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忙不迭地点头。
少年人看着他战战兢兢的样子不由好笑,正想又多说几句,背后忽而寒光袭来,他下意识侧身一避,一把剑竟紧擦着他右臂,死死钉在了墙上。
他愣了愣,回头看去,厉重月一脸懊恼。
他想:……这一剑若避不及时,被刺穿都是轻的。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身手这样的心思,也不知道是哪家教出来的大小姐。
厉重月恶狠狠瞪他,手一抬,那把剑就脱离墙面飞回主人手中,黄衣少女执剑而立,一脸傲慢,厉喝:“谁敢动我?”
红衣少年仔细观察了一下那把剑,剑侧刻着“小簟”二字,想必就是此剑的名字了。
一看就不是凡品……阮重笙看了看自己腰间。
“欸,这位壮士。”他不顾厉重月瞪大的眼里带着的惊讶,笑嘻嘻上前:“这位小姑娘欠你多少银子?我替她还,我替她还还不成吗。动粗多不好,对吧?”
厉重月小声哼:“懦夫。”
他充耳不闻,继续笑道:“诸位瞧,这小姑娘也是会武的,打起来多不好呀。”
那头大汉也紧盯着厉重月手中的小簟剑,三个人低头犹豫片刻,就出了一个人道:“五十两。”
阮重笙一个趔趄,心底暗骂了句“你怎么不去抢”,扭头便道:“罢啦,我一介布衣也确然出不起这笔银子,小姑娘,你和他打一架,这事儿就分明了。”
厉重月不料这假英雄这就不救这个美了,瞪眼恨声道:“我没偷他的银子!你怎么都不懂明辨是非!”
阮重笙摊手,“说到底,你偷没偷和我关系不大嘛。我看约莫是位道友才好心出手,你这姑娘怎么这么歹毒,想要我的命便罢了,还不许我不帮?”
厉重月语塞,忽然灵光一闪,“道……我是蓬莱子弟!你……”
大汉粗声打断:“我管你们修不修仙!偷钱还有理了?”
修界与凡界素来两不相干,市井粗人可不懂那些仙法门道,又自恃九荒人间两处互不相干,那些世家门派约束甚多,压根不觉得这姑娘敢轻易拔剑伤人。
何况人间不比九荒仙境,姑娘家可没几个有什么高深的武学造诣,眼前几个“男子汉大丈夫”自以为孔武有力,怎会怕这个看起来就是嘴硬的漂亮姑娘。
阮重笙听见“蓬莱”二字就有些愣怔,上上下下打量了厉重月一番,还是迟疑道:“你……”想了想,觉得这样直白颇为不妥,稍一思衬,便转头丢了十五两银子过去,“没多的,爱要不要。不过你们可想清楚,真动起手来可胜负未知啊!”
厉重月愣了愣,袖子里的手缓缓张开。
福安楼里头也逐渐聚集了一众看客,不乏几个富贵公子哥随身跟着的护卫,这三人口音有些不自在,显然也不是金陵本地人,后面的两人扯扯大汉衣服,三个人丢两句狠话,带着银子离开了。
堵了许久的门终于疏松开来,阮重笙对厉重月道:“小姑娘,你既然是修仙门派的女弟子,来人间可就更要注意啦,下一次可不见得有我这般俊朗又良善的好心人帮你。”他好像完全忘了自己方才是馋人姑娘的剑,伸着懒腰接过伙计递过来的食盒,冲她眨眨眼睛:“小姑娘这么可爱,不要这么凶嘛!”
说完,扬长而去。
厉重月在身后扬声大喊:“喂,你……”
阮重笙冲后面摆摆手,心里还在啧啧叹惋:可惜,当真可惜。那剑看着就是个名器。
第3章 重华
阮重笙这一走走得潇洒,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他姑姑找到南风馆的时间,耳边仿佛已经响起了惨叫。
这会儿不能回去,回去就是围观血溅当场。
他去城郊找了棵枣子树,爬上去慢慢啃着糕点,玩着枣儿。腿一晃一晃的,甚是自在。
一只花绿小蛇吐着蛇信子靠近,阮重笙捏着它七寸提溜起来,点点蛇脑袋,一本正经道:“小可爱,你怎么又和我抢吃的!欸欸干什么呢这是,撒娇也没用!你是灵蛇,给我有点出息!”
仿佛忘了是谁靠着撒娇卖乖成功活到今天的。
小可爱在他臂上缠了一圈又一圈,用行动表示它的确很没出息。
阮重笙自小与这些东西为伍,他那缺心眼的师父对他管的也宽松,放任他一个人四处溜达寻乐,而这处林子因为傻蛋和炮灰齐飞,鲜果共蛇虫一色,就成了他最爱临幸的宝地。
一边调戏小蛇一边看外来的傻蛋的热闹,人生一大趣事也。
这常年爬树摘果,一来二去就跟这总是盘旋在附近的这只小灵蛇熟络起来,某日心血来潮还给人家起了个俗名儿“小可爱”。往后小可爱来小可爱去的,似通了灵智的小蛇也仿佛记住了这三个音节,每次听见这名儿,都乐呵呵地吐舌头往他身上蹭。
他把手探进蛇嘴,指尖被鲜红的信子舔来舔去,尖牙在指尖微微一咬,酥酥麻麻的,人就树一靠,蛇往掌心一盘,一人一蛇你来我往,好不自在。
“师父带我修仙,可这么多年,他都不带我去他说的天九荒。”阮重笙歪头吐了个枣核,托着小可爱便开始闲聊,“小可爱啊,我跟你说,修仙无岁月都是骗人的,我觉得可慢啦。”
“我想找人打架,可金陵人还有姑姑都打不过我,师父不肯和我打。”
“天九荒是什么样的?师父和姑姑不肯多说。夫诸……哦,夫诸不会说话。”
夫诸就是他那师父养的那头有点灵气的小兽,平日只吃刚割下来还带血的生肉,偏还有个非晨露清泉不饮的毛病,仙气且俗气,比人还穷讲究。
他自顾自在絮絮叨叨,小可爱只顾着爬来爬去,粘液沾了他一手臂。
阮重笙被倾听者的不解风情气了一气,抓着它就作势要往树下扔。小蛇自然不依,死死盘在他手腕上,蛇尾来回轻轻拍打,像极了撒娇求饶。
嬉闹间,忽见不远处来了一群人,指着枣树似乎有在这里歇息的意思,看热闹归看热闹,阮重笙一向都是隔得远远的。他平素不爱叨扰生人,更不喜欢被人叨扰,连忙收起了蛇就要换个地儿,可距离已经很近,怕是来不及离开。
一行四个人果然在枣树下坐下来开始谈论。
“哎,听说蓬莱门好像又要招弟子了?”
“那可不是,三年一招,可让人稀罕。蓬莱门下几位前辈,无论拜哪个都好啊。”
“那若有幸拜代掌门为师,可就是天大的福分了。”
“那倒是,厉掌门为人沉稳,作风清正,可一向是我辈楷模!不过啊,他不太可能收徒弟。”
“为什么?”
“你没听说过?前蓬莱掌门早早闭关半退了,这位厉重明厉代掌门啊一个人撑起了蓬莱,还要照顾师弟师妹,可操心了。如今他事务繁忙,也不可能一反常态地愿意收徒。”
“师弟师妹?蓬莱还收女弟子啊?”
“女弟子?……对,可不是女弟子嘛。你这是多久没关心天九荒了?那位大小姐乃是老掌门的独生女,但几乎是现在的厉掌门养大的,可惜被宠坏了。这没什么好说的。好说的,其实是蓬莱的晋二公子,晋重华。”
“可是那位引阳上君?快说来听听!”
“这晋二公子那可真真身世不凡啊,乃是天祖和莲真仙子的遗子!当年天祖共莲真不幸羽化,拼命将腹中孩儿取出,嘱托天祖那位小徒弟,也就是前蓬莱掌门将其收入门下加以照拂。前掌门按师命收了他为徒,于是就有了晋二公子一说。不过天祖亲子就是不一样,天分奇高,怕是除了当年的那位鬼才,再无人比肩了。”
“嗯?天才?旁的不说,我这等修通天道的小散修,倒是听闻苍茫的天云岚有惊世之才。”
“对对对,听说这晋重华和天云岚一向是死对头……”
“此言差矣!这几十年来人才代出,如今天罡九荒上的六杰十三秀,哪个不是惊才绝艳的人物?那些个胸襟气度,怎会如此容不得人……”
“嘿,说起这十九个人。”一人直起身子,“这次能不能聚齐了?”
“我看悬。不说已经嫁出去的那几位佳人,至少苍茫和蓬莱的那两位已多年不出九荒了。”
“这哪能一样!那可是业火!肯定是个绝世宝贝!当年莲真仙子不就……”
身侧的人连忙捂住他的嘴,“什么宝贝不宝贝的!赶紧走!”一行人拉拉扯扯又上路了。
听完了整段对话的阮重笙从树上蹦跶下来,若有所思。
这金陵附近只有一片林子,名为“骄儿林”,恰是他个地头蛇踩熟了的地皮,至于宝贝……
阮重笙嘿嘿一笑,自言自语道:“我就去捡捡漏,凑凑热闹,不过分吧?嗯,不过分嘛……”
厉重月踩过铺满梨花的蜿蜒小径,绕过亭台楼阁,循着铮铮琴音找到了树下的人。
白衣如雪,梨花满身。
树下的人正垂眸抚琴,指间拨弄,清音流泻,絮花飞舞。
一向张扬跋扈的大小姐却噤若寒蝉,耸拉着脑袋,眼睛悄悄往周围一扫,嘴上老老实实地唤了声“二哥”。
琴音一断,抚琴的人抬头,不紧不慢地拂去衣上飞花,奈何梨花多情,拂了一身还满。
他指间衔花,抬眸时微微一笑。
厉重月抖了抖,立时收回目光,战战兢兢地开口:“二、二哥怎么来了?”
广袖转拂,晋重华自花树边取来一卷画轴,握着画轴轻轻一抖,于是簌簌花落。十指拂过轴杆,笑意清浅:“天降业火,我自然要来。师兄事务繁忙,怎好脱身。”
她点点头,试探着看了一眼,又飞快垂眸,“二哥……我……”
“一年不见,就如此怕我?”他轻描淡写地笑,却仿若流泻一地的月华,隐隐约约,撩人心弦。
厉重月见他并无怪罪之意,隐隐松了一口气,低声抱怨时语气也带了些娇嗔意味:“还不是二哥你……”
晋重华凉凉道:“还有理了?愈发无法无天。”
厉重月咧嘴一笑,然后撇撇嘴,道:“我去骄儿林探看过了,里头分明什么都没有,可入夜后一用灵气探勘又可见业火冲天,我再进去又寻不着!邪门!”
晋重华不紧不慢地抿茶,淡淡道:“你修为不够。”
厉重月被噎住,张张嘴却只能不甘道:“二哥!”
她口中的二哥手中画卷铺展,还未及见着画中人眉眼,就忽敛眉一笑。
也就是这一笑让她缩回脖子,小声抱怨:“师兄真小气。”
引阳上君拂过直幅上半,眉梢眼角难得温柔,训斥也是不痛不痒。
“修为不见长,顶撞师长倒是愈发厉害。”
小丫头笑嘻嘻问:“师兄,又看画啊?”
引阳上君但笑不语。厉重月托腮盯着他发呆,心下思绪乱飞。
她这师兄,素来是个活在传说里的人。
厉重月本出生名门,生父乃是中荒蓬莱正经的掌门人,昔年威名赫赫,曾一战生屠三万魔修,天上人间均有个“煞神”名号;大师兄正是她义兄,少年成名,稳重自持,算得他们这一辈里最顶尖的,早早代掌蓬莱,众人叹服;而她这二师兄,可越过了她父兄,堪称是师门里最传奇的。
晋重华此人,生得一副只应见画的皮囊,出身更高不可攀。其生父不知名讳,却得整个修界称一声尊称’天祖‘,乃是这天九荒开天辟地第一人。昔日执掌九荒,威名一出,可叫万人退散;生母莲真则是位离经叛道的佳人,曾是天祖座下唯一的女徒,据传绝代色倾城姿,豆蔻年华就有风流痴子跪闺求嫁,却不想美人实在别致,一心向着把自己养大的师尊,爱得甚是决绝,可谓轰轰烈烈。
后来师徒情分断,夫妻情意长,好一番传奇佳话。
引阳上君便是这二人的独子,东荒引阳府主人。生来便是天骄,北斗之尊,高高在上,同辈里头一骑绝尘。纵使再看不惯他少年名盛,也无人可出其右,试其锋芒。
厉重月心想,也不知未来是哪个有本事又不怕死的能让这位天仙坠入凡尘,尝尝七情六欲的滋味。
兴许……
耳畔忽然一声清脆,引阳上君已经置下茶盏,收拢画轴,施施然起身而去。广袖华袍,恰如画中。
她忙跟上去:“二、二哥!你去哪里!”
那人声音自远处传来:“骄儿林。”
第4章 邂逅
据闻百年前,金陵曾有养出一位颇具才情的大才子,父亲早亡,由寡母一手拉扯大。这孩子也争气,学识渊博,年十八时正准备入京赶考,可临别前母亲病危,他竟要为照顾老母放弃功名。周围的邻居看不下去,带着他去祭拜佛祖以求安心,结果拜完回来,母亲的病居然大好了。
于是他安心赶考,一路高中,最后成了春风得意的状元郎。
衣锦还乡时,家中旧宅却空无一人。原来老母早就病入膏肓,只为不拖累儿子才联合邻坊演了一出戏。在才子离家不久后,就去世了。
老夫人闺名一个“骄”,此生最骄傲的便是这争气的儿子,故乡人命之为“骄林”。随后人历代传唱,不知哪一代哪一位嘴快了些,到了百年后,这片林子便也就成了“骄儿林”。
百年过去,那个小村子也早就并入秦淮,成了郊外的一处连绵百里的广袤林地,并上后来各种诡异的魑魅魍魉的传说,再无人烟。
骄儿林的诡地之名也因此流传。
阮重笙哼着小曲漫步在林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