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灯ONLINE——漪舞翩翩
漪舞翩翩  发于:2009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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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道扬镳。
    决定从红月樱下手,碰到琴牙,回到自由都市(哦对了,记得好象说还要找一个佣兵团

的,大概因为碰到了路西法他们大家都忘了......对了!我的那个兔耳和龟角还没人要!!

),到地下城碰到红月樱,红月樱(男)提出决斗,练殇接受,两方对决。关键时刻,一世

英明、路西法、破军三人出现,对游戏质疑时,赤尸幽(GM兼玩家兼游戏总设计师,女)携

带七皇、炎溪出现,後离开。
    触发任务断魂解忧,决定去无边海。在无边海掉落到海底城,碰到龙王,降神龙神,感

情问题解决,总任务的一半解决。
    现在前往圣城中。
    「到了!」琴牙松了口气。
    「呐呐~~~我想问一下,现在大家大概在什麽位置?离中央大陆哟多远?练殇你之前说过

的那个佣兵团所在之地潮汐之都又在哪啊?」
    所有人呆住。
    「啊啊~~~我们现在离中央大陆很远哦~~~~~大概在它的西南边~~~~~~~~~~就好比澳大利

亚和加拿大那般......而潮汐之都嘛~~~~~具体来说,就是波罗的海那个位置~~~~~~~~」练殇

无视众人,解说道。
    「那你之前说要去找那个佣兵团根本毫无意义嘛!」
    「是吗?」
    33 圣城-EVE
    是夜。
    圣城里一片光亮。
    「哇!是夜市呢!」众人之中唯一的女人--练殇欢呼了起来。
    所以说,我怕女人。
    不管是堂姐也好,面前的这个也好,还是其他人也好,怎麽都爱逛街呢?
    唉......
    圣城和我想的不一样,本以为会是满街的伊斯兰风格的建筑,或者是如威尼斯一般建立

在水上的城市,然而这里只是一座小城。
    比皇都要小,比自由都市要普通的一座小小的城市。
    很平凡,很普通。
    小小的街道延伸著,通向大马路,大马路向四方扩展连接著小巷弄堂;街道的两旁是长

得很茂盛一株连著一株的榕树。
    行人在街道上漫步著,手里提著一个个小灯笼,有说有笑的从我们身边走过。
    偶尔有几个同样是玩家的人经过看到我们,点点头,微笑著离开。
    马路街道的中心是一座有点不搭调的棕色木屋。
    小小的,驻扎在整座城的中央。
    这个城市没有管理者,或者说,管理者便是人民本身。
    「怎麽样?感觉不错吧?」路西法向众人介绍著,「别看这里小而且平凡,但或许就是

这种平凡才是大家想要的"家"的感觉呢~~~~~」
    的确,这里让人觉得很舒服很温馨,如沐微风一般舒爽。
    或许,圣城的"圣",指得并不是宗教信仰的神圣,而只是带给人的这种感觉,让人觉得

如同神迹一般神圣不可侵犯吧?
    这里是不容侵犯的人类心中的圣地......吗?
    眨了眨眼睛。
    周遭的人都挑上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分散行动了。
    今晚自由活动呢。
    挺有趣的不是吗?
    漫天繁星,闪烁著光芒,清月之光倾泄在大地上。
    口里哼著熟悉的歌,一步一步走著。
    我没有和任何人同行,七皇没有,炎溪亦没有。
    这是只属於我一个人的世界。
    寂静平凡的世界。
    「你......看起来很幸福呢。」突然从角落传来一个听起来很虚弱似乎是陷入了低潮的

男孩的声音。
    「幸福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平凡,让我的心暂时得到休息。」停下脚步,不再

哼歌,看向角落里的黑影,「阁下呢?为何这个时刻在这个地点?」
    「我吗?」黑影里的人想了想,「不知道啊......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为何而存在。


    「没有名字?」
    「没有。」
    「这样啊......那,夜如何?我们是在如此美丽的夜晚相遇,你就叫夜好了。」
    「夜......虽然很俗气,但也不错呢。」黑影里的少年笑了。
    他站了起来,「再见了,可爱的平凡人。」
    他是谁?
    他的目的为何?
    他来自哪里?
    这些问题,我没有问,也不想问。
    我只是一个平凡人,我扮演著一个普通人的角色,所以我不打算问那麽多。
    等到我恢复成一个正解著任务的玩家时,若遇上他,再开口问吧。
    毕竟,这个世界没有偶然,只有必然。
    一切的相遇,都已经是命运注定好了的。纵然我不是命运论者,然而这毕竟是身处游戏

里,对方是游戏里的NPC,所以一切都是按照命运的轮盘所写好了的那样。
    和夜的相遇,必定,和今後的任务有关。
    34 天空-RAIN
    那一天,天空下著毛毛细雨。淅沥的小雨,洒在我的脸上。
    究竟,是雨滴,还是泪水?
    休息期间,从路西法口中得知,要用去堕落之都的传送阵必须得到这里的最高首脑的同

意。最高首脑--说是这麽说,但其实他也只是一个凡人,若真要说他有什麽了不起其实也没

有,只不过是负责这一方面的工作而已。
    身为最高首脑并没有好处,这只是一份在人们心中等同於平民的工作而已。
    最高首脑的住处坐落在圣城中心的住宅区里,很一般的房子。
    路西法熟门熟路的敲了敲门。
    「这不是路西法君吗?还有破军少爷也一起~~~~~~这些是?」开门说话的是一个长相很

平凡的中年人--有多平凡?大概就是漫画里面那种随处可见的脸,可以忽略。
    「杰尔阁下,再次打扰请原谅,这次的目的和上次一样。」
    「真麻烦呢~~~~」杰尔--也就是面前的中年男子正思考著,「路西法君和破军少爷是可

以直接去不需要我同意的,可您带来的这些人就需要认证了......您也知道,老规矩是什麽

了。」
    看来他们之间还挺熟的。不过听他们一句敬语来一句敬语去,真叫人受不了。
    「任务我们当然会接受,请说吧。」路西法直接回答,连我们的答案都没有询问,大概

是有了十拿九稳的把握--我们绝对会同意......吧?
    「这样啊?那就好......这次的任务没有上次的复杂,看在路西法君您帮过圣城很多忙

的份上。」杰尔将一张任务交到了路西法的手上。
    「寻人启示:
    雨天或晴天,小猫爬出了窗户,请寻回。」
    小猫?
    不是吧?
    这也太简单了吧?
    「小猫?他又跑出来乱玩了?」破军一副受不了他的表情,打了个瞌睡,闭上眼睛。
    「小猫是指?」
    离开杰尔家後,七皇问。
    「小猫啊......我有他的照片哦!要不要看?」微笑,很温和的微笑。
    「要要要!」练殇一副快抓狂了的表情,「小猫在哪里小猫在哪里?本小姐我最喜欢猫

了!」
    其实先不说这个任务简单不简单,单是委托就很奇怪,为什麽说是雨天或晴天呢?既然

是小猫又怎麽会是寻人启示呢?如果通往堕落之都的任务这麽简单,堕落之都中的九重天就

不会被称为禁地了。
    这个任务,不简单呢。
    练殇接过照片以後,一脸无语,满头黑线。
    「这是小猫?」练殇抬头。
    「嗯,是小猫啊。」路西法微笑。
    「真的?」
    「真的啊。」路西法继续微笑。
    「真的是真的?」
    「真的是真的哦~~」
    ......
    如此继续长达十分锺......(突然,心月架起原子弹,瞄准某翩:他们有完没完就为这

个吵了十分锺?!陪我时间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来!)
    「你们相信这是小猫吗?」最後的最後,练殇拿出照片放到我们面前。
    早就该这麽做了!你个白痴啊!
    照片是一个少年,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黑色的风衣,如同夜一样美丽。
    夜?
    晴天或雨天--指不出具体的日期,但绝对在最近两天,又长得这般象......如果我没猜

错的话,应该是他。
    "夜"。
    那个在角落里偶遇的帅哥。
    走出房门。
    抬头看看天。
    刺眼的阳光射在脸上,天空很蓝。
    却不知道,紧接而来的,是怎样的狂风暴雨。
    那一天,我哭了。
    35 DARKNESS-ENDLESS ROAD
    宝宝是乖孩子哦~~~~~
    宝宝要听话哦,不然妈妈不会喜欢你的......
    宝宝,妈妈要走了,抱歉。
    他没有名字。
    从出生那天起,到六岁那年,他还有名字的,可是到底是什麽呢?他忘了。
    妈妈──记忆里的女人是这麽自我称呼的,一直都叫我宝宝。
    宝宝是什麽?
    我不知道......
    七岁那年,我发现自己身上的秘密。
    居然......能够从手心幻化出水。
    大大小小的,形态各异的水状。这是好事吗?妈妈是不是因为这样才抛弃我的呢?那我

该不该用这种力量呢?
    我不知道。
    後来,我被那个人发现了。
    那个,改变了我一生的人。
    他叫我小猫。
    他说他叫暗。
    他总是用调侃的语气在我耳边吹著暖气,手指摩挲著来回抚摸著自己的脸颊。
    暗说自己适合做一只小黑猫。
    所以自己的衣服都是黑的,连原本蓝色的发和绿色的瞳也都变成了黑色,他不知道这是

怎麽变的。
    这样就好了,或许自己潜意识里是这麽想的吧?真是......下贱的人呢......我......
    希望能够留在暗身边,希望能够获得存在的意义,奢望暗身上的温暖,想成为暗重要的

人,想活下去,想要幸福,想要名字,想要一切一切......如果能得到这些,那麽丧失掉眼

睛的颜色和头发的颜色,也无多大所谓吧?
    从相遇的那刻起,自己便是暗的人了。为暗而生,为暗而死。
    我是暗的人。
    不只一次我这麽对自己说,真不害臊。
    我就是这样的人。
    十三岁那年。
    暗教了自己很多很多,如何运用能力,如何杀人,如何活下去,如何践踏别人,如何背

叛,如何耍诈,如何在别人的伤口上洒盐。
    这些都不是我想做的。
    可是暗要教给我。
    暗是我的绝对,既然他想教,那我便学。
    无论那是在社会舆论上多麽遭人唾弃的行为。
    只要是暗教的,暗会的,便是对的。
    我如此自我安慰道。
    十四岁。
    我第一次杀了人。
    暗就站在旁边看著。
    双手都沾满了鲜血。
    我用自己的双手,活生生地挖开了对方胸口上的肉,取出他的心脏。
    那还有余温,猩红色的,从缓慢转向停止跳动的物体。
    叫人作呕。
    可是暗在旁边,他的眼神告诉我,不可以这麽做。
    不可以哦~~~~~小猫~~~~~~~
    不可以违背暗,暗做的一切都是对的。
    按照暗的指示,拿出早先准备好的小刀。
    一刀又一刀,割了下去。
    喷出来的液体射了自己一脸,那叫人喘不过气来的红色。
    噩梦。
    那是自己的噩梦。
    「小猫......没想到......你满脸鲜血的样子还真迷人啊......你已经长大了嘛......


    暗的眼神里充斥著,让人畏缩的直接的欲望。
    後来也不知是麻痹了,还是如何,生理上已经习惯了杀人,连心也一起沈沦。
    然而我还活著。
    我坚信著,暗是对的。
    暗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
    十五岁那年。
    我被暗强暴了。
    我真的变成暗的了,暗的奴隶,暗的玩物。
    被暗用手指,用他的欲望,用一切能有的东西,狠狠的侵犯、蹂躏。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直到22岁。
    不用再杀人的那七年的时光里,不断地被拥抱被侵犯被鞭打被践踏被用来泄欲。
    可是,暗爱的人并不是自己。
    在高潮的时候,暗叫人的始终只有一个。
    明明他的欲望还在自己的身体里,明明自己的身体里还用著他刚刚喷发的精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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