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格今天也在监视我们[玄幻科幻]——BY:古墨墨
古墨墨  发于:2020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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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着跑着,言锡的表情就变了。
  “啧,麻烦。”他焦虑地抱着玫瑰花,绕了一圈,干脆回去了酒店。
  酒店里面有两个行李箱,一个行李箱放满了精致的西服。“蓝斯遇的衣服。”沈万奇将行李箱合上,推到了一边,然后打开另一个巨大的箱子。
  刚刚那个箱子里面的衣服很单调,而这个箱子里面,风格各异,让人眼花缭乱。
  “你干嘛?”有人问沈万奇。
  “那个傻子言锡诞生的时间也够长了,你们谁去告诉他一声,他只是一个人格而已,让他乖乖跟我们站在一边。现在,轮到我的时间了。”
  李白白提醒他,“现在席慕在附近。”
  “我才不会被他逮到。”沈万奇很自信,“他是他,我是我。”
  “好啊,明天轮到我。”李白白告诉他。
  “咦。”沈万奇一脸嫌弃,“你穿裙子的样子不许拍照留下来。”
  “哼。”李白白不满。
  沈万奇穿上了一套土到极致的西装,将头发一抹,戴上眼镜,硬生生将蓝斯遇一张秀美的脸蛋变成了乏味的上班族。
  他们已经这样,隔一段时间将蓝斯遇封起来,几个人过上快乐的生活,过了一年多了。
  想到之前的生活,他就觉得头疼。
  在中国逃窜了两年。
  跑到意大利去躲了两年。
  然后被以撒空投去伊朗一年。
  好不容易什么都处理好了,蓝斯遇终于想要跑回来中国找人了,他们赶紧趁着蓝斯遇松懈的一瞬间,将他藏了起来。
  当然了。
  他们可以做到这样的事情,也是多亏了,六个人格和第七个人格的诞生。
  “怪你哦。”沈万奇幸灾乐祸。“杀了人以后,要记得回头看看尸体还在不在才可以哦,蓝斯遇。”
  当他猜出小怪物可能就是蓝斯遇以后,他早就开始计划了。最重要的是,他之前在蓝斯遇那里偷来的东西起了作用。席慕并没有真的将他们杀死,营造了死亡的假象以后,他跟其余的人藏在蓝斯遇的记忆里面。
  蓝斯遇后面虽然发现了,但是长达五年的没有喘气的逃亡时间,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管他们。
  蓝斯遇那时候对他们说,“我一个人也很寂寞啊,大家是我的人嘛。”
  沈万奇不屑,那他想要杀死他们的时候,怎么就不记得他们都是他的人了?
  “虚伪的小鬼!”
  他们全部人要一起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接下来的日子。
  他们几个人疯了一样地玩。
  沈万奇去骗了一大笔钱。
  李白白拿着沈万奇赚的钱去花天酒地,穿着自己喜欢的裙子,化上妆。蓝斯遇本来就长得漂亮,除了高以外,没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
  切换了人格,09404捂着裙子,羞耻地回到酒店,然后待在落地窗看星星。时间到了,他又走去天台,望着几十楼高的地板,他蠢蠢欲动。
  傅徒推开他,然后换上短袖和短裤,去工地里找人拼啤酒了。
  生活真是太美好了!
  喝醉酒的傅徒打了一个嗝,然后一身酒气地躺在了床上,呼呼大睡。
  躺着躺着,外面下雨了。
  冲天的打呼噜声突然中断。
  蓝斯遇慢慢爬了起来。
  他皱眉,抬起手,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
  “好臭的酒味。”他嫌弃。“现在是什么时间了?”他在床头摸到了自己的手机,看了一下时间。
  手机里面除了日期,还多了一些东西。
  蓝斯遇一一点开,还发现了席慕的联系方式。
  “嗯~”他意味深长地笑了,“被提前逮到了。”
  身上廉价的酒臭味让他觉得难受,蓝斯遇伸手将上衣脱掉,然后扔到了角落。
  月光照在了他美好的□□上面。
  蓝斯遇去拉上窗帘,然后把裤子也脱掉,冲进了洗漱间洗澡。
  搓了好几遍,身上才没有了那股酒味。但是张开嘴巴,还是有酒气,蓝斯遇不得不刷牙。
  “你们这些小兔崽子,稍微对你们温柔一点,就得寸进尺。”他不满意极了。
  下半身裹着浴巾,蓝斯遇拉开玻璃门。他换上了拖鞋,准备在门口站一站,突然,手机响了。
  “喂,死神大人。”手机那头有人喊他,“是你吗?”
  “教皇大人。”蓝斯遇对他的态度一点都不好。
  “你好久没有联系我了,我还以为你又被抓了,准备又派我的得力干将去救你了。”
  被抓了一次,被这个人嘲笑至今。
  蓝斯遇冷冷地望着手机。
  “行了,你究竟跑哪去了?”以撒不满了。
  “中国。”蓝斯遇坐在床上,用毛巾擦了擦自己的头发。
  “找小情人啊~”以撒调侃他。
  “找小情人~”蓝斯遇才不会被他打败。
  “小情人说不定都结婚了,呵呵。”
  介于黄色和咖啡色之间的琥珀色瞳孔眯起,他略略抬头,神情倨傲。
  同样的脸,不同的人格演绎的感觉不一样。
  只有他,才可以漂亮得人无法直视。
  “以撒。”
  “嗯。”
  “我要生气了。”
  “没有结婚啦。”以撒说。
  “ 滚。”
  “就滚,还有一句话。”以撒说,“既然你在中国,那就拜托把那边的事情收收尾吧,我是指,蓝家。”
  “嗯。”
  “还有,Arnold跟席钥走得很近。”以撒提醒他。
  “六年来,都有人在监视席慕。”蓝斯湖补充。
  “好吧,给我一点时间,你先忍忍。”以撒嘱咐。
  蓝斯遇有点尴尬,“我已经被看到了。”
  “死不认。”以撒说,“大概三天的时间,等我。”说完,他把通讯给切断了。大概是他那边又要开始忙了吧。
  蓝斯遇看着手机,觉得可冤枉了。
  他们这个组织,一不杀人,二不防火,三不做间谍。
  最多就是组织一些活动反对反对某个宗教。
  还是一个小宗教。
  怎么就被人不待见成这样。
  夜已经深了。
  蓝斯遇站起来,房间里放着一束红色的玫瑰花。蓝斯遇将他们全部抱起来,然后插在了房间里面的花瓶里。
  花瓶里本来就有一支玫瑰花,而且花刺被剪掉,单调的美丽。
  第二天的时候,蓝斯遇穿着舒服的白色衬衣和杏色的工装裤,坐在海边海边吹风。
  海风吹上来,掀起了他的刘海。
  他套着拖鞋的□□叉在一起,双手撑在椅子的两边,悠闲地看着海。
  一个人沿着海边走了过来。
  蓝斯遇抬起头,微微眯起了眼睛。
  看到了来人,他微微笑着,嘴角上扬。亚麻棕色的头发被风吹乱,琥珀色的眼睛亘古不变。
  席慕捧着一束新的玫瑰花,包装纸换上了他喜欢的金蓝色。
  “我是不是见过你?”他又开始试探。
  明明就是在笑着,蓝斯遇还要嘴硬,“不,初次见面。”
  席慕将花递到他的面前,海风吹拂自己的衣服。“这个送你。”
  “为什么啊?”
  席慕继续将花往前递,“因为我跟你一见如故。”
  蓝斯遇故意调戏他,“你是同性恋吗?”
  席慕不回答,将花塞给他。
  蓝斯遇抱着玫瑰花,迎面吹着海风。
  席慕在他的旁边坐下。
  蓝斯遇抱着玫瑰花,低头数了数。
  席慕打斜瞄他。
  “十一朵。”蓝斯遇数完了。
  “嗯。”席慕看着他开心的样子,莫名也变得雀跃起来。
  蓝斯遇看向他的眼睛。
  席慕快要被他看醉了。
  “谢谢呢。”他说。
  “不用。”席慕转过头,看着大海的波浪打过来,一层又一层,拍打在岸边。
  目光交错就会一见钟情。
  谜团越多,人的脑子就越容易沸腾,兴奋地去追寻。
  或许人都有靠近危险的本能。
  就像我们站在高处的时候,多么渴望坠落。
  夜晚,灯光明亮如昼。
  卖花的人推着车回家。
  一位青年路过,买下了一朵百合花。
  他太好看了,那人忍不住看多了几眼。
  青年撕下百合花的的花瓣,放到了自己的嘴巴里面。
  他“咔嚓”一下,就咬着花瓣吃下了。
  场景很美,但是诡谲得让那人完全傻眼了。
  百合很苦,但是细品,微甜回味无穷。
  晚了一点,下雨了。小雨细微,无尽无穷。
  晚上,席慕吃下药以后,早早地睡下了。
  因为药物的作用,他一晚上都不会醒。
  门外响起了钥匙碰撞的声音,有人开了他的家门。
  外人看见了,只会以为住在这里的医生回家了,虽然他们不知道,这位医生什么时候染了头发了。
  生活在大城市,随遇你的邻居,每个人都是一知半解。当有需要的时候,细细回想,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
  钥匙放下,进到屋子里的人不开灯。
  他小心翼翼,一路来到了某扇门前。
  打开房门,席慕盖着被子,睡得死沉。
  他蹲在席慕的旁边,伸出手,用手指点了点他的脸。
  席慕一点反应都没有。
  那根手指往手上,卷了卷他的头发。
  无论他做什么,席慕都没有一点醒来的迹象。
  他干脆坐下,脑袋趴在他的被子上面。
  呼吸缓缓吐出。
  在深夜里,星星才能发光。
  他走之前,弯腰亲了一下席慕的嘴角,将苦涩与甘甜都分给他。
  闹钟响了。
  席慕挣扎着睁开眼睛,他醒来以后,发现外面下雨了。雨势很大,雨珠噼里啪啦地拍打着窗户。“死了,死了,阳台一定会漏水进来。”席慕不想起床去面对麻烦的现实。
  一直躺着是不行的。
  席慕拖拉着起来,然后走出去。
  “嗯?”阳台的门关上了。
  他昨晚关上的?自己不记得了?
  算了,没有关系了。
  席慕去刷牙。
  搞完一切以后,他拿起了手机,然后点开了位置。
  席慕在内心给蓝斯遇道歉。
  他那天拿走他的手机,把两人手机的位置共享打开了。
  现在,只要蓝斯遇还在中国,不管去哪,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那就是蓝斯遇。”他无比确定。“起码身体是。”


第56章 田螺姑娘
  众人格在阴暗的角落, 叽叽喳喳,叽叽喳喳。
  整个空间都是黑色的, 他们的声音化为有形, 白色的字体漂浮在空中。
  叽叽喳喳,叽叽喳喳。
  嘻嘻哈哈,嘻嘻哈哈。
  “把他绑起来。”
  “捂住他的嘴巴。”
  “遮蔽他的眼睛。”
  “让他失去思考的能力。”
  “让他变成任我们玩弄的玩偶。”
  就在他们说得开心的时候, 一双眼睛在天空打开,琥珀色的眸子嘀咕嘀咕转动, 最后聚焦在他们的身上。
  学不会教训的人们。
  席慕最近都怀疑自己的精神状态是不是有问题了。
  开端是因为家里的阳台, 有一天晚上下雨了,但是他吃了帮助安眠的药物, 一夜未醒。家里的阳台通常都是打开的, 为了空气流动顺畅。他有这样的习惯。于是在下雨天醒来的早上,他觉得糟了,忘了关阳台了,雨水一定全部会刮进屋子里面, 他要去打扫卫生了。
  于是他走了出去。
  他眼前看到的是,阳台的门关得好好的。
  也许他关上了, 但是忘记了吧。
  席慕第一次的时候毫不在意。
  最近下雨频繁, 雨势集中在傍晚到晚上。
  席慕好几次忘记带伞,淋了个全身湿透,再继续下去, 可能有感冒的危险。他想要把伞放在门口, 这样出门的时候就能记得拿。但是伞刚回来的时候是湿的, 需要先放去阳台晾干水,再放到门口。席慕有时候将伞放到阳台,再去做其他事情以后,就忘记把伞拿去阳台了。就在他烦恼的时候,那把伞突然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在门口。
  刚开始的时候,人会出现记忆的差错,但是到后来,席慕觉得自己不可能记错那么多次。
  察觉到了不对劲,席慕有一次故意把伞放到阳台,不收回屋子里。
  当他故意这样做的时候,那把伞就没有动过。
  棕色的长柄伞靠在透明的窗,席慕坐在沙发上盯着它,莫名恶寒。
  要不是他的屋子里只剩下一把伞了,他可能会把那把伞给扔掉。
  从沉思中回神,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了,席慕脱下白色外袍,准备走人。
  “席慕医生,我们要一起去吃饭。”路过的同事招呼他,“你要不要也一起来。”
  “不了,我有约。”席慕婉拒了。
  “你最近总是有约,啊,莫非是女朋友吗?”同事调侃他。
  在隔壁的女护士听到席慕可能会有女朋友这件事情,立即露出了伤心的表情。
  “别闹了。”席慕用手捶了一下同事的胸膛,然后离开了医院。
  “不是女朋友啦。”小护士碎碎念。
  “怎么不是啦,走的时候那么开心,十有□□就是。”同事恨不得当即开课,从席慕的肢体语言和说话语气分析,他到底有多么渴望去见等会要去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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