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狼脑中浮现大大的问号,这只狼到底是想要干什么啊?不要大红果?大王!救命!这只狼太狡猾!猜不透他的心思怎么办?
尽管如此,银狼还是被黑森给深深地诱惑了,他犹豫的、精神的点点头,指着爆满圆润的浆果,可疑的看着黑森,“你不要?”
黑森摇摇头,“你吃吧,我帮你摘。”
银狼迅速的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小巧的框子,黑森愣了一下,任命的拨动着荆棘条,将一颗颗浆果拨进筐子里。
银狼看他摘得认真,也开始乐颠颠的吃浆果,酸甜适口的浆果让银狼幸福的眯起了眼,黑森看了他一眼,装似不经意的问,“你说的大王是谁啊?很厉害吗?”
“大王就是大王啊!大王是最厉害的了!”银狼边吃还不忘边吹捧大王。
“你那么厉害的咬合力,都是跟着他学的吗?”
“大王那么厉害,我怎么学得会?”银狼小小的羞涩了一下,“都是我偷瞄的啦!大王一口下去就能叼一窝小嫩猪!又嫩又肥!可好吃了!”
银狼说着开始流口水,他看了一眼散发着美味气息的肥兔子,又看了一眼框子快装满的大红果,忍痛,“我们走吧,今天就摘这么多,明天再来。”
“这就走了吗?再摘一点吧,这里多得是这种果子呢!”黑森遗憾,大王到底是谁啊?还有哪只狼有这么厉害啊!好像见一见!打一架啊!
“明天再来,子晋要饿了。”
子晋?子晋是谁?那只狼这么懒,还要别人带东西回去?不过看名字,应该是只小奶狼吧!
银狼乐颠颠的指挥着黑森帮他挪框子,黑森累得气喘吁吁将框子挪到银狼身边,看银狼背着框子乐呵呵往回走的样子,不由好奇,“不重吗?”
“啊?重?什么重?”银狼乐呵呵的颠着步子往回走,看的黑森一阵吐血,到底大王是谁?能够教出力气这么大的狼?话说,他一口咬断母猪的脖子也是因为他的力气大吧!
第五十七章
炼丹,如同煎药,丹方,犹如药方,所谓修炼之人服丹药,就像是凡世之人服药一般,分为两类:一类,修炼之人流血、受伤、走火入魔,医治之用;一类,修炼之人排除身体污垢,增强体魄,或是各种增进修为辅助之用。
如果说大夫在凡尘中不可缺少,那么丹药在修炼之中更是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一个好的丹药,不仅能够使修炼之人的修为道路拥有更多的助力,不会轻易陷入伤势严重、性命堪忧的困境,更能够引导身体灵气的循环,更能够排除污垢、增加灵气循环的流畅性,使灵气循环变快、身体素质增高、修为修炼增快,让修炼之途走得更加顺畅。
然而,和写药方一般,丹方中的无数灵材也会相生相克,基本上来说,越是和谐的丹方,灵材毒性的协调也就越好,遗留下的伤害也就越小,然而,这样的丹方也就越难写得出来,基本上,几千几万丹方中,能够找出一种遗留毒素微弱的丹方,就是非常好的结果了,没有遗留伤害的丹方,基本没有。
而越是珍贵的灵材,给身体带来的副作用越小,在写丹方的时候,所需要冲散他毒性的药材也就越少。
因此,越是有效的丹方,所用的灵材越是珍贵,而所用的灵材数目也越是简单。
林子谦在阅读的过程中,运用自己所学的医理知识,不时再和马建国讨论医理,和白大爷讨论丹药,竟然将这几节看懂了,并且用自己的意思理解了。
他觉得这简直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虽然说他在医药方面还是有许多需要学习的地方,然而,这些灵材草木的诱惑却让他无法止步,他开始废寝忘食的看书,记各种药植灵材的各种属性、医理,各种丹方、弊害,甚至,如果不是因为他受伤,暂时也采集不到更多的新鲜药材,他都想要亲手制作一瓶醒神丹。
“吃饭了。”
「吃饭了!」白大爷阴着脸跳到林子谦怀里,将书胡乱一踩,在林子谦怀里打滚。
林子谦被吓了一大跳,身子差点跟着书飞走了,他抱着白大爷摸毛,「怎么了?这么大脾气?我有在很认真的看书啊!」
白大爷阴着脸不理他,柔软的肉垫子在他没有受伤的胸口踩,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林子谦已经按照他的意思,开始和像看医书一样,痴迷的看他的书,可是他一动不动的仿佛沉浸到了另一个世界的样子,就是让他怎么也不舒服。
「白大爷?白大神?」林子谦摸着白大爷身上的毛发,温润的手从他的身上抚过,仿佛奇异般的让白虎心中的焦虑消失了,他享受般的眯了眯眼睛,「脖子。」
林子谦好笑的摸他的下巴,他看了一眼周围,就知道是吃饭了,但是白大爷显然是又犯病了,他无奈的开始给白大爷梳毛抚摸,任由白大爷在他怀中撒娇。
“今天得浆果很好吃,哥哥你尝尝。”林子晋递给林子谦几颗。
林子谦笑着首先递给白大爷一颗,看他高兴的眯着眼睛享受,也喂了自己一颗,“唔,味道不错。小白找到的?”
银狼从野猪肉中拔出脑袋,一脸血的骄傲的挺挺胸,林子谦哭笑不得,摸摸银狼的脑袋,“不错,小白长大了,我们家的伙食都靠你了,找的果子很好吃,我们都很喜欢。”
白大爷看着银狼顶着一撮白毛傻乎乎的笑,心中膈应的不得了,他很想冲过去一爪子抓过去,可是他不想离开林子谦的怀抱。
白大爷不高兴的扯扯林子谦的袖子,林子谦笑着把他放到一只小嫩猪旁边,「吃饭吧,小猪看起来很嫩哦!」
林子谦因为大病,所以吃一直只吃撒盐的烤土豆,今天多吃了几口的嫩兔肉,和一大堆浆果,吃的很饱,浆果酸甜,很符合他的口味。
「你喜欢吃这个?」白大爷踢飞一颗浆果。
「嗯,很好吃啊!」林子谦翻着书,眼也没抬的说。
浆果滚到银狼脚下,银狼抬头看着白虎,感动得眼泪汪汪,特别虔诚的吃下那颗滚满灰尘的浆果。
白大爷斜开眼睛,状似不经意的说,「你喜欢吃的话,明天我给你摘。」
白大爷踱着傲慢的步伐,从容的从一堆狼中间穿过,无数狼眼盯着他看,却没将他射穿,几只玩耍着的小狼崽子滚到白大爷前面,白大爷瞟了一眼他们,不动,其中一只狼崽子好奇的伸着爪子要扑到他,白虎右手一抬,狼崽子PIU的一声飞了。
“你是何人?”全身上下没有一丝杂草、皮毛光滑如水、威风凛凛的黑森一步一步走出来。
白大爷尾巴变换,翘着高高的S形,眯着眼睛懒洋洋的看他,好似并不放在眼里。
“你为什么擅闯狼族群地?有何目的?”黑森眼神犀利,犹如一把锋利的匕首,嗖的射出。
白大爷打了个哈且,后腿一坐,尾巴无聊的变换着各种形状。
黑森皮毛随风飘扬,怒气冲冲,他几个跳跃,转瞬间来到白猫面前,白猫打着哈且的手掌一摆,黑森瞬间被抽飞出去。
“大王!大王等等我!”银狼气喘呼呼的跑出来,黑森正好砸在他面前,“黑毛!你怎么突然飞出来?速度好快哦!”银狼四面转头,“对了,有没有看到大王?”
黑森眼角抽搐,却突然意识到什么似的,他转头看向百无聊赖的面对着全狼族愤怒的白猫,语气中带着不可置信,“是他?”
银狼眼睛一亮,飞奔过去,“大王!大王你跑这么快干什么?”
“咳咳!您是白虎大王?”一个瘦削的,下巴处的皮毛泛着白色、左眼一处刀疤的年迈老狼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他恭敬的低下头颅,“大王您好!我谨代表全狼族以最崇高的敬意欢迎您的到来!”
“哼!狼族还算有个有点见识的!”白猫轻哼一声,踱着步子走过去,右爪一抬,“是我。”
“我就猜到是您了,虽然——”老狼视线扫向白猫,面无表情,“虽然您的样子有了一些变化,但是您一爪子抽飞别人的习惯还是保持的那么好!力道精准!游刃有余!”
“哼哼!你们狼族的可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啊!”白猫打了个哈且,“那个是黑天的儿子?”
“是的,上任狼王黑天与黑熊战死。黑森上任的时候还是一只幼狼,他还需要磨练,希望大王您能多给一些指导。”老狼谦逊而有礼,就像一个穿着黑色燕尾服的绅士。
“对了,您身边这位公子,就是您五年前带走的小白吧!”老狼说着,视线扫向愣住的银狼,温和的微笑,“上次我就认出是你了,五年没见,你已经长这么大了。你小时候最喜欢和小黑在一起玩,你走了之后小黑伤心了好久,现在你们重拾友情,我真是感到高兴。”
银狼震惊的看向白大爷,大王从来没有跟他说过他的身世,他一直以为他是大王从哪里捡来的,或是远方亲戚什么的,因为一样的全身银白色,还一直骄傲了好久,“大王,我……”银狼舌头打结,“我,我是,这里的?我的父母,父母,他们……”
白大爷哼哼两声当做回答,他转头不看银狼,傲慢的说,“他们早就死了啊!怎么,知道你的身世了,要重新会到狼族大家庭吗?!”
银狼委屈的低下头,他挪着步子道白大爷身边,“大王,大王,我想子晋了。”
“想就回去找啊!我又没拦你!”白大爷给了银狼一个白眼,自顾自的往前走,叫着,“老八。”
老狼答应着跟上去,留下银狼委屈的耷拉着头和尾巴,黑森站在银狼身后,震惊的看着眼前这个实力雄厚的怪力狼,实在想象不出他会是十几前那个可怜兮兮、弱不禁风的小惨狼。
“你,你真的是小白?”
银狼沮丧的看了他一眼,准备回去寻找安慰,黑森有些拘束的围着他打转,“不、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了,我是小黑,你以前、我们以前经常一起玩的。不过你估计不记得了,你以前很弱的,实在是看不出来……”黑森又打量了银狼油光水滑的皮毛下紧绷鼓囊的肌肉,“你长得这么好,一点都看不出来小时候的样子,所以我最开始见到的时候才没有认出来,实在是,实在是太……”黑森的眼神充满了欣赏与欢喜。
不过银狼现在可一点也不高兴,他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对这个怪里怪气的黑毛也没有好感,刚才大王对它那么凶,是不是不要他了?银狼沮丧的想着,脚步不停的走回去,他要找子晋!
老狼跟上白猫的脚步,“大王,您是不是有什么吩咐?”
白猫咳了一声,状似无意的问,“你们领地里有没有什么红红的大颗粒浆果?昨天吃了一棵,味道还不错。”
老狼立马意会,“有,领地附近非常多这样的红果子,我们称呼他为甜红果,我这就吩咐下去采摘?”
白猫咳了两声,满意的点点头,尾巴翘成一个圆形,“每天送两大筐去那个小黑貉的山洞里去。”
“是那只身材娇小、爱打洞的貉?”老狼问,见白猫的神色就知道是了,“那只貉天分不错,性子也不错,听说前两天他带了一些陌生人过来,想必就是您了。放心,每日正午,我都会派人送去两大筐最好的甜红果过去。”
白猫满意的点点头,转身往回走,“近期有没有什么陌生人类过来?”
“没有,不过据说旁边山头的一窝野猪家的小崽子给人类吃了,现在正在谋划怎么报仇呢!”
白猫一听脸色就阴狠了起来,“阿万脾气最暴躁,你们小心提点着她,不要杀人。”
“是。”
“还有有什么事?”
“还请您过去一趟。”
“和上次一样?”
“比上次更厉害。”
白猫闭了闭眼睛,又睁开,“带我去看看。”
第五十八章
百灵草:十年草本生,根茎繁茂而粗壮,外皮棕黑;一根茎,茎直立,光滑无毛,绿色;花从顶端抽出,蝴蝶状,四瓣,白蓝色,花蕊嫩黄从两边分出,犹如蝴蝶两只触角,风过如蝴蝶飞舞,飘飘欲仙;核果浆果状,光滑圆球形,绿色,熟时从顶端炸开十字形切口,芝麻状黑籽。十年长成,十年开花,花期5月,十年结果,果期10月,落籽。须在结果的落籽后5天之内将花收起,否则灵气外泄。且非玉器或象牙木不可接触,否则化水。
具有排除污垢、引领灵气、加速修炼之功效,其亲近灵气的效能,是各类养气修炼丹药之首选。
百灵草?真的有这么神奇?30年开一次花,结一次果?
林子谦心中开始憧憬着传说中灵气丰裕、灵草仙株的修炼时代,听白虎说,后面山上灵气之足,遍地仙草妖兽,不知何时能去开开眼界?不知道有生之年,他能不能够见到这百灵草一回?
林子谦思想几经飞跃,已经不知道云游到什么地方去,正好醒时,看见白猫回来了。
「你出去好久!」林子谦抱他到怀里,揪着他的耳朵,「你对小白怎么了?早上不是兴致昂扬的跟着你出去?怎么一会儿他就没精打采的一只回来了?你还这么晚回来?」
白猫眼神一飘,扫了银狼一眼,他别扭的转过身子,「我才没欺负他,我是从狼窝里拯救他!」
「噗~”林子谦笑,「你拯救他?他本来就是狼好不好?在狼窝里肯定如鱼得水啊!」
白猫身子一顿,他几下跑到林子谦头上,揪着他因为受伤,好几天没洗的头发,踩得乱糟糟的。
「好好好!我不说了!白大爷!白大神!放过我的头发吧!我可没带梳子啊!再说了,它又脏又油!你上去干什么啊!」不知是不是那句又脏又油把白大爷拽下来了,他摆着身子下来,却不理林子谦,林子谦逗弄的挠他、手比成爪子状给他梳头、还捏他的尾巴,摆成各种形状。
当天中午,狼群就送来了两大筐的甜红果,用黑森转头取的两个大框装满了,红艳艳的红宝石似的,居然还洗干净了,晶莹的露珠在上面散发着光彩,仿佛镶在鲜艳红宝石上的闪着流光的钻石,相得益彰,熠熠生辉。
「今天得好吃还是昨天的好吃?」白猫看林子谦吃的眼睛都眯起来了,得意的问。
林子谦在丢一个进嘴里,「都好吃!」
「哪个最好吃?要分出上下!」
林子谦愣了一下,犹豫的看了一眼满脸正经的白猫,「今天的?」
白大爷高兴的眯起了眼,他鼓了鼓腮帮子,胡子都颤了两下,仿佛在说,算你聪明!
幸福的日子仿佛过的特别快,转眼间,林子谦的伤口就只剩下一条疤,白豆腐似的白嫩的肌肤上,一条蜈蚣般蜿蜒的红褐色疤痕横亘其上,林子谦高兴得不得了,“终于可以下床了!”
虽然说他这段时间有书陪伴,但是不能行动的日子总是特别的痛苦,近二十天,他每日所触及的就是这不足十平方的山洞,连直立都不可以,如今再出去,心情是格外的舒畅。
林子谦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在林子晋的陪伴下,重新见到了蓝天白云,清风拂面,满目皆是大片的的红色、黄色、墨绿,浩浩荡荡绵延至天边,相比于春日的绚烂、盎然,此时则更有一种别样的美感,渲染似的浓墨重彩却不失清爽、肃穆,使人顿生心胸开阔之感!
转眼间,已至初冬,山间的寒风更是凛冽,林子谦高兴的迎风呐喊,“啊!”
难得见到这样小孩子气的哥哥,林子晋也高兴的大叫,山风将声音拖至天边,响亮而清脆,饱含着少年独有的蓬勃朝气。
“快披上!”马建国乐呵呵的递过去两个朴实的大棉衣,瞬间将两人包的只剩下巴掌小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