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之子完本[灵异耽美]—— BY:荷风渟
荷风渟  发于: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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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哈口若悬河的说起了它主人的好来,它的思维发散又跳脱,能从它主人给挑它狗粮扯到狗粮的品种味道再扯到它的喜好,完了,它还能扯回来继续说它主人的好。
夏莫几次想打断它,都没能成功,直到夏莫洗完澡出来,它还在说它主人上次给它挑的某个玩具,特别好玩。
夏莫从未遇到过如此聒噪的动物,再好的耐心都能让它给汪没了,更何况,夏莫的耐心实在算不上好,他再次打断二哈,说:“你想让我帮你主人做什么?”
二哈严肃的毛脸上闪过一丝懊恼,光顾着说话,差点把正事给忘了。二哈清了清嗓子,从它主人领养它一路讲到它陪着主人长大,中间还不忘对它的主人各种花式夸赞,絮絮叨叨半天,好不容易终于进入正题。
根据二哈的描述,它主人的家境应该很好,毕竟能够跟丁弘一这样的当红影帝住一个小区,必然是非富则贵。省略掉它主人漫长的成长史,如今,它主人已经大学毕业几年,跟朋友合作,开了公司,公司收益还不错,家里条件也好,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富婆。
说到半途,二哈特别的遗憾,“老大,你要是能再大几岁就好了,刚好跟我主人凑一对,有我撮合,保证能成。”
鼠宝忍无可忍,扔了二哈一堆眼刀子,气急败坏道:“呸,老大才瞧不上你主人呢!”
二哈不甘示弱,刚要为它主人分辨,却被夏莫打住:“都少说两句,二哈,说重点,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
二哈嘟哝道:“我主人鬼迷心窍看上了一个坏蛋,就是把我毒死的那个,简直太坏了,老大,你能不能帮我把那个坏蛋从主人身边赶走啊?”二哈没好意思告诉夏莫,它在死前已经使出了所有的花样,可不仅没把那坏蛋从主人身边赶走,反而把小命都给搭进去了。
鼠宝嘀咕:“你主人的眼光可真不怎么样。”
二哈恼羞成怒,冲着鼠宝龇了龇牙:“才不是我主人眼光不好,是那个坏蛋,那个坏蛋……”二哈绞尽脑汁想了个贴切的词儿出来,“特别邪门儿。”
邪门儿到什么程度呢,邪门儿到脚踏好几条船,船不仅没有翻,还能跟一个船队似的,结伴同行,和谐得不得了。
二哈陪着主人长大,主人的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主人不止一次告诉它,以后要找一个像她爸爸一样钟情又专一的男人,可是自从她认识那个叫叶尽欢的男人以后,整个人都变了。向来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她,竟然会着魔一样喜欢上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
叶尽欢还不止有一个女朋友,光是得到他认可的女友,就有六七个,关系暧昧再有六七个都不止。
作为一只局外狗,二哈真不明白那些女人包括它主人在内,究竟喜欢他什么。
说帅也不帅,跟夏莫比提鞋都不配,往大街上一放,就是个布景板连路人甲都算不上。具体是做什么的,二哈也说不上来,它只知道叶尽欢出手挺大方的,像个暴发户一样,最喜欢装穷人然后跟人斗富打脸。说人品……一个脚踏十几只船的男人,看到漂亮女人就挪不开眼睛,还总对它主人毛手毛脚想占便宜的男人,你能指望他有什么人品?要二哈说,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
偏偏,它主人竟然对这样一个人渣爱得深沉。
你说这不是鬼迷心窍是什么?
作为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夏莫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刨除二哈的一些主观情绪,单说这叶尽欢能够同时得到这么多女人的喜欢,还能让这些女人不记名分死心塌地的跟着他,这人就有点邪门儿了。
现代女性,逮着自己男友偷个腥都不得了,还能跟其他女人和平共处共侍一夫,做梦呢吧?当然,后面那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可那都是奔着钱去的,叶尽欢的其他女人不好说,但二哈的主人家境很好,根本不缺那点钱,随便找个门当户对的,都比叶尽欢那样的人强,她图什么?
事出反常必有妖。
那叶尽欢怕是不太对劲。
吃过早饭,夏莫让孔苏跟着二哈去探探叶尽欢的底。二哈是鬼魂,但二哈的主人常年以二哈的名义向一些流浪动物收容机构捐款,也算是为二哈积了些功德,再加上二哈天生聪明,差一点就能成妖,虽然被人害死但却没有太多怨气,没有去轮回,也是因为放心不下主人,所以,跟寻常鬼魂不同,二哈不是特别怕太阳。虽然大白天的出来光线照在它魂体上不舒服,但也不至于像其他鬼魂一样,会被阳光晒伤魂体。
二哈领着孔苏屁颠屁颠跑了好些地方,但是都没有找到叶尽欢的踪影。最后,二哈领着它找到了它主人的住处,二哈穿墙而进,片刻,二哈火烧屁股似的冲了出来,嗷嗷嚎个不停,“不好了,不好了,主人割腕自杀了!怎么办?怎么办?”
孔苏大声汪汪道:“先别慌,你去看看你主人还有气儿没有,我想办法找人来救她。”一直以来,孔苏对自己没能救下主人耿耿于怀,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情,孔苏面上镇定,心里慌得一批。
二哈掉头跑回家里,它听到主人微弱的鼻息声,吊在嗓子眼上的心,总算回落了一点。可不等它的心回肚子里,它主人竟然一点点往注满了水的浴缸里滑去,眼看血水就要没过主人的鼻子,二哈急得都快哭了,它拼命去咬主人的头发,试图把主人拖出来,可是它的魂体径直穿过了主人的身体。
怎么办?怎么办?
就在二哈快急死的时候,孔苏终于引了物业的人来,一番折腾,将二哈的主人送进医院抢救了过来。经过救治,她身体的各项指标已经趋于正常,但人却一直没有醒过来。
第八十三章 下咒
陆妍做了一个很古怪的梦。
她很清楚自己在做梦, 但就是醒不过来。梦里, 她像一个局外人一样, 她有自己的意识,但是却没有自己的身体,梦里还有一个人,长得跟她一模一样,也叫陆妍, 也养了一只聒噪又调皮的狗狗叫哈迪斯。
梦一开始, 陆妍还是个小姑娘, 在宠物店里看上了一只胖乎乎的哈士奇。她妈妈嫌哈士奇淘气, 想让她买更乖巧懂事的布偶猫。可是小姑娘就喜欢那只仿佛能听懂她说话的小狗,她软磨硬泡,费尽口舌, 最后好不容易说动了爸爸, 同意她买下这只小狗。
小狗果然被妈妈说中,调皮捣蛋还聒噪, 经常呜呜的叫个不停, 吵得人脑仁疼。可是小狗又很聪明,好像能听懂他们说话一样,教它什么,一学就会。会给主人叼鞋子、会在主人不高兴的时候耍宝卖萌逗主人开心,会缠着主人撒娇, 闯祸了就会装无辜,装不下去就耍无赖, 实在赖不下去了才会老实一点。
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只很讨人喜欢的狗狗,连最开始最不乐意养它的妈妈,也很快被二哈给征服了。妈妈说妍妍是她小女儿,二哈就是她的小儿子,女儿是小棉袄,儿子是小开心果。二哈给家里带来了很多欢乐。
随着时间推移,陆妍从小女孩长成了大姑娘,从学生变成了小老板,一晃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她是家里的独女,她父母白手起家,创下偌大家业,陆妍是唯一的继承人,长得漂亮,自己拿零花钱开的公司也经营得有声有色的,追求她的人不要太多。陆妍条件摆在那儿,眼界高对自己另一半的要求自然就更高了,寻常男人根本看不上。父母也由着她,他们只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真正喜欢的人。
在一个生日宴会上,陆妍遇到了一个奇葩。
这个宴会是B市一个金融大鳄为女儿举办的成人礼,到场的人都是西装礼服盛装打扮,可偏偏就有人不按常理出牌,穿着T恤牛仔脏球鞋就来了,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其貌不扬的男人送了一大束红玫瑰给当日的寿星。寿星当时就露出小儿女的娇羞痴态,竭力挽留他,他却挥挥衣袖扬长而去。当着那么多宾客的面,寿星父母的脸都气绿了。
陆妍跟主人家不算熟,她站的位置比较靠后,本以为随便看了场热闹,却不想那男人经过她旁边时,竟然停住脚步,打量了她几眼,眼睛隐隐有些不老实,可是却眉头紧皱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神神叨叨道,“美女,我观你今晚有血光之灾,晚上回去的时候最好小心点。”
“神经病。”陆妍有些生气。
男人勾起半边嘴角,露出一个自认为帅气的笑容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真是个奇葩。
意识状态下的陆妍和梦中那个陆妍心里都有些嫌弃,转头,陆妍就看到寿星气鼓鼓的瞪着她,刚成年的小姑娘满眼都是不加掩饰的醋意。
出门没看黄历,尽遇着奇葩了。
意识状态下的陆妍似乎能听到陆妍在心里嘀咕。
更奇葩的还在后面。
出了这个插曲,生日宴会虎头蛇尾草草收场,陆妍打算离开的时候,寿星姑娘竟然跑来悄悄警告她,“你给我离叶尽欢远点,别仗着有几分姿色就想勾引他。叶尽欢是我的,是我的!你们谁也别想勾引他!谁也别想!”
陆妍被她给气乐了,忍不住反唇相讥道:“放心吧,就算他看上我的姿色,我也看不上他的。”
小姑娘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看不上?你居然敢说看不上叶尽欢?没有女人能逃脱叶尽欢的魅力……”说着她又咯咯笑了起来,“看不上也好,你们要是都不喜欢他就好了。”
这小姑娘怕不是脑子有残疾吧?她以为叶尽欢是谁?就算是人民币也不见得个个都喜欢,毕竟还有视金钱为粪土的人呢。
从酒店出来,陆妍觉得连空气都清新了不少。回家的路上,她觉得肚子有点饿,就把车停在路边,准备吃点宵夜再回去。她从车上下来没走两步,竟然平地上把脚给崴了,好巧不巧膝盖摔在了一块碎玻璃上,血涓涓地流,疼得她半天没爬起来。恰在这时,叶尽欢不知从那儿冒了出来,二话不说将她抱起来。
从这一刻起,那缕意识就察觉有些不大对劲了。
她很不喜欢这个莫名其妙的叶尽欢,梦中的那个陆妍本来也是讨厌他的,叶尽欢突然窜出来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她有种被冒犯的感觉,梦中的陆妍起初也挣扎得特别厉害,显然是将叶尽欢当成了趁机占便宜的登徒浪子。
“别闹。”叶尽欢不轻不重的拍了拍陆妍,并略带强势的看向陆妍。陆妍跟他四目相接,眼神有片刻的恍惚,一直作为旁观者的意识,忽然被一股奇怪的力量吸引,飞回了陆妍的身体里面。
陆妍感觉自己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格。一个人格像是着魔了一般,觉得叶尽欢充满了男人味儿,他那张平凡又普通的脸似乎也变得生动起来,尤其是他的眼睛,好像充满魅力。另一个人格打从心底里不喜欢叶尽欢,可它只是一缕意识,根本无力阻拦,只能眼睁睁的任由叶尽欢将她送到医院。
一路上,叶尽欢有意无意的跟陆妍聊了很多,主人格觉得叶尽欢眼光独到,谈吐幽默,言辞犀利,是个很有趣的人。意识却觉得叶尽欢是故意撩妹,装B,视线还偷偷在她胸部逡巡打转,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油腻腻的感觉,恶心死它了。
到了医院,叶尽欢很热心的帮着跑前跑后,主人格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两人主动交换了电话号码。之后陆妍在家养伤,两人一直没有联系,意识能够明显感觉到陆妍对叶尽欢好感在一点点降低。不待陆妍完全忘掉叶尽欢,陆妍又遇到了倒霉事,居然被人当街抢包,她包里有一份很重要的合同,陆妍只能奋不顾身的去追抢包的人。人没追到,鞋跟忽然断了,狠狠摔了一跤,手肘擦破了好大一块儿皮,痛得她险些没哭出来。
这时候,叶尽欢突然出现,把陆妍扶了起来,还帮她把包给追了回来。然后,叶尽欢又带着她在附近找到一家药店,很细心的帮她处理了伤口。
“你救了我两次,都没有好好感谢你,你如果不忙的话,我们去前面喝杯咖啡怎么样?”陆妍客气道。
“恭敬不如从命。”
到了咖啡店,两人东拉西扯的聊了些话题,言谈间,意识发现,似乎只要叶尽欢跟陆妍对视,陆妍就会不由自主的对他生出好感来,不知不觉,陆妍对他的心防已经降到了最低。等到咖啡快要喝完,叶尽欢忽然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最后,他似是下定决心,对陆妍说:“我观你面相,印堂发黑,最近怕是还会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你要多加小心。如果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就给我打电话,我也许能够帮你。”
叶尽欢没头没脑丢下这么句话就走了,陆妍一向太不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没怎么放在心上。
可自从那一天后,她就开始倒霉。
喝口水能呛得半死,在高档餐厅吃饭能吃到死苍蝇,开车也总是遇到大大小小的事故,走到楼下能碰到高空坠物,险些没给当场砸死……短短几天,仿佛半辈子的倒霉事儿都找上门来了。
陆妍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将信将疑的给叶尽欢打了个电话,约他出来,把自己最近遇到的倒霉事一股脑全告诉了他。
这时候,叶尽欢也终于透了点自己的底,说:“我师父是个天师,我跟着他学了点皮毛,如果陆小姐不介意的话,可以把你的生辰八字告诉我,我帮你看看。”
陆妍如实报上自己的生辰八字。
叶尽欢一番掐算后,告诉陆妍,说她命犯太岁,流年不利,不过问题不大,回头他去他师父那儿给她求一张护身符,只要她天天佩戴,保证让她平平顺顺的。
隔天,叶尽欢将一张护身符给了陆妍,陆妍戴上护身符以后,果然再没遇到过什么倒霉事儿。可也是从这一刻起,她彻底对叶尽欢动了心。不知不觉间,她也变成了她曾经最鄙视的脑残,满心满脑只有叶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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