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看着那认真的面容,好不容易才憋住笑,忽然故作失望的摇了摇头,将嘴巴凑到他的耳边,极尽缠绵般轻声道:“你~想~多~了~”说罢,瞟了眼他因恐惧而胀红的面与耳,还是没忍住,张嘴探出獠牙,刺破了那诱人的耳垂,用舌尖一勾,瞬间将渗出的血珠吞进了肚。
腥且甘,甘且净。
啧啧,还真是难得的佳品~
小布莱克感觉有异,倏然瞪大了眼,立刻侧过头,伸手捂住了耳朵:“你干了什么?!”
我低下头,看着他衬衫里若隐若现的锁骨低声道:“你的血这么诱惑,我都快被你掰弯了~”
小布莱克呆了一下,转而恨声道:“开什么玩笑,你觉得这样欺辱我很有意思?”
欺、辱?你竟然说我? 4 页, 廴枘悖浚∥以趺戳宋遥坷献硬痪褪浅⒘四阋坏窝矗浚∧阒览献硬坏貌豢酥谱约旱挠型就V刮≡袢棠陀卸嘈量嗝矗浚「账盗骄浠熬捅豢哿苏饷创蟾雒弊樱Ρ炊飧龊诠迨宀槐场?br /> 就算我愿意背,死在我獠牙下的那些美味宝贝们想必也是不会同意的。就这程度也叫欺辱?
我有些愤怒:“你再说一遍?”
小布莱克咬牙切齿,一字一顿的道:“你觉得这样欺辱我很有意思?”
你知道怎样让自己不受背黑锅的委屈吗?
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努力洗刷冤屈。
第二种:把黑锅变成事实。
我看了看他,觉得第一种肯定没戏了。
我选第二种。
所以,下一刻,我轻轻含住了他的下唇。
温暖而柔软的感觉直达脑海……
我的第一反应是:原来男人的嘴唇和女人的嘴唇的口感都差不多嘛~
小布莱克瞪圆了眼,十分震惊,根本没有想到我会这么做。
索性松了握枪的手,向我一拳挥来。
我放下了捏他下巴的手,速即稳稳一接,同时探牙狠狠咬破了那唇,猛一吸,瞬间,血腥之气在口中蔓延开来。
真是鲜美啊~
我的眼珠泛起了红,吸血的欲望被彻底撩起……
我忍不住探舌进去,发现他已紧咬牙关。
小布莱克的面色极其森森,说不出话,冲我抬腿便是一脚。
我随即用右腿制住,欺身而上。
从这力道来看,看来他是练过的。
他不断发起进攻,我不断见招拆招。
僵持不下。
于是,我用舌一卷那唇血,终于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他的唇。
小布莱克金发凌乱,额头上的青筋皆数凸起,愤愤磨牙,正要说话,我立刻抢先在他耳边道:“瞧见没有?这才叫欺辱~”
小布莱克憋足了气,扔掉了所有的修养,破口大骂:“Fuck!你这个吸血的魔鬼!变态的食尸狂!你特么真是xxxx……”
红日正西坠,我立直了腰,向窗外望了一眼,看到院子里的佣人刚晾完衣被,正准备进屋。
我温柔的看向他,泛着血色的眼睛带了笑意:“嘘,你不怕被其他人听到么,比如刚才的那个女佣?我的食欲被你勾起来了,其他人若来了,我可能不会手软哦~”
小布莱克看着我拿到手的枪,好像慢慢的恢复了理智,飞快的整了整领口,冷笑着说:“你什么时候手软过?”
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时候手软过?
老子简直时时刻刻都在手软,OK?
一缕血从他的唇顺流到了他的下巴上,他立刻抓了茶几上的一块纸巾擦了擦。
我吞了吞口水,真诚的说:“好了,咱们谈正事吧~”
小布莱克哧然一笑,放下沾满血的纸巾:“所以你刚才对我做的,是下马威?”
“……”
见我不答,小布莱克哈哈一笑,碧蓝色的眸子完全被怒火掩盖:“谈正事,吸血鬼能有什么正事?我不会跟你谈的,更绝不会跟你合作!确实,我是怕死,但我更讨厌受到威胁!大不了你杀了我!”
作者有话要说:
连更
第21章 回忆1947(一)
完了完了,谈崩了,早知道就不逗他了。
我叹气不已。
小布莱克看我叹气,忍不住嘲讽道:“其实那本日记我是翻过几页的,也挺同情你的,除了吃人,你还会干什么?连我们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你应该都体会不到吧,看似无所不能的食尸毒蛇?你早已被上帝抛弃了!”是破罐子破摔的语调,已带着赴死的决心。
这一刻,我不禁开始怀疑布莱克一世都在日记上记了些什么东西……
因为这句话深深的触到了我……
我愣了一下,哑声开口:“那日记,你翻过几页?”
“是啊,不过太厚重了,我只看了几篇而已。”小布莱克挑眉哼笑,“怎么了,难道我说对了?”
没错,我的确是冷血动物,我的确是不孤独,而且直到现在,我也不太懂人类,更没有人类那多愁善感的心。
但是,我并非不懂那最美好的情感。
我摇摇头,又叹了口气:“不,你说错了。”
我懂。
在病床上,那个男孩陆陆续续的跟我诉说了他的经历。
男孩是在孤儿院长大的,本来颠沛流离孤苦伶仃的生活就让他无法忍受了,又因为种种原因,他逐渐堕落,当了一名男妓,最后又不幸染上了梅毒。
最后,那个男孩跟我说:“其实,我特别希望有一个人能够抱一下我,毫无顾虑、毫不做作、毫不多想的抱一下我……只是……抱一下我。我真的太孤独了,不奢求别人能爱我,我只是想要一个拥抱。”
那时是1947年。美国。
当时的美国社会结构基本稳定,受国际环境影响,警察和特务极多--------
吃口饱饭,相当相当不容易。
我为了喝到更多血,用了几多手段,穿上了白大褂,进了当地一个不大也不小的医院,主治“性病”。
为什么?
哦,只因为我进去的时候,那个医院治疗性病的医生比较紧缺,比较容易见缝插针。
活得久了,见识甚多,也算略懂医术,帮帮手,在医院也能救个把人。
当了医生,出入血库就容易的多了。
我也算是尽职尽责,别人不敢碰的病人 (传染性大的病人),我碰,别人不敢动的病人 (有官僚背景的病人),我动。表现十分积极。
究其原因,只是因为我喜欢看到活蹦乱跳阳光健康的人类罢了。
所以,能治,我就尽力去治。
之后,我就遇到了那个男孩。
他在病例本上写的名字是拉斐尔,他说圈里人都这么叫他,这个外号是老板给他起的。
进了医院之后,拉斐尔几乎立刻就被隔离起来----
被关到了一个狭小又封闭的病房里。
别的医生都不太愿意来治疗他,不仅仅是因为这个病,更是因为他的职业。(男妓在当时并不合法又受人唾弃)
算是一种社会歧视吧?
因为别人不愿意来,我又什么都不怕,同事们都感觉我很大胆。经过同事们的请求和领导的批准,“主治梅毒”这担子就落我身上了。
是不是很讽刺?救治人类的“责任”,竟然落到了一个吸血鬼的头上。
他来时,已经是梅毒晚期,面容枯槁,身体瘦弱,脸色腊黄,浑身毒疮,面容恐怖。
一般情况下,这种病人是不太愿意说话的,基本上除了呻吟就是睡觉,但他却是个意外。
他很喜欢说话,尤其是在最后的日子里,好像要将一生未讲完的话都说尽才罢休。
每次我去看他,从我进门到离开,他都会侃个没完。
我觉得很烦,又懒得理他,每次都只是应付性的嗯一声半声,算是回应。
因为枯瘦,他的眼睛显得很大。
我来时,他总是睁着那双大而深陷的眼睛笑着看着我,等我离开了,他就会立刻闭嘴,变得很安静。好像我开的不是门,而是他嘴巴的开关。
其实一开始我觉得他可能得了躁狂多语症,直到有一次,我在离开后,并未马上就走,而是在门外听了一会儿,却发现里面是一片死寂。
于是,在下一次去看的时候,我没有再对他的话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而是耐着性子去听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