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入豪门的老狐狸 完结+番外[玄幻科幻]——BY:十一有闲
十一有闲  发于:2019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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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大哥,我们之前是什么关系, 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啊?”
  棠璃躺在床上, 眨巴眨巴眼睛, 近距离的看着纪修远, 彼此间吐息可闻。
  虽然纪修远亲口说过不喜欢他, 可纪修远对他这样无微不至的呵护……他又有些心笙摇动。
  毕竟对方怀着自己的孩子,能够在一起的话, 他还是希望在一起。
  “我们之前是……很好的朋友关系。”纪修远迟疑片刻之后回答,“所以,我照顾你是应该的,不要胡思乱想。”
  棠璃乖乖的“哦”了一声之后, 仗着自己“失忆”, 又不死心的继续追问:“纪大哥,我觉得我很喜欢你啊……和别人不一样的那种喜欢。”
  “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 你有没有这样想过?”
  “你喜欢我吗?”
  纪修远看着小骗子澄澈单纯的眼睛,忽然觉得无法面对, 于是站起身退后半步, 和床上的小骗子保持一段距离。
  以为小骗子身亡的那一个多月里, 纪修远在内心的痛苦煎熬之中,已经看得很清楚——
  他喜欢小骗子。
  他对小骗子,其实早就一见钟情。
  若非如此, 他不会在深夜拨出那二十六通无人接听的电话;若非如此,他不会在醉酒后前往小骗子曾经的住所,又哭又闹。
  若非如此, 他不会在小骗子搬进来同住之后,心里感觉到那样幸福满足,那样的甜。
  很有可能……小骗子曾经也是喜欢过他的,甚至到现在也还隐隐约约的,记得喜欢他的心情。
  所以在失忆之后,看见他就觉得亲切,主动要跟他住在一起,还说出这样类似于表白的话语。
  但是,从前他对小骗子并不好。
  甚至可以说一直怀着恶意。
  他用五百万诱惑威胁小骗子,逼着小骗子提前搭乘飞机离开度假海岛……小骗子才会遇到事故,弄得一身伤痕累累,还失去了记忆。
  纪修远觉得,小骗子如果恢复记忆,未必还能轻易对他说出“喜欢”二字。
  他现在若是顺水推舟接受了失忆的小骗子,就是对小骗子不负责任。
  更何况,他心里同时还盘踞着另外一个男人的影子。
  说来可笑,那男人或许根本就不存在,他也完全记不得对方的相貌,能记起的只有身形手脚大概轮廓,以及肌肤鬓发间散发的浅淡香气。
  他对小骗子是喜欢是一见钟情,但对那男人却是在梦境中历经了漫长二十一年的,贯穿了整个生命历程的、无法自拔的痴恋深爱。
  ……他现在根本,就没有资格得到小骗子纯洁真挚的感情。
  “我们是很好的朋友。”纪修远把目光转向一旁,不与棠璃对视,干巴巴的回答,“所以,你当然可以一直住在这里,直到不想继续住下去为止。”
  棠璃对这样的回答感觉很失望,认为纪修远果然还是不喜欢他。
  对他好,不过是出于愧疚吧。
  于是低头“哦”了一声之后,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
  “怎么,纪修远那小子身体出问题了?”
  灯光昏暗的咖啡厅里,两名身穿高档休闲装的男人面对面坐着,低声交头接耳。
  这俩男人一个五十多岁,名叫纪烽,是纪修远的二伯;另一个四十六七,名叫纪焕,是纪修远的四叔。
  纪家人基因优秀,再加上生活条件优渥,两人长相都不错,看着比真实年龄显得年轻。
  纪烽看着纪焕:“老四,消息可靠吗?”
  “当然,就一个月时间,看上去瘦的都没人样了,精神也不好。”纪焕偷眼看了看周围,“否则的话,像他那种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抓在手里的人,怎么会舍得放权?”
  “嘿,真是活该!”纪烽被纪修远压制已久,听了只觉得大快人心,伸手一拍桌子。
  紧接着纪烽又叹口气:“只是身体出问题而已,他还年轻,指不定休养一段时间就恢复了,怎么就不死呢?”
  纪焕盯着纪烽看了一会儿,也缓缓叹出口长气:“说起来……二哥家的小玉,已经过世五年了。”
  纪烽听纪焕这么说,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神情怔忡。
  纪玉蓉是纪烽的小女儿,家里人都管她叫“小玉”,秀丽沉静、聪明懂事,却只活到九岁。
  过了半晌,纪烽才艰涩开口:“小玉有先天性心脏病,生下来就到处看病吃药,遭了不少罪,而且所有的医生都判定她手术成功率不大,很难活到成年……早点离开这个世界,对她来说也是解脱。”
  “要纪修远这小子死,其实也很简单。”纪焕的眼中掠过抹狠厉,“他爹妈怎么死的,就送他怎么去死!”
  纪烽倒抽了口冷气,悄声道:“这不可能吧,那法子……可是需要有父系嫡血、不出三代之人以命献祭。”
  “小玉情况特殊,也就算了。你再看看咱们这兄弟几个,各家各户都算上,纵然心里都恨毒了纪修远,至少还好好活着,谁又愿意无端端的去送死?”
  能咒杀纪修远的父系嫡血、不出三代之人,现在也就剩下他们这几个叔伯,以及膝下的子女们。
  谁舍得自己和自己子女的命?谁都舍不得。
  “我觉得,大哥应该可以。”纪焕朝纪烽悄声道,眸光中露出一点狠厉之色。
  “不能吧。”纪烽迟疑,“我们这几个兄弟里面,大哥向来最惜身爱命,他又只有承业一个孩子。”
  “他惜身爱命不假,却更贪恋荣华富贵。”纪焕凑近纪烽,“二哥你知不知道,他们家眼下在络城过的是什么日子?”
  “一家子住在员工宿舍,每天就跟普通职员一样打卡上下班,什么事儿都在别人眼皮子底下,被看得死死的,工作做不好还要挨训被扣月薪……啧啧啧。”纪焕摇着头,“大哥受得了这个?”
  “受不了也得受。”纪烽叹息,“谁让他急着出手,还手段拙劣,被修安捉住了把柄?”
  “这还好是修安,要搁上纪修远那小子,怕是又得跟老六似的被关进精神病院,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大哥是不会甘心的。”纪焕露出狡猾的笑容,“在大哥心里,亲儿子始终也没有自己重要啊。”
  “老四你是说……”纪烽倒吸了口凉气,“不能吧。”
  他当年虽是献祭了小玉,但小玉那时候每天都过的极为痛苦,很多次拉着他的手说——
  “爸爸,死了以后就不用吃药打针了吗?就不会这么疼了吗?”
  “爸爸,小玉总是喘不过气来,胸口又闷又疼,好难受啊……小玉如果去天上见奶奶,是不是就再也不会这么难受?”
  纵然是这样,他现在一想到小玉就难受,总觉得对不起这孩子。
  如果小玉是健健康康的,或者还有求生的意念,他当年无论如何都不会做出献祭她的决定。
  纪烽震惊过后,又想了想:“我还是觉得,大哥不会牺牲承业。毕竟就算咒死了纪修远,修安还在,他的境况根本就得不到改善,何必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呵呵,所以需要我们几兄弟,集体给大哥放颗定心丸。”纪焕一脸成竹在胸,“修安虽有些小聪明,却太年轻,到目前为止仅仅做过一家娱乐公司的负责人,纪修远一倒,他肯定撑不起纪氏集团的大局。到时候我们这些叔伯一块儿对他施压,大哥重回纪氏不是问题。”
  “至于大哥肯不肯做成这事儿,咱们也不干预,只等他自己决定。”
  纪烽想想,最终点了头。
  ……
  一个月前,通玄子忽然失去了“李唐”这个人的行踪。
  “李唐”大约是专门精修过匿气之术,如果他不是当众施展妖法,从外表根本看不出来妖气,通玄子手头上的道器也无法进行追踪。
  这点通玄子猜得很对。
  棠璃自从六百年前在画舫的夜色中,以为被一介凡人堪破真身,就在大荒山上六百年来研修匿气术直至化境,自认世间理应无人能再识破,才再度踏入凡尘。
  通玄子现在甚至不能确定,“李唐”是离开了凤城,还是改头换面仍旧混迹于城内某处。
  但一动不如一静,于是他就留在凤城守株待兔,并时刻关注着国内外的各种异象传闻和消息。
  而通玄子做为一个人类,住在居大不易的繁华城市里,也需要吃饭穿衣。
  好在他近百年来云游四海寻找妖物炼丹,在各地都多少发展有一些信众,偶尔出手收取报酬,混个衣食住行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天,有几名信徒来通玄子租住的公寓拜访。
  通玄子打开门,认出来人:“是你们啊。”
  然后侧身,放这几名信徒进来。
  这几名信徒都姓纪,据说是什么纪氏集团的家族成员,和他足足有五年没见过面了。
  五年前因为家族内部争权夺利,这几人找到他,咒杀了当时的掌权者,据说那位还是他们几人的亲兄弟。
  通玄子一心只求长生,没什么是非观,当时手头缺钱,也就做了这一单。
  反正“嫡血咒”虽说有些副作用,但其业力反噬并不在施术者身上,而是会反噬许愿者。
  因为修道人打座参禅的习惯,通玄子家里并不设椅子沙发,而是铺着榻榻米,看着颇有日式风格,几名信徒进来后,大家面对面坐下。
  通玄子打量了一番对面这几人,他还记得这几人五年前,印堂都润泽发亮,泛着或深或浅的金紫交绕之气,明显都是掌权富贵之人。
  然而人心贪婪不足,他们想要获得更大的权势富贵,于是咒杀了自己的兄弟。
  如今业力反噬夺其气运,这几人印堂不再润泽、金紫之气散尽,显然过得还不如五年前。
  但这些,和他通玄子又有什么关系?
  他只是拿钱办事而已,事情办成就行,其余概不负责。
  坐下之后,纪焕就迫不及待从随身携带的黑包里,取出一个茶杯大小的玻璃瓶子,以及一张纪修远的照片放在桌上,朝通玄子推过去。
  玻璃瓶子里装着的,是一颗取出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新鲜血红的心脏。
  “仙师,再帮我们一次。”纪焕弯腰低头行礼之后,目光灼灼、充满期待的望向通玄子。
  通玄子拿起照片看了一眼,按照惯例询问:“带来的东西对吗?确定是这个人?”
  几人点头确认。
  于是通玄子旋开玻璃瓶盖,让在场的每个纪家人咬开无名指,往里面滴入一滴血,然后把瓶盖再度旋上,放在面前开始作法。
  在他念出第一句咒文之时,玻璃瓶内的心脏就像活过来一般,开始了收缩跳动。
  紧接着越跳越快,越跳越快……直至不堪重负,仿若被高温灼烧,上面鼓起无数大大小小的血泡,然后在瓶子里陡然炸开,爆成一团不可分辨的模糊血肉。
  至此术成。


第49章
  随着凤城的天气渐渐凉快起来,棠璃身上的伤也好得七七八八。
  或许真的是年轻, 再加上纪修远期间照料得无微不至, 又用了最好的除疤痕药物, 就连最深的伤口也只在皮肤上留下浅浅粉红色痕迹。
  想必再过些日子, 小骗子那身肌肤就能恢复原本的洁白无瑕, 令纪修远稍感安慰。
  只是到了小骗子生活能够自理的时候,小骗子却说晚上会做恶梦, 离不开他,不愿意分房睡。
  对此,纪修远表面上虽然没有露出什么,实际上还是对小骗子这样亲近依赖自己, 暗搓搓的觉得高兴。
  明知道这些甜是偷来的, 却如同被下了降头,忍不住一再沉浸其中。
  偶尔清醒, 又会唾弃这样的自己。
  不知什么时候,他变成了他曾经最看不起的那类, 在感情上黏黏糊糊、苟且偷安的男人。
  这天中午, 棠璃坐在卧房的椅子上, 放下手里的鸡骨头,吮了吮手指,感到十分满足。
  在大荒山的时候, 阿狸手艺虽然不错,但做鸡就那会那家常的几种,来回来去都是葱烧清蒸香烤煨汤什么的。
  到了人间之后, 才发现还有可乐鸡翅、文昌鸡、大盘鸡、菠萝鸡、白斩鸡,三杯鸡、钵钵鸡、花雕鸡、手撕椒麻鸡、脆皮鸡、奥尔良鸡、照烧鸡、咖喱鸡、鸡肉香肠……不说别的,光炸鸡就有十几种完全不同的做法口味,简直是打开了幸福的新世界大门。
  因为棠璃之前“受了重伤”,不方便行动,所以三顿饭都是端回卧房吃,现在纪修远和棠璃也已经习惯了在卧房一起用餐。
  “吃饱了吗?”纪修远放下碗筷,望向棠璃。
  棠璃擦手点头。
  纪修远望向临时餐桌上堆成小山的鸡骨头,一时无语——
  这顿饭,小骗子足足吃了九只鸡,外带一碗羊肉抓饭,一碗鱼肉焖饭,一碗海米葱油面,一笼生煎包,一笼蟹黄包,五盒冰淇淋,八块甜点……食量完全可以媲美大胃王主播。
  再看向自己这边,食量跟小骗子也差不离儿。
  他吃了十二块煎牛排,六份海鲜焗饭,三份土豆煎饼,两大扎果汁……以及好几盘芝心薯球、酥炸虾之类的小食。
  小骗子可能是还在生长发育期,外加天生的能吃,怎么吃都不胖。
  至于他自己,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能吃……难道是受小骗子影响?
  不过除了能吃之外,倒是比以前感觉上还要健康有力、耳聪目明。
  这段时间,他把小骗子抱进抱出根本不费什么劲,思维动作的速度最起码比以前快了好几倍,周围五米以内就算有一只虫子爬过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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