滑的程度,似乎连最柔软的丝绸也比不过。他的肤色洁白,像珍珠一样,他眉眼如画,银色的眸就像天上的一粒星,在这世间,他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
  但是……他实在太小了,小得就像,一粒珍珠那么小。
  这么小的小人儿,怎么会是那么大的蛋里孵出来的呢?
  林帆好奇又好笑,他这一笑,呼出的气险些把小人儿吹跑。小人儿惊慌地抱住床头的毛巾,这才免了被吹跑的命运。
  林帆也吓了一跳,急忙把手指伸到小人儿面前,一想碰碰他,探求下真实感,二是给他个依靠,毕竟他实在太小了。
  小人碰起来感觉不错,是真实的,有温度,也有肉感,他本来是想稳定他的身体,可这一碰,竟爱不释手起来,这也想碰碰,那也想碰碰,他用手指绕圈逗着小人儿玩,哪知把小人儿惹怒了,他本是银白色的眸子,这会儿因为怒气微微泛上了红,“你在耍我吗,愚蠢的人类!”
  “哈哈,你还会说话!”林帆喜不自禁,“快,叫爸爸,是爸爸把你孵出来的。”
  “混账!”那小人儿火了,他绕开林帆的手,挥出一根绣花针——那是一柄银色的宝剑,想来,是小人儿的武器。他把绣花针,宝剑对准林帆,神情冷漠,“人类,我不许你侮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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