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碗筷拢了拢,陆清一站起来,突然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在意识彻底陷入黑暗以前,他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念头——
许烨磊竟然有胆子暗算他?
总算听到客厅里传来的声音,许烨磊这才松了一口气,蹑手蹑脚的下了楼,他小心翼翼的把陆清从地上扶了起来,把他放在了旁边沙发上。
他一边扶一边碎碎念着:“老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受嫂子指使,记得醒来手下留情……”
见陆清丝毫没有醒过来的迹象,许烨磊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陆清不是那么好算计的,现在他手脚都在发软。
他毫无形象的瘫在了另一边的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来了一个小瓶子,这是胡致宁给他的药,说是能让大象昏睡至少三小时。
他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结果竟然真的把陆清放倒了。
能把凶兽之王都放倒的药?许烨磊心有余悸的把瓶子扔进了垃圾桶,人类简直可怕。
他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胡致宁的声音很快就从听筒里传了出来:“搞定了?”
“是的,没想到老大在家,还好我反应的快。”
许烨磊话语里充满了后怕,他一辈子的演技跟勇气都用在这里了。
发现陆清在家以后,许烨磊第一时间改变了计划,陆清的鼻子灵敏,把药下在饭里肯定会让他发觉不对,所以他灵机一动的给他闻了在消毒水里泡过的毛巾,暂时破坏了他的嗅觉。
果不其然,陆清中招了,许烨磊在心里偷偷给自己点了个赞,简直神勇机智的都不像是本人了。
“你真的决定要这么做吗?老大醒过来肯定要发脾气的。”心潮澎湃了一会儿以后,许烨磊有些期期艾艾的问道。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
“嗯…你帮我看好他。”
胡致宁说完这一句以后就想挂电话,结果那边却又开口了,带点小心翼翼和期许——
“你要是做到了,我帮你说服九尾狐、朱厌他们…嗯…让他们不找你麻烦。”
“好。”电话那头的胡致宁唇角略微勾了勾,对于这个“小舅子”,他还是很有好感的。
他挂了电话,从怀里掏出那封信,一丝丝阴霾慢慢汇聚在他的眼底——
想欺负他老婆,经过他同意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结局!搞大事走起!
为了老婆,老胡要奋(开)起(挂)了……
第五十章 【大结局】
“轰隆隆——”天边传来滚滚雷声, 比刚刚更大了一些, 胡致宁合上了大门, 想了想又从手上拎着的大袋子里面拿出了一把伞,那把伞很奇特,从伞身到伞柄都是橘色的, 在黑色的夜里格外显眼。
“嘀——”
一声汽笛声划破夜色,胡致宁连忙打开手电筒,朝着远处晃了两下, 一辆的士车就稳稳的停在了他的面前。
“胡先生是您吗?”郑琦生是个在写字楼工作的白领,白天工作,晚上出来开滴滴,没办法, 两个月前他的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女儿, 正是需要奶粉钱的时候,妻子没法上班,所以他只能用晚上的时间出来补贴点家用。
只是这个客人很奇怪啊……郑琦生不着痕迹的从后视镜打量着胡致宁,浑身名牌,看样子也是一个富家子弟,怎么大晚上的, 跑去西宝山这么偏远的地方?
胡致宁一直在座位上摆弄他的那个大的过分的袋子, 也没注意到郑琦生的打量,后者在观察无果以后, 终于开口了:“这位小哥,你这大晚上的, 去西宝山做什么?”还一趟给三百,要不是看这钱跟白捡的一样,他才不会接这单生意呢。
“有点事。”胡致宁头也不抬的说道。
去西宝山有什么事…郑琦生明显不信,但客户不说,他也不好开口,只好老老实实的开车。
他的目光一直落在胡致宁的那个大的有些离谱的袋子上面,随即就看到,胡致宁从里面抽出来了一跟有人指头粗的棍子。
郑琦生顿时打了一个寒颤,突然想起了他之前看过的一部恐怖电影,也是一个半夜接单的出租车司机,被一个乘客骗到荒郊野岭之后,残忍的分尸了。
虽然那个电影里的凶器是电锯,胡致宁手上的是棍子,但是也不妨碍他的脑补。
胡致宁总算是整理好了袋子里的东西,偶然一瞧出租车司机,发现对方扶着方向盘的手竟然在微微颤抖,脸色也有些苍白,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没事,就是…有点冷。”
司机打着“哈哈”过去了,装作是不经意的问道:“大晚上的,你带着棍子上哪去啊……”
胡致宁神情一顿,这才发觉对方恐怕是误会了什么,见对方以警惕的眼睛打量着自己,顿时灵机一动:“刚给学生补完课,这是教鞭。”
“教鞭啊……”郑琦生果然松了一口气,他就说呢,那跟棍子细长细长的,看起来也不像是能打人的样子。
知道自己误会了对方以后,郑琦生把车开得飞快,一溜烟就开到了山脚下,还满口答应如果胡致宁事情办完以后来接他。
跟对方交换了电话号码以后,胡致宁这才拿出了袋子里面的东西,竟然是一件雨衣,只是这件雨衣比世面上的要厚很多,而且相当肥大,把胡致宁从头到尾的罩在了里面,从远处看,就像一个滑稽的大橙子。
胡致宁相当嫌弃的把同色系的大伞撑开,这才开始登山,西宝山的景色跟上次大不相同,或许是因为混沌冲破封印导致灵气泄露的原因,这里的树木都开始疯长,才短短几天,连杂草都有一人多高了。
艰难的拨开眼前的杂草,胡致宁凭着记忆找到了山姥的坟墓,混沌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了。
“你这是什么打扮?”混沌穿着一件黑色的骷髅T恤,底下是破洞的牛仔裤,腰间还挂着一根粗长的大金链子,脖子上也带了一根同款,随着他的动作“blingbling~”闪着光。
胡致宁:.......
他还是不问他那个乡村爱情风的发型在哪里剪的好了。
总觉得跟这种人约架有些掉价,胡致宁罕见的迟疑了一会儿。
混沌不满意了,脖子跟腰间的大金链子随着他的动作“哗啦啦”的响着:“陆清呢?他怎么没来?”
“对付你还不需要他出马,有我就够了。”
“你找死!”混沌勃然大怒,但是对于胡致宁,他还是不屑于出手,他嘴巴微张,一团液体就从他嘴里溅出来,直接朝胡致宁面门而去。
胡致宁早有准备,在话出口的一瞬间,就撑开他带的伞挡在了自己面前,黑色的液体击打在伞面上,然后流了下来,竟然没造成任何痕迹,但胡致宁脚边的杂草被这液体淋上,却发出了“滋滋”的声音,冒出了一股白烟。
“果然我猜的没错,你的手段,其实就是强酸吧……”胡致宁同情的看着他——
“你不知道橡胶制品对这玩意儿免疫么。”
当时混沌出手他就怀疑了,后来他偷偷的把混沌损坏的东西拿去检测,发现其实就是一种浓度非常高的强酸,成分跟硫酸近似。
后来跟许烨磊聊了聊,更是确定了他的猜测,混沌除了强大的肉体以后,就只有这个是他的本命神通,在这个几乎已经没有灵气的世界,根本不足以支撑法术施展,所以只要把这个解决了,就只剩他强大的肉身了。
“滴答——”
一滴雨伴随着远处滚滚的雷声落了下来,胡致宁心神一动,来了!
“滴答滴答滴答——”
刚刚还只是一点点的雨变成了瓢泼大雨,密集的雨水在两人周凝结成了水幕,遮挡住了混沌的视线。
“艹!”混沌骂了一声娘,这人类运气真好,竟然碰上了大暴雨,混沌明显有些瑟缩,这么大的雨,肯定要打雷,而作为凶物,他最怕的就是天雷。
混沌有了退缩之意,也不管胡致宁了,准备今晚先撤退,反正看样子陆清也不会来了,胡致宁没想过他会跑,一时也呆了一下,等反应过来了以后,才把之间一直拿在手里的棍子扔了出去。
“嗖——”
即使暴雨倾盆,棍子的破空声也格外明显,混沌冷笑了一声,然后一跃而起,他肉体的确是强悍,这一跳竟然平地跳了七八米高,躲过了胡致宁扔来的那根棍子。
“轰隆——”
胡致宁条件反射的抱头蹲下捂住耳朵,一阵刺眼的白光闪过,紧接着是足以把人耳朵震聋的雷声,隐隐约约伴随着什么东西的惨叫声,紧接着什么声响都没了。
等到雷声完全停歇,胡致宁这才敢上前,那里只有碎成了破布的衣服,还有已经被雷劈得发黑的大金链子,而胡致宁扔的那根棍子就孤零零的躺在了七八米处。
活该!让你在雷雨天跳高,怎么着,被劈了吧~胡致宁“啧啧啧”了几声,又小心的把身上的衣服拢了拢,只是心里隐隐约约有些奇怪,他的确打着让混沌被雷劈的主意,可是他棍子没扔准,他怎么被劈的?
这是身后传来了凌乱的脚步声,陆清带着被揍成猪头脸的许烨磊急匆匆的赶了过来,见到胡致宁就重重的给了他一下:“不要命了!”
他是真的又惊又怒,那个药确实把他迷晕了,但是过了半小时他就醒了,把许烨磊揍成猪头以后,他才知道他这个男友简直是胆大包天!连混沌都敢挑衅,是嫌死的不够快?
得知了确切的地址以后,他这才急匆匆的赶了过来,只是半途碰上了暴雨,才耽搁了一会儿,没有赶上。
陆清捡起混沌的那根大金链子,看着中间焦糊糊的东西,神情复杂——
下雨天把这种漆了金漆的大铁链子带在身上,这是要当一根人形避雷针吗?
他把金链子扔在了地上,看着胡致宁,抬了抬下巴:“我从不欠人人情,谁的也不欠,你可以提一个要求,只要是我能够做到的。”
胡致宁完全没有刚刚还命悬一线的觉悟,而是有些期望的搓搓手:“那你能答应我一个要求吗?”
“什么”
“那啥的时候,我能不能在上面”
陆清最后没说答应还是不答应,就跟胡致宁找了一处洞穴躲着,一直等到雨停,等两人拍了拍衣服准备走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一个“惊喜”。
一个大概三岁,还穿着肚兜的小包子手撑在一个水坑旁边,胸部以下陷入了一个泥坑,正拼命的想要爬出来,听到身后的响动,小包子一回头,就看到了陆清跟胡致宁,嘴巴顿时一撇,挣扎的更厉害了。
只是三岁的孩子有多大力气,白嫩嫩的像是藕节一般的胳膊不仅没有使上力气,反而因为泰国用力,勒出了一道道婴儿肥的褶子。
小包子:QAQ........
胡致宁仔细盯着那个眼里不自觉泛上泪水的小包子,只觉得越看越眼熟:“混沌?”
陆清就直接多了,直接上去拎着肚兜带子把混沌滴溜了起来,还恶劣的晃了晃:“欺负我男朋友,嗯?”
混沌简直被这两人的无耻惊呆了,拼命用像是肉馒头的手捶陆清,口齿不清的辩驳着:“你晃开,我木有……”
明明他才是被欺负的那个,他都被雷劈了,为什么还不放过他!
胡致宁也反应过来了,用手戳了戳混沌的肚子,恶劣的笑了笑:“还不错嘛,出来一趟,还能捡个儿子回去。”
“嗯…”陆清推了推眼镜,面无表情的说道:“回去以后就让他上幼儿园……”
幼儿园……混沌已经呆滞了,这些天他混微博,什么三种颜色事件等等,还看了不少,这会儿一听说陆清要送他去幼儿园,反应过来以后被吓得放声大哭。
陆清被他声音吵的头疼,把混沌扔到了胡致宁怀里:“交给你了。”
胡致宁也很嫌弃:“算了,给老爷子养吧,反正他闲着没事。”
……
一年后——
零班的那群小崽子已经升上了高三,此时已经进入到五月底,临近高考,却恰好赶上了一中一百周年校庆,本来高中毕业只是拍个毕业照的高三,迎来了一个意外的惊喜——
校方大手笔一辉,决定结合一中优秀的历史文化沉淀,给高三的学子做一个毕业相册集,这个决定让整个高三久违的沸腾了,订服装的订服装,邀请老师的邀请老师。
零班服装都统一为白衬衫和黑色的西装裤,女生的服装在领口部位用黑色的丝带系一个长长的蝴蝶结,男生则是红色的领结,很是正式。
而陆清跟胡致宁则是穿上了教师统一的黑色西装,陪着这些学生在湖心亭照了一张毕业照。
对于这次百年校庆,校方很是郑重,整个年级组的老师都疲于奔命,快六月的天还要穿着黑西装在大太阳底下拍照,为了丰富毕业相册集的内容,陆清跟语文组的老师合照,紧接着是班主任组的老师合照,然后是高三组的全体老师,再然后是年级组,最后则是跟校长。
这一番折腾下来,整个高三年级组的老师都在骂娘。
不过最后出来的效果也是经验的,校方这次狠下了大手笔,无论是做工的精良程度还是手感的厚实度都没话说。
陆清翻开第一页,就见上面用毛笔写了大大的四个字“厚德载物”。
他忍不住笑了笑,又粗略的翻了翻,最后停留在零班那群笑得极为灿烂的小崽子上,这才抬起头问正在脱黑西装的胡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