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王尔德的事情是罗兰瞎编的。”弗兰西斯不依不饶地追问。
泰坦似乎颤抖了一下,伴随着隆隆的大地的回声:“对于万神殿,奥斯卡王尔德是一桩丑闻,而自深深处,我是嫉妒他的。他拥有一件万神殿从未拥有过的宝物,爱情。是的,我们中的一位兄弟生成能够理解速朽族类的爱情,他化名为王尔德,在人类中发表过许多诗篇。
“巨人的花园,王尔德爱上了人类的少年,那是他发表的第一首诗歌。快乐王子则完成于那位人类情人死后。罗兰窃取了万神殿的数据库,他所言即万神殿所知。
“后来王尔德与万神殿断绝了联系,直到最近,我们得知他——在与光之子的冲突中丧生。
“万神殿得知,有一位好心的大法师用野草掩盖了王尔德的坟墓,这是恰当的,这是万神殿的一桩丑闻,如果光之子和他的朋友能够继续保守秘密,万神殿将不胜感激。”
“守口如瓶,一定守口如瓶!”我急忙说:“真是一桩可怕的误会,现在既然搞清楚了,感激万神殿宽宏大量,我们也不该再多叨扰。”说罢我拉起弗兰西斯便走,生怕这货再捅出什么篓子来。
“请等一等,事实上万神殿还有一事相求。”
什么嘛!真是没完没了:“卑谦的凡人竟有如此荣幸,请问尊贵的泰坦所欲何6 当前是第: 8 页,当前每页显示 10000字 事?”既然我们理亏,事到如今不管泰坦要什么,我们也有恭恭敬敬地答应了。
“如你们所见,另一位光之子扰乱了北境的地脉,元素需要恢复正常。”
“好,我帮忙。”我说。
圣光大教堂原本是一座泰坦的圣殿,建在北境的地脉交汇之处,用泰坦的话说叫“节点”。后来被骑士团占据,骑士团也看中了地脉里充盈的能量,原地新建了一座教堂,并定为圣地。之后罗兰企图抽取北地的能量,也从此地入手。按照泰坦的意思,是想重建他们的神殿,把地脉恢复原状。这自然是一个极好的结果,我举双手赞成。
“可是,建造神殿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也帮不上多大忙呀,要我搬石头吗?”
泰坦停顿了一会,似乎在计算措辞:“石头,朝生暮死的种族以坚石为重,泰坦一族拥有永恒的生命,却崇尚速朽之物。”
“这是一座速朽的神殿,由流沙、雨水和爱情铸造,旋即建成,旋即毁灭。”弗兰西斯低头哼唱起歌儿。
韦恩问:“这也是奥斯卡王尔德的诗句?”
弗兰西斯简单地回答不是。
泰坦重新开口:北境的圣殿原本是以雨水建成,然而此时坚冰封冻,不再是可行的选项。所以冒昧地请求,如果光之子可以献上一份速朽的礼物——”
爱情,我扭头看了一眼韦恩。
韦恩说:“可是我不想给。”
这该怎么跟他解释呢,泰坦索要爱情,并不是真的能够拿走,爱是可以分享的。
没有等我解释,韦恩打断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爱也是自私的。我不愿把我的最美好的东西拿去作什么速朽之物,怪不吉利的。”
速朽与永恒,并不依赖于他人的看法而存在。再说泰坦原本没有错,且不说承载爱情的生命本身就是速朽的,就说这份北地的爱情,一旦回到南方,结局怎样也是两说,毕竟骑士和死人,各有各的理由和方向。而此时的我并没有再说什么,竟是词穷。
弗兰西斯长长地叹了口气,说:“我来吧。”从背囊里取出了他的小小的七弦琴,慢慢调了调弦。
他唱的是《夜莺与玫瑰》,王尔德的歌儿。
年轻的情人爱上了贵族家的千金,情人哀叹:若能有一朵鲜红的玫瑰,他定能知我心意!玫瑰树很想帮忙,然而并非时节,枝头的花儿尽是雪白。夜莺儿暗暗地爱着年轻的情人,见不得他日渐消瘦、辗转难眠。夜莺用心脏抵着玫瑰的尖刺,唱了一整夜,终于用生命染红了一朵玫瑰。贵族家的千金得了红玫瑰,却并不领情。无功而返的情人把玫瑰丢到一旁,说:爱情果然是个浅薄的东西!
琴声婉转,低声吟唱的仿佛不是歌儿,而是夜莺的鲜血。在地脉的共鸣之下,雕饰音符的旋律化作了泥砖,垒成了高台,爬满了藤蔓,又盛开了血红的花儿。流沙升起,雨水落下,不觉一曲终了,速朽之物又重归于虚无。
琴弦不小心划破了弗兰西斯的手指,几滴黑血落在泥泞的地上。他竟然动了真情。
速朽的神殿已经建成,泰坦缓缓地鞠了个躬,身形便消失不见。只剩下地脉节点处古老的圆形祭坛,圣光大教堂倾圮的石墙与石柱散落一旁,雕像与铭文依稀已不可辨,石缝中却蔓生着青草杂木,又开出早春的花儿来。
我俯身询问大地,在速朽神殿的加持之下,地脉已恢复正常。看来北地会很快恢复,这是一个好消息,终于有了一个好消息。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二十一岁的处男
这是北地的久违的阳光,温暖得让人怀念。韦恩把密文写在银镜上,又朝着太阳反光,骑士团的人通常利用阳光的衍射向总部传递消息。骑士团总部一会儿便发回了消息,骑士团的人一如既往地罗嗦,反复追问了好几遍,韦恩又耐着性子一一回复。直到阳光西斜。
我守着韦恩发完最后一封报告,说:“一起走走。”
韦恩可能是没注意到我一直在旁边,惊讶地扬了扬眉毛。
我又说:“你不是说过,我们应该多花些时间在一起,如今事情告一段落——”
韦恩这才露出白牙齿笑:“去哪里?”
受速朽神殿的影响,冰雪消融,汇成了潺潺的小溪。北地的生命正以令人惊奇的速度复苏,两人沿着溪水信步而行,直到残雪尽处,在一片青郁而柔软的新草上坐了下来。
韦恩把石子扔进溪水里,开口说:“我一直以为你是罗兰的副官。”
“呵,不是。”
“可是——”韦恩看见过我的梦境。
“罗兰是这么说过,要请我做他的副官这种话。可是,只有贵族才能加入骑士团,他的意思是要我当保镖、侍从之类。”
“我在孤儿院里长大,可能是因为太调皮,十四岁就被骑士团的人带走,先是做侍从,后来就成了一名圣骑士。”
“嗯,时代已经不同了。”
“可是你怎么会和罗兰相识的,你们完全不同——”
“啊,贵族公子哥儿和穷小子的故事。”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他配不上你。”
“我不是什么好人。我在城市军团服役,城市军团一直跟着骑士团到处打仗。有一年冬季扎营的时候,我在酒馆里揍了几个圣骑士,喝多了,后来就把骑士团的头头给引来了。”
“罗兰。”
“嗯,开始我还以为他要给小弟出头,破罐子破摔,还想再打一架来着。后来酒醒了,罗兰就派人来说招我做他的侍从。”
“那枚戒指呢,他什么时候送你的?”
“戒指?我跟他没有搞到送戒指那一步。”
“弗兰西斯问你要走的那个刻着罗兰纹章的戒指。我是说,在罗兰的幻境里,我看见你拿着他的盾牌和剑作战,但没看到那枚戒指。”
“那个力量戒指是赝品,是我死了好多年以后,有一段时间自学做附魔首饰来着,竟然还刻了他的名字,是不是有点可悲?”
韦恩一时没有答话。
我从往事中回过神来,说:“哪个死人没有点稀奇古怪的黑历史?喂,你干嘛一直打听我的事情。”
“啊,因为我想了解你呀。”韦恩满不在乎地仰面躺下,说:“你想知道什么呢,任何有关我的事情?”
我赌气说:“一个又笨又贪财的骑士,好像和别的骑士没什么不同,没什么特别想要打听的。”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似乎又说了不恰当的话。
韦恩愣了一愣,又嗤嗤笑着岔开话题:“罗兰的私生子,你怎么会觉得我是——如果他有私生子还活着的话,大概也两百多岁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
“而且我也不是罗兰的任何后裔,□□之类的事情你完全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