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喵死后我怀孕了[星际]完本[生子甜文]—— BY:竹岚子
竹岚子  发于:2018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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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也不打紧,作为夏安部落东边出入的必经之地,这里从来不缺路过的旅人。吃个饭喝完汤然后继续上路,络绎不绝的人流量足以让老板赚的盆满钵满。
“三号桌一碗考恩肉拌面!七号桌全素套餐外带面汤!“
前台伙计的吆喝声响起,一个小个子穿梭在座位之间,给对应的几桌送上汤饭,同时附赠一个八颗牙的笑容。
他的身形瘦小,看起来还没成年,浅褐色的脸孔比大多数同龄人更加柔和一些。而从头到脸没有半根毛,光秃秃的发顶只能看到依稀的青茬。
就像个青皮的鸟蛋。
未成年,剃发,虽未长成但底子不错,这是典型的从人伢子手中逃出来的模样。
锰星的七大部落里,只有排名最后的夏安还招收未成年帮工,就像其他的中小型聚落那样。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社会经济还没发展到那个水平,家里的小孩不帮忙的话,成年人很难负?          5 页, 5闷鹨患依闲 ?br /> 因此人口买卖也更加猖獗,据说夏安一年拦截下来的人口贩卖,加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其他六个部落的总和。
而七大部落之外,更加荒僻偏远的位置,类似的事更是数都没法数。
小孩儿一咕噜把碗盘摆好,又去收拾刚刚起身的一桌。有等餐的客人看对方模样讨喜,手脚也麻利,闲的没事哎了一声:“你们夏安这里,有什么好的景点吗?”
小孩儿愣了愣。
下一秒,他用空出来的左手,比了比自己的嗓子。
居然是个哑巴。
这客人也是没想到,反应了两秒之后,有些不好意思。他从兜里掏出两粒赤石递过去,换来对方一个露出十颗牙的笑容。
等他端着一叠碗筷进了后厨,洗碗的婶子看了他一眼,用下巴比了比旁边的空位。
小孩儿把碗放过去,还没说什么,外面已经有人叫他:
“阿时!今天的货来了,你去取一下!”
阿时——时维比了个“好”的手势,冲婶子点了点头,转身出去了。
在三个月之前,时维绝对想不到,作为一个二十有五的青年,他有朝一日居然要假扮未成年。
还是残疾款的。
一个多月前,纯正的地球人时维,被一群外星人绑架到外星。后来飞船内部似乎出了点问题,最终他被卖到了锰星的一个偏远村落。
他的饲主叫阿李,在锰星的通用语中,大概是个天空相关的意象。时维在这里学了一个多月,也只勉强做到能听懂别人的大意。
在被买下后的一周内,他趁着阿李带他出去放风,想办法逃走了。
过程其实并不复杂,在放倒了不知名的偷袭者后,青年把褡裢里的一把小刀拿出来,把自己的兜裆布从中间分开,然后系成了阔腿裤。接着他拖着那个人,一路到了田垄边的沟渠那里,用拖痕盖掉了自己的脚印。
最后他跳下半米深的沟渠,往下走了十来米,停在了后方几棵树的位置。
这里的田垄周围,多少都种了树,而且大多结了果子。时维只用肉眼看,都能发现其中的一些,是这几天出现在饭桌上的。
他爬的是颗水泥球树,就是第一天阿李给他看的,长得像多棱体的水泥砖。
后来时维才知道,那种树的学名叫锰膏,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主食。
生吃也可以,当然味道就一言难尽了。
总之,当时时维爬到那棵树上,让自己彻彻底底被叶子挡住了。
这棵树所在的田地,在阿李那片的下面。而只要没人在树干下仔细朝上看,都不会发现异样。
而以时维之前大着肚子的情形,除非他是个猴,否则绝对没法爬树的。
他就这么在树上蹲了几个小时,期间听到了阿李的呼喊,然后是来回找人的动静。
等到天擦黑的时候,对方终于停止了没结果的寻找,包括田地里其他干活的人,陆陆续续回去了。
时维又蹲了会儿,然后在树上摘了个果子,轻手轻脚爬了下去,最后沿着小路回了森林。
他在外面游荡了七天,文明不够发达的好处就是,深山老林里吼一嗓子都没人听见。不过他也没敢跑的太深,万一遇上些太过奇怪的虫蛇,或者迷的找不到路就尴尬了。
所以这七天里,时维除了吃饭睡觉,主要进行三项活动:
观察自然人文,把自己晒黑,以及学习剃头。
剃头的小刀,是从褡裢的工具里拿的,阿李一般用它削果皮。而这项技能对于非专业的现代人来说,难度大概和用刀挂脸差不多。
时维削皮削树枝,还拿意外捡到的鸟刮毛做实验,用了三天才敢往自己的头上试。最后的成果不好不坏,虽然没刮破皮,但手感也完全称不上光滑。
不过勉强能糊弄人了。
在他玩躲猫猫的几天里,尤其是开头两天,阿李和几个人来地里找过一圈,包括周边的林子,但最终一无所获。
显然,一方面由于面积太广,时维的躲猫猫也玩很溜。另一方面没人觉得,“宠物”是自己跑掉的。
这种思维的死角,让某人安然在林子里晃足了七天。
等到皮肤被晒黑了几个色号、头皮看起来也比较光滑,他终于敢去部落边上通往外面的必经之路上,躲在暗处观察来往的行人。
又是五天之后,某架在几个村子间来回运货的小车,车主在装卸物资的时候,和一双藏在箱子里的眼睛对了个正着。
车主:“……”
眼睛:“……”
眼睛的主人是个少年,看起来又瘦又小,头上光秃秃的没有半根毛。车主完全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摸上车的,但看对方的模样打扮,显然是从人贩子手里逃出来的。
少年最初有些慌张,很快在自己身上唯一的兜裆布(样子有点奇怪)里摸了摸,掏出两个布瑞德果一块赤石。
车主啼笑皆非。
布瑞德果也就算了,这种作为锰星常见食材的植物,随便哪个村子都有百八十棵树。那块赤石以第七部落的物价来说,还买不起半个布瑞德果。
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攒下来的,也难为他一脸不舍的拿出来。
到底是个孩子,锰星人对于幼崽的珍惜,几乎是写在血脉里的。人贩子的猖獗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后代的来之不易。
这很讽刺,却也是事实。
所以店主叹了口气后,然后不咸不淡地问:“我接下来要去第七部落,把你放在那里,可以吗?”
少年迟疑地看着他,半晌点了点头。然后看着自己手里的三样东西,小心翼翼地往前送了送。
店长哭笑不得:“你还是自己拿着吧!我不缺这点东西!”
少年:“……”
从“忆往昔峥嵘岁月”的感慨中回神,时维的脚在本能地前进,大脑却完全不在道上。
抵达第七部落后,他被那位锰星雷锋放在村口附近,大概说了两句安慰的话就告别了。
虽然基本听不懂,但人与人的交流之间,语气、动作和神情能反映很多意义。当时对方说的话里,有一个词出现了两次。而时维之前蹲点村口的时候,经常听到这个词,或者发音相近的几个。
所以他猜想,这大概是个地名儿——可能不止一个。
事实证明,那些词代表了“排名第X的部落”。
时维在第七部落晃了两天,最终在饿死之前,成功在一家饭店找了个杂工的活计。从端茶倒水递碗收盘到取货送餐,只有客人没要求的,没有他不涉及的事儿。
他虽然是个哑巴(没办法,还没学会当地语言),但比同龄人会看眼色,人也勤快,很快被老板点头留下。
在饭店混了半个月后,时维开始“偷偷”学识字,然后理所当然的被发现了。
经过他连比带划的说明之后,收获了一打同情欣慰的目光,外加一个不靠谱但好歹是免费的师父——账房先生。
锰星的整体识字率并不高,不过时维也没打算学成状元。毕竟他识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不让人怀疑的学习语言。
生存是最好的老师,在每天除了睡觉之外,半个月几乎二十四小时听说读写不间断的学习之后,他终于能听懂这里的大部分日常对话。
……下一秒,沉迷回忆杀的某人,猛地撞在了一副好胸上。
作者有话要说: ①赤石:(作者瞎掰的)夏安本地流通货币,一百赤石约合一亚里,但一百赤石往往买不到一亚里
第16章 喵喵
胸是真的好。
皮肤光滑、油亮、有光泽,符合所有锰星人的审美;肌肉坚韧、挺拔、有弹性。近看之时,犹如连绵起伏的蜿蜒山峦。
不过时维无心欣赏,他正捂着自己的鼻子,努力不让眼泪飚出来。
撞他的人显然也没想到这个发展,愣了两秒后反应过来:“阿时?你没事吧?”
“……”你、说、呢?
面对某人怨愤的目光,对方有些抱歉的笑了笑。虽然时维的表情难看,但这一双漆黑的瞳仁含着水,瞪过来的时候……
总之,毫无震慑力。
一看就知道小伙伴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时维又好气又好笑。他闭了下眼睛把泪意憋回去,冷着脸打手势:[东西呢?]
对方秒变傻白甜:“在外面啊。”
时维:“……”
时维第一次见到忱斯,是半个月前他来送货的时候。
忱斯这个人,自称是居无定所、漂泊在各部落间的浪子,实际就是个走南闯北的行脚商。
他的姓氏不详,身后隐约有些背景,但又明显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出来“体验人生疾苦”的大少爷。
时维没打算深入了解,只是觉得这个人……戏有点多。
和地球一样,锰星的各个部落、甚至是不同地域之间,内部大多使用不同的语言。即使是所谓的通用语,各地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和改造。
以姓名为例,锰星人的姓名,大多是姓氏在前、名字在后的形式,但由于地域的差异,姓和名可能完全不是一种文字。通用语出现之后,这些姓名大多采取音译,有些听起来格外奇怪。
时间久了,大多锰星人,尤其是习惯在各个部落间来往的商人,开始选择自己名字中的一部分,作为对外的“称呼”。
后来这个习惯被传到各地,这么做的人越来越多。所以现在锰星人的名字,正式的姓名是一方面,但真正被人念出来的,特别是通用语的情况下,十有八九都是“简称”。
“我的名字的意思,是‘挚诚之心’,”当时忱斯说,“悄悄告诉你,这是一种宇宙级的珍贵宝石。”
时维:“?”
忱斯:“我的父亲不是这个星球的人,他因为一场意外来到锰星,然后……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话题转的太快,时·那会儿锰星语还没过四级·半猜半蒙·维反应了几秒,末了指指自己,比了个“时”的口型。
忱斯哦了一声:“我的父亲当时受了伤,迫降在锰星一个偏远的村子。我的母亲是当地一家普通百姓的长女,下面有一个受宠的弟弟。”
时维:“……”
忱斯陷入回忆:“母亲说,她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捡到了昏迷的父亲,然后将对方拖到了柴房里。家里不可能收留这么一个来路不明的人,但放着不管他八成会死。”
时维:“……”等等,这个剧情怎么好像有点熟悉?
忱斯表情惆怅:“所以她攒下自己的饭菜,从爸妈那里偷出治疗的药物,细心的照看他。几天后这个男人苏醒了,问她是什么人,这里是什么地方。”
时维:“……”真的越来越熟悉了。
忱斯叹了口气:“就在这个时候,村中的富户看中了她,要求她做他的宠妾;与此同时,河对岸强大的另一个部落,正对着他们这里虎视眈眈……”
时维:“……”
时维:“……= =”
好了,他知道为什么会觉得耳熟了。
这不是两天之前,账房给他讲的锰星最出名的爱情喜剧之一,《贪狼劫》的剧情梗概吗???
你、踏、马、在、逗、我(╯‵□′)╯︵┻━┻???
总之,在作为纯种外星人的时维看来,仅仅是弄清他们的姓名称呼,就是个很费脑子的事。
而和忱斯这个人说话,比背一百个锰星人的全名,都要累。
心累。
男人的背影高大挺拔,锰星人平均身高两米以上,忱斯自称有两米三三。那金色的皮肤、直逼十分的颜值(锰星人标准)、纯黑的短发和金色的眼瞳,回头率绝对百分之三百。
结合对方的性格,时维只能感叹,这货大概是生错了地方。
如果在一个娱乐业发达的星球,只要有那么一点机遇,绝对能风靡万千男女演技吊打夺取影帝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某种对宝剑藏锋的遗憾,让时维的态度缓和了点儿。忱斯可不知道小伙伴心里的弯弯绕,带着他走到门口之后,示意那堆得满满的车里的一部分货。
以时维的力气,当然不可能一次搬完,保守估计甚至得三趟——但同理,旁边还有个大块头的家伙,也不是摆着的装饰。
前提是对方愿意帮忙。
时维回忆过往,最后选择沉默,上前把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东西搬下来。期间某人一直在袖手旁观,直到看着他准备就这么走了,才伸手拦了一下。
时维抬头看他。
忱斯眨眨眼:“叫声哥哥?”
“……”
哥你妹。
时维暗自腹诽,无所谓也把自己骂进去一半。
但考虑到搬东西的效率,老板刚刚表现出的加薪趋势,还有自己在众人面前维持一个多月的“利索能干机灵”的伙计形象,他选择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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