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非常厚颜无耻的一句话形容,就是吃你的,那是给你面子。
别人想白送,还没有这个机会呢。
牧嘉星第一次做这种事情,稍微有点不好意思呢,毕竟廉耻心他还是有的,这大概就是野兽的身体里,仅存的一点人性吧。
不过这点人性很快就没有了。
他先是在一户农户人家门前,狗狗祟祟徘徊了很久,暗自观察这户人家。
这家人性格淳朴,家庭和睦,是一个蹭吃蹭喝的好目标。
而且他也不是白吃白喝,他还付出了身体的代价!
摸一下给一盒小饼干哦。
牧嘉星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走上这样一条出卖身体的道路?真是世事无常大肠包小肠。
“妈!妈!!”院子正在写作业的小学生第一时间发现了门口边偷看的金丝猴,一时激动,把作业都甩在井口。
牧嘉星看到那本写到一半的练习册准确无误的在天空划过一道弧形,然后落进了井口中。
看到这一幕,牧嘉星微微眯起了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瞬间,他觉得这个孩子......十分不简单。
孩子见妈妈不出来,便小跑着进了厨房。
没过多久,正在做饭的妈妈便手拿着锅铲骂骂咧咧地从厨房里出来,“猴儿?哪里有猴儿?我看你就是一只猴儿!”
但当这位妈妈看到牧嘉星的时候,随即就顿住了,“俺的亲娘唉,真的有猴儿?”
此时牧嘉星刚刚把井口中的练习册打捞起来,平整地铺在太阳底下。
水井不是很深,所以牧嘉星只需要借用一个小工具很轻易就捞了上来,要是等练习册多泡一会儿,怕是真就用不了了。
此时小孩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大,嘴巴因为不敢置信微微张开,他的眼睛死死盯着晒在地上的练习册,好半天说不上话来。
牧嘉星看小孩儿这表情,咧嘴一笑,笑得有些欠揍有些贱。
不要太感谢我。
要是牧嘉星不在,这小孩儿今日绝对会体验一个完整的童年,但是现在......
因为有牧嘉星,所以这位妈妈的目光根本不会分给一本浸湿的练习册。
毕竟练习册哪里有不常见的金丝猴重要啊。
这位年轻的妈妈虽然对金丝猴感到好奇,但她还不敢伸手去触碰,她怕猴子会咬人,或者是受到惊吓对她发起攻击。
不过她的想法是对的,遇到野生动物的时候,千万别伸手去摸,给点吃的就好。
尤其是像牧嘉星这种披着猴儿皮的人,还完全没有一点野外生存能力,他更需要的就是投喂。
农村有一点就是好,就是厨房有很多新鲜的瓜果蔬菜,这位妈妈拿了一些苹果香蕉还有草莓出来,像献宝似的放在了牧嘉星的面前。
金丝猴本就是猴中贵族,吃相比一般猴儿都要优雅太多,而且它们也不会争抢,非常的有骨气,不过也就是因为这一点“佛系”,这一品种才把自己作成了珍稀保护动物吧。
而峨眉山的猴子却恰恰相反,也强烈的表示不服,虽然它们像土匪,但它们可没有把自己作成保护动物。
别问它们为什么会这样,问就是为了生活。
牧嘉星肚子很饿,这个时候也顾不上什么矜持了,他接下这位妈妈递过来的水果就从草莓开始吃起。
而小孩儿看到草莓表示一脸震惊,“妈,这不是我的草莓吗?”
“是啊。”那又?蒊怎样?
草莓吃完了可以再买,但能看到金丝猴吃草莓那就不一定有这个机会了。
牧嘉星不吃草莓缨缨的,相信也没人吃吧,但是在人类的眼睛看来,一只金丝猴吃草莓的时候会自己把草莓缨缨摘掉,然后又从最甜的部位草莓尖尖开始吃起,这就是一只非常讲究又精致的猴子了。
而且吃的时候,这只金丝猴吃相也非常优雅,小口小口地咀嚼,没有让草莓的汁水弄脏脸和金色的毛发。
小孩妈妈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优雅又乖巧的金丝猴,怎么会忍住不录像呢,看金丝猴吃东西,不比看网络里的吃播更香?
牧嘉星吃完了草莓,他感觉还可以再来点香蕉,因为这苹果还没洗,所以不是牧嘉星的优先选择,他伸手的下一个目标是香蕉和橘子,因为方便,只需要把皮剥了就好。
香蕉金黄色的皮被牧嘉星一点一点的剥开,剥开之后的香蕉肉会避免不了附上一点白丝,这点白丝不仅没有味道,而且还有些涩,牧嘉星每次吃香蕉的时候都会把白丝的挑出去。
当然这回也不会例外。
“哦呦,这猴子还挺讲究!”看着金丝猴的动作,小孩儿妈妈只会觉得惊奇。
吃草莓一定要把缨子摘除,先吃草莓尖尖,香蕉也剔除白丝,要知道她自己吃的时候,都不会每次剔除得这么干净呢。
金丝猴吃东西的时候很斯文优雅,还讲究,而且孩子妈妈观察了一会儿,觉得这猴儿应该是很温顺的,这便伸出了手,轻轻碰了碰牧嘉星的毛毛。
牧嘉星知道他们想摸自己,毕竟有的时候他连自己也想摸,而且吃人嘴软,他也不好过河拆桥。
金丝猴身上的毛发蓬松柔软,摸在上面油光水滑的,这种惊奇的触感让这对母子都爱不释手。
而没有吃到草莓的小孩儿在摸到牧嘉星的那一刻,忽然觉得......
真是值了,草莓不重要,还有被打捞起来的作业......也不重要。
再吃饱之后,牧嘉星又带了一些橘子走。
这时候的他有些感慨,好像变成猴儿其实也没有那么糟糕,毕竟白吃白喝还这么受人喜欢,这可是做人的时候享受不到的。
就这样,牧嘉星一路蹭吃蹭喝又一路爬山,经历了一天的时间,他终于到了爷爷的动物园。
这一路上,山路迢迢,牧嘉星不仅没有瘦,好像比起之前还胖了那么一丢丢。
只是......他还是想吃肉。
因为怕吓到人,牧嘉星一路上都只能吃水果,但他其实是个人啊,一天不吃肉就难受的肉食者人类。
可他只能把想吃肉的欲望给深深掩埋,毕竟吃肉的金丝猴......这听起来实在是太惊悚了。
不过现在好了,牧嘉星到了动物园,还是自家地盘,想吃肉的心情就开始蠢蠢欲动。
只是......
在牧嘉星看到动物园的现状后,他先是一瞬间陷入了迷茫。
他还能有机会吃上肉吗?
在来这里之前,牧嘉星就大致了解到这座动物园的经营情况并不是很好,但他没有想到会严峻到这种地步。
说是动物园,但里面的动物其实都没有多少,而且因为入不敷出,动物们的精神状态都不是很好,虽然不至于瘦骨嶙峋,但精神很是颓靡。
连动物园里唯一的饲养员都连夜跑路了。
唯一庆幸的是,饲养员在跑路之前还算有良心,至少把所有的食物都拿了出来,没有任由这些动物们活活给饿死。
像体型稍微大一点的老虎,黑熊,大猩猩,是没有放出栅栏里的,毕竟这种具有攻击性的动物,谁又敢放出来呢。
而牧嘉星是不是该夸奖一下跑路的饲养员很贴心呢。
饲养员在跑路之前,放了一些活鸡活鸭在里面,大概是担心处理好的生肉在炎热的天气下不易保存,还容易坏,索性就把活物给关进去了。
老虎饿的时候知道自己抓来吃,不饿的时候,就任由这些鸡鸭们在栅栏里面用鸡爪刨食。
老虎和鸡鸭同吃同住,当老虎睡觉的时候,小鸡便在离它最远的位置战战兢兢地吃野草,这画面居然有那么一丁点儿和谐。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小型动物,比如说浣熊,孔雀这种素食者,完全就是放养的状态,饲养员把它们从园子中放了出来,让它们自由自在地“自食其力”。
牧嘉星看到这种混住的场面,脸上是一种极度复杂的表情。
第3章
场面很混乱,孔雀和浣熊又经常打架,因为浣熊喜欢追着孔雀玩儿,还拔掉了它几根羽毛,这彻底惹毛了孔雀,孔雀每一次看到浣熊的时候都会去啄它,这饲养员不在的日子,小浣熊都肉眼可见的在变秃。
脑袋都要被啄秃的浣熊害怕得直接钻进了豚鼠窝,而见到讨厌又手欠的浣熊跑了,孔雀这下也开心了,它像小鸡似地刨着地上的玉米粒,这动作简直和与老虎关在一起的跑山鸡几乎是一模一样。
最近动物园经费不足,动物们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傲娇的孔雀早已放下身段,艰难地在地上刨食,几乎被圈养的小鸡同化。
牧嘉星看着这些不太正经的动物们,额......陷入了沉默。
如今,饲养员已经跑路了,而且食物也吃得七七八八,再这样下去,还不如彻底开放动物园,让这些动物们另谋生路。
哈哈,这只是玩笑。
牧嘉星怎么可能让动物们回归野外呢,这些动物早就没了生存技能,没有人类的饲养,那才是死路一条。
而牧嘉星只是一个典型的理工男,从来没有照顾动物的经验,唯一的经验吧,就是小学的时候养过一只小仓鼠和一只玄凤鹦鹉。
后来小仓鼠死了,玄风鹦鹉飞走了的那一天,牧嘉星真的哭得好大声。
牧嘉星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经营动物园的一天,现在是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了。
现在先去熟悉一下动物园的环境吧,还得去看看动物园还剩多少存粮,能够吃多久。
上一任饲养员临走的时候扔了一本笔记本在这里,上面写了很多关于喂养不同动物的注意事项,比如说,孔雀园里的干草是多久换一次,还有老虎一天喂多少斤的生肉,以及隔多少天给蛇园进行一次大扫除。
这些都是详细记录在册的,牧嘉星现在只需要熟悉这个步骤就好。
打扫啊,喂食,这些体力活对牧嘉星来说只是小事儿,看过账本之后,现在最大的难题其实是没钱。
不然饲养员也不会因为担心工资而跑路哇。
没有饲养员,牧嘉星就是动物园的饲养员。
现如今的存粮只够动物园吃三四天左右,起码这三天里,牧嘉星不会因为没有吃的而发愁。
再清点了动物园所剩无几的财产后,牧嘉星便出门开始进行整理。
首先第一步,就是把所有的动物们驱之别院。
毕竟混养容易打架,就好比说刚刚的孔雀和浣熊,孔雀原本漂亮斑斓的羽毛一天比一天黯淡,浣熊也是一天比一天还秃。
相爱相杀说的就是它们俩了吧。
还有豚鼠也是,因为是小个子,老是受欺负,只要比它高比它大都来欺负它,不仅抢它吃的,还抢它的窝,这短短一段时间都憔悴了不少。
而牧嘉星现在来了,终于有人……哦不,是有猴儿帮它们声张正义。
牧嘉星拿着驱赶的棍子,再戴上护膝和安全帽,就开始正式上班。
此时正在满院子浪荡的孔雀看到牧嘉星这身装扮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双眼闪过片刻的茫然。
大约就是震惊,为什么这只猴儿如此与众不同。
孔雀从小生活在动物园,也算是见多识广吧,它见过不少动物,但穿衣服的它还真没见过。
因为在它的认知里,只有人类饲养员才会穿这一身。
这身衣服让孔雀下意识地想要去服从,但它转念一想,它为什么要服从。
这不就是一只猴儿嘛。
所以当牧嘉星拿着棍子试图驱赶的时候,这只孔雀它不为所动。
不过别看牧嘉星现在是一只猴儿,但他可是人的灵魂,一只孔雀而已,没什么搞不定的。
牧嘉星拿着棍子,看起来好像是要上手打的样子,可他根本就没有下去手,牧嘉星只是想吓吓它而已,但没想到这只孔雀不仅没有被震慑住,反而还朝着牧嘉星跑来,支起脑袋就要用喙去啄他。
别看孔雀是一只鸟,但战斗力其实是很强的,不然它长这么大,没有一粒苞米和稻谷是白吃的。
而且现在就算牧嘉星站直了,他也不一定能有一只鸟高呢。
看到孔雀要来啄他的时候,牧嘉星吓得一个激灵,头皮都发麻了。
不过还好他跑得快,不然也会难逃一秃。
就是穿着裤子跑的时候不好发挥,不然他还能再跑快点。
别问他为什么要穿裤子,还不是做人做习惯了,牧嘉星非常不习惯挂空挡,这种感觉像裸奔,怪让人害羞的。
只是没有想到动物园里居然有童装,牧嘉星试了下还挺合身。
孔雀一直穷追不舍,因为在这段时间里,作为食草动物的它混成了老大,所以孔雀已经彻底飘了,它并不把牧嘉星放在眼里,反而还要给它点颜色瞧瞧。
它要让这只不知好歹的猴儿知道,为什么今年的枫叶会这么红。
瞧瞧孔雀都把牧嘉星逼成什么样了,牧嘉星都直接爬上了树,不过这动作在孔雀看来就是挑衅了。
不就是爬树吗,就算爬得再高又怎样,当它翅膀是白长的么。
牧嘉星看到孔雀扑棱着大翅膀,立马赶紧从树上跳下来。
毕竟树上已经不安全了,还得去房子里。
直接从窗户边跳进去,然后把锁给锁住,把门给关好,现在他已经安全了,除非孔雀能长出手,还懂得如何用钥匙开锁。
隔着一扇玻璃窗,气急败坏的孔雀不停地用喙啄着玻璃,眼睛都要冒出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