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A穿成O完本[耽美生子]—— by:不良文青
不良文青  发于:2018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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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的求收藏(>_<),支持一下萌新,谢谢小可爱们!
第5章 Five 你也重生的?
想起刚才的事陆至遥真恨不得抽自己俩嘴巴,太他妈太丢人了,大老爷们儿众目睽睽下掉金豆,以后再也没脸去一食堂吃饭了。尤其是姜子莘这个傻逼,还摸自己头像哄儿子似的哄自己,现在回想起来他好想去死。
看陆至遥倒在床上,用被子把头蒙死死的,姜子莘以为他还在哭,忍不住坐过去安慰他。
“遥遥别哭了,你看今天的事情确实是你不对,曲哥没招你也没惹你,你把他衣服弄成那样,我也就给你提个道歉的意见,你要是不想道歉也没什么,可是下次别这样了好不好?”毕竟曲哥也是朋友嘛。
姜子莘不说还好,一说陆至遥彻底被点着了。抬腿一脚把趁机摸自己后背的人踹到床底下。
“他对,他什么都没错!是我无理取闹无理搅三分,你去安慰他啊,跑到这摸擦我干嘛!滚!!!”
坐到地上的姜子莘同学彻底傻了,怎么越安慰他家遥遥越生气啊,难道是自己安慰的方式不对?看来有必要图书馆借几本类似的书学习一下。
姜子莘从地上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问:“遥遥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因为什么讨厌曲哥啊?”在印象中他们两个应该是不认识的,今天大概是第一次见面。一见钟情他倒是听说过,一见成仇的他还真没见过。
被问的人心里冷笑,因为啥?
“因为你!”
其实陆至遥这话回答的也不错,要不是曲翎羽把姜子莘抢走了,给自己带绿帽子,他能这么生气吗。但姜子莘却听懵了,因为他?遥遥这么讨厌曲翎羽是因为他?忽然他心口一颤,想到一个非常可能但他又极其不愿意接受的答案。
“难道……你是讨厌我,所以连带着也讨厌作为我朋友的曲哥?”都说爱屋及乌,难道讨厌人也带株连的?
陆至遥看着一脸我不听我不听表情的姜子莘,一群乌鸦空中飞过,难道在他眼里讨厌一个人就非得要理由么?因为所以论点论据,这不是理工男的悲哀吗,姜子莘同学你一个种地的这么较真干嘛!
不过陆至遥确实有充分的理由,只是说出来也没人信。
“对,我就是膈应你所以也讨厌他!”哼,就是讨厌你,你能把我怎样?
心中的不安被揭露,姜子莘难受的想哭。被遥遥讨厌,这跟世界毁灭有什么分别,虽然他一直知道遥遥不喜欢他,可到底是为什么啊?
“刚见面的时候,你还对我笑的,可标记之后你就……”说着说着,姜子莘总算发觉到哪里出问题了,胆颤心惊道:“难道是因为我标记你的事情?”
“对!”
反正这事是说不清了,陆至遥打算破罐破摔到底。
爱哭的姜子莘已经泪流满面,居然是因为这种事,完蛋了,他本来还想着要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就赶快改,这下该怎么该,标记了根本改不了啊,呜呜,这下要被遥遥讨厌到底啦!
“当初标记的时候,我说不结婚不可以随便标记,不然以后会后悔的。可遥遥你说现在不标记以后才会后悔,然后我就标记了。为什么现在又讨厌呢?”
听到这话陆至遥真是要吐血了,“拜托,那种精虫上脑的话你也相信!”该说你丫单纯好骗还是无脑白痴啊?
“我信!你的每一句话我都信,因为是你对我说的。”
说这话的姜子莘梗着脖子,就像面对家长坚持自己没做错事的小朋友,眼里闪烁的泪花强忍着一朵也不肯掉下。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姜子莘还是第一次见他这种表情,语气不由自主软了几分。
“我说这话,那是因为我以为我是阿尔法,你是欧米茄。”这样我就可以标记完再把你抛弃,要恨就恨吧,这是你上辈子欠我的,我理应拿回来。
多么渣男的想法,但在姜子莘耳朵里却篡改成了另一种意思。
原来遥遥想要标记他?
陆至遥看姜子莘傻站在原地楞了半天,还以为他不相信自己的话。好吧。说起里确实有点难以置信,毕竟哪个傻逼会不知道自己是欧米茄还是阿尔法,要不是他得知自己重生之后,确信这辈子发生的事会跟上辈子一模一样,他是绝对不会犯这种智障级错误的。
“遥遥。”
姜子莘一边把上衣脱下一边朝陆至遥走来,空气中弥漫的淡淡松香忽然浓的呛人,陆至遥皱眉,这货怎么突然释放信息素了?
姜子莘站到面前,轻轻拉掉他捂在鼻子上的手,俯身趴在对方耳边说:“你要是想标记我就对分泌腺咬下去吧,我会让它永远记住你的味道。”说着,拉着陆至遥的手按到自己后肩膀凸起的腺体上。
手掌紧贴着温热的皮肤,能感受到炽热的血液在从那里迅速流淌。陆至遥知道,欧米茄标记阿尔法是根本不可能的,就像天与地无法逆转一样。可姜子莘的声音却像带着蛊惑,诱导他张开嘴对着散发松香的区域咬下去,齿尖接触到腺体的一刹那,时光仿若倒流回前世的那个雨夜,如果当时他毫不犹豫的咬下这一口,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唔!”
姜子莘感受着一点点没入腺体内的牙齿,咬紧牙关,温柔的抱住陆至遥的肩膀。
一般来讲,阿尔法的腺体会裹在皮肉下比较深的地方,不像欧米茄那样皮薄比较好咬,而且分泌腺连接着一条大动脉,稍微深入就有血溅三尺的可能。
现在陆至遥咬破他的皮肤,企图将自己的信息素注射进姜子莘分泌腺的行为无异于走钢丝,稍微偏一点被他咬的人都有一命呜呼的危险。不过看姜子莘这痛并快乐的扭曲脸,估计就算他这么被咬死了那也是含笑九泉的。
还未感受到那股清甜气息的侵入,陆至遥像是回神儿般猛然一把推开他。刚才被咬的过程还未发觉,如今对方的牙齿咋一抽出皮肉,疼痛竟愈演愈烈,痛的姜子莘险些喊出声。
陆至遥带着满嘴鲜血看向姜子莘,赤红的血液粘在两片薄唇上,衬着一排雪齿,就像上了一层妖冶的妆。
“是不是非常疼?”
姜子莘诚实的点头,确实非常疼。难道自己标记的时候,遥遥也是这么疼吗?姜宝宝脑中灵光一现,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原来他家遥遥是因为被咬的很疼才讨厌他的!要是能让他不讨厌自己,那再多咬几口也无妨啊。
颓然靠在墙边的陆至遥肯定猜不到这位的奇葩想法,他看着对面的姜子莘忽然问:“你有没有喜欢过曲翎羽?”
此话一出,被问的姜子莘吓呆了,遥遥问他有没有喜欢曲哥?这话是什么意思,单从字面来说就是问他对曲翎羽有没有那方面的意思?曲哥是他朋友啊,两人也没有太过亲密的接触,遥遥怎么会产生这种误会呢?
看着姜子莘摇头,陆至遥噗嗤一声笑了。
他觉得自己这个问题简直蠢爆了,现在跟上辈子不一样,他们俩都是阿尔法,所以曲翎羽才没对他有那种想法,可若这一世姜子莘还是欧米茄呢,答案就很明确了吧。
“那你喜欢我?”陆至遥问完立刻就得到了姜子莘肯定的回答。
陆至遥被气笑了,“呵呵,因为睡一次就喜欢上了?姜子莘你走肾不走心啊?”满打满算两人才相处了两天不到,唯一发生过去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就是他被标记了,除了这个以外陆至遥实在找不出第二条理由。
被说的好像只用下半身思考的姜宝宝小脸刷一下红到爆,支支吾吾解释道:“不是的……虽然我也很喜欢那种事,可不仅仅是这样。我喜欢遥遥你,不是因为那种肤浅的快感,是发自内心源于灵魂深处的感情,就算有一天我不住在这副躯壳里,不再叫姜子莘,不再是阿尔法,可我依旧会喜欢你。哪怕你一直讨厌我,憎恨我,疏远我,这种感情也不会随着你对我的态度而产生一丝一毫的改变。”
房间陷入了长久的无声,只有钟表里的齿轮在咔咔寂寞的走着。这时候要是换个人站在这,听到姜大校草的表白,估计都会被感动的掉渣了。
陆至遥内心咋舌,没想到这个傻货还这么会讲情话,以前说句我爱你都要结巴两次的姜子莘啊,你丫果然是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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