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莉雅是个细作,她是一个优秀的细作,所以她成了琅竺国的公主。
知道她是细作的人不多,知道她是琅竺国公主的人也不多,同时知道两件事的人更是稀少,她曾以为他们都死了。
直到她在者鲁国王宫遇见了煦,硫玉国的王子,曾经高高在上地俯视她的爱慕的王子煦。
她的理智告诉她要杀了他,可是她犹豫了。她发现煦已经忘了她,这很正常,七年前的她是个不善言辞的小细作,如今的她是尊贵的王后,这是她最满意的归宿。
“王!他在胡说!我不是,我不是细作,我也不是琅竺国的公主!”
“王,是你从沙漠里把我带回来的,你忘了吗?王,是你救了我啊……”
煦看着她慌乱的丑态,继续说道:“妮莉雅公主,琅竺国战无不胜的勇士会在何时踏平者鲁?”
“这一次,你还会点燃王宫吗?”
“不会了吧,毕竟烈火烧不死仇人,也无法燃尽我的仇恨……”
王后冲下来夺过一位贵族的宝剑,胡乱地朝他砍去:“你闭嘴!你这个丑陋的疯子!”
煦伸手握着剑刃,鲜血淋漓的手让纱娅默默红了眼眶。
“你可曾告诉者鲁王,你与琅竺国的王子有一个女儿?”
“你可曾记得,在你迷失沙漠时,是莱莉带人把你找回来的?”
他的样子变得癫狂,虚弱而癫狂。
将死之人挺着最后一口气,想要和故人聊聊过往。
“你闭嘴!”王后双目赤红地瞪着他,没拿剑的那只手试图去掐他的脖子。
者鲁王伸手拦住了她,笑着说:“妮莉雅别生气,我相信你。”
纱娅抖了抖,她明白了,她明白了!
哥哥会这么反常都是为了给她传递消息,她是莱莉,妮莉雅曾不止一次见过她,只要她出现在妮莉雅面前,一定会被发现的。
哥哥在告诉她,莱莉要躲起来,躲着妮莉雅。
“妮莉雅,你还爱着我。你会在鞭笞我后抚摸鞭痕,会像七年前一样痴迷地望着我。”
他伸手握着刺破胸口的利剑,踉跄着向前了两步,看着妮莉雅的脸笑着说:“我猜中了。”
二王子在者鲁王的示意下利落地抽出佩剑,离开时轻蔑地看了一眼愣愣地落泪的王后。
她或许猜不到,自己的表情究竟有多悲伤。
者鲁王将妮莉雅挡在身后,看着地上的尸体叹气,“我原本还想留他一条命的,可惜了,竟是个疯子。”
纱娅呆滞地坐在原地,者鲁王带着王后离开了,贵族们也三三两两的离开,作为舞女,她们最后才能出去。
一个平时关系不错的舞女推了推她,小声说:“纱娅,走啦。”
纱娅连忙低着头掩饰自己的情绪,故作轻松地说:“好,我们回去吧。”
王宫外,二王子在等她。
纱娅站在原地没动,她脑子里全是哥哥倒下是偏过来的头,和嘴角浅浅的笑意,只有在死亡来临前,他才能肆无忌惮地看过来。
这段时间产生的情愫都消散了,只有死亡的阴霾笼罩在他们身上,令人作呕的血腥味难以驱逐。
哥哥笑得那么温柔,和小时候一模一样,那是藏着小秘密的笑容。
二王子朝她走过来,他担忧地望着她说了些什么,但是纱娅听不见,她只能看见二王子提着剑刺向哥哥。
哥哥都没有回头看他,他的眼里只有妮莉雅那个可恶的女人。他一定很恨,没能早些认出她来。
纱娅腿一软,跌坐在地面开始痛哭。
二王子有些呆滞,愣了将近一分钟才问她:“你怎么了?”
纱娅的痛苦是哥哥临死前的那一眼,她咬着嘴唇抓着沙子失声痛哭,浓烈的绝望让她控制不住地颤抖。
没有人能领会她的痛苦,因为哥哥的最后一眼没有留给他们,他们不懂那里面的眷念和不舍。
她的哥哥死了,她永远地失去了无所不能的哥哥。
但是她的绝望并没有持续太久,二王子一句:“袁老师,你没事儿吧?”将她唤醒了。
她客气地和二王子的演员陆柘道谢,走到休息的地方喝了半杯银耳汤后才悠悠说道:“晦气。”
好不容易来点感觉,演得也挺顺,结果陆柘一句话就把她的演技之火浇灭了。
袁琦黎接过助理递过来的鸡蛋,一边滚眼睛一边问:“那个演员叫什么来着?”
“黎姐,哪个?”一个小助理懵懵地问。
另一个连忙说:“肯定是裴析,就演黎姐哥哥那个,演得真好,好多工作人员都说他演得好。”
袁琦黎点头,随口说了句:“我下部戏想和他搭。”
“好,我联系公司那边。”
第61章 角色与我
裴析裹着袁琦黎助理送来的毛毯缩在篝火旁取暖, 他冻得有些厉害,手脚变得麻木,耳朵和鼻子也冻得通红。
强烈的情绪从身体中抽离, 留给他的只有山崩海啸般的疲惫和挥之不去的不甘,他见证着煦在他的身体里逐渐死去,他的躯壳就是一副人形棺椁,一遍遍目送着他们慢慢死去。
那些或坐或站, 凑在一起聊天说笑的同行全都变得面目可憎,他们狞笑着露出满口獠牙,嘴唇一张一合地咀嚼着奴隶的血肉。
此时的裴析就像一个被抽去灵魂的漂亮壳子,他没有自己的情绪, 执着地惆怅着那些随着导演的声音被带走的一切。
他满目疮痍的家国, 葬身火海的亲人, 烧心灼肺的仇恨和念念不忘的妹妹都没了。甚至连煦,都是假的。
裴析就快要被疲惫压垮了,他维持着一个姿势在火边烤了很久。
坐在垫子上双手抱膝, 把头埋在膝盖上,尽量把自己缩成一团,试图让呼啸的寒风绕过他前行,让沙漠中的黄沙将他一同带走, 就像带走他的故事一样。
从背影来看,此时的他就是大一号的九九。
饰演者鲁王的演员霍云峰已经快七十了,他身上裹着厚实的袍子,看起来又胖又壮,一张脸沉淀着岁月的痕迹像是被风沙雕刻过一般, 和善中透露着威严。
他背着手走到裴析身边蹲下, 用一根树枝拨弄着彻夜燃烧的篝火, 火势在他的捣乱下露出颓势,他意兴阑珊地扔了树枝问裴析:“你们这个节目是做什么的?”
裴析歪着头看向他,扯出一个笑容:“带孩子的。”
霍云峰一脸诧异,“带孩子的?不是演戏那个?”
听他这么说,裴析才知道第一期《演绎之时》已经播出了,就是不知道播出情况怎么样。这次录制结束之后他想看看《演绎之时》的赛制和剧本类型,要是真的有机会能中途插进去,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裴析并不认识霍云峰,但仅仅是一场二十多分钟的戏,他就被霍云峰的演技所折服,不说人品德行,这位前辈的演技确实能让人感到震撼。
好几个瞬间,他面对者鲁王时都恐惧到颤栗,那柄滴着鲜血的剑仿佛随时能砍下他的头颅。好像在这个阴晴不定的王身上,所有的荒诞都能合理地出现。
“不是,我们这个综艺是带孩子的。节目组在营地留了一个大人照顾孩子,我们出来做任务换一些生活物资。”
霍云峰点头,问他:“你看起来挺年轻,怎么这么早就要孩子了?”
这就是一个由美色和名利组成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无数人将见色起意包装成一见钟情的天降奇缘,将爱慕虚荣扮作一厢情愿的痴恋,真真假假的感情迷惑着这些美人,引诱他们踏入了猎人布置好的陷阱。
当爱情中掺杂着太多的利益和审视,婚姻就变会得格外可笑。
今天官宣恋爱,明天被曝出轨/家暴/炒CP/小三上位……
若是真的步入了婚姻,不管是令人赞颂的婚礼还是看似美满的婚姻都会成为无数人的谈资,一些捕风捉影的言论会让这段婚姻蒙上一层阴翳。
婚姻变成了一种诅咒,将两个光鲜亮丽的展示品摆在随时会坍塌的祭坛上,时刻准备将他们献祭。
“孩子是领养的,我还没结婚,也没有交往的对象。”
霍云峰“嗯”了一声,开始夸赞他刚才的表演。
“你演得不错,之前有过什么作品吗?”
裴析抿着唇,在前辈满怀期待的目光中尴尬地说:“我这些年没有什么好作品,只有出道的时候演的《万古》勉强能看。”
霍云峰并没有露出裴析预想中的表情,而是了然地拍拍他的肩,宽厚包容地说:
“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很正常。演戏并不是一个人的事,要看搭戏的演员和导戏的导演,有的好演员一辈子也就出那么几部能看的戏。”
这是这么多年,裴析第一次听见有人这么说。
他的难堪仿佛有了容身之处,之前拍的那些烂剧,那些他倾注所有心血用心演绎的角色都有了自己的归宿。
直到霍云峰跟他告辞离开,他还在一脸恍惚地看着跳动的篝火发呆。
霍云峰之所以能理解他,是因为自己是过来人。
他在圈子里混了几十年,待过的剧组没有一万也有上千,他见过各式各样的演员,摆谱的、张扬的、作秀的、赴宴的、自欺的……数不胜数。
当然,也有像裴析这样迷糊的,舍不得自己所饰演的角色,每次杀青都是一场生离死别。他并不觉得自己是在演戏,而是自己将身体借给了另一个人,由那个人来亲自诉说过往,最后在他的身体里消散。
这样的人在杀青后需要很长的时间休息调整,因为他们要填补心里的空洞,如果不能好好休息调整,他们只能像完成任务一样投身下一场戏。
不知道要演多长时间,多少角色,他们才能找回自己。
另外,搭戏的演员也很重要。
这部戏是大制作,女主角袁琦黎虽然是带资进组,但是演技过得去,性格也不错,导演和剧组的工作人员对她感官都不错。
霍云峰对她的评价也很高,演技虽然没那么好,但是只要有人带,只要导演一遍遍纠,她就能演得很好。
最重要的是她很灵,只要跟她搭戏的人能把她带进去,她就能演得很好,甚至能给出一些很惊艳的临场发挥。
男主角则是顶流陆柘,虽然演技差点意思,但是人帅会来事儿,还自带流量和热搜,大家也很喜欢他。
男女主都省心,剧组的氛围就会好点,工作人员上班的时候也能轻松点。大家都很满意,只有霍云峰这些老配角不满意。
这部剧请了很多老戏骨做配,并以此为噱头热热闹闹地上了好几回热搜,粉丝天天在微博广场吹自家哥哥的演技又进步了,是如今青年男演员中的中流砥柱。
但是外行看热闹,内行才能看门道。
陆柘究竟演得好不好,只有和他搭戏的演员才能感受到。
至少在霍云峰看来,陆柘的演技差点火候,跟他搭戏的时候你得收着来,将情绪的递进一层一层地演给他看,让他有一个反应的时间将情绪返还给你,否则他就会卡顿。
而且陆柘很木,他和演王后的女演员上头时会临场发挥,这种临场发挥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是陆柘每次都接不住,不仅接不住,还对这种临场发挥颇有微词,每次被叫停时表情都不太好。
他虽然没说什么,但是那张冷脸却杀伤力十足,让一群和他搭戏的老演员很不舒服。
长此以往,他们就摸清了陆柘的底,每次都收着演,模板化地演出自己的情绪和意图,而模板化地演戏说难听点就是划水。
但是如果他们不划水,陆柘就会憋屈,陆柘憋屈了,剧组的进度也就耽误了。为了不耽误进度造成剧组的损失,他们一致决定划水。
今天这一场,可以说是霍云峰进组后演得比较爽的一场。
即使中途陆柘又冒出来展示他那机器人一样的演技,霍云峰也没觉得扫兴,因为眼前这个名叫裴析的年轻人太出彩了。
他成功地在自己的故事中掌握了主动权,让整个故事的高光一直打在他身上,他的喜怒哀乐牵扯着周围所有人的行动,乃至后来变故发生,男主突然出现杀了他,他也不曾沦为男主的背景板。
牢牢地在自己的故事中占据主导地位,让周围的人不管是主角也好,配角也罢,都变成丰富自己人设和故事线的工具,这才是演员存在的意义。
即使再小的角色也不是凭空产生的,哪怕只是一个出场两次的乞丐,他都有着属于自己的故事和人设。
编剧在创造他时,赋予了他很多的东西,这些东西不会因为他只出现了两次而被夺走。
陆柘黑着脸待在帐篷里让助理给他取假发套,他的经纪人站在一边不悦地数落他。
“这次好不容易才把他哄回来,你别再作死惹他生气了。”经纪人一堆工作上的事还没处理呢,就着急忙慌地飞到沙漠里盯着陆柘。
明天杜偕要来探班,经纪人打定主意要守着陆柘直到杜偕离开。
没办法,陆柘这人实在太混了。
这次能把杜偕哄回来已经是烧高香了,他要是再不盯紧点,陆柘指不定惹出什么事儿来。他们俩分手是小,要是真把杜偕惹急了给陆柘使绊子,他哭都没地儿哭。
陆柘不耐烦地挥开助理的手,烦躁地说:“你别念了,念得我头疼。”
经纪人气得牙痒痒,咬着牙怒其不争地说:“你在这剧组没瞎搞吧?”
陆柘靠在椅背上翻了个白眼,懒洋洋地说:“暂时还没有,不过……”他看着经纪人骤然变冷的眼神,一脸挑衅地说:“那个裴析不错,正好我最近喜欢他那款的,你说巧不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