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啊,这太平的日子也不久了,听说鄞国已经在边境列兵结队了,那儿的百姓又要受苦了。”
“难道他们不怕重蹈几年前的覆辙?”
“你指的是出身苏城的兰妃娘娘吧……其实,不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不理解当官的做法,只是,我们就图一个生活安乐,没别的要求,哪家都不想自己的儿子上战场。”
“难道屈服于奸相的淫威之下,我们就能有安定的生活吗?”粮油店的老板娘掀起帘子走出来,斜了一眼,“自从兰妃娘娘失宠,这一年多来,蔡卫那个奸相巧立名目,又是这个税那个税。鄞国还没宣战,就巴不得摇着尾巴去讨好!”
“嘘,这话说不得!”
“怎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电灯啊!”
看着你一句我一句不亦乐乎的俩口,苦笑的扯了扯嘴角,苏应麒提着酱油离开,希望身在宫中的姐姐母子平安。
说自己贪生怕死也好,苟且偷生也罢,为了死去的爹娘,也为了还有一个需要依靠自己的人,他必须好好活下去。
推开咯吱作响的木门,纹理凌乱的木桌靠在随风摇曳的窗前,矮了一截的桌脚下垫着不知从哪儿拾来的石头,年代久远的灶台上整齐摆放着两幅崭新的碗筷,是简陋的小屋里唯一的亮点。
阳光从年久失修的屋顶一点点的漏进来,下雨的时候,地上就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水桶和木盆,屋里的两人会捧着各自的碗接着天上的雨水,细数叮叮咚咚的声音,做着穷人们的发财梦,将来有了钱要如何如何。
“怎么站在这里发呆?今晚有鱼吃吗?”
回头看去,大眼睛的男孩正一脸期待的盯着自己拎着的鲫鱼,精致的五官经过一年的沉淀勾勒出一笔媚人的弧度,蜂腰翘臀,柔软的发乖巧的躺在肩头,眼神澄澈一见到底,苏应麒不得不承认,毓官这孩子,是越长越诱人了,他都快不敢把至今还保持着单纯天真的小兔子放出门了……
“祝贺你书法比赛获奖啊~看来当初坚持送你去学书法的决定是正确的!”苏应麒握拳‘嗯’了一声,转身开始忙碌起来。
“别忘了要去鳞片!”
“这种错误本少爷不会犯第二次啦~”
半个时辰后……
毓官很无奈的从盆里夹出一种合称为‘内脏’的东西。
“呵呵……”苏应麒干笑着挠了挠后脑,“你没说还要去内脏么……”
饭局终了。
两人一如往常的对着星星,蹲在屋檐下洗碗筷。
“已经秋天了啊……”一片黄叶落入正在擦洗的碗中,苏应麒突然伤感的抬头仰望夜空,“时间过得真快,一晃来这个村庄已经一年了……”
“……”毓官收拾起两人的碗筷,进屋,拿了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出来,交到凝神仰天的人手中,“我想,应该够路费了……”
“你哪来那么多钱?”经历一年的摸打滚爬,苏应麒一掂钱袋就知道份量了。
“毓官没用,苏家出了这么大事,什么忙都帮不了少爷。还让少爷起早摸黑,赚钱送我去学书法。我把学费拿回来了,我不学了。”
“谁允许你自作主张的?!你知不知道我费了多少唾沫才求先生给我打了八折?!”
“可是,可是毓官不想看到少爷你连老爷夫人的忌日都回不去……呜……”
“……”一见滚滚往下掉的泪珠,苏应麒立刻举双手投降。
一年了,小兔子动辄就哭的性子一点儿没有改善,反而有加剧的倾向。
秋风瑟瑟,夜凉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