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露(出书版)+番外 BY 轩辕悬
  发于:2013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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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时叶!」

男人将他抱到客栈外,上了匹高头大马,让他坐在自己身前,挥鞭绝尘而去。

马并不是驶向来路,驶向何处也不知道,不一会儿就出了城。

两个人都没说话,小笔感觉到身后的人在颤抖,还在哭吗?不放出声音来,是因为自己比他惨。

男人一手调动缰绳,一手紧紧抱住怀里的人,这样他会安心,他不断调整呼吸,可是做不到,眼泪像开了阀门一样哗啦啦淌下来

他忍得够了。从小至大,不管是生身父母时谦和梁初云,还是以为自己是私生子的皇帝,或是时成,郭家父女,莫不都要从他这

里谋取些什么。有的把他当成家族的保命秘招,有的当他是维护政权的有用棋子,有的借他实践自己的一生忠义,有的利用他得

到权力富贵,有的是想他成为如意郎君,而他自己呢,既然人世间无非如此,他也不会吝惜他们,他会一直往上,往上。

可是,身前的这个人,遭受过那些后,还是一如往昔,小笔,只有小笔从来只是要对他好,心疼他,可是,从他这里除了无穷无

尽的苦难灾劫又得到过什么?

小笔感到额头上有湿意,知道男人还在哭,心里更是难受,他心疼他,这好像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怎么也戒不了的。如果时叶不

开心,他会更不开心。

在深夜的旷野中,马不断奔驰,小笔望着星空,轻道:「小叶子,你真是混蛋呢,你哭什么啊,你都在做大官,娶了媳妇生了儿

子女儿,我……我现在也想过自己的日子了,你就不能放过我吗?……你就是吃定我了……别哭了啦!」

男人的头窝在小笔的肩膀上,哑着声音,却是小了很多岁的感觉:「小笔,小笔,小笔。」

「嗯,我在……」别叫了。

「小笔,所有事你都记得,我都记得,我刚到岭南,心里屈得慌,却不要人知道,躲在阁楼。我忍不住,哭得很惨,结果你上来

,拍我,傻傻的,问我饿么。」

「你个头还很小,只到我胸口。呵呵……」

「——我当然不饿,我想,至少我不饿,我比很多人活得好。自从那天,你就一直在我身边,我和你待在一起,什么也不用去想

,每天都过得开心自在。我把京城,把时家,把爹娘都抛得远远儿的,任谁舍了我也无妨,只要小笔在就够了。」

他将身前的人搂得死紧。

「小笔……」男人的声音一度断开,「我错了,我把你一个人留在岭南,所托非人;我得知你堕崖,却不深究,听之任之;我背

信弃义,娶妻生子。我罪不可赦。」给自己判完罪,他再说不了话,只手臂仍是抱得死紧。

小笔也没说话,只剩下风声萧萧,马不知怎地也停了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会儿,也许很久,他其实没在想什么,脑子里并不能再多想些什么,过去美好的,过去悲苦的,他都

没想。只是身后这个怀抱,不管怎样,都是让他安心的所在,他就这么待在这个怀抱里,可以什么也不想。

「小笔……」

微颤的声音将他唤回,肩膀上不断扩大那片湿热,也提醒他,身后紧抱住自己不放的家伙还在哭泣发抖。

他心里的滋味真是怎都说不清。

「我怪你的。」他突然说。

「你留我在岭南我不怪你。」

男人屏息听着,只要他肯说话就好。

「可你娶了老婆,有了儿女!咱们说好的,一生一世,我只有你,你只有我,小叶子是我一个人的。我想怪你,可是我自己也…

…」

「小笔,你怪我,是我、是我害了你……我……」

「是,是你,成叔说你知道了定会嫌弃我不会理我,我死也不信的,小叶子不会这么,可你为什么不来寻我,为何不来寻我,我

天天盼你来,后来他们说你被砍了头,连白劝我别死,我琢磨着还要给你收尸,便随他逃出去,谁知道……」

这是时叶第一次亲耳听小笔说起那段日子,和从旁人耳朵里听来、自己推测猜想或是看到别人类似情形更是决然不同。

他为何不去寻他,他为何不去寻他。

那段岁月,他像个活死人一样,在京城里躲过明枪暗箭,替时家留下血脉,和郭家周旋,在皇帝跟前演戏,他已丧失了一切对人

的信心。因为,他以为小笔都放弃了他。那他做一具行尸走肉又何妨?

于是,尔虞我诈,争权夺位成了他的一切,阴暗龌龊之事永无止境,无所不用其极。他甚至做了准备,想忘却生命中唯一的美好

但这些、这些就是他放弃小笔的原因?

就因为这些他让小笔活在地狱里!

小笔也从来没亲口宣泄,他说着,却也忍不住掉泪,更要挣开这个怀抱,挣不开,便用力往后敲打踢踹。

男人任他发泄,心下更希望他打得再厉害些,这样心里会稍稍好受一点。

可只是一阵,小笔却也停下来,轻轻地:「咱们就简单点不行吗?各过各的。你放心,就算我娶了媳妇,那也不能和你比。我心

里只有你一个,只有小叶子一个人。今生今世都不变。可我觉得在你身边太可怜,憋屈,难受……」

男人用力地抓住他的肩膀,手指深深陷入。

「我喘不过气。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想你只有我一个人,我们跟过去一样,可是来不及了,就是这样了。小叶子,咱们是凡人,

咱们斗不过老天爷。」

时叶环住身前颤抖的身躯,轻轻替他擦泪,听着他说着这些话的自己,却彷佛活过来。他一把将他抱下地。

深深地看着他,看不厌似的。

「小笔,我明白,你不像过去,现如今你信不过我。」男人举起他的手放到胸前,「不是老天放不过我们,是我做错事,我当年

年少懵懂,虑事不周,才害了你。可我心里也只有你,和你一样,只有时奉笔一个人。咱们是凡夫,可老天对我们不薄,你心里

只有我,我心里只有你,正因此,我们才要在一起。小笔,我不在乎,你什么容貌,什么身分,以往种种,我都不在乎,只要是

你就可以。我也不是因为亏欠你,我要你,我要你在我身边,你不在我身边,我空落落,什么意思也没有。我知道,那夜在客栈

伤了你的心,我……我当时是有点气你……」时叶牙咬得紧紧,「我本还想骂你不争气,可我舍不得,你活着,我想,你活着比

什么都强。但这些都是我害你,如果没有我,你在岭南自是过得逍遥自在,怎会受这种……我立誓要对你好,照顾你一辈子,却

背信弃义……」

时叶几乎是虔诚地望向小笔。

「小笔,别走,你信我。此生此世,永不相负。」

不知何时,小笔闭上双眼,是,小叶子总能知道他想什么,吉祥客栈的那夜像根刺扎在他心上,他和儿女相拥的一幕像鞭子时时

抽打他。

他哑着嗓子:「我若不答应呢?」

男人几乎立即将他箍紧:「我绝不会放你走。」看了看他神情,又速速加了句,「跪下求你,抱着你大腿求你,哭得稀里哗啦求

你,你走我就不吃饭饿自己。」

小笔哭笑不得,遇到活无赖了。

这还是他的小叶子吗?这不应该是他的说辞口吻吗?可听他要饿自己,看他那副邋遢模样……

但他嘴里仍是没好气:「饿死你活该,关我屁事。」

「真的不心疼我?我都瘦了很多了。」男人竟然变本加厉,撒起娇来。

「你这是欺负人……」小笔「砰」一拳打在他肚子上,挣脱他怀抱,往后跳开。

其实这拳根本没用多少气力,可时叶却立刻抱着肚子、一副很痛的模样,嘴里刚想添几声「痛呼」,才抬头却停住,他怔怔看着

小笔,一时忘语。

似乎时光倒流,他的小笔还是喜欢揍他肚子,得逞了便歪着头笑嘻嘻盯着他,一脸的得意,自己表现得越痛,他便越得意。

小笔果然便是歪着头瞧着龇牙咧齿装痛的男人,那瞬时,却似乎什么都忘了,只是想这么做,便做了。

时叶痴痴地喊了声:「笔……」

小笔鼻头一酸,冲过去又是一拳,却用了力,再一拳,毕竟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一拳拳揍在男人的身上,生疼。

男人任他打着,手伸出摸他的脸,在他眼里,这是世上最美的人。

他抱着他,亲他,柔软的双唇,泪水滑落濡湿的脸颊,皱起的鼻子。

再没任何声音,两人的世界只剩下他们彼此。

月光似银,笼罩着两人一马,荒野寂静,过往的一幕幕飞快地在小笔脑中掠过。

他听着男人胸中怦怦心跳,突然笑了。

「我遇到小叶子,快乐的日子总比受苦的日子多。我们不要对月誓言,我害怕。我们便高高兴兴在一起,若我不开心,就会离开

,你别再拦我。」

男人拼命点头,更心切地亲吻他,恨不得将他揉到怀里,融为一体。

我会让你快活一辈子,每一天都高高兴兴。

「我不要写大字。不要抄论语。不要再吃药。」

「好,都好。」

男人再把他抱到马上,轻晃缰绳,却也随着马儿走,并不管去往何方。

更深露重,小笔有些冷,缩在男人怀里。

「你不冷?」他轻问。

时叶正欣悦万分的当口,佳人在怀,看什么都顺眼,别说这并非寒冬腊月,就算冰天雪地,他也是浑身火热。

下身微微前挺,抱住小笔的手一紧:「你说呢?」

小笔没吭声,头却往下垂,手肘猛一后推,男人立刻「哎哟」一声。可呼痛的同时,手里可不停歇,已经插到对方的裤腰里。

「小笔……」

「不要。」

「小笔——」

觉得撒无赖好用对吧!

小笔恨恨道:「我不高兴。」不高兴就走!

男人一僵,随即却抱得更紧,手也肆无忌惮动起来:「你会高兴的,嗯?」

「你混蛋。」

「对,我是混蛋,你是小蛋。」时叶的手正摸上小笔的两个蛋蛋,技巧地揉捏搓摩,再加上暧昧流氓的话语,小笔有些招架不住

「呸呸呸!越老越不要脸。你是大元帅!」

「我老了?嗯?说我老……」

马停下,小笔被男人抱下来,披风铺在草地上,人被压住。

幕天席地。

小笔望着满天的星星,苍穹下,人是如此渺小。

可同时,他又真切地感受到身上的体温,鼻触间都是他的小叶子的味道。自己的心和上面就是他的心,怦怦,怦怦,那是小叶子

的心跳声,是在为他跳……

老天爷,真的要给时奉笔吗?真的要给我了吗?

我能够拥有吗?

那一瞬,他浑身战栗,突然间的,眼泪涌出来。

时叶心疼,心酸,可他却明白他。明白他的小笔。

他握着他的手,是的,是的,我们拥有彼此,再没有谁能从你身边夺走我。再没有人能从我身边夺走你。就是老天也不行!

他们,脱着彼此的衣物,赤身相对。

小笔拼命地抱着男人,而他的小叶子比他更用劲地回报,接吻。轻浅地,深入地,纠缠地。

男人恨不能将身下的人永远嵌入自己身体,他狠狠地侵占,刺入,抽出。再刺入,再抽出。

月光下,这是亘古以来的仪式。

小笔吟哦细吟,尖叫高喊,身内一波波淹没他的快感正是他最爱的人给予。

他咬着男人的肩膀,舔他的耳朵,舔他的脖子,和男人一样,他也完全知道他的喜好,他的敏感点,他的所有。

时叶被点燃了,疯狂地耸动,希冀那种极致的节奏再不停下。

不知何时,才停下来。停下来,又开始……

最后,是日光照上他们的脸,相拥的两人才慢慢醒转。

起身时,才发现,彼此披散的长发也紧紧纠缠难以分离。

时叶替小笔穿上衣袍,亲他脸颊,轻轻道:「你看,老天爷都知道咱们是结发人。」

望着依然打结纠缠的发丝,小笔笑眯眼:「呵呵,小叶子是娘子,时奉笔是夫君。」

男人一怔,额头抵上他的额。

谁是天谁是地,谁是郎君谁是妾,管他呢。

他抱着小笔,飞身上马,豪情溢胸,他仰天大啸,只觉得天大地大,这时才是活着。

君王将相,功名利禄,皆为尘土。

骊王,平乱,篡位,朝廷,宫阙,去他的吧!

反倒是,身前的小笔还惦记着,男人的那双儿女。自己以后可又要当爹又要当娘,唉……

尾声

半年后,骊王夺位,旧皇退位为太上皇。三年后,薨。

太上皇的三位王子只保全了襁褓中的小王子。

据闻,骊王之所以能顺利登基,与时承运时大将军有莫大的关联。

但是,令人称奇的是,骊王临朝后,时侍郎、时大将军却因其妻郭氏自缢,心伤难抑,辞官隐退,不知所终。

——正文完——

番外:过年

时叶在切卤肉,窗外「砰砰」的鞭炮声零碎地响起,还夹杂着孩子们的叽叽喳喳叫嚷声。

搬到这个岭南小城已经三年,他并没打算隐居山野,因为小笔喜欢热闹。

手上钱财不少,他买下几十顷良田,也开了几家商铺,安心做起小老板、小地主。家里除了两个孩子,还雇了两个短工,帮忙洗

衣收拾,不过平时并不住这儿。

独门独院,四个人住刚好。

「兔崽子!看你往哪儿跑!」

他听到小笔大叫。

他笑。

那大孩子正跟俩小孩子一起抢鞭炮。

卤肉切完,拿出腊肠,准备炒菜。看看菜色,晚上应该挺丰富。方志兄弟晚上也要来凑热闹,那两人怎都不愿离开,只能随他们

了。

他正抡着铲子翻炒,余光瞥见一只手伸向卤肉盘子,这只手缩回去,另两只小手又伸过来。

摇头:「洗手了没?」

「啊!洗了洗了!」大的抢着回答,两个小的连连附和。

再摇头,明明刚放过鞭炮,手爪子都乌黑黑的。

他将菜盛到盘子里,回头看向满嘴包着卤肉嚼得欢的小笔,伸手替他将嘴边的碎肉末摘掉。

时枫戳戳弟弟的腰眼,伸伸舌头,时璧还发怔,就被姐姐拉着出了门。

「笨蛋咧,阿爹又要和阿叔玩亲亲。」时枫皱着粉嫩的鼻子。

时璧摸摸头,跟姐姐一同坐在石阶上。

要过年了,可是这里根本不会下雪,天还是很暖和。

「阿叔说岭南什么都好就是不能堆雪人了。」

「可是,以前也没堆过雪人啊……」时璧小小声。

时枫瞥弟弟一眼,是哦。以前……

自从从原来的家搬到这个很热很热的地方,大家都跟原来不一样了。她都快忘了以前是什么样子。

只记得父亲不苟言笑,整天板着脸,母亲整日价做规矩不准这不准那。

然后,有一天,管家公公跟他们讲母亲没了,外公也没了。

她猜想大概是外公出事了,父亲也失了势,他们全家逃到穷山僻壤避难来了。

他们的家变小很多,没有仆人伺候,不用讲究那些规矩,每天饭桌上的菜也不是几十盘地端上来。

但是,也没什么不好,自从到了这里,阿爹就不是原来的父亲了。

原来天下最英俊的父亲是会笑的。

而且经常笑。

他高兴起来会背着阿叔,两手夹着她和弟弟满院乱转,他会带他们去河里抓鱼,会给他们下厨做饭,会教他们念书。

她喜欢这样的爹爹。

她也喜欢那个能管住爹爹的阿叔。

他们家阿叔最大。

男人可不知道自己女儿正在琢磨自家的父亲和叔叔,他一边捏摸着小笔的脸颊,一边琢磨着怎么做韭菜盒子。小笔毕竟在北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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