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末世之养尸人(修真)——一片冬儿
一片冬儿  发于: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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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文案一:剧情向】

重生回末世降临前,

李遇表示,再被丧尸咬他就……咬回去!

这一世,他不仅要吃饱穿暖,打怪升级,更要修行养尸之法。

他要养丧尸,他要丧尸为他劳作,开荒僻壤,种田插秧!

【文案二:感情向】

不巧的是,他遇到了一只专吃丧尸的外星人总攻。

李遇:“一、二、三……咦?我的丧尸怎么少了一只?”瞄一眼对面气定神闲的总攻大人,李遇无语凝噎,吃丧尸什么的最恶心了!

李遇:什么?我的丧尸要充公?别以为你是元帅就可以滥用私权!……靠!东西别乱吃!……坑爹的!还我丧尸!

丧尸被吃后,遇小受捂着心口嘤嘤嘤~~这不要脸的外星人,老子绝逼要……吃回来!

【温馨小提示】

1、本文极度YY,狗血天雷滚滚来,求不喷~~~

2、本文1v1 , HE,双C

3、乃们的评论是我码字更文最大的动力!求评求撒花,求人气!求打滚!

4、状态太差,完全不想码字,暂时停止日更,改为随榜更新……

扫雷:强攻强受,1v1,双C,he,欢脱宠文,基本无虐,攻宠受

温柔腹黑攻 X 别扭炸毛受

攻是隐形鬼畜这种事我会乱说么?攻有双重人格,一半温和清亮治愈系,一半残酷无情重口味,这种事情,我是绝对不会说粗来的!

内容标签:末世 异能 随身空间 重生

主角:李遇、裔清远 ┃ 配角: ┃ 其它:末世、丧尸、异能、随身空间、重生、修真

第1章:重生

“李遇!下次开会再睡觉,你就给我直接卷铺盖走人!”

一声暴呵在办公室内响起,众人屏息,看着张经理铁青的脸,大气不敢多喘一下。反观会议桌左边最尾部,一个二十二岁左右的年轻人,此刻睡得正熟,他低着头,白净的脸庞,卷长的睫毛,比女孩子还要清秀。

这长得漂亮的男人有时真的不怎么讨上司喜欢,尤其是一个腆着啤酒肚,矮矮胖胖,喜欢女人的上司。

张经理此刻窝了一肚子火,他不耐烦地扯了扯领带,拿了一份文件走到熟睡中的李遇旁边,扬手就将文件重重地摔在李遇桌前,办公室里的同事都为李遇捏了一把汗。

李遇被文件摔桌的声音惊醒。

他睁眼,看到一张圆滚滚的肚子,顺着大肚子往上,是张经理一张怒气冲天的脸,看到这熟悉的肥头大耳,李遇惊讶得睁大了眼睛!

张经理很生气:“李遇!你昨晚打狼去了?!!”

打狼?开什么玩笑?他昨晚打的可是丧尸!

不对!李遇晃了晃脑袋,他明明记得自己在打丧尸的时候遭人所害,落入了丧尸群,被那群恶心扒拉的行尸走肉给咬得血肉模糊,此刻怎么完好无缺地坐在这里?

这里是?他环视了一下四周,这里是他以前公司的会议室!周围都是熟悉的同事……

李遇不可思议地看向横眉竖眼的张经理,他站起身来,伸手摸了摸张经理的肩旁,双眼闪烁着激动的小泪光,看得张经理浑身不自在,他打掉李遇的手:“你干嘛?!别动手动脚的!”

是真的!张经理是真的!不是他在做梦!他还记得末世降临的那天晚上,他在公司加班,亲眼看到张经理被两只丧尸咬得面目全非……

张经理打量着李遇,觉得他很奇怪,跟琼瑶上身了一样,不免狐疑,拉长一张肥脸道:“李遇!别以为你装傻,我就不跟你计较你开会睡觉的事情……干嘛?!放开我!”

李遇紧紧地抱着张经理,一把鼻涕一把泪:“好久不见!真的好久不见!”

众人:好像发现了什么不该发现的基情⊙﹏⊙‖∣李遇果然重口味!

……

李遇笑眯眯地被张经理骂了个狗血喷头,从会议室出来,又笑眯眯地跟每个同事来了个深情拥抱,众人皆说,李遇被经理骂傻了。

跟办公室里的同事热情拥抱过后,心情慢慢平复过来的李遇坐回自己办公桌前,开始纳闷起来。

被大家像看神经病资深患者一样的眼神注视着,实在是太让人郁闷了!

李遇摸了摸后脑勺,他明明记得末世降临,哀鸿遍野、满街丧尸的惨状他还历历在目,自己就是被那群丧尸给吃得只剩下骨头的,怎么一转眼就出现在办公室里了?

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末世没有降临,丧尸没有出现,他也没有被咬死。

难道……有关末世的一切都只是他的一个梦?如果真是梦,那他刚才对同事又搂又抱的,连送外卖的小哥都没放过,岂不是丢脸丢到外婆湾了?不要啊!

李遇内心纠结地挠了挠短发,又想,还是不对。要是梦的话,未免这梦也太真实了!他竟然用开会的几十分钟时间,就梦到了末世降临后的几年光阴?

他还“梦”到了沈毅光。

看着办公桌上他和沈毅光的合照,李遇不禁回忆了一下自己不久前的“梦境”。

在他的“梦”里,末世降临,死伤无数,人类瞬间从食物链顶端走下神坛,沦为丧尸的腹中之餐。幸运的是,在这场丧尸动乱里,有一部分人觉醒了异能,这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丧尸的增长速度。

他和沈毅光就是这些异能人士其中的一员。他觉醒了雷系异能,沈毅光觉醒了水系异能,两个人配合起来威力更猛。为了使各自的异能发挥出更大威力,也为了杀死更多的丧尸,为死去的亲人报仇雪恨,他和沈毅光选择了加入国家组建的皇家军团。

在皇家军团训练打丧尸的日子虽然苦了点,但是胜在有希望,总能让人热血沸腾。此外,沈毅光一直在追求他,在一次出任务时,他们中了埋伏,被困在小楼上,底下是成片成片的丧尸,而他和沈毅光也因为异能消耗过度而在一段时间内无法使用异能。

被丧尸围困在小楼时,他心想,如果两人能活着出去,他就答应沈毅光的追求,可不料沈毅光却为了自保,亲手将他推向了丧尸群……

他还清楚地记得沈毅光那副贪生怕死的嘴脸,刚毅的面容也被染上一层令人作呕的阴险。当时沈毅光的话,他还言犹在耳。

“小遇,不要怨恨我,为了生存下去而牺牲别人,这本来就是人的本性,是人之常情。”沈毅光当时这样对他说,“就像我当初选择牺牲李泽一样。”

临死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哥哥李泽并不是为了沈毅光而自愿选择拖住丧尸,他根本就是被沈毅光两枪打瘸了双腿,无法逃走,被迫成为肉盾,这才让沈毅光有了时机逃跑,而他的哥哥李泽却被那群丧尸咬得尸骨无存。

李遇回想到这里,身体因为愤怒而微微发起抖来,这一切都太真实,真实得根本不像一个简单的梦境!

他晃了几下脑袋,突然听到旁边一个女同事叹了一口气,他循声望去,只见女同事拿着一张报纸,边看边对着她对面的人感概:“你说现在这些人都是怎么想的?!好好的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

对面人问怎么了,女同事说:“报纸上登了一个无业青年,估计是看了太多小说,竟然相信这世上有重生,为了重生到过去好好学习,考一个好大学,竟然跳楼自杀了!奇葩啊!”

重生……

听到这个词时,好像有一丝闷闷的电流灌进了李遇的心脏,他浑身一个激灵。

他看了一下手机,日期是2014年4月30日,他记得,在“梦境”里,今天下班后沈毅光会在公司楼下接他,因为想要给他一个惊喜,所以没有提前通知他。沈毅光会穿一身银灰色西装,内衬白色衬衣,打蓝色条纹领带,说要带他去金格酒吧,因为今天是他追他的第九十九天。

他们那天拍了合照,末世降临后,他一直把那张充满美好回忆的照片带在身边,所以能清楚地记得那天他和沈毅光都穿了什么衣服。

李遇低下头来看了一眼自己的着装,顿时有种被雷劈中的感觉,他今天穿的衣服,和照片上的一模一样……

巧合?

李遇浑浑噩噩地等到下班,沈毅光果真出现在公司楼下,场景和他“梦境”中的如出一辙,沈毅光穿着一身银灰色西装,白色衬衫,蓝色条纹领带……看到李遇出来,沈毅光微笑着走来李遇面前,不同于李遇的清秀,沈毅光是个很阳光硬朗的男人,身格体魄比李遇都要强壮得多。

也显得比他成熟很多。

李遇虽然身材也好,全身没有一点赘肉,一双腿也笔直修长,可是穿上衣服就显得瘦弱,用沈毅光的话来说,他天生就是一副小受样,那窄腰更是似乎用一条胳膊都能抱得过来。

沈毅光伸手去接李遇手里的公文包,另一只手也轻放在他背后,想要带着他往他车的方向走,可在他触碰到李遇身体时,感受到李遇明显一僵,然后就见李遇伸手,眼神里闪过一丝嫌恶,一下就把他给推开了,不同于沈毅光印象里的李遇,今天的李遇似乎有些不同,力气竟出奇地大,他受不住力,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一米八五的肌肉男,竟然被一个一米七六的瘦弱白斩鸡给轻轻一推……摔了个四脚朝天……

现在可是大庭广众啊汗!

沈毅光丢脸至极,他内心愤怒无比,要不是跟圈里的同志打赌,又见李遇生得清秀,再加上他天生征服欲强,鬼才理这个难搞的贱~人呢!

可他要是追不到李遇,可就白白输了一万块钱的赌金!

沈毅光强忍着怒气从地上爬起来,他不敢再贸然靠近李遇,脸上神色关切地问道:“小遇,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李遇看着沈毅光的眼神满是厌恶,他内心暗潮涌动,一时间许多情绪冲撞在胸口,有愤怒,也又惊讶,还有一丝兴奋,他不再理会沈毅光,像是魔怔了一样夺路而走,沈毅光追上前去就被他狠狠推开。

沈毅光只能咬牙切齿地看着李遇离开,他的背影甚至因为内心繁多沉重的情绪而显得有些酿跄。

……

回到自己单租的那间小公寓,李遇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他更加确定有关末世的一切不是梦,他和沈毅光的着装、似曾相识的场景,自己突然变大的力气……

所有事情都是切实发生过的,怎么可能是梦?!

重生……这个词再一次蹦出他的脑海,李遇难以置信。

他这是……重生了?这种只有在文学作品、电视屏幕上才会发生的情节,竟然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天哪!这得要踩几年的狗屎运,才能拥有如此强悍的外挂?!

第2章:空间

李遇心里还是有些不太确定,自己真的,就这么……重生了?

他走到电视柜前,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挂钟,下午6点半,他略微回忆了一下,记起前世的这个时候,他和沈毅光在酒吧,沈毅光去厕所的时候,他曾拿出平板看了一侧即时新闻,看的是R台的直播。

李遇打开电视,调到R台,一则银行抢劫案正在播放,和他当时在酒吧用平板看过的一样:“两名歹徒抢劫银行未遂,被巡街的片警当场抓获”。同一个时间,同一则新闻……

接连发生的几件事情与前世的记忆重合,愈发证明他重生的可能性。

李遇微闭上眼睛,默默想着前世运用雷系异能的方法,刚一运转体内元气,他就感受到一股熟悉的力量迅速地从他身上冲出,“唰”地睁开眼睛,李遇看到一道雷电快速地抽离出去,精准地击中墙上的挂钟,挂钟瞬间裂为两半,连后面的墙缝都微微裂出几道口子。

他刚才有意控制体内异能,否则恐怕整道墙壁都要被击成粉末了!

李遇愣愣地盯着墙上的裂缝,几秒钟过后,他唇角咧开一个大大的弧度,明显的兴奋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精神旺盛的小兽,他激动得抱着枕头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打滚,他重生了!真的重生了!老子特么重生了!老天太给面子,竟然给他开了一个这么大的外挂!逆天啊有木有!

沉浸在喜悦里的李遇从床上坐直身体,他伸出右手,掌心朝上,五指微微往里笼起,一丝丝的电流从他指尖流窜出,在手心正上方汇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光球,发出白色的光,光球周围萦绕着丝丝缕缕的小闪电,发出轻微的“呲呲呲”的声音。

李遇唇角往上翘起的弧度越来越大,他玩着手里的闪电光球,乐此不疲。

他是有多幸运啊!不仅重生了,白白捡来一次重活一生的机会,竟还保留了上一世觉醒的雷系异能!

要知道,末世降临后,当初人们的异能刚刚觉醒,威力并不很大,必须要经过时间的积累和后天的训练,而他在经过皇家军团魔鬼式的训练后,体内的雷系异能上升得早已不止一个档次,而他能感觉到,现在自己体内的雷系异能就是前世自己最顶峰时期的异能值。

李遇感受到体内那股强大、生猛、霸道的力量。

他欣喜若狂!

在心里为自己撒完花开完香槟庆祝后,李遇开始认真地为以后的生活做打算。

今天是2014年4月30日,距离末世降临还有四天时间,四天,足够他筹备了。

首先,他需要一个随身空间。

他记得,沈毅光曾经送了一枚尾戒给他,那枚尾戒其实是一个随身空间,要沾上血才能开启,可他前世感动于沈毅光对他的追求,纵然自己对他并没有多大被吸引的感觉,却还是一直很小心地保护着尾戒。

洗手的时候会脱下来,出任务打丧尸的时候也会提前脱下收好,不让尾戒有一点污渍,更别提让尾戒沾血了。直到落入丧尸群,他的血沾到口袋里的戒指,随身空间才被开启,可他那时却已经被丧尸咬得稀巴烂,纵使知道了空间的存在,却也无济于事了。

幸亏,还有这一出重生,也不辜负空间的功能了。

李遇拿出床头柜里的尾戒,低头静静地看了一眼手里的银色戒指,他微微笑了笑,这一世,他一定要好好利用这枚随身空间。沈毅光害他死了一次,还死得那么惨烈,又害他唯一的哥哥李泽落入丧失群,今生,他夺他一个空间,也不为过吧?况且,这戒指当初可是沈毅光心甘情愿送给他的,他还回礼了一个更贵的单反给沈毅光。

将戒指戴在左手小拇指上,李遇走进厨房,他拿出一把水果刀,在右手食指上轻轻划开一道血痕,又滴了滴自己的血在尾戒上,他看到戒指上发出一层强烈的银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等感觉到眼前的强光退散,李遇睁开眼来,发现自己手上的戒指已经消失,他在小拇指指腹上看到一颗小小的红痣。

这就是空间?

要怎么进去?

我要进空间。当这个想法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时,他眼前一阵微微的眩晕,再看四周时,却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原先的公寓里了。

眼前是一片茫然的白色,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白色内壁、没有顶盖的正方体盒子,他能看到四处竖起的棱线,除去没有顶部,这里大概有一百多平方米。

他是在空间里?

他打量着空间里的一切,这里有田地、平地、一个小池塘,还有一条活水河。活水河不知流向哪里,也不知源自何处。

河水十分清澈,波光粼粼,仿佛有点点碎阳逸散其上,连带着整个空间里的景色都暖洋洋的,微风乍起,吹面不寒。

李遇觉得,再种些花花草草,养点鸡鸭什么的,这里活脱脱就是陶渊明向往的世外桃源!

他在空间最左边看到两个宝物箱,一大一小,箱身镶嵌着五颜六色的宝石,十分夺目。他走到箱子前,好奇地打开了大宝物箱,却发现里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又去打开小的那一个,却是任凭他怎么用力都无法打开。

李遇摸着脑袋,不禁有些纳闷,这宝物箱难道只是装饰品?……嗯,大的这一个可以用来摆衣服,就是容量稍微小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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