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这方面方应理懂一点,他看了一会问:“你想要什么样的?要不去找原石,定制一款?”
两个人就跑到原石摊上,大大小小的盆一地摆开来,简直看花眼。
方应理蹲下身一块块翻,最后说:“海蓝宝怎么样?”
硬度在7.5-8的天蓝色或海蓝色宝石,勇敢之石,宜乘风破浪。很适合任喻。
任喻眼睛转过去,看到方应理站起来,手里拿着方形的一小块,形状未经打磨过,很稚拙,但蓝得极漂亮。
任喻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好热,方应理。”任喻站在道边高一层的台阶上,扶着方应理的肩膀,指向不远处挂小彩旗的地方,“去那边给我买个椰子喝。”
方应理就去卖冷饮的小车那里买椰子,太阳实在热烈,冷饮车的小伞下面围了好多人,开椰子还要等,等抱着椰子回来,任喻背着手说:“走吧。”
“石头呢?”
“挑好了。”任喻眨眨眼,“留下来手工定制。”又比出两根手指:“两天后来取。”
方应理一点参与感都没有,把椰子递过去:“你定制的什么?项链?”
任喻咬住吸管喝了一大口冰椰子水,发出舒服的尾音:“哎呀,方大律师,两天后就知道了。”
于是又临时增加了两日的行程,好在好玩的实在太多,足以消磨时光。晚上两个人跑到遮放泡树洞温泉,本来下水需要收3块钱卫生管理费,结果去得实在太晚,连收费的人都不在,他们把所有口袋翻了个底朝天,才找到3个硬币压在收费牌下面。
深夜温度比白天低好多,水温也不会太热,大概就四十度的样子,整个身子浸下去,胸腔一紧,感觉温热的水流把身体里沉重的东西全挤压出去了,任喻吐出好大一口气,靠在石阶上,仰起头。榕树的树冠间隙里,能看到特别清亮的星空,被水洗过似的星子掉进氤氲的池水里,手指一握,就碎开,随着涟漪一层层荡向远处。
方应理下水要晚一点,任喻看他破开水面,朝自己走过来,在自己身边靠住。
“比在家好吧?”任喻用手拨动水流,一颗星子融化开从他的手心里流淌到方应理的面前,水很清,就着岸上的景观灯和一点粼粼月色,能清晰看到水面以下,他的胸肌轮廓和裹着毛巾的下身,“遇到我之前,你是不是一直上班,读博尔赫斯,睡觉,然后又上班,读博尔赫斯,睡觉,是不是挺没劲。”
怎么说呢,任喻确实是那种人,你很容易喜欢他,然后连带他所喜欢的,也会招人喜欢。而且他很轻易打碎你对生活的一种麻痹感,你会突然觉得,原来能够忍受的,现在似乎不必也不想再忍受了。
“但在家的话,有你做的饭也不错。今天中午的糯米排骨就不好吃,跟你做的比差远了。”任喻说,“我是不是没有夸过你?我不记得了。”
“如果没有的话,我现在说。方应理,你做饭很好吃。我真的因为你的厨艺,想过如果一定要成家的话,最好是和你。”
方应理捺了一下嘴角:“原来我不仅是保镖,还是厨子。”
“那不一样。”任喻笑起来,“厨子是因为我给钱才做饭给我吃,你是因为喜欢我。”
方应理也笑:“可厨子也可以喜欢你。”
“那我不允许他喜欢我,因为我只喜欢你。”
好像是一些没营养的怪话,可方应理发觉,只要是和任喻对话,他就不会觉得乏味。而且他夸他做饭好吃,直白地说着喜欢,好奇怪,好像很久都没有人这样傻乎乎地、认认真真地夸过自己。他觉得好有意思,又很满足。
“那你呢?”任喻又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好难说得清楚。
可能是源于那一枝别有用心的魔法月季,或者是在停电的电梯里他在黑暗中说过的“喜欢”,又或是他在疾驰的机车上用掌心覆盖他跳动剧烈的心脏,还可能更早些,在那些已经404的照片里,他就已然爱慕过他。
方应理说不出话,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看他是真泡舒服了,脸颊是红的,眼睛是亮的,神情惫懒,又很勾人。四周人很少,稀稀疏疏的还有几个人泡在水里交谈,但也没人看这边。
于是他扭过头去亲任喻的脸颊,然后又亲嘴。任喻的嘴唇本来就很润,现在湿乎乎的,很软很好亲。
扑通——
是心跳声。
又一声扑通——
突然有什么砸进水里,溅了两人满头满脸的水,分开抬头一看,一个年轻男人以为没人,跳进水里撒欢,结果发现这里站着两个人,划水的手臂瞬间停了,愣在原地。
“抱……抱歉,我没看到这里有人,天太黑了。”他紧张到有点结巴,“你们……”
他刚刚好像看到眼前这两个男人在接吻,但又不确定。
要是对方立刻走开也就算了,偏偏语气有点不可置信的意味,还在直勾勾地上下打量,任喻脾气上来了,就想逗着人玩。他勾住方应理的脖颈拉近又响亮地在他面颊上亲了一口,挑起眉尾神情挺骄傲:“这是我对象,我们在亲嘴。你还要看吗?”
年轻男人也是外地来的游客,不是没见过世面,这下反应过来,也被逗笑了,有点不好意思地退后几步:“不看了,不看了,你们继续。”
任喻的笑声脆脆的,他重新扑回去亲方应理的嘴唇,然后两个人缠在一起,一点一点挪动,你的脚趾踩到我的脚趾,下身隔着毛巾在水下碰在一起,水花四溅,直到挪到榕树的树洞下面继续这个吻。
低垂的树枝掩映,这下没人看到了,但又觉得被很多人看到了。
任喻好明艳,方应理觉得此时在他怀里的是水下的一尾金色的鱼,也是自己年少轻狂时的一个梦。好绮丽,好梦幻,他本以为梦只是梦,现实是现实,而任喻将它们合二为一。
美梦成真。
大概不会有比这个更好的词了。
作者有话说:
下章完结
52章在解锁了,解锁后麻烦大家再补个订阅,感恩的心
第54章 钥匙(正文完)
两天后的傍晚,任喻拉着方应理再次来到珠宝小镇,去取自己定制的宝石。
守柜台的是个女孩子,正对着镜子化妆,口红涂了一半正在抿嘴唇,看到两个人走进来,赶紧把口红放下看任喻递过来的取货单。
“要不你先涂完?”任喻上半身支在柜台上,“我们不介意。”
小姑娘就说不碍事,转身在货架上一层一层找。一开始有点不得要领,后来恍然想起昨天刻钻的师傅还在感叹挺少见两个男人谈恋爱的,他们还对成品好一阵围观。这次一下子找到了。
“这个。”她把一个蓝色丝绒礼盒取下来,放在柜台上。燿眼
盒子很小,就在方应理猛然意识到这是一个戒盒的时候,盒盖在他面前打开了,里面扣着两枚镶嵌有海蓝宝石的男士对戒。
原石经过打磨抛光,呈现出一种极度剔透的蓝色,在室内的光线下散发出柔和的光彩。
任喻拿起来一枚端详:“戒环我让雕了一点月季花枝的感觉,在这里。好像不大明显哦。”
方应理一直以为自己在给任喻当军师,帮他挑个他喜欢的,没想到他最后做了对情侣戒指。
“不过不明显也好,显得硬朗一点。”任喻说着,拉过方应理的手,给他戴上,推到指根处尺寸正好。他这么喜欢这只手,不可能记不对尺码。
任喻有点骄傲了,自己也戴好,两只手放在一起看,越看越般配:“很有眼光吧。我一开始说想刻只狗在上面,就是Theta,结果人说刻不了。”
方应理啧了一声:“是挺有眼光的。”
柜台里的小姑娘本来就忍着笑了,这会一下没憋住笑出声来。
任喻摸了下鼻梁,用指节敲着柜台抗议:“就没有人提过这种需求吗?”
小姑娘收敛住笑得发酸的嘴角:“老板,还真没有,您是第一个。”
“那你们得拓宽一下业务,提高一下手艺。”任喻不无遗憾地说,“我们的定情狗哎,都刻不了。”
“对不起啊,老板。”小姑娘觉得任喻很好玩,也没刚开始那么拘谨,“你们是情侣吧?可以在我们这里拍照,一张拿走,一张挂在这里哦。”
她指了指靠里侧的墙面,一整面的情侣照,每一对都笑得很灿烂。
“不了吧,谢谢。”在旅游景点拍照片,然后被贴在橱窗里,两年三年五年,被人观看,方应理觉得实在很傻气,又开始习惯性拒绝。
任喻其实有点无所谓,但看人小姑娘拍立得都兴冲冲地举起来了,于是就拉着方应理就位。
“好像我们是没有合过影。”任喻哄着他,“亲爱的方大律师,配合一下。”
没办法,方应理就是很吃这套,于是主动往他身后错了半个肩位站好,让任喻站在自己前面。
拍立得举起来对准了,又放下去,小姑娘抬手指挥:“左边这位大哥,笑一下啦。要咧开嘴看到牙齿的那种。”
任喻看不到方应理什么表情,就听到小姑娘说了一声“好”,然后再次对准,开始喊321。
咔哒两声。
相纸缓缓吐出来,一开始没显色,小姑娘手指捏住一角在空中抖,等待的过程中,她小心翼翼地问:“你们是我见过的第一对同性情侣哎,我可不可以问个问题。”
“嗯,你说。”
“你们在家里谁说了算啊?”小姑娘的视线从任喻身上又挪到方应理的身上,两个都是那种180的大帅哥,她有点难想象他们一般怎么相处。像刚刚,一个要拍照一个不要拍,生活里呢,这样的事更多,会不会需要打一架。
结果问题一落地,两个人异口同声回答:
——“我。”
——“我啊。”
方应理的那个“我”字说得不容置疑,而任喻的“我啊”就显得更理直气壮,一时间六目相对,齐齐笑起来。
任喻笑得尤其厉害,缓了一会才对小姑娘说:“我跟你讲个道理啊。”
“你看,0乘以任何数都得0,1乘以任何数都得这个数,那么1乘0等于0,是因为1还是因为0?”
一番话把小姑娘绕住了,搁那掰着手指发愣。这时候照片显色了,任喻低头看去,颜色一点一点出来,线条往上走,先是方应理的衬衣衣袖松弛地卷在臂弯上,然后是插在浅灰色休闲裤裤兜里的左手,和扶在他腰上的右手,再后来是笑容极度舒展的面孔,方应理的笑好大,是真的露牙齿了,眼睛也眯起来,好英俊又好温柔。
任喻觉得自己笑得有点傻气,但也很好,照片里两个人跟戒指一样般配,挂在这里特别抢眼。这店开十年,就让十年来来往往的人看,开五十年,就让五十年来来往往的人看。他们一直向前走,但这里有个东西是不变的,被留在这里的。
任喻拿上其中一张,跟小姑娘告别。两个人出了店面,方应理的手指还在无名指上搓着戒指光滑的银面,他问任喻:“你怎么想起来订戒指?”
说实话,方应理不是没想过这件事,但他觉得任喻是那种不喜欢被束缚的人,但戒指代表一种承诺、一种捆绑,他以为任喻不会喜欢。
“你看反正用季风的尾款,这笔钱算我的,其实也算你的,用来做戒指,一人一个特别合适。”任喻说,“而且我觉得别人都做的事,自己偶尔做一下也没坏处吧。”
方应理还是看着他。
“好嘛好嘛。”任喻觉得自己被看透了似地讨饶,主动交代,“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我发现这几天和你在芒市,比自己一个人出去要开心。”
“挺奇怪的,我以前一直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蛮好,因为跟别人在一起的话,总是要互相迁就,要做不想做的事,说不想说的话。打个比方,假如你想去A景点,我想去B,没办法,我得先陪你去A,再去B;还有我累的时候,会不想说话,可你想说,我就得陪你说。”
“但跟你一起出来玩,我好像没有觉得会困扰。”
“反而是吃到不好吃的东西的时候,我会想方应理做得比这个好吃;住到不舒服的旅店,我会想,还好方应理家的床很好睡。就算旅程中遇到一些不够满意的事,你都使我对未来有好的期待。”
走着走着,任喻朝方应理贴过来,肩膀抵着肩膀,十指扣住了他的手。
动作完全是下意识做的,可等手指勾着手指在空气里晃动的时候,他恍然忆起,很久很久以前,深秋的傍晚,他的父亲和母亲也是这样牵着手走在落满金色树叶的人行道上,他时常落后一步,看着他们。
在这一刻他突然读懂了孟姻。他好像得到一个“解”以外的答案,得以填满人生这张考卷。
“有人说,想开开心心地在外面流浪,就要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我现在觉得可能是真的,你就是那个我可以回去的地方。”
“我确实不觉得戒指钻石之类的,就可以代表一生不变。”任喻说,“我也没赋予它这些。”
“在我这里,它更像一把打开家门的钥匙。”他将方应理的手抬起来,那枚精致的宝石在阳光下闪烁着蔚蓝纯净的光泽。
“它代表着,我打开你,你打开我,我们回家了。”
-End-
作者有话说:
这是一个流浪者找到归属,而归属愿意跟他一起流浪的故事。旅途中的家自有浪漫,他们也可以一边相爱一边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