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亿万次之后 完结+番外[玄幻科幻]——BY:吾九殿
吾九殿  发于: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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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锣鼓声声骤然转急。
  老妪一声比一声高,话儿一句比一句急。
  戏里老妪斥责书生,要他远赴京上,早早地博功名,方才不负自己多年的期望。戏外老人们在激烈的唱词里告诉年轻的,将远行的人:此去莫犹豫!此去莫迟疑!他们能够照顾好自己!
  刘老头的铜锣敲得最急。
  柳老太转头对江戈微笑。
  所有老人早已经察觉到了江戈修好了飞船,该走了。但是在前几天,谁也没有说,谁也没有提。直到今天,才在古老的唱词里,一声声地告诉他,去吧,他们希望他离去,此去莫要犹豫。
  或许是因为灯光是在是太亮,烛火太过于摇晃,江戈的眼眶微微红了。
  其实,在很多的时候,他也会在想自己是不是个错误啊。
  他如此狼狈地活着,整个世界都告诉他,他是病毒是错误。
  他只有将自己活成了个疯子,才能不那么难过。
  他狼狈地挣扎了那么多年,活到灵魂伤痕累累,一身疲惫。
  然而在这个时候,坐在老人们的中间,他忽然地有种回到了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感觉,他就像真的只是个一无所知的孩子,只是在陪着自己的长辈们,在村口的夜风里看一场世俗的戏。
  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有那种……
  那种自己不是一无所有,不是无处可归的感觉。
  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等着你回来,还有人希望你一切安好,还有人会记挂着你,那么,哪怕你连一间房也没有,你也是有家的人。反过来,如果这个世界上,谁也不记得你,谁也不关心你,那么你就算坐拥千万个星球,有无数最高大华美的房子,你也没有家。
  坐在老人们之中,他是有家的孩子。
  戏腔百转,幕帘一合一张,戏已三折。
  书生背了书囊,带了方巾,老妪和少妇还有其他父老乡亲站在村口。德高望重的村中老人持酒,颤巍巍地高唱。
  “这一去,山河太平,贪狼莫伤尔,猛虎绕行去。轻舟行平地,龙门跃锦鲤,破晓九重天。”
  “这一去,十年登科,名题仙贵籍,天府快先登。雁塔早题名,禹门三级浪,平地一声雷。”
  刘老头敲击着铜锣高声地唱着,就算是坐在台下的老人们也低低地合着。
  江戈仰起头,灯光落在他的脸上。
  戏里人们祝那书生赴京路上,不遇凶兽,不遇盗匪,轻舟不遇浪,一路风顺,祝他登科及第,也祝他富贵荣华。戏外老人们祝青年此去平平安安,也祝他前程似海,平步青云,得偿所愿。
  刘老头的铜锣敲了二遍,江戈低头,取了筷,合着老人们的调子敲击着盛酒的碗沿,合着老人们放声而歌。
  唱:
  “这一去,年少登第,皇都得意回,双亲未老时。锦衣归故里,端的是男儿,春风马蹄急!”
  老人们希望年轻人去做他该做的事情,希望他能够拥有他想要的,祝福他富贵也祝福他平安,最后将自己的思念与不舍藏在古老的唱词里,只说,记得啊,衣锦之后再还乡啊。
  年轻的远行人听懂了,于是他也唱,唱锦衣时定会归故里。
  谁也没有说再见,谁也没有说离别。
  所有悠长的,柔软的情绪都藏在被风吹出很远很远的唱腔里。
  丝竹管弦还在演奏着,桌上的酒盅已经空了。刘老头用平生最大的力气敲着铜锣,锣声猎猎地传出很远很远。
  披着正红飞鹤大氅的青年在路灯光中越走越远,直到最后黑暗吞没了他的背影。
  刘老头手一松,鼓槌落到了地上。
  他愣愣地看着那片暗影,老泪纵横。
  风低低地拂过路面,拂过摇曳的烛火。老人们都被风迷了眼。
  悲欢聚散一杯酒,南北东西万里程,从此……不知何时再相见。
  过了不知道多久,忽然有如同飞机飞过太空般的声音逼近。老人们闻声抬头望去,只见在夜色中,一艘飞船从废原中飞来。
  飞船船舱外的太空信号灯亮着。
  飞船飞到他们头顶,停在一个刚刚好,比较近,又不至于带起气流卷到地面事物的高度。
  刘老头一跃而起,朝着飞船使劲地招手着。
  飞船外的信号灯一闪一闪,像是在回应他。
  “小子,记得我跟你说的啊!”刘老头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忽地又弯腰,捡起了掉到地上的鼓槌,用力地敲起他的铜锣,扯着他沙哑了的嗓门,高声唱起来,“这一去,年少登第,皇都得意回,双亲未老时。锦衣归故里,端的是男儿……”
  老人们也纷纷站起身,跟着高声唱起这一句。
  在“锦衣归故里”的歌声里,飞船在居住点的上空盘旋了数次,慢慢地升高。飞进茫茫的夜空中。
  双亲未老时,锦衣后,记得还乡啊!
  画了半面艳丽戏妆的青年开着飞船,绕着已经成为废土星球的金星飞了三圈,最后在脑海中徘徊不去的歌声中,冲向了茫茫的太空。
  这个世界,如此冰冷,如此残忍,却也如此温情脉脉。
  他知道——
  从此,自己不再孤身一人。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如此冰冷,如此残忍,也如此温情脉脉。”
  这句话,写给江戈,写给我自己,也写给读着这个故事的你们。
  我们会悲伤,会难过,也会茫然不知所措,但是要相信啊,我们总会遇到足够让你落泪的温暖,为了那温暖,我们可以义无反顾地孤身冲入茫茫太空。
  请相信,在钢铁的缝隙里,也会开出温情脉脉的花。


第44章 握刀之人
  第三区主星,厄尔。
  苏格拉城。
  苏格拉城作为第三区主星上十大名城之一,有着“太空枢纽”之称。这里有着整个厄尔星球三分之一的太空港。苏格拉独特的空间力场,让它能够便利地建立起与各个空间节点相通连的空间传送纤维道。
  曾经有人说,如果将苏格拉城炸毁,那么厄尔主星将失去一只手臂。因为在这里能够与三分之一以上第三区的所属行星进行最快速的远太空穿梭航行。
  星区的主星只有通过这种空间节点的远太空航行,才能对下属的小行星进行有力及时的控制。
  “太空枢纽”“太空明珠”……这些美称包裹的苏格拉城也的确很美。
  在夜晚的时候,每座建筑物,每道贯空而过的悬浮列车轨道,都会发出柔和梦幻的光。如果从高空中往下看的话,苏格拉城就像一座漂浮在梦幻光彩中的梦幻之城,华美,辉煌。
  不过这些东西其实和生活在这座城里的很多人都没有什么关系。
  就跟我们看着倒映灯火的荷塘一样,在观者的眼中,荷塘上映着变幻的光,光里荷花与荷叶摇曳生姿。但只有活在荷叶之下,池水之中的游鱼才知道,在波光粼粼的涟漪下,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那是与美丽,光彩,挂不上边的东西。
  黑暗,冰冷。
  满满的都是污泥。
  苏格拉城就是这个样子。
  一部分人活在霓虹灯光以上的高楼里,他们在落地窗之后端着酒杯,欣赏着川流不息的灯火,就像岸上的人欣赏荷塘面上的粼粼光影,然后说“啊,多美的一座城,多梦幻的世界”。然后,另外有一部分人,他们活在灯光以下的阴影里,他们蜷缩在各个冰冷的码头,垃圾堆旁边,闻着终日不散的恶臭,就像水下的游鱼,终日所见只有腐烂的池泥。
  阿黛就是活在水下的人之一。
  她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出生在苏格拉城较小的一个太空港附近,靠捡太空港工作人员每日清扫出来的垃圾为生,那是太空旅客们随手丢弃的。有各种各样叫不出名字,来自不同星区不同星球的东西,大部分都被啃过一两口。
  工作人员将它们清扫出来后,骂骂咧咧地一起倒在了太空港附近的一片废弃工地上,等待垃圾车前来运走。
  阿黛在这里待了很久,知道每个工作员习惯性倒垃圾的时间,然后只要穿着蓝色工作服的人将垃圾推出来,她就会蹲在一旁等。工作员一走,她就冲上去,迅速地从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里找能吃的能用的东西。
  ——赶在垃圾车来之前。
  和阿黛一样的人很多,大家都习惯了这么生活。
  他们很多是因为没有身份,所以没办法找到任何一份正式的工作。每年,都会有无数怀揣梦想的年轻人从各个星球,千里迢迢地来到第三区。他们试图在这里出人头地,成为能够主掌一个星球生死的人。
  成功的凤毛麟角,更多的是被各个城市吞得骨头渣都不剩。
  因为合法的太空航运在第三区为主星官方垄断,价格高昂。而这些小星球来的人,大多数选择冒险一搏,听信了黑船商的鬼话,乘坐货物飞船而来。并没有正式的交通记录,等他们到了第三区主星,就会发现自己面临着因违法而入狱与成为工厂临时工的抉择。
  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后面那一条。
  于是他们就被这一座座大城市吞没了。
  而这些人,他们中很多生下来孩子,却养不起,只好随意地丢弃在各个垃圾场。
  阿黛就是其中一个。
  她运气比较好,活了下来,然后从出生起就和垃圾打交道。
  今天,阿黛在傍晚的时候,悄悄跑去了一趟商业街,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垃圾已经被这附近的其他流浪汉翻过了,比狗舔的还干净。
  阿黛饥肠辘辘地缩进附近立交桥桥洞下。
  从这里可以看到远处城市中心的灯火。高楼的影子树一样地立在灯海之上。
  每一次看到城中心,阿黛都会觉得这个城市其实陷在一堆烂泥之中,正在一点一点地腐败下去。那些拔地而起的高楼,就是从烂泥里抽出枝干的毒花。
  而像她这样的人,就是烂泥里被毒花抽干血肉的白骨。
  换成以往,挨饿绝对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但是今天阿黛却依旧十分高兴。
  她低下头,小心翼翼地从口袋中取出一个小小的纸包。
  纸原本是用来包裹巧克力的锡纸,她捡到的时候喜欢它闪亮亮的,于是就留下来了。一层一层地解开锡纸,阿黛动作轻柔得就跟生怕碰坏了什么东西一样。
  在锡纸的正中心,是一枚戒指。
  一枚镶嵌着暗红色宝石的戒指。哪怕是在桥洞这样晦暗的环境之中,戒指上的宝石光泽依旧美丽。
  阿黛恋恋不舍地抚摸着戒指上的红宝石。
  她今天跑去商业街就是为了看看这样的戒指一枚能够卖出多少钱。像她这样脏兮兮的孩子进不了那些珠宝店,只能隔着玻璃看橱窗里拜访着的饰物。阿黛不懂宝石都有什么区别,她就去看价格最低的。
  哪怕是最低的那枚,几千星元,对阿黛来说都是一笔天文巨款。
  阿黛抚摸着这枚戒指,想自己拿到了钱后,能够买多少巧克力,嘴角不由向上扬了扬。
  “哥,我就说了吧,这小个子肯定有古怪。”
  面前突然投下阴影。
  阿黛下意识地将戒指握进手心,惊恐地抬头。
  一名长脸,长发,穿破洞牛仔裤的青年不怀好意的看着她。还有一名穿红背心的胖子,也正站在她面前。
  阿黛认识这两个人,长脸的他们这带喊他“阿修”,胖子大家统称“大哥”。阿修和大哥算是他们这一片流浪汉们最畏惧的混混,这一片地区大家平时捡到什么金属和值钱的东西,都要交给他们两个。
  看到阿修和大哥,阿黛脸色顿时就白了。
  大哥似乎懒得跟阿黛这样的小角色说话,只是冷哼了一声。
  阿修看着阿黛那还算可以的小脸,舔了舔嘴唇,抬腿踹了阿黛一脚:“老实点,把东西交出来,然后再帮哥哥几个小忙,哥哥们就放了你。”
  阿黛被他踹得摔在地上,咬着嘴唇一声不吭地从地面上爬起。她低垂着头,将手伸出去。
  阿修以为她识相,伸手去接。
  就在阿修刚将手伸出去的时候,阿黛猛地抬头,结结实实地咬了阿修一口。
  “啊——”
  阿修痛呼一声,脸都扭曲了。
  抓住他吃痛的时机,阿黛凭着自己的瘦小,从两人的缝隙中冲了出去,紧紧握着戒指,拔腿就跑。
  “妈的,小贱人!”
  阿修破口大骂。
  背后是凶狠的骂声,阿黛咬着牙,使出吃奶的力气跑着。她知道自己要是被追上了,肯定没有什么好下场,戒指也铁定保不住。抱着一定不能被追上的念头,阿黛从桥洞中冲出,冲进了紧紧排列的栋栋贫民窟楼房中。
  尽管阿黛已经跑出最快的速度,但是她今天一整天都没吃东西,饥肠辘辘。
  刚进小巷,阿黛就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腿一软,直接摔倒在了地面上。
  这一摔,后面的阿修和大哥也追上来了。
  阿修一抬脚,就要朝着阿黛的后背踩上去:“妈的,老子今天非让你知道厉害不可。”
  这一脚抬在半空中,愣是没有落下去。
  一把刀。
  一把古怪的刀从侧旁递过来,横在了阿修面前。那把插在黑色的刀鞘中,刀鞘上镶嵌着繁复美丽的黄金装饰,那些金子在黑暗中灼灼生辉,吸人眼球。
  但是让阿修生生止住了动作,却不是那刀鞘上的黄金。
  那把刀只是平平地被人横递过来,甚至都没有出鞘,但是一种莫名的寒意却在瞬间席卷了阿修整个人。他直觉地,从灵魂里生出了一种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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