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兽都市之鸾宣————小谢
小谢  发于:2009年09月08日

关灯
护眼

      于是我看到了他的侧脸,那细长的眼睛微微眯起来的妩媚曾是我最爱看的表情。可现在,它只能使我感到窒息。
      我甚至连疼痛都感觉不到。
      男人呼吸粗重,难耐地转侧着,然后他看到了我。
      他突然射来的目光给了我力量,我努力后退,退到门外。无力地转身,把背靠到墙上,蹲下去,抖着手掏出香烟盒,盒子里空荡荡的已经没有烟。我想起来从舞池出来时把最后几支烟给抽了。

      一双脚在我面前停下,我抬头,是一个陌生金发男人。
      “要抽烟?”他用英文问。
      我点点头。
      他从衣服口袋里翻出一盒烟,想了想,把一整盒烟递给我,手舞足蹈地说:“快乐点儿,宝贝。你这么漂亮,你有资格快乐。”
      我点了点头,眼泪却突然不受控制,大颗颗从我眼中滚出去。我靠!这个样子很丢人,老子是天才美少手驱魔人,才不要这么丢人。我用手去抹,抹了两手的水。
      金发男人蹲下来,摸住我的头发:“需要我陪你吗?”
      我吓了一跳,拼命摇头。
      他笑了笑,耸耸肩,作出一个无奈的表情,抽出一根烟点着,放到我嘴里,把烟盒放我手心里:“你保证照顾好你自己?”
      我拼命点头,眼泪掉个不停。
      看着这个陌生的金发男人起身离开,我突然有一种冲上去抱住他的冲动。和这个男人离开,随便去哪里,开一个房间,度过一个疯狂的夜晚……更多的眼泪从我眼里落下,烟从我哆嗦着的嘴里掉下去,落在手背上,烧疼了手,我哆哆嗦嗦把烟捡起来,塞回嘴里。

      白小花说他对人很好,很讲义气,就是有点花,男人的通病,不算什么。
      呵呵,果然是花花大少啊。怪不得那几天消失得无影无踪,找乐子去了吧?男人的通病,不算什么……我抽了一下鼻子,骂道:“王八蛋!”
      人生难得一回贱,老子也算是圆满了。

      43-44

      我将他们的整个过程听到底,我对自己说,我要记住这个时刻,然后我必须得做点什么让鸾宣后悔今天的一切。但等我真的在外面守到结束,我才忽然发现我干的实在是一件蠢得不得了的事。不就是一个男人吗?有什么了不起。

      在他们出来之前,我飞快地溜到前台,要了一杯酒,慢慢喝,让自己平静。
      DJ仍然在疯喊,所有人的热情都被点燃了,发出兴奋的叫喊,女孩子们细细的腰扭得像是要断掉。男人们都一副狼样,眼里快发蓝光了。
      我颤抖的手渐渐安静下来,沸腾的血液一点点变冷。
      有什么呢?不就是踩到雷了吗?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地跑。鸾宣有什么好呢?除了会讲故事,会把两只眼弯得妩媚风流,会坐在船舷上装酷,会跑到深海里替我找回逆刃银丝,会在夜里爬起来给我盖被子,给伤口涂药的样子很温柔……看起来似乎挺聪明,其实就是笨蛋一个!

      喜欢上一个笨蛋,一个大笨蛋!
      不好,又想哭。
      我笑!我笑!
      白小花说难过的时候不能笑,一定要哭。但我这样英俊的天才美少年,想要爱,有大把的人可以去爱,想要被爱,有大把的人愿意爱我,我有必要为一个根本不看重我的男人难过吗?所以,我不难过。

      喝到第五杯酒,鸾宣和那个SD娃娃从后面走了出来。
      从眼角余光里看去,衣服弄平了,头发也理顺了,脸也还是那张脸,却觉得陌生而可恨。SD娃娃的手臂圈在鸾宣腰上,笑得一脸甜蜜而可厌。
      我懒洋洋地望着舞池的方向,握酒的姿势自以为颇为潇洒。
      看到我的时候鸾宣僵硬了一下,把SD娃娃的手扯下。SD娃娃朝我看了一眼,嘴边露出的笑容堪称恶毒,反而把鸾宣的腰搂得更紧,踮起脚想要亲鸾宣。鸾宣躲闪了一下,SD娃娃更亲热地贴上去,鸾宣有些无奈,低头在他唇上胡乱亲了一下。SD娃娃不依不饶,搂住鸾宣的脖子索吻。

      我突然觉得很好笑,很好玩。
      转身,勾手指,向调酒的男孩子再要一杯酒。一边接酒,深呼吸,调整笑容。
      淡漠、无所谓的笑容是我一向熟悉的表情,要想呈现并无困难。
      我用最拉风的姿势端酒杯,带着最优雅痞气的微笑转身,直面鸾宣和他的SD娃娃,吹了声口哨,起身,走到他们身边,温和地对SD娃娃说:“把你的男朋友借我一会儿怎么样?”

      我说出“男朋友”三个字时,鸾宣的表情似乎僵了一下,随即微笑起来,比我更不在乎,更无所谓。
      我真没用,竟然觉得被他的笑容刺得从心脏痛到手指头尖。
      当然,不能被看出来。当然,要笑得更风流潇洒,更灿烂。
      鸾宣柔声哄了SD娃娃几句,小男生不情愿地走开,把他的鸾宣暂借我片刻。
      酒吧里乱哄哄一片,所有人都在发疯,只有我和鸾宣安静优雅得像坐在高级音乐厅里听一场歌剧。
      苍天弄人啊,这情景要配也应该配一段咏叹调才对味儿。
      我玩弄着手里的酒杯,禁不住哼笑出声。
      “什么这么好笑?”鸾宣问,声音有些僵硬。
      “也没什么,就是突然觉得好玩。”我把脸凑到鸾宣脸上,色情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很认真地说:“你的小男友不错啊,这样舔嘴唇的样子真性感到爆。”
      “你也不差。”鸾宣看着我,认真地说。
      “那为什么你选的是他,而不是我呢?”我笑着问他,一边搔首弄姿,卖弄风情,扮演被拋弃的怨妇角色。
      “耶?你有给我选吗?肖榭你明明知道的,我最喜欢的是你啊。”鸾宣夸张地喊委屈,凑过来,幽怨地抚摸我的脸,“美丽的天才驱魔人,高贵的白狐狸王子,我的搭档,我最喜欢的人……”

      我微微侧脸,这样我们的嘴唇便十分接近了,就像那个晚上,他骗我说他要回四川的那次一样,几乎就要碰触到的距离,却偏偏是分离的。
      而这一次,大概是最后一次的靠近了吧?
      鸾宣的眼光是那么黑那么亮,放肆地释放着他的温柔魔力,足以将任何人的灵魂溺死。被他这样注视着,觉得好象真的被爱着。
      一切都无所谓,不过是一场放纵吧?
      而我,和别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吧?
      依稀感觉心脏无力地跳动了一下,然后默默地沉寂下去。
      可以闻到他呼吸味道的距离,近得可以使心跳加剧,可是,这却是我面对鸾宣时心境最平静的一刻。死了一样的平静。
      “耶,和我一样啊,我最喜欢的就是鸾宣了。”我笑着说。
      我们喝着手里的酒,若无其事地微笑,好象所说的是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不过是一场表演。演员虽然都很卖力,再卖力的表演却终究是一场虚幻。曲终人便要散,刚才还相亲相爱的人便会各奔西东,牵手回家的会是另一个人。

      SD娃娃从舞池里跑回来,拉鸾宣去跳舞。鸾宣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笑着摇头:“人太多,我嫌头晕。”
      SD娃娃扁着小嘴扯鸾宣:“叫别人干什么,我们两个跳啦!”
      呵,别人……从前怎么就没发现这个词语这么伤人呢?
      看着他们挤进舞池,像两滴融入大海的水珠,我吹一声口哨,喝干了杯子里的酒。整理一下衣服和表情,微笑着挤过拥挤的人群,走出酒吧,站到微寒的夜空下。
      欢腾的舞曲爆炸一般在身后响。
      他们的舞曲还在最欢畅的时刻,但我退场的时候已到。
      忽然想起上一次去酒吧,鸾宣打电话叫我过去。我们被一群人灌酒,吐得死去活来。在洗手间醉熏熏地纠缠、热吻,身体像被撕扯成两半一样,痛得受不了,我很没种地哭。那一夜的墙壁很冷,冷到骨髓里,鸾宣很热,像一团火。

      那一夜,觉得世界也不是那么无聊。生命为我打开一扇门,把一个崭新的世界展示给我看。我以为我看到了天堂。
      耶,想这些做什么,陈年旧事,忘掉比较好。
      我甩甩头发,按下手机上的码表,在夜的街道上奔跑起来。反正是深夜,路上人非常少,几乎没什么人了,也不怕惊世骇俗了。驱魔人的速度啊,那是绝对不容小看的。我全速奔跑起来,路旁的无数灯光便像慧星一样拖着尾巴从身边流淌而过,很有漫画的味道。

      跑回酒店,再按码表,看看时间,打车去酒吧用了二十分钟,跑回来只用了两分钟多一点点。咦,我的速度比从前更快了,真是值得庆贺的事。

      45-46

      我打电话给花小白,告知这一喜讯。
      白小花磨蹭了半天才接电话,听我手舞足蹈地讲到一半,骂了声神经病挂了我电话。我再打电话过去,那边传来的已是盲音--唉,这家伙拔了电话线。知我者,白小花也,所以他永远知道用哪种方法对付我最真接有效。想到白小花这么可怕的家伙是友非敌,我又高兴起来,蜷在床上像得了宝一样嘿嘿笑起来,越笑越开心,怎么也停不下来。

      笑到最后,竟然流了两眼泪。
      多么无聊到暴烂的剧情啊,直接END比较对得起观众和演员。我突然想到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泪腺这么发达的家伙做什么美少年写手,直接去做电影演员比较有前途。需要拉风的时候可以拉风到谋杀全世界男人女人的眼球,需要悲情的时候可以用最深沉迷离的浅笑谋杀全世界男人女人的心脏。

      耶,真是不错的主意啊。明天找一家电影训练班面试吧。
      胃突然剧烈地疼痛起来,我只好停止幻想,捂住胃把自己缩成一团。
      怎么也睡不着,索性爬起来看电视。把所有频道按遍,找不到可看的节目。胃疼愈演愈烈,像是要被穿透一样。在孤儿院的时候常常吃冷饭,有时候还会被迫吃奇怪的东西,那个时候常常疼,每疼起来都会疼得死去活来,但自从跟着白小花以后就很少疼。

      上一次胃疼是完成七级考核后和鸾宣在上海住院的时候。那天一个护士给梵呗带了一支冰淇淋。梵呗吃得很高兴,鸾宣下楼给梵呗买冰淇淋吃,因为他买得太多,我不小心吃多了,疼得满头冷汗,吃了胃药也不见好。鸾宣跑到外面买温水袋回来给我捂,越捂越疼,我满头冷汗趴在睡上呻吟,鸾宣急坏了,抱着我一边安慰一边给我揉。

      我突然意识到,那段没心没肺疯玩疯笑的日子很可能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了。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再有这样的日子了。
      这个认知使我痛苦无比,抱着水杯的手忍不住微微发抖。
      那么温柔亲切的鸾宣,曾经让我以为自己被爱过的鸾宣,其实从来……从来……没有真的爱过我。
      一切只是一场幻觉。
      我给自己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
      然后这个美梦被冷酷的现实打碎。
      我所爱的鸾宣是另一个人,他柔情似水,笑起来像个孩子,无赖起来像只赖皮狗,兴之所至狂饮高歌,放浪形骸如倾城名士。而现实中的鸾宣,只是一个曾经被爱伤过,变得对一切无所谓,可以和任何人亲吻、做爱、分手的普通男人。

      而我也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勇敢。一败涂地的时候,我连质问一声都不敢,就这么落荒而逃了。假装不在乎,假装无所谓,可明明根本就放不开。
      耶?原来仍然放不开啊。
      好吧,我承认我在发疯。如果不是发疯,我怎么会突然开始穿衣服,穿衣服也就算了,我的两条腿为什么朝窗户走去。
      迎风一跃,沿光滑的墙壁滑落地底,忍着胃疼在无人的街上狂奔起来。
      我不顾一切地奔跑,跟赶着投胎似的,好象我如果跑慢一点,孟婆就会把碗一扣说:”今日已打佯,投胎请明天赶早。”
      狂奔吧,小宇宙爆发吧,丢脸就丢到底吧。大不了抓住那个死男人爆打一顿!吃了就跑,没门!要丢脸大家一起丢!

      等我跑回酒吧时,驱魔人已经散场,鸾宣和那个SD娃娃也已经不在了。拼命跑来告白的勇气像被戳了一针的气球,软软地瘪了下去。我坐在酒吧门口的台阶上想了很久,发现自己又干了一件蠢事。

      胃疼得越来越厉害,我没力气再跑回去,一直坐到天明,打了辆车去医院。
      排队,挂号,诊病,输液,严格的程度结束,我躺在医院里对着洁白的墙壁发了很久的呆,叫嚣的疼痛渐渐停止,慢慢睡着。
      醒过来的时候,竟然发现杨歌在身边。我惊得差点跳起来,杨歌把我按回去,摸了摸我的头说:“烧退下去了。”扶起我的头,拿了两个枕头垫在后面,我乖乖靠着枕头坐好。杨歌从床头的柜子上拿起煲汤用的大保温杯,倒了一碗稀粥给我:“以前白小花也爱胃疼,我都是熬这种汤给他喝,很管用。你喝喝看。”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