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深受喜爱[玄幻科幻]——BY:郁等闲
郁等闲  发于:2020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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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自己真的是没有用处吗?
  “我抓到了,我抓到了!”一个弟子拖着两个被捆住的人,突然从一个小巷子里穿出来。
  “我找到那几个捡到魔修功法的人了!”他兴奋地大喊。
  他抓到了任务最初要求抓的,那几个“偶然”捡到魔修功法的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山上众人:敲你吗!就把我们丢在这里不管了!
  ~
  系统:今天的我,没有出场,果然是糟糠之妻。
  Ps:
  稻螟蛉属鳞翅目,夜蛾科。成虫体暗黄色。雄蛾体长6~8毫米。
  翅展16~18毫米,前翅深黄褐色,有两条平行的暗紫宽斜带;后翅灰黑色。雌蛾稍大,体色较雄蛾略浅,前翅淡黄褐色,两条紫褐色斜带中间断开不连续;后翅灰白色。卵粒扁圆形,表面有纵横隆线,形成许多方格纹;初产时淡黄色,孵化前变紫色。
  ~


第28章 胡建
  所有弟子一筹莫展的时候,胡建林溜进了一条阴暗的小巷子。
  他的出生其实有些不光彩。他很自卑,尤其是穿着一身白衣站在仙门里的时候,常常自惭形秽。
  因为他是人渣的孩子。
  大家都是那么说他的。说他是恶棍的孩子,以后也会是恶棍;说他父亲偷鸡摸狗,他也会偷鸡摸狗。
  尤其是那些所谓的有钱人,看他就像看蟑螂看老鼠。赤裸裸的目光紧盯着他,仿佛他下一刻就会去偷抢。
  可是他发誓,他宁愿死也不愿意变成他父亲的样子。
  他曾无数次设想,等他以后长大了,会堂堂正正做人,要赚好多钱,要带着母亲一起去过好日子。
  一起逃离那个魔鬼一样的人,让母亲享清福。
  可惜,他还没长大,还没有实现愿望,母亲就死了。
  那个没有资格当父亲,没有资格当丈夫的人,在酗酒过后,失手打死了母亲。
  可是他还是个孩子,他还太弱小了,他什么都做不了。
  母亲挡在他面前,叫他快跑,他能做到的,就只有快跑。
  快点跑,不要……不要辜负了母亲。
  后来,刚刚好碰到了凌云宗弟子。
  那些人遇到他,好像也遇到了难题。
  最后有个人说,要不把他带回去试试,如果有灵根,在外门当个普通弟子也不错。
  总比胡乱安置的这个地方好。
  就这样,他洗清了污垢,穿上了白衣,逐渐变得强大,能够帮助别人。
  再后来,他常常下山帮助普通人,有一次刚好回到了原本的家乡。
  又见到了那个人。
  他本来以为,等自己变得强大了,一定要狠狠地教训他一回。
  好让他知道,被打的自己与母亲,有多么的痛。
  但是真正见到了他,见到了那个一直的生活在臭水沟里的人。
  连手都懒得动了。
  不是因为不恨了,而是因为,碰到他,会脏了自己这一身白衣。
  就让他在臭水沟里烂掉吧。
  胡建林改变了很多,成长了很多,但是有一件事一直都没有变过。
  讨厌那些出生不凡的人。
  讨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
  讨厌那些目中无人的人。
  到了凌云宗,他脱胎换骨,得到救赎。
  但他一直都在最底层,他有灵根,不过只是最普通的五灵根。而且因为小时候常常挨打,灵脉受了损伤,修炼起来比其他人慢许多。
  只是最普通的外门弟子而已。
  不管是哪一个地方,底层人民的日子都是不好过的。
  高级弟子依然会看不起他们。
  太高级的弟子他接触不到,但就在最底层的外门,也存在地位高低之分。
  有背景的人振臂一呼,一大堆狗腿就围上去,形成一个个小团体。
  表面一团和气,实则互相排挤。
  那些有背景的人看他的眼神,和许多年前那些鄙夷的眼神,一模一样。
  去内门接任务的时候,也会看到这样的眼神。
  不管是仙人还是凡人,始终都是一样的。
  只要是人,内心就有肮脏之处。
  他不喜欢高高在上的人。
  刚刚好,同辈里高高在上的代名词:叶柘。他亲自见到了。
  老实说,并没有那么讨人厌。
  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他,明明这个人也没什么两样。
  把自己摆在不同的位置上。
  迟到也好,我行我素也好,好像别人没有资格入他的眼。
  明明也在做着恶劣的事情,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维护他!
  叶柘的话让他很有干劲。
  如果自己真的能有所发现,不知道那样高高在上的人,能否拉下面子和他多说两句。
  如果他做不到,也好让别人看清他就是个欺世盗名之辈。
  让那些维护他的人看看,他们大师兄说话不算说话的样子。
  这样想着,胡建林拐进了小巷。
  他可不想跟那些人一样,站在街道两边见人就问。不知道的还以为遇见了神经病。
  拜那个混蛋所赐,他知道,越阴暗的地方,装载的秘密越多。
  他小的时候,还天真的以为父亲会回头,觉得他有可能重拾作为父亲的责任。
  所以会经常去酒馆找他。
  通常都会挨打。
  也是那个时候他知道,地下的小黑酒馆,会有很多见不得阳光的消息。
  魔修的事,或许在那个地方能得到消息。
  至于为什么要缩进小巷子,因为里面很可能会有醉得像一滩烂泥一样的酒鬼。
  方便问地方。
  胡建林运气不错。
  钻到第三条巷子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个烂泥一样躺在地上的人。
  或许是因为现在穿着常服,没了一身白衣的束缚,他也不怎么注意形象,伸手揪住对方的衣领。
  打量了一下躺在地上的人。
  浑身酒气,臭不可闻,看来是喝了不少。可他那身衣裳,又是破洞又是补丁,绝不可能是什么有钱人。
  穷人能喝的烂醉的地方,一般也就是那种无照经营的小酒馆了。
  这样的人,实在是不想触碰。
  胡建林忍着心里的不适,问他酒馆在哪里?
  喝醉的人打了个酒嗝,嘴里涌出一股臭气,熏得胡建林皱着眉直往后退。
  真是令他憎恨的气味。
  不过现在也没时间跟他计较这些。
  虽然这个男人喝得烂醉,几乎人事不省,但还是眼神迷离地环顾四周,软趴趴的手指了个方向。
  胡建林真想踹他两脚再走,但他没有打人泄愤的习惯。
  所以没理会醉鬼,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在巷子里七拐八拐,越走越僻静。
  虽然房屋构成的巷子错综复杂,但他走的这条路,刚好没什么分叉路口,勉强算是一条直道。
  所以如果那个酒鬼指的方向没问题的话,这应该是正确的路。
  胡建林其实也有点担心,会不会是敌人设的局,会不会就是故意拿上钩,会不会什么事都办不成反而给其他人添麻烦。
  不过他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记忆。
  那种烂醉如泥的模样,不太像是演出来的,那种臭不可闻的酒气也不方便作假。而且这一路走来的环境,确实符合记忆中的小黑酒馆。
  这种酒馆就是长在偏僻的、阴暗的角落里的毒蘑菇。
  果然,他又走了一会儿之后,面前出现了一座房子。
  破破烂烂,仿佛下一刻就要垮掉。
  里面的声音却震天响。好似有无形的音波,一直攻击着这座岌岌可危的房子。
  胡建林并没有立刻进去。
  他想了想,把衣襟拉歪,又在头顶抓了两把,弄头发看起来有点乱糟糟的。
  来这种地方的人不一定穷,但一定不会整整齐齐。
  也不问话,也不敲门,胡建林使劲推了一把。
  因为受到大力,被推开的门向后旋转过度,撞到墙上,发出了很大的声音。
  但是酒馆里吵闹的很,这种声音根本不算什么。
  只有店里的老板分神看了胡建林一眼。看他衣服还算不错,但不修边幅,基本能猜到又是一个刚刚落魄来借酒浇愁的人。
  “新来的,把门关上。”老板高声呐喊。
  可惜他所谓的高声呐喊,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显不出什么威力。
  胡建林慢吞吞地摸到老板旁边,就近挑了个位子坐下,并不停地用挑剔的眼神打量四周。
  老板才不管他用的是什么样的眼神,来者是客,都是一样招呼:“小伙子咋了?年纪轻轻有什么不顺心的。”
  说着老板就拿出一小坛酒,咚的一声放在胡建林面前。
  “这一坛算我请你的,以后常来。”说完,老板又去忙别的了。
  不用喝,胡建林也知道那酒铁定掺了水。
  这种掺了水的酒,浓度不高,成本也低,就是容易喝死人。
  酒里掺水本来应该不那么容易喝醉,但是这种假酒,喝着喝着人就不太清醒了。
  反正胡建林的目的不是酒。老板已经表态他是自己人了,接下来要打听什么,会比较容易。
  虽然这种酒馆是臭水沟,但酒馆里的人却不一定。
  有些人亡命天涯,但要论本事也的确有几分,这些人要喝酒也只能来这种地方。
  不等胡建林主动出击,已经有人亲自找上门了。
  他刚刚把酒倒进一个土碗,就有一个痞痞的小混混坐到他旁边。
  “这位兄弟,这样喝酒太斯文了,来来来,一坛一起。”说着提起坛子,想要强硬的灌给胡建林。
  看到这边的情况,又陆陆续续有几个人过来。
  富人落魄的故事谁不想听啊?
  烂人待在泥潭里,看见好人快要掉下来,快要和他们一起在泥潭里烂掉时,会格外开心。
  胡建林不清楚自己表演天赋怎么样,但此时此刻也只能临时编个剧本,跟这群人胡乱聊起来。
  此时此刻,叶柘正和顾长安玩小游戏。
  不是前两天玩过的那种。
  他把追踪器稍微改进了一下,现在可以用类似投影的方法,把每一个人的位置显示在桌面上。
  他和顾长安就坐在桌子旁。
  “长安觉得最后谁能成?”叶柘问。
  “这个吧。”他用手指着胡建林所在的位置。
  他又用手简单比划了一下其他人所在的位置,说:“这些人全都聚在一起,师兄提过的那个内应也在这里吧。要是这群人在这个地方能成功,他肯定早慌了。”
  胡建林并不知道自己此时在被别人当做游戏。
  他为了让表演更加真实,把自己对叶柘的不满无限放大,然后讲给其他人听。
  一个有些奇怪的人向他靠拢。
  作者有话要说:
  作话:
  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我好迷信啊。
  现在是半夜2:09。
  我刚刚用语音输入法写小说,我嘴里念的是:这位兄弟,这样喝酒太斯文了
  但是,输入框里出现这行字之后,突然快速被删掉了,然后变成了:你最近对我越来越好了!
  我TM……惹不起,惹不起,我回去睡了。


第29章 线索
  “我们家是个大家族,家里人口太多了,我一直都不受重视。”
  为了增加可信度,胡建林一边说一边喝贼难喝的酒,“我家里有个大哥,老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特别讨厌。”
  不知道为什么,在构造剧本的时候,非常自然而然地选择了家庭这样的背景。
  叶柘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大哥。
  “你就吹吧,临山镇屁大点地方,哪来什么大家族。”有人嘲笑他。
  “你懂什么?你个小兔崽子。人家自己的家,想要多大就多大。小兄弟别介意哈,继续讲。” 想听故事的人强行阻止了嘲讽。
  “大哥是大妈生的,娘家势力可大了。我无名无姓的,不是什么重要角色。”
  胡建林适时地砸了一下碗,以表达自己的愤怒。
  “可是凭什么,大哥总是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其他兄弟姐妹还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
  吃瓜群众:“这你就不知道了,巴结他呗。”
  胡建林在心里想:最可气的一点就在这里,根本就不是巴结。他又不瞎,那些拥护他的人,一个个的都是发自真心的。
  和那些拉帮结伙的外门弟子根本不一样。
  “那是因为你不够强。”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一般来说,发出这种声音的人,不是教导后辈的老者,就是拥有雄心壮志的年轻人。
  但这声音你听不出任何对后背的谆谆教诲,也听不出任何对强大的崇拜。
  阴侧侧的,沙哑难听,好像有些拿锯子锯桌子腿儿。
  胡建林回头看,有些吃惊。
  其实这个人的形象和他的声音非常符合,细胳膊细腿儿的,十分干瘦。
  脸上皮肤有些发黑,眼神也让人十分不舒服。
  其他人看见这个人,都露出了不欢迎的表情,但没有人说他什么,好像不敢招惹他。
  有几个人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退出了这场吃瓜大会。
  “这个人怎么回事?”胡建林问旁边的人,也就是最早来的那个小混混。
  这个小混混倒不怎么怕,直言道:“他啊,突然走了大运,只是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享受这份运气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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